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10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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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100年度)

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103年度)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說明會
報 告 人:莊博如 股長
中華民國102年9月25日
2020/4/28
1
報告大綱
甲、計畫說明
 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指標
界定與補助內涵
 丙、作業期程
 丁、執行期程
 戊、指標調查及申請補助項目注意事項
 己、複審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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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計畫說明1/5
壹、計畫緣起
學習弱勢族群學
生的教育問題更
應受到重視
縮短城鄉教育差
距,達成「教育
機會均等」與
「社會公平正義」
教育優先區計畫
自83年試辦、85
年正式推動迄今,
已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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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計畫說明2/5
貳、計畫目標
一、規劃
二、改善
教育資源
文化不利
分配之優
地區之教
先策略,
育條件,
有效發揮
解決城鄉
各項資源
失衡之國
之實質效
教特殊問
益。
題。
三、提升處 四、提供相 五、促進不
境不利學生 對弱勢地區 同地區之國
之教育成就,多元化資源,教均衡發展,
確保弱勢族 實現社會正 提升人力素
群學生之受 義與教育機 質與教育文
教權益。
化水準。
會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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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計畫說明3/5
参、計畫內容-1- 103年度之六項指標
一、原
住民學
生比率
偏高之
學校
二、低收
三、國
四、中
五、離
六、教
中學習
途輟學
島或偏
師流動
單(寄)親家
弱勢學
率偏高
遠交通
率及代
庭、親子
生比率
之學校
不便之
入戶、隔
代教養、
年齡差距
過大、新
移民子女
偏高之
學校
學校
理教師
比率偏
高之學
校
之學生比
率偏高之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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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計畫說明4/5
参、計畫內容-2-103年度補助七項項目
一、推展親職
二、補助學校
三、修繕離島
教育活動
發展教育特色
或偏遠地區師
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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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計畫說明5/5
参、計畫內容-2-103年度補助七項項目
四、充實
五、發展
六、補助
七、整修
學校基本
原住民教
交通不便
學校社區
教學設備
育文化特
地區學校
化活動場
色及充實
交通車
所
設備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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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界定與補助項目對照表
(同計畫手冊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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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1/28
指標二(103年度本市學校符合指標)
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
年齡差距過大、新移民子女之學生比率偏高
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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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2/28
補助項目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補助對象
指標一、原住
指標二、低收入
指標四、中途
民學生比率偏
戶、隔代教養、
輟學率偏高之
高之學校
單(寄)親家庭、
學校。
親子年齡差距過
指標五、離島
或偏遠交通不
便之學校。
大、新移民子女
之學生比率偏高
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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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3/28
補助項目一原則
(二)學校申請本補助項目應依
(一)申請本補助項目應檢具執
照相關規定標準核實編列經費
行方案(含依據、目標、對象、
概算,最高補助7萬元。辦理
內容、方式、日期、時間、地 目標學生之個案家庭輔導及親
點、成效評估、經費明細表等 職教育活動二大類,其中辦理
項目)經審查核定後實施。
親職教育活動,最高補助2萬
元,每場最高補助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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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3/28
補助項目一原則
(三)利用上班以外時間執行
「個案家庭訪視方案者」,得
核實編列輔導訪視費(每次訪
視200元),每個個案訪視每
學期最少一次、最多兩次,加
(四)雜支以總經費6%為限,紀
念品及茶敘費用不得列支。
班費依加班費支給規定核發,
編列時以總經費10%以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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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4/28
補助項目二: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補助對象
指標二、低收入戶、
隔代教養、單(寄)
親家庭、親子年齡
差距過大、新移民
指標四、中途輟學
指標五、離島或偏
率偏高之學校。
遠交通不便之學校。
子女之學生比率偏
高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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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5/28
補助項目二原則
12班(含) 以下學校限申請1項,13班(含)以上者以2項
為限,每校每項每年最高補助8萬元。
原住民學生人數未符合指標一~(一)、一~(二)、一
~(三)者,但併入指標二之目標學生人數後,合計人
數達全校學生總數30%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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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6/28
作業原則
一、
全面辦理指標調查
(無論是否符合指
指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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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皆須上網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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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7/28
召集相關處室及人員充
分討論後,循行政程序
報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作業原則
二、學校
申請作業
初審,並由教育部進行
複審。申請學校須依據
複審意見於一週內將修
正後計畫上傳至教育優
先區填報網站之成效評
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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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
指標界定與補助內涵8/28
作
業
原
則
追
蹤
列
管
考
核
(一) 於教育部核
定後,即刻轉知
各校執行與辦理
撥款作業。
(二)由本局組成
管考小組,積極
督導各校執行計
畫。
(三)執行進度管
制,納入教育部
年度統合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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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作業期程(1)
102年9
• 本局完成103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各校說明會。
月25日
102年10 • 學校完成指標界定調查與申請補助線上作業。
月15日前
102年10 • 本局完成學校需求計畫初審及彙整工作。
月20日前
102年11
月15日前
• 本局將整體計畫相關資料,報教育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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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作業期程(2)
• 教育部完成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需求計
102年12
畫複審作業。
月10日前
102年12
月11至
• 學校上網檢視教育部複審初步結果,如有疑義
提報本局彙整。
15日
102年12
月31日前
103年1
月10日前
• 學校依據複審意見,修正需求計畫彙整上傳至
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之成效評估區。
• 教育部完成確認本市所屬申請學校確實依複審
意見修正計畫及調整經費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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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作業期程(3)
103年1月20
• 教育部完成本局申請複審後補助需求彙整。
日
• 教育部核定本局補助款。
103年1月
103年1月31
日前
• 學校依教育部複審意見修正後之計畫與經費
概算,儘速報本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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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執行期程
103年1月
至103年12
• 1、辦理本計畫核定之各項工程、設備購置、
各項活動,並依規定請(付)款。
月底
• 2、經核定之各項經費,均應按計畫執行,與核
定項目一致。各補助項目經費的使用應以各類目
標學生參與為優先。
• 3、補助項目二、五,得配合學期制執行至104年
1月底,其他項目不得採跨年度預算執行,執行
期程至103年至12月底,如無法於年度完成者,
補助款應核實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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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指標調查及申請補助項目注意事項
(1)

填寫基本資料與各項指標資料時,除填
寫頁面各空白欄位外,亦須依頁面指示
上傳該指標之指定項目,如指標二之低
收入戶、隔代教養等各類學生名冊等。

填寫補助項目時請務必參考網頁之補助
項目說明內容,並依畫面指示上傳申請
項目計畫及經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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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指標調查及申請補助項目注意事項
(2)

填畢資料後請列印「學校指標界定調查
紀錄表」及「經費需求彙整表」,經有
關人員及校長核章後掃描上傳。

不論學校是否具申請補助資格,均須列
印上述兩表格並核章後掃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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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指標調查及申請補助項目注意事項
(3)
 請各校於102年10月1日始正式上網填
報資料,並在102年10月15日前完成填
報作業。102年10月16日起,學校即無
法再上網填寫或更改資料。
 各校應依指定期限上網填報本計畫之
執行成效!
 除修繕費外,無論申請何項補助項目:
單價一萬元以上列為資本門
單價一萬元以下列為經常門
系統將自動除錯,避免填寫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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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複審原則


請於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填報及審核
網站下載: http://210.240.190.99/edu/。
核報經費請至國教署網站下載102年8
月2日最新頒訂之「教育部補助及委辦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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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手冊須修正部分
1. 第18頁:三、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
師生宿舍之執行期程改為103年1月1日
至103年12月31日。
 2. 第19頁:四、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
備之執行期程改為103年1月1日至103年
8月31日。
 3. 第36頁:國中學習弱勢學生比例偏
高之學校調查表的填表說明第2點先行
刪除。


最新更新版手冊可於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填報及審核網站下
載: http://210.240.190.99/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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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參與
你
美好的
孩子
大未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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