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二、归类焦点
2010年上海关区 归类师培训 归类中心 钱天雄 2010.11.27 培训概述 一、培训对象 1、对非机电产品,特别是农、矿、化工产品的税目 结构已有比较清晰、连贯、全面的概念 2、对此类产品的归类已有比较明确、稳定的思路 3、有相关的商品知识背景 类章结构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六类 符合化学定义 的纯净物,按 成分 (第28-29章) 不符合化学定 义的混合物, 按用途和性能 (第30-38章) 无机化工品…………………………第28章 有机化工品…………………………第29章 药品…………………………………第30章 肥料(有机肥、化肥)……………第31章 鞣料、染料、颜料、油漆、油墨…第32章 化妆用品……………………………第33章 表面活性剂及制品、各种蜡制……第34章 蛋白类物质…………………………第35章 炸药、烟火及易燃制品……………第36章 照相及电影相关化工用品…………第37章 杂项化工品…………………………第38章 拿到一个化工品应该按什么顺序思考归类呢? 第一步,是否是放射性元素和同位素? 第二步,是否是胶态贵金属、贵金属化合物稀 土金 属、汞的化合物? 第三步,是否零售包装或配定剂量? 第四步,是否符合化学定义? 第五步,是否按用途及性能归入第30章至第38 章? 化工品 是否是放射性元素和同位素 归入品目 2844 或 2845 是否是胶态贵金属、贵金属化合 归入品目 2843、2846 物稀土金属、汞的化合物 是否零售包装或配定剂量 是否符合化学定义 按用途及性能归入 第 30 章至第 38 章 或 2852 优先归入类注 2 所指定的品目 是否无机物 归入第 28 章 归入第 29 章 返回 二、培训目标 1、解读归类条文难点 2、总结某类商品归类 3、了解近期热点商品 三、培训内容 (一)近期热点 1、全国典型案例 2、上海热点案例 (二)归类专题 1、生物制剂(免疫、治疗、检定参照) 2、玻璃制品(晶体、织物、微珠) 四、培训方式 1、剖析热点案例 2、解读关键条文 3、厘清重点概念 4、整理归类思路 5、延伸讨论互动 一、全国典型案例 案例一:挖掘机模型 一、商品介绍 金属材质,体积很小,重约0.5公斤,是按照 一定的比例,对照大型挖掘机的外观形态缩制而 成的一种高仿真“挖掘机模型。该产品的进口企 业日立建机公司主要生产工程用大型挖掘机,为 让更多的客户对公司的产品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根据该公司的产品的外观形态在国外订制该模型, 用于对外宣传和展示。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将其归入税号9023.0000(专供 示范的仪器、装置及模型),税率为7%; 意见二:将其归入税号9503.0039(其他 缩小的全套模型组件,不论是否活动), 税率为0。 三、归类分析 (一)税目90.23 专供示范(例如,教学或展览)而无其 他用途的仪器、装置及模型 本品目包括各种专供示范(例如,学校、 教室及展览会中所用)而无其他用途的仪 器、装置及模型。 1、船舶、机车、发动机等的剖面模型,用于 演示它们的内部运行机制或重要零件的功 能;立体教学图板,例如,收发讯机的元 件电路教学演示图板(通讯学校所用)及 发动机油路系统示意图板,不论是否带有 电光系统。 2、小型展示模型(飞机、船舶、机械等), 通常用金属或木料制成(例如,作广告用 途的)。 本品目不包括: 既可供娱乐,也可供示范用的物品 例:某些成套的机械部件模型、机械或 电动玩具机车、锅炉、起重机、飞机等 (第九十五章)。 (二)税目95.03 1、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娱乐用模型。 例如:主要供娱乐用的模型,例如,按 比例缩小的船舶、飞机、火车、车辆等的 工作模型或其他模型,以及制造这些模型 的套装材料及零件。 四、现有归类决定 例1:航空模型 该商品规格型号为Cap232,尺寸为1000毫米 ×835毫米×400毫米,外观材质为轻木,机翼为 固定翼,该机型由机身、马达、减速齿轮、机头罩、 机翼、螺旋桨、前后起落架、前后轮、桨罩、垂 尾、平尾操纵钢丝等部件组成。 该商品外形逼真,配有专用的无线电遥控设 备进行操控,可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做到横滚、侧 滚、倒飞、跟斗、大仰角等特技动作,可用于广 大航模爱好者户外休闲等活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目 95.03项下。 公告2008-083(归类决定编号: Z2008-214) 例二:旧恐龙模型 该批商品有肿头龙、剑龙、翼龙等各种 恐龙模型,按照成年恐龙和婴孩恐龙的大 小比例做成,身体部分的主要材质是塑胶, 有铁的支架和底座,部分恐龙有电动装置, 能模仿真恐龙的动作。展览时,整个房间 用背景墙板等装饰成恐龙的生存环境,并 用灯光营造出不同的效果,参观者在假的 草地上行走,恐龙用篱笆围住,展览过程 中有相应的恐龙的解说。参观结束后,有 三维动画演示。 该批商品是用于巡回展览而非娱乐用途,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可按具体列 名归入税则号列9023.0000。 1999-2006年第 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055) 案例二:导热胶片 一、商品介绍 “导热胶”商品有两种状态,一种为 膏状(瓶装),一种为模制成矩形的片状 胶泥,其化学成分为硅树脂、氮化硼(或 氧化铝)、玻璃纤维3种物质的混合物(其 中,硅树脂含量为20%-30%,氮化硼或氧化 铝的含量为65%-75%,片状产品有的还添加 约5%左右的玻璃纤维起增强作用。 导热胶是由硅树脂、氮化硼(或氧化铝)物 质的混合物制成的产品,利用其良好的导热性 (起导热性能的主要在氮化硼或氧化铝无机化合 物),主要用于给电器中的电子产品进行散热。 该产品的使用方法是:将其填充在个人电脑、 电子组件或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缝隙中,或 者将片状产品裁切成小块,粘贴在电子产品或电 子元器件表面。利用该产品良好的导热性能,可 以将电子产品工作时产生的热量有效地散发出来, 起到散热作用,从而防止电子产品因发热而受到 损害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该产品为硅树脂、氮化硼(或氧化 铝)等物质制成的混合成分的化工品,其功能为 导热、散热,而并非用于粘合。该产品的成分和 功能(导热、散热)在税则第六类中无具体列名。 因此,应该按照未列名化工品归入税号3824.9099, 税率6.5。 意见二:该产品基体材料为硅树脂,加入多 种成分后,使其具有特殊的物理性能,应根据其 不同形态分别归入第三十九章相应税目,税率6.5。 三、归类分析 (一)税目39.10,39.21 品目39.01至39.14初级形状的货品中,除了 “熟化”所需的物质〔例如,硬化剂(交联剂) 或其他共反应剂及促进剂〕外,此类材料可含有 增塑剂、稳定剂、填料及着色料等主要使成品具 有特殊的物理性能或其他所需特性的物质。这些 液状和浆状材料可用于浇铸、压挤等,也可用作 浸渍材料、表面涂料、清漆或油漆的基料、胶水、 增稠剂及絮凝剂等。 如果加入了某种物质,所得产品更为具 体地列入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的,这些产 品则不归入第三十九章。 例如:调制胶 35.06 (二)税目38.24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 业的化学产品及配制品 四、现有归类决定 例一: “电极浆料” 主要成分是贵金属银粉、钯粉,含大量有机 溶剂,为厚重液体状。该商品用于片式陶瓷电容 器的生产,生产过程中,在电极浆料中有机溶剂 及粘合剂的作用下,将银、钯等贵金属均匀地涂 于片式陶瓷电容器的各层陶瓷粉之间。然后在 1000摄氏度以上高温的条件下烧结,将有机溶剂、 粘合剂等全部蒸发,只剩下贵金属银粉、钯粉, 使之充当电极,起到导电作用。 该商品的成分为混合物,有明确的用途, 不能按照胶态贵金属归入税目28.43,应按未 列名化工品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归类决定编号Z2006-0226 例二:“导电胶膜” 1. 一种加填料的丙烯酸胶,在胶粘剂 中分布着导电粒子(镀银的镍颗粒),具 有导电能力,可用于EMI/RFI屏蔽层或银浆 导线/聚酯柔性线路的连接。 2. 一种能够导电且热固性胶粘薄膜用 来将柔性线路连接到印制线路板或其他柔 性线路上。其成分为丙烯酸酯和环氧树脂 混合物,在胶粘剂中分布着镀银玻璃珠。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导电 胶膜”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归类决定编号Z2006-1244 五、延伸讨论 (一)如果导热胶片不是呈柔软的胶泥状, 而是固化的胶片呢?其余成分和用途与上 述案例一致。 美国海关约束性归类查询数据库: http://rulings.cbp.gov/index.asp 案例三:镀银玻璃导电粉 一、商品描述: 为灰色或灰白色的粉末。该产品是在直径小 于50微米的空心玻璃球表面电镀银(用化学电镀 的方法将银附于玻璃球表面)制成的导电粉。制 造该产品的玻璃球的成分为钠钙硼硅酸盐玻璃, 玻璃球的形状为球形。该产品的成分为:银含量 ≥20%,玻璃含量≤80。该产品用于生产“导电涂 料”,用于喷涂或电镀在其它产品表面起导电作 用。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该产品为在直径小于50微米的 空心玻璃球表面电镀银后制成的导电粉。 应按照其基底材料归入品目7018,且应该按 照直径小于1毫米的玻璃珠归入税号 7018.2000。 意见二:产品应该按照工业用银制品 归入税号7115.9010。 三、归类分析 (一)1、第七十章所称“吸收、反射或非 反射层”,是指极薄的金属或化合物(例 如,金属氧化物)镀层,该镀层可以吸收 红外线等光线或可以提高玻璃的反射性能, 同时仍然使玻璃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明性或 半透明性;或者该镀层可以防止光线在玻 璃表面的反射。 2、切勿将第七十一章所述的包贵金属 与通过电解、蒸汽沉积、喷镀或用贵金属 盐溶液浸渍等方法镀上贵金属的贱金属相 混淆。这些贱金属不论所镀贵金属多厚, 都应按其底料金属归入有关章内。 根据七十一章注释七,所称“包贵金属” 是指以贱金属为底料,在其一面或多面用 焊接、熔接、热轧或类似机械方法覆盖一 层任何厚度的贵金属材料。 (二)第七十一章总注释 第三部分:本组也不包括以贱金属或非 金属为底料镀以贵金属的制品(包贵金属 制品除外)。 四、现有归类决定 例一:银色铜 该商品的外观呈银色粉末状,显微镜下 观察呈片状,平均粒径大于10微米,成分为 铜约90%,银约10%。该商品是将银粉用化 学电镀的形式附于铜片上而成,其主要用 于生产“导电涂料”,应用于手提电脑和 手机等高科技产品。 该商品系铜粉外电镀银所得,虽银含量 在2%以上,但根据《税则注释》第七十一 章总注释的相关规定,应按其基底材料铜 粉归类。故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 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7406.2010。 归类决定编号:Z2006-1301 五、延伸讨论 例一:18k白金镶嵌钻石首饰及18k白金首饰, 其中钯含量为13%,含金为5%。 1、根据《税则》第七十一章注释四(二)规定,税则 所称“铂”包括金属“钯”; 2、注释五(一)规定,按重量计含铂量在2%及以上 的合金,应视为铂合金; 3、注释五(二)规定,按重量计含金量在2%及以上, 但不含铂或按重量计含铂量在2%以下的合金,应视为金 合金; 4、18k白金镶嵌钻石首饰和18k白金首饰中的钯含量为 13%,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18k白金镶嵌钻石首饰和 18k白金首饰应分别归入税则号列7113.1921和71131929.90。 二、上海热点案例 例一:辣椒红油 一、商品介绍 该商品为深红色液体,成分含量为:辣椒红 素50%、辣椒玉色素8.3%、葵花籽油41.7%。加工 工艺为:干红辣椒经磨粉后经溶解制得油水混合 物, 然后经溶剂蒸馏制得粗油树脂,经甲醇醇洗 制得辣椒红色素及微量甲醇,经蒸馏获得辣椒红 色素,最后经调解色度后制得成品。用途:作为 食品添加剂使用。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用于食品着色,税目32.03的动植 物质着色料或以动植物质着色料为基本成 分的制品 意见二:含有食用油脂,建议税目21.06其 他未列名的食品 三、归类分析 1、加工工艺 品目32.03包括主要用作着色料的大部分动植 物产品。这些产品通常是用水、弱酸或氨溶液浸 取植物原料(木材、树皮、根、籽、花及地衣等) 或动物原料制得。其所含物料比较复杂,通常含 有一种或几种染色要素和从原料或浸取过程中残 留下来的少量其他物质(糖、鞣酸等)。它们不 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均归入本品目。 2、色料制剂的组成成分 品目32.03包括以动植物色料为基料, 用于任何物料着色的或用作色料制剂拼料 的制剂。 例如:某些国家用于奶油着色的胭脂树 橙植物油溶液。 四、归类结论 该商品属于以植物色料为基料的制剂, 符合《税则注释》品目32.03所述。根据归 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 3203.0019。 五、现有归类决定 1、 B-胡萝卜素10%EM红,产品成分和用 途:B-胡萝卜素10%,色素主要成分;丙三 醇40.8%,作为溶剂;水32%,作为溶剂及 分散剂;卵磷脂12%,乳化作用;抗坏血酸 棕榈酸酯5%,抗氧化;DL-a-生育酚0.2%, 抗氧化;用途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各类食 品的着色,分子式:C40H56 2、番茄红素10%,cws/s-TG,产品成分 为变性淀粉57%(酸处理淀粉),作为微胶 囊壁材,载体;玉米淀粉24.5%,作为微胶 囊壁材,载体;番茄红素10%,色素主要成 分;葡萄糖浆5%,作为微胶囊壁材原料之 一;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2%,抗氧化;DLa-生育酚15%,抗氧化;用途为着色剂用于 各类食品中,作为食品添加剂分子式: C40H56 属于以色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剂,应根据 其色料来源分别归入税目32.03或32.04。 该归类结论明确了色料制剂中可以添加 类似卵磷脂、淀粉、葡萄糖、食用植物油 等一般认为营养物质的成分。 但需注意:这些物质的添加,是为了保 存或帮助色料的使用,而不是作为营养成 分发挥效力。 六、延伸讨论:维生素的保存 (一)商品介绍 维生素A醋酸酯通过喷雾法生产,以蔗 糖、玉米淀粉、阿拉伯胶形成微胶囊外壳, 将活性成分维生素A醋酸酯包裹于其中,最 终产品作为食品补充剂的原料使用。根据 申报其成分为阿拉伯胶25%、蔗糖40%、生 育酚1.5%、磷酸三钙0.45%、维生素A醋酸 酯15%、水3.05%。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该商品采用微胶囊化技术包裹 维生素A醋酸酯,保持其稳定性。该工艺符 合《税则注释》品目29.36中“为了保藏或 运输的需要” 而采取的方法 。微胶囊的组 分也属于该品目所称“适当的物质”。根 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号 2936.2100。 意见二:维生素A醋酸酯可用于食品、药品 和化妆品等。该司进口既有100%的维生素A醋酸 酯,也有经微胶囊化的维生素A醋酸酯。微胶囊 工艺是一种在制药和食品领域广泛应用的技术, 其不同于普通的包膜技术,不仅可以改善产品的 稳定性,还具有食用后延续药物释放、减少药物 不愉快气味等多种功能。维生素A醋酸酯经微胶 囊包裹后,专用于补充维生素的食品、保健品等 (货主提供下游企业证明,显示下游企业为乳品、 食品生产商)。该商品的成分符合食品添加剂的 范畴,且通常用于食品行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及六,应归入税号2106.9090。 (三)归类分析 品目29.36可以加入的物质: 溶于任何溶剂(例如,油酸乙酯、1,2-丙二醇、乙二 醇、植物油)的上述产品。为了保藏或运输的需要,本品 目的产品可以用下列方法加以稳定: ──加入抗氧剂; ──加入抗结块剂(例如,碳水化合物); ──用适当的物质(例如,明胶、蜡或脂肪)加以包 覆,不论是否增塑; ──用适当的物质(例如,硅酸)加以吸附。 但添加的量或处理的方法不得超出保藏或运输所需, 而且不得改变产品的基本特性并使其改变一般用途而专门 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 七、重点概念解读:“杂质” 这个杂质是影响化工品归类的一个重要 的因素。可能一点点杂质性质的不同,就 会使商品归入两个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税 号。换一种叫法:添加物 所称“杂质”仅适用于在制造(包括纯 化)过程中直接产生的物质。如果此种物质 是故意残留下来,并使产品适于特殊用途 而不适于一般性用途,则不能视为所允许 的杂质。此种产品必须视为混合物或制品 归入其他地方。可允许杂质的主要类型有: 未转化原料;存在于原料中的杂质;所用 试剂;副产品。 杂质概念的扩展 已溶解的化学品 一般来说,溶于水后所形成的水溶液与原产 品归入同一税目; 溶于非水介质所形成的溶液,如果是为了安 全或运输的需要而必须进行的一种正常及必须的 方法,同时所用溶剂不致使产品适于特殊用途而 不适于一般性用途,此种溶液也应归入原商品税 号。 例如氯氧化碳归入品目28.12,而溶于甲苯的 氯氧化碳则归入品目38.24。 所允许的“添加剂” 28章注释一(四)规定,本章产品为了保藏或 运输目的可加入稳定剂,例如加入硼酸稳定的过 氧化氢仍归入品目28.47。注释一(五)规定了本章 产品为了易于识别或安全原因可加有抗尘剂、着 色剂。为了保持产品的原有物理状态,可加入抗 结块剂,此种抗结块剂有时也可作为稳定剂对待。 但所有这些添加剂的量必须不超过预期效果 所需的量,同时不致使产品适于某些特殊用途而 不适于一般性用途。 例如,为了提醒或告诫小心接触有毒物质, 加入了着色剂的砷酸铅仍归入品目28.42。 例如:食品添加剂 1、第三十八章章注一(二)化学品与食品或 其他营养物质的混合物,配制食品用的,一般归入 品目21.06; 2、第三十八章总注释: 引用本章注释一(二)的规定时,混合物中含 有“食物或其他营养物质”不一定就不能归入第三 十八章。本章注释一(二)所限定不能归入第三十 八章的仅是那些用于配制食品的混合物。 例一:酸化防止剂:白色、无气味,成 份:维他命C-Na复合衍生物(52%),左 旋维他命(2%),多聚磷酸钠(13%), 柠檬酸(6%),糊精(27%);用途:食 品添加剂,用于食品保鲜;用法:将该添 加剂稀释到规定的浓度,直接浸泡食品一 定时间,然后用水清洗。 根据《注释》第三十八章章注一(二) 和总注释对注释一(二)的具体解释,该 商品不应归入38章。按照所报成份含量及用 途,该商品应归入税号2106.9090。 例二:乳酸钙盐 货物为白色粉末,主要成份为硬脂酰 乳酸钙,并含有一定量其他脂肪酸及其钙 盐,鉴定结论:送检样品为以硬脂酰乳酸钙 为主要成份,含有一定量其他脂肪酸及其 钙盐的混合物。用于面包粉中,增大面包 的体积,改善面包的组织结构,延长面包的货 架期等。 该产品可用作食品添加剂,但其中未混 有食物或营养物质,不能归入税目2106,应 作为其他税号未列名化工产品归入税则号 列38249099。 例二:经稀土掺杂的锆碳酸盐 一、商品介绍 在锆碳酸盐中添加适量的稀土元素铈, 形成以氧化锆立方晶体为基本架构,铈原 子作为掺杂元素,进入到氧化锆晶格中, 部分替代锆原子位置的固溶体。用于制造 汽车三元催化剂和柴油机污染控制用催化 剂。白色粉末,不溶于水。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该产品属于含稀土金属铈的化合物, 铈原子已进入碳酸锆的晶体结构,并非一 般意义上的混合物。应按照化合物归入28章。 意见二:该产品无固定化学计量比,应视为 混合物。归入未列名化工品。 三、归类分析 总的来说,除第二十九章注释一另有规 定的以外,本章仅限于单独的已有化学定 义的化合物。 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是由一分 子种类(例如,通过共价键或离子键结合) 组成的物质,此种物质的各种组成元素的 比例是固定的而且可以用确定的结构图进 行表示。在晶格化合物中,其分子种类相 当于重复单元晶胞。 四、归类结论 该商品以铈原子作为掺杂元素,进入氧 化锆晶格中,部分替代锆原子位置,但是, 并无固定化学计量比,不属于税目28.46所 辖商品的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五、延伸讨论:稀土化合物 (一)品目28.46所含的商品分类: 1、包括钇、钪及品目28.05所列稀土金属的无机或有机化 合物。 2、包括通过化学处理这些元素的混合物而直接衍生的化 合物,即本品目包括这些元素的氧化物或氢氧化物的混合 物,或含有相同阴离子的盐的混合物(例如,稀土金属氯 化物)。 3、不包括含有不同阴离子的盐的混合物,不论其阳离子 是否相同。例如:氯化铈和硫酸铈的混合物,因为它们不 是从各种元素的混合物直接衍生的化合物,而是为适应某 些特殊用途而专门制造的化合物混合体,因此应归入品目 38.24。 4、包括稀土金属与其他金属的复盐或络盐。但是除此之 外的应归入混合物。 (二)例一:灯用红粉 该产品属于三基色荧光粉中的红色荧光 粉。其化学名称为“氧化钇:铕(Ⅲ)” (英文名:Yttrium oxide activated by europium),化学表达式为:Y2O3:Eu。根 据其提供的《品质证明书》其成分为(Y, Eu)2O3/REO≥99.99%,其中Eu2O3约4.6%。 该产品与氧化钇和氧化铕的混合物的在微 观结构上的区别为:产品中的氧化铕进入 氧化钇晶格形成了单一晶相。 上述商品由稀土金属元素构成的发光材 料,属品目28.46所列商品范畴,根据《税 则注释》品目32.06排他条款的规定,应归 入品目28.46项下。其系稀土金属的混合氧 化物,符合品目28.4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号 2846.9019。 例二:荧光粉 为含氧化铈57%,氧化铝18%,氧化镁 1%,氧化铽0.5%的白色粉末。根据客户情 况说明,产品加工工艺为将氧化铝、氧化 镁、氧化铈和氧化铽的固溶体等粉末原材 料按质量比称量、混匀、高温灼烧、冷却、 破碎、磨细、清洗、烘干、过筛等处理。 用途用于节能灯制造。 该商品由原料混合灼烧制得,是用作发 光体的无机产品,其含有铈、铝、镁等多 种金属氧化物,并无固定结构式。该商品 成分超出了税目28.46所列商品的范畴。根 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 号列3206.5000。 例三:氟氧化镧铈 此商品成分为95%氧化镧铈,5%氟氧 化镧铈;用途是抛光粉,主要用于眼镜片 和光学玻璃的抛光。外观呈现白色粉末状。 其中5%的氟氧化镧铈是增加耐磨性,通常 认为引入氟是提高玻璃的去除效率,也就 是提高切削率。 该商品为95%氧化镧铈,5%氟氧化镧 铈。其中5%的氟氧化镧铈可增加耐磨性, 氟离子为人为引入。根据《税则注释》品 目28.46所述,该品目不包括为适应某些特 殊用途而专门制造的化合物混合体。根据 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号 3824.9099。 例四:氟化铈 分子式CeF3,用于光学镀膜、光纤掺杂、 催化剂和激光晶体制备。 该商品为符合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属于 稀土金属氟化物。应归入品目28.46。 意见一:归入一级子目“铈的化合物” 项下的“铈的其他化合物”2846.1090。 意见二:归入一级子目“其他”项下 的“氟化稀土”2846.9030。 意见一依据:归类总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 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 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 品目。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 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意见二依据:归类总归则三:货品在 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 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 则(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来确定, 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同一数级”子目 ,是指五位数级子目 (一级子目 )或六位数级子目(二级子 目 )。 据此,当按照规则三(一)规定考虑 某一物品在同一品目项下的两个或两个以 上五位数级子目的归类时,只能依据对应 的五位数级子目条文来确定哪个五位数级 子目所列名称更为具体或更为类似。选定 了哪个五位数级子目列名更为具体后,该 子目本身又再细分了六位数级子目,只有 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据有关的六位数级 子目条文考虑物品应归入这些六位数级子 目中的哪个子目。 六、本国子目介绍 本国子目7202.9912钕铁硼合金磁粉 是以铁合金、钕和其他金属等初级产品为原 料,经高温二次重熔、快淬、破碎、退火制成的 粉末,其典型组成成分为钕20%-30%,钴0-16%, 硼0.8%-1.3%,铌0-2.5%,其他为铁。它属于一种 铁基稀土永磁材料,为铁基稀土永磁三元系合金 产品。 归入本子目项下的钕铁硼磁粉产品应符合 《税则》第十五类注释八(二)关于“粉末”的 定义规定。 稀土矿 25.30 稀土化合物 28.46 稀土铁合金磁粉 72.02 稀土磁体器件 85.05 例三:甲氧基聚乙二醇 一、商品介绍 品名为MPEG100%,分子结构式CH3-O(CHI-CH2-0)n-H。该商品是由环氧乙烷经过聚合 后生产的聚合的乙二醇与一个分子的甲醇反应经 过脱水后生产的。用途为与甲基丙烯酸合成聚羧 酸型减水剂,用于生产高性能水泥,高速铁路用 水泥。 化验鉴定书编号:SH2010090898,主要成分 为聚乙二醇类物质,符合税目3404人造蜡及调制 蜡的要求。 二、归类焦点 意见一:该商品结构符合聚醚的特征, 应归入税目39.07的聚醚。 意见二:该商品符合人造蜡的定义,应 归入税目34.04的蜡。 三、归类分析 《税则》第三十九章章注一排他条款(二) 品目27.12或34.04的蜡; 《注释》品目34.04的排他条款(八)不具 蜡质特性的聚氧乙烯(聚乙二醇)(例如, 归入品目38.24或39.07)。 四、归类结论 经化验该商品为聚乙二醇类物质,符合税目 34.04所称“人造蜡及调制蜡”的要求。根据货主 提供资料,该产品为甲氧基聚乙二醇,纯度很高。 该商品属于乙二醇与甲醇经缩聚而生成的聚醚类 物质,并符合“人造蜡及调制蜡”的要求。根据 《税则注释》品目34.04所述,该品目包括聚乙二 醇蜡,而不具蜡质特征的聚乙二醇才可能归入品 目39.07。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 税则号列3404.2000。 五、延伸案例讨论 (一)商品介绍 分子结构CF3-(CF2-CF2)n-CF-OHO-CH2-(CH2-CH2-O)m-CH3,n平均为3, m平均为9。用作塑料添加剂,可以降低塑 料表面张力。 (二)归类焦点 CF3-(CF2-CF2)n-CF-OH-O-CH2-(CH2-CH2-O)m-CH3 意见一:按醚结构归入29.09 意见二:按混合物归入38.24按聚醚归入39.07 意见三:按聚全氟乙烯归入39.04卤化烯烃聚合物 意见四:按人造蜡归入34.04 意见五:按表面活性剂归入34.02 (三)归类分析 1、以上五种意见哪个是正确的? 2、为什么? 3、思考的过程? (四)归类结论 该商品是分子结构不确定的混合物,符 合聚醚的结构,平均单体单元数超过5,可 以归入税目39.07,但仍需先排除表面活性 剂和人造蜡的可能性。 (五)延伸思考1: 一、是否符合34章注释三: 品目34.02所称“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指温 度在20℃时与水混合配成0.5%浓度的水溶液,并 在同样温度下搁置一小时后与下列规定相符的产 品: (一)成为透明或半透明的液体或稳定的乳浊 液而未离析出不溶解物质;以及 (二)将水的表面张力减低到每厘米45达因及 以下。 注意:表面活性剂是没有化学定义的混合物。 (聚合物分子式不确定) 二、是否符合章注五 品目34.04所称“人造蜡及调制蜡”,仅 适用于: (一)用化学方法生产的具有蜡质特性 的有机产品,不论是否为水溶性的; (二)各种蜡混合制成的产品; (三)以一种或几种蜡为基本原料并含 有油脂、树脂、矿物质或其他原料的具有 蜡质特性的产品。 以上一或三款所述的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滴点在40℃以上; (二)在温度高出滴点10℃时用旋转粘度测定法测定其 粘度不超过100泊(或10000厘泊)。 另外,这些产品通常具有下列性质: (一)轻轻擦磨即出现光泽; (二)其稠度及溶解度主要取决于温度; (三)温度为20℃时: 1.一些蜡已柔软并可揉捏(但不粘手,也不呈液态) (软蜡),另一些蜡为脆性(硬蜡); 2.它们并不透明,但可为半透明体; (四)温度高于40℃时,熔化而不分解; (五)温度刚高出熔点时不易拉成丝; (六)它们是电和热的不良导体。 但是要注意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15.16、34.02或38.23的产品, 不论是否具有蜡质特性; (二)品目15.21的未混合的动物蜡或未 混合的植物蜡,不论是否精制或着色; (三)品目27.12的矿物蜡或类似产品, 不论是否相互混合或仅经着色;或 (四)混合、分散或溶解于液体溶剂的 蜡(品目34.05、38.09等)。 三、是否有列名,按照用途和性能区分归入 30-38章(例如32.08) 四、是否符合39章(有聚合物结构) 五、是否在38.24有列名 六、是否归21.06 七、3824.9099兜底 延伸思考2:酯及多官能团有机物 1、第二十九章章注三 归入第二十九章的产品一般是根据其功 能团或化学结构进行归类的。 可以归入本章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货 品,应归入有关品目中的最后一个品目。 但应注意,品目29.40不包括品目29.37、 29.38及29.39的产品,因此归入最后品目这一 规律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 例:丝氨酸,分子结构为HO-H2C-CH(NH2)COOH,含有三个不同功能团,即:醇基 (-OH)、 羧酸基(-COOH)及氨基(-NH2)。因此可归入品目 29.05、29.15及29.22。 根据本条注释丝氨酸应作为含氧基氨基化合 物归入品目29.22。 2、章注五(一) 本章第一分章至第七分章的酸基有机 化合物与这些分章的有机化合物构成的酯, 应归入有关分章的最后一个品目。 因此,归类时必须先将其还原成醇及 酸二个组成部分,然后归入醇或酸所处品 目的最后品目。 例:醋酸甲酯由甲醇(品目29.05)及醋酸(品目 29.15)生成的,因此应归入品目29.15项下。 那么乙酸乙酯呢? 第八分章及以后各分章的归类不是根据 含氧基,而根据其他功能团,因此这一规 定不适用。例如,杂环化合物所生成的酯 仍然是杂环化合物。因此不能归入前面各 分章。 例:货物为无色透明液体的3,4-环氧环已基甲基-3,4环氧环已基甲酸酯。用途为用于涂料,油墨和粘 贴剂。 一个五元环,一端附加一个三元含氧环,另 一端有甲醇结构;同样的,另一端换成甲酸结构。 两者酯化产物。 意见一:有含氧杂环,应归入29.32只有氧杂原子的 杂环化合物 意见二:具有酯的结构,应分为醇和羧酸从后归类。 1、29.06环醇 2、29.10具有三元含氧环的醇(两种基团从后) 3、29.16环一元羧酸 4、29.18含有附加含氧基的羧酸 该商品是3,4-环氧环己基甲醇和3,4-环氧环 己基甲酸的酯化产物,分子结构中存在含氧三元 环、羧酸酯和环烷基的结构。根据《税则注释》 品目29.32排他条款,含氧三元环结构属于税目 29.10所述范畴,所以其在3,4-环氧环己基甲酸分 子结构中属于附加含氧基。而3,4-环氧环己基甲 酸也就属于税目29.18含附加含氧基的羧酸。同时, 3,4-环氧环己基甲醇属于税目29.10环氧醇。根据 《税则》第二十九章章注五(一),该商品应归 入有关分章的最后一个品目,即品目29.18。根据 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 2918.9900。 3、章注六 品目29.30(有机硫化合物)及品目29.31(其 他有机-无机化合物)不包括某些磺化或卤化衍生 物(含复合衍生物)。这些衍生物分子中除氢、 氧、氮之外,只有具有磺化或卤化衍生物(或复 合衍生物)性质的硫原子或卤素原子与碳原子直 接连接。 品目29.31 注释 本品目不包括其分子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相连 接的硫原子的有机硫化合物(参见本章注释六), 也不包括其分子除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相连接的硫 原子外,还包括有直接与碳原子相连接的其他非 金属或金属原子的化合物〔例如,地虫磷(ISO)〕 (品目29.30)。 例:甲苯磺酰氧甲基磷酸二乙酯,无色透明液体, 经分化验为“含苯磺酸结构的化合物”。据情况 说明,分子式:C12H19O6PS,经羟甲基磷酸二乙酯 及甲苯磺酰氧甲基磷酸二乙酯的两步合成反应。 用于合成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泰诺福韦的医药中间 体。 该商品属于除含有直接与碳原子相连接的硫 原子外,还包括有直接与碳原子相连接的其他非 金属原子的化合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税则注释》品目29.31的排他条款其子目注释, 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930.9090。 三、归类专题 专题一:生物医药产品 1、氨基酸(amino acids) : 是广泛存在于动植物中的一种含氮有机物质,可分为组成蛋白质 的氨基酸和非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两大类,至今已发现了300余种。 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由蛋白质水解而来,约30种,都是a -和L-构 型,通式为RCH(NH2)COOH。 其中10余种为人类必需的氨基酸,如赖氨酸、亮氨酸、色氨酸、 组氨酸、精氨酸、谷氨酸和半胱氨酸等。 多肽类(peptides): 一般指由2~20个氨基酸组成的物质, 具直链或环状结构。20个以上氨基酸组成的 多肽与蛋白质无明显界限。但是蛋白质有 三维空间结构。 蛋白质(proteins) : 这是一类由20个以上的氨基酸通过肽键结合 而成的大分子化合物。 蛋白质可分为简单蛋白质与结合蛋白质两类。 简单蛋白质可完全水解成a -氨基酸,它们可 进一步分为清蛋白类、球蛋白类等7类。其中只有 清蛋白类与精蛋白类可溶于水。 结合蛋白由蛋白质与非蛋白质结合而成,如 脂蛋白、糖蛋白、色蛋白与核蛋白等,其中核蛋 白在遗传中起重要作用。 抗原 是指能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 应答,并能与免疫应答产物抗体和致敏淋 巴细胞在体外结合,发生免疫效应(特异 性反应)的物质。抗原的基本特性有两种, 一是诱导免疫应答的能力,也就是免疫原 性,二是与免疫应答的产物发生反应,也 就是抗原性。 抗体(antibody) 机体在抗原物质刺激下,由B细胞分化成的浆 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 应的免疫球蛋白。它一般是由抗原刺激B细胞分化 成浆细胞后产生的。抗体分子具有结合部位(结合 簇),能与对应的抗原决定簇结合。抗体与不同的 抗原结合往往出现不同的反应,因而常给抗体以 不同的名称,如凝集素、沉淀素、抗毒素、溶血 素、溶菌素等。 抗体与其他免疫球蛋白分子区别,就在 于抗体能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在 体内导致生理或病理效应 归类分析: 第一组 1、 30.02 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 否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 (1)包括供治病、防病或诊断用的人血、动物血,抗 血清(包括特效免疫球蛋白)及其他血液组分(例如, “正常”血清、人体正常免疫球蛋白、血浆、纤维蛋白原、 纤维蛋白)(品目30.02)。 注意:特效免疫球蛋白是提纯的抗血清制剂。 供治病或防病用的血清白蛋白(例如,通过分馏 人血血浆而得的人体白蛋白)。 (2)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否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 抗原抗体反应与天然抗血清相符的产品,如供诊断或 治疗疾病用或作免疫试验用的,应视为本类产品。这些产 品解释如下: 1.单系抗体(MABs)──在培养基或腹水中培养的无性 繁殖杂交肿瘤细胞经精选后制得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2.抗体片段──通过专门的酶裂解法制得的抗体蛋白的 部分体。 3.抗体及抗体片段缀合物──与抗体或抗体片段的蛋白 结构共价缀合的酶(例如,碱性磷酸(酯)酶、过氧化物 酶或β-半乳糖苷酶)或染料(荧光素),用于直接检测反 应。 单克隆抗体的理化性状高度均一,生物 活性单一,与抗原结合的特异性强,便于 人 处理和质量控制,并且来源容易,所以 一问世便受到欢迎和重视。在医学领域中, McAb在诊断疾病、判断预后、防治疾病以 及疾病机制研究等方面起着巨 的促进作用。 制备: 杂交瘤抗体技术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融合两种 细胞而同时保持两者的主要特征。 两种细胞分别 是经抗原免疫的小鼠脾淋巴细胞,以及小鼠骨髓 瘤细胞。脾淋巴细胞的主要特征是它的抗体分泌 功能和能够在选择培养基中生长,小鼠骨髓瘤细 胞则可在培养条件下无限分裂、增殖,即所谓永 生性。在选择培养基的作用下,两者的杂交细胞 形成同时具备抗体分泌功能和保持细胞永生性两 种特征的细胞克隆。 经筛选提纯后可以得到单克 隆抗体。 (3)30.02诊断试剂盒。 具有本品目所列任何产品基本特征的 诊断试剂盒应归入本品目。 注意:防病治病诊断免疫试验 无论生物工艺 无论体内体外 2、30.06用于病人的诊断试剂,为已配定剂量的非混合产品 或由两种及以上成分相互混合组成的产品。 (1)品目30.06的诊断试剂(包括微生物诊断试剂)为口服 剂、注射剂等。 本品目不包括非病人用的诊断试剂(例如,病人体外 验血、验尿等用的试剂或实验室用试剂);它们应按其制 成的材料归入相应的品目(例如,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 章、品目30.02或38.22)。 注意:病人用诊断,非防病治病 体内非体外 配定剂量或混合 X光试剂、血型试剂等有具体列名 3、38.22诊断或实验用配制试剂,但品目30.02及30.06的货品 除外 本品目的诊断用配制试剂在功能上可能与病人用的诊 断试剂(子目3006.30)相似,其区别在于它们是用于体外 而非用于体内。 例如,测试血液中的葡萄糖、尿液中的酮的试剂盒, 以及酶基质试剂盒。 但具有品目30.02或品目30.06所列产品基本特征的诊 断试剂盒(例如,单克隆抗体或多克隆抗体的试剂盒)不 包括在内。 注意:诊断、实验 体外非体内 排除30.02、30.06 排除28、29 38.22 “检定参照物”, 是指附有证书的参照物,该证书标明了 参照物属性的指标、确定这些指标的方法 以及与每一指标相关的确定度,这些参照 物用于分析、校准和比较。 除第二十八和二十九章的产品外,检 定参照物在本目录中应优先归入品目38.22。 实际经验,包装中带有检定的证书或 含有指标、使用方法等的说明书。 第二组 1、30.03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 病或防病用药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 包装。 2、30.04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 防病用药品,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 税目30.03和30.04 相同点: (1)防病或治病的药品 (2)人类或动物疾病 (3)内服或外用 (4)不包括品目30.02和30.06的货品 不同点: (1)30.03混合;30.04混合非混合 (2)30.03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30.04已经 第三组 1、35.02白蛋白 包括非供治病或防病用的血清白蛋白(从品目 30.02中排除) 排除品目30.02所列的其他血分。 2、35.04其他品目未列名的蛋白质及其衍生物 包括非供治病或防病用的球蛋白(血液球蛋 白及血清球蛋白除外)(从品目30.02中排除) 排除品目30.02所列的血纤维蛋白原、血纤维 蛋白、血球蛋白及血清球蛋白、人体正常免疫球 蛋白及抗血清(特殊免疫球蛋白)及其他血份; 排除已制成药品的本品目所述产品(品目 30.03或30.04)。 案例介绍 1、美罗华(利妥昔单抗注射液)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无异物,絮 状物及沉淀,为杂交瘤细胞技术生产的单克隆抗 体产品,还含有枸橼酸钠,聚山梨醇酯,氯化钠 和注射用水适用于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 巴瘤的治疗。 意见一:按3004排3002条款,应优先归入3002 项下。 意见二:该产品除了含利妥昔单抗之外,还 包括了枸橼酸钠,聚山梨醇酯,氯化钠和注射用 水已超出了3002的范围,应按照药品归入3004项 下。 6、 “粘土类金标准样”的成分组成:1.样品SL20的成分含 量:二氧化硅63.02%、三氧化二铝18.5%、氧化钠10.03%、 氧化钾0.29%、氧化钙0.43%、氧化镁0.16%、二氧化钛 0.06%、氧化锰0.01%、五氧化二磷0.13%、铁3.7%、硫 3.3%、金浓缩值5.911克/吨(误差±0.073克/吨);2.样品 SE19:金浓缩值0.583克/吨(误差±0.011克/吨),其余成 分含量同SL20相比稍有变化;3.样品SJ22:金浓缩值2.604克/ 吨(误差±0.019克/吨),其余成分含量同SL20相比稍有 变化。 该产品来源于新西兰ROCKLAB国际认证标准试验室, 产品作为标准样用于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进行质 量控制。 “粘土类金标准样”为控制实验室检测水平的 比对标准样,其附有相关的分析证书,根据《税则》归类 总规则一,“粘土类金标准样”应归入税则号列3822.0090。 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236) 专题二:玻璃制品 第一组:半导体工业用玻璃制品 1、压电石英 压电石英具有如下特性:当施以机械压力时, 可产生电荷,其强度随所受压力变化而变化:相 反,当受到电势差影响时则可转换成机械压力。 由于具备上述特性,压电石英在电力设备工业中 具有广泛用途:用于制造麦克风、扬声器、超声 波发射或接收设备、固定频率振荡仪器等。压电 石英一般呈薄片、板、棒等形状,可利用精密切 割设备沿电轴线切锯合成石英制得。 2、已装配的压电晶体 压电晶体主要由钛酸钡(包括用钛酸 钡制成的多晶偏光元件)、锆酸钛酸铅或 品目38.24所列的其他晶体、石英或电气石 晶体制成,用于传声器、扬声器、超声波 装置、稳频振荡电路等。压电晶体一般为 板、棒、圆片、环等形状,并且必须装有 电极或电接头。压电晶体可涂有一层石墨、 清漆等,或装在支座上,常装有一个外壳 (例如,金属盒、玻璃泡)。 3、半导体工业用石英玻璃制品 石英玻璃制品有很高的莫氏硬度和极低 的热膨胀系数,高的耐温性,极好的化学 稳定性,优良的电绝缘性及较好的耐酸性, 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制造工业中。通常的制 品有石英管、石英夹具、石英棒、石英帽、 石英缸和石英窗口等,均是用于半导体生 产设备内的零部件或附件。 归类分析: 1、石英 根据《税则》第七十章章注五:本协调 制度所称“玻璃”,包括熔融石英及其他 熔融硅石,所以石英制品应归入第七十章。 同时,根据《税则注释》第七十一章 子目注释:压电石英晶体应归入第七十一 章。 2、制造半导体的机器 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税目84.86条文,其 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 置。其中制造半导体器件的机器及装置,通常包 括成膜设备,掺杂设备,蚀刻及去膜设备,光刻 设备,显影曝光圆片用的设备等,还包括离心机, 丝网印刷机,激光划片机,圆片切割机等。所以, 制造半导体的机器设备应归入第八十四章。 3、半导体工业用石英玻璃制品 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章注一(三) 排除条款:实验室用玻璃器;玻璃制的机 器、器具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物品及其 零件,应分别归入品目70.17、70.19或70.20。 同时,第八十五章章注一(二)也排除 了品目70.11的玻璃制品。 所以,半导体工业用的石英玻璃制品 应归入第七十章。 4、玻璃管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0.02包括各种直径的 玻璃棒或玻璃管,一般通过拉制而成(制玻璃管 时要与吹制工艺相结合)。类似的棒及管也必须 是未经加工的,即直接从拉制工序中制得或仅切 割成段,其端部可经简单磨平。本品目不包括成 为制成品或制成品零件的玻璃球、棒和管。它们 应归入与其相应的品目(例如,品目70.11、70.17、 70.18或第九十章)。如已加工但不能确定其特定 用途的,可归入品目70.20。 同时,品目70.11也称本品目不包括: 仅切割成一定长度的玻璃管,不论其两端 是否用火抛光或用其他方法修整平滑(品 目70.02)。 所以,半导体工业设备用的经特殊加工 的玻璃管应归入70.11,如仅切割和磨口应 归入70.02. 5、其他工业用玻璃制品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0.20注释,该品目包 括本章其他品目或本协调制度其他章未列名的玻 璃制品(含物品的玻璃零件)。 其中工业用品,包括用于皮张上光的玻璃缸、 碗、圆筒或圆盘;安全保护罩和其他设备的保护 装置;滑脂杯;导线器;观测孔和液面玻璃管;S 形管;旋管;腐蚀性产品的沟槽和排泄管(常用 熔融石英或其他熔融硅石制成);盐酸吸收筒和 降流柱。 所以,半导体工业设备用的玻璃制品应归入 70.20。 6、未装配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1.04的子目7104.10的 注释:压电石英具有如下特性:当施以机械压力 时,可产生电荷,其强度随所受压力变化而变化: 相反,当受到电势差影响时则可转换成机械压力。 归入本子目的压电石英一般呈薄片、板、棒等形 状,可利用精密切割设备沿电轴线切锯合成石英 制得。 所以,未装配的石英压电晶体片应归入税目 71.04。 7、已装配的压电晶体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85.41,只有已装配的 压电晶体才归入本品目。压电晶体一般为板、棒、 圆片、环等形状,并且必须装有电极或电接头。 压电晶体可涂有一层石墨、清漆等,或装在支座 上,常装有一个外壳(例如,金属盒、玻璃泡)。 但如果装配了其他器件,整件货品(装上附加晶 体)则不能作为已经装配的晶体,而应作有关机 器或器具的零件并按有关机器或器具的零件归 类。。 所以,已装配电极或电接头,但未装配其他 器件的石英压电晶体应归入税目85.41。 第二组:玻璃粉和玻璃微珠 1、玻璃粉 粉状、粒状或粉片状的各种玻璃(包括从熔 融石英或其他熔融硅石制得的玻璃料及玻璃), 可以着色或镀银。粉状玻璃通常用作研磨料,用 于装饰明信片及圣诞树饰品,也用于制彩色玻璃 品等。 2、玻璃微珠 微型玻璃球,其直径不超过1毫米,用 于制作路标板、反光标牌或电影银幕;也 用于清洁飞机喷气式发动机或金属的表面。 它们是滚圆的实心球体。 归类分析 如果不是粉状、粒状或粉片状,则不归 入税目32.07,而通常归入第七十章。特别 是供电影屏幕、路标等涂层用的细小规则 圆球形玻璃粒(微球体)(品目70.18)。 案例: 进口的玻璃粉末为中空玻璃微球,主要应用 与涂料、石油和塑料加工,其主要功能是反光、 减重以及改善塑料加工性能等。其粒径小于1毫米。 加工工艺:1、按照比例将原材料(玻璃和发泡树 脂)混合;2、将原材料熔融后冷却;3、将冷却 后的材料粉碎成精细粉末;4、加热粉末在高温下 发泡形成中空玻璃微球。 根据《税则》第七十章,税目70.18条文所述, 该税目包括“直径不超过1毫米的微型玻璃球”。 该商品为直径小于1毫米的中空玻璃微球,与税目 条文描述一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 应归入税号7018.2000。 第三组:玻璃纤维制品 玻璃纤维(英文原名为:glass fiber或fiberglass )是 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 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点是性 脆,耐磨性较差。 它是以玻璃球或废旧玻璃为原料经高温熔制、拉丝、 络纱、织布等工艺制造成的,其单丝的直径为几个微米到 二十几米个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 1/20-1/5 ,每束纤 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玻璃纤维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 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子目7019.11 短切纤维是将许多并列的玻璃纤维长条 原丝切短制得。它一般用来起加强作用, 例如,用于塑料或灰浆的加强。 子目7019.12 玻璃纤维粗纱由一把或多把松散的基本 未加捻(捻度每米少于5转)的玻璃纤维长 条原丝构成。它通常用于生产玻璃纤维长 丝纱线,也可直接用于纺织某种玻璃纤维 织物,例如,玻璃纤维帷幕。 案例一: 玻璃纤维增强布和玻璃纤维带的织造方法: 由玻璃纤维经纱和纬纱绞织而成,经纱为双股纱、 纬纱为单股纱,纬纱单股穿梭经纱双股,即纱罗 组织绞织而成。其中玻璃纤维增强布经高温涂胶 后处理工序,用于建筑混凝土墙体中间,提高墙 体的强度,并有抗碱和保温隔热的作用;其中玻 璃纤维带经高温涂抗碱胶后处理工序,并涂自粘 胶,分切后成型包装,用于修补干板墙、石膏板 接缝、各种墙体的裂缝及其它墙面破损。 该商品为玻璃纤维机织物经进一步涂胶 处理的产品,使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裁切 尺寸,属于玻璃纤维机织物的商品范畴,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玻璃纤维增强 布/玻璃纤维带”应归入税则号列7019.5900。 案例二: 货物为经浸渍的玻璃纤维圆形网片。该 玻璃纤维增强片为玻璃纤维网格布涂以树 脂培烘后冲切而成,主要用于起到增强作 用的材料,广泛应用于磨具,摩擦片,印 刷板的增强基材。 该商品为经树脂涂层烘焙,并制成特 定形状的玻璃纤维机织物制品。其不具有 结实坚硬的特征,仍保持了玻璃纤维织物 的外观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 商品应归入税号7019.9000。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