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 - 環境及安全衛生中心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 - 環境及安全衛生中心

100年度化學品管理及申報系統
說明會簡報
報 告 人:吳政勳
承辦單位:環保暨安全衛生中心
簡報日期:100年03月11日
-簡報大綱一.
二.
三.
四.
法源依據
系所與實驗室化管理人配合事項
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網站說明
化學品管理系統填報說明
一、法源依據
• 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八條:
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其釋放量,運作人應製作紀錄定期申報,其紀
錄應妥善保存備查。
前項紀錄之製作、格式、申報內容、頻率、方式、保存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
管理辦法)
• 環保署「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七條:
學術機構之運作單位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應依毒性化學物質及其成分
含量分別按實際運作情形確實記錄,逐日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並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無變動者,
得免記載。
逐月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申報表,以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一月
三十一日前,向毒性化學物質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年毒性化學物
質運作紀錄申報表,並副知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前二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申報表,應
於各學術機構之運作單位妥善保存三年備查。
一、法源依據(續)
• 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十三條:
製造、輸入、販賣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向主管機關申
請核發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運作。
使用、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向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依登記文件內容運作。
廢棄、輸出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逐批向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始得運作。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其運作總
量低於依第十一條第二項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者,得報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核可並取得核可文件,不受第一項、第二項、第十條、
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 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十七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運作
人應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並備具該毒性化學物質之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一、法源依據(續)
• 勞工委員會「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第五條:
雇主對裝有危害物質之容器,應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明顯標示下
列事項,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輔以外文:
一、危害圖式。
二、內容:
(一)名稱。
(二)危害成分。
(三)警示語。
(四)危害警告訊息。
(五)危害防範措施。
(六)製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前項容器內之危害物質為混合物者,其應標示之危害成分指混合物之危
害性中符合國家標準一五○三○化學品分類及標示系列,具有物理性危
害或健康危害之所有危害物質成分。
第一項容器之容積在一百毫升以下者,得僅標示名稱、危害圖式及警示
語。
一、法源依據(續)
• 勞工委員會「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第十七條:
雇主為防止勞工未確實知悉危害物質之危害資訊,致引起之職業災害,應
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依實際狀況訂定危害通識計畫,適時檢討更新,並依計畫確實執行,
其執行紀錄保存三年。
二、製作危害物質清單,其內容應含物品名稱、其他名稱、物質安全資料
表索引碼、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使用資料及貯存資料
等項目。
三、將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置於工作場所易取得之處。
四、使勞工接受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教育訓練,其課程內
容及時數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
五、其他使勞工確實知悉危害物質資訊之必要措施。
二、系所與實驗室化管理人配合事項
1. 建立化學品清冊。
2. 確認是否屬法規規範之化學品。
3. 確認化學品容器標示及建立運作場所
標示。
4. 建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5. 建立危害物質清單。
6. 填寫化學品運作紀錄及申報。
建立化學品清冊
•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人,應建立化學品清冊,
並每學期至少實施一次化學品種類、數量
調查、更新作業。
•化學品清冊格式、內容建議如化學品調查
清冊。
確認是否屬法規規範之化學品
•毒性化學物質:係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之化學品,參
考「毒性化學物質一覽表」。
•危險物與有害物:係指「危險物與有害物
標示及通識規則」第二條所稱之化學品,
參考「危險物與有害物一覽表」。
•符合上述所指化學品,依規定建立下列管
理措施。
化學品容器及運作場所標示
•運作場所標示
•危害圖式
•內容
危害圖式
•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八條 標示之危害圖式形狀為直立四十五
度角之正方形,其大小需能辨識清楚。圖
式符號應使用黑色,背景為白色,圖式之
紅框有足夠警示作用之寬度。
圖
危害圖式(續)
爆
炸
物
健
康
危
害
氧
化
性
高
壓
氣
體
腐
蝕
性
毒
性
易
燃
性
疑
似
危
害
環
境
危
害
容器標示內容
•名稱:
•警示(圖)語:
•危害成分:
•危害警告訊息:
•危害防範措施:
•製造商或供應商:
•(1)名稱
•(2)地址
•(3)電話
※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物質安全資料表
建立物質安全資料表
•符合法令規範之化學品,應建立物質安全
資料表,資料表內容項目計16項,說明如
下:
物品與廠商資料 滅火措施
物理及化學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危害辨識資料
洩漏處理方法
安定性及反應性 運送資料
成分辨識資料
安全處置與儲
存方法
毒性資料
法規資料
急救措施
暴露預防措施
生態資料
其他資料
建立危害物質清單
•符合法令規範之化學品,應依成份、濃度
分別建立危害物質清單,危害物質清單參
考格式。
化學品運作紀錄及申報
•依照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
管理辦法」第三、四、五條規定辦理。
•透過網路方式申報。
–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網站
http://140.96.179.65/labchem
三、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網站
說明
一、原有功能:宣傳GHS制度並定期公告更新
資料(http://140.96.179.65/labchem)。
二、新增功能:「化學品管理系統」、「化
學品申報系統」
宣傳GHS制度並定期公告更新資料
1.各國化學品危害分類標準不一致。
2.各國化學品危害標示差異過大。
3.依據其健康、環境及物理性危害,提供物
質及混合物之全球調和性統一分類準則。
化學品管理暨申報系統
1. 化學品管理分類: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
物質」、勞委會列管「危險物及有害物」。
2. 教育部為加強各級學校化學品管理,設置
相關系統以提供學校線上管理作業
四、化學品管理系統填報說明
1.
2.
3.
4.
化學品管理系統層級說明。
人員權限設定。
系所實驗室基本資料維護。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
化學品管理系統層級說明
•學校管理者權責:人員權限設定、系統維護管理。
•單位系所管理者權責:維護系所實驗室基本資料與確
認化學品運作資料正確性。
•實驗室管理者權責:正確、適時紀錄維護化學品運作
資料。
人員權限設定
•路徑:基本資料區→權限設定→新增/查詢/修
改密碼(限自已)
系所實驗室基本資料維護
•路徑:基本資料區→實驗室基本資料→查詢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
•新增化學品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新增化學品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一般化學品減量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一般化學品減量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毒化物減量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列管毒化物→減量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調撥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調撥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分裝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分裝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分享化學品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分享化學品→查詢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公告分享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分享化學品→公告分享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取消分享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分享化學品→取消分享
化學品運作資料維護(續)
•毒化物運作紀錄表
•路徑:化學品管理區→列管毒化物→毒化物運
作紀錄表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T
hanks for your 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