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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場所危害可分為四大危害:
生物性危害
各種致病微生物如:細菌、病毒、黴菌、寄生蟲等
化學性危害
氣體、蒸氣、粉塵、霧滴、燻煙
物理性危害
噪音、振動、照度、輻射、極端溫度、異常氣壓
人因工程危害
不正確提舉、搬運,不適當姿勢重複動作
1
Episode I
2
職業病範例
強酸傷眼
強鹼傷眼
3
職業病範例
暴露鉻酸導致鼻中隔穿孔
暴露鉻酸導致皮膚病
4
Episode IV
5
6
職業病通報系統之結果(1995.06~2000.12)
疾病種類
尚未判定
資料不完整
非職業性
職業性
合計
金屬中毒
0
1
35
21
57
氣體蒸氣危害
3
2
78
187
270
異常氣壓
50
0
43
3795
3888
農藥中毒
0
0
9
22
31
皮膚病
13
2
92
175
282
職業病外傷
57
9
873
2933
3872
塵肺症
1
7
49
964
1021
聽力損失
0
2
193
279
474
腕隧道症候群
4
2
27
278
311
其他
10
9
337
274
630
合計
138
34
1736
8928
10836
7
職業原因引起之職業病佔各該疾病之比例
( WHO, 1995 )
皮膚病佔45 %
肌肉骨骼疾病佔33 %
神經及感覺器官病變佔30 %
呼吸道疾病佔25 %
心臟血管疾病佔20 %
心理疾病佔5 %
癌症佔4 %
8
職業病之定義
依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範,職業災害
包含傷害、疾病及死亡,其中疾病即可稱
為職業病。
職業病也可以說是因職業的原因所導致的
疾病,可能是急性的,也可能是慢性的。
9
職業病判定原則
有病的證據
有暴露危害因素之證據
合乎時序性
合乎科學上一致性 ( 別人有流行病學報告過 )
大致上排除其他更重要或明顯之病因,或至少
本暴露可共同導致此病,或使此病惡化。
一.
二.
三.
四.
五.
實際執行上只要有一、二、三等三個原則之證據,
再舉出該病是勞保局的職業病表之第幾號,即可被
勞保局所接受。
10
危害因子之分類
生物性
化學性
物理性
人因工程
11
生物性─潛在危害
會造成人體感染(Infection)、過敏
(Allergy)或中毒(Toxicity)之植物、動物、
微生物(micro-organism)等生物體及其
分泌物或排泄物等。包括細菌、病毒、
霉菌、藻類、花粉及節肢動物等。
12
生物性危害
1.致病性微生物 ( pathogenic microorganisms ):
包括細菌 ( bacteria )、病毒 ( virus )、披衣菌屬
( chlamydiae )、立克次體 ( rickettsia ) 及黴菌 ( fungi )。
2.動物及植物製品:
此包括樹木、花草、木材、木屑和動物皮屑等,其致
病或致癌可能因存在某種化學品所致,此類生物性危
害事實上和化學性危害彼此有些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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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危害因子之種類 ( 依型態區分 )
化學性危害
一般為酸、鹼、溶劑、重金屬及其他毒性
物質等,以各種形式存在於環境中,是工
作環境中普遍存在的危害因子,依存在的
形式,可經由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進入
人體,而人體的接受量則是影響健康危害
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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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危害因子之種類 ( 依型態區分 )
化學性危害因子形態(一)氣態有害物質 :
1.氣體:一氧化碳、氰酸、氮氣、氫氣、甲烷氣體等,在
空氣中濃度太高,或氧氣被取代而不足,就會造成缺氧窒
息,甚至發生死亡悲劇;毒性氣體如:二氧化硫、二氧化
氮、硫化氫、氯氣、氨氣等,在空氣中濃度高就會造成刺
激感或中毒現象。
2.蒸氣:有機溶劑如苯、甲苯、酒精、汽油、四氯化碳等
液體,因為沸點低很容易形成蒸氣揮發到空氣中而被吸入,
會影響神經系統或引起其他中毒症狀。
(二)粒狀物質
粒狀污染物包括粉塵、燻煙、霧滴、液滴、煙塵、纖維等,
如煤礦粉塵、金屬燻煙、硫酸霧滴等。
15
化學性害因子進入人體途徑
食入
皮膚接觸
眼睛接觸
由呼吸道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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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危害因子之種類 ( 依法令區分 )
有機溶劑
特定化學物質
粉塵
其他特定化學物質
17
化學物質之毒性
A.窒息性物質
B.刺激性物質
C.麻醉性物質
D.致過敏物質
E.神經毒性物質
F.導致塵肺症物質
G.厭惡性粉塵
H.致發熱物
I.致癌物質
J.其他器官危害
造成肺部、皮膚、眼、黏膜危害之物質
18
窒息性物質
當該某些惰性物質於空氣中存在比例過多時,將使氧氣含量相對降低而使
人發生缺氧之危險。
e.g.,
氮氣
氫氣
甲烷
若干物質可能干擾呼吸中樞對肺部呼吸作用之控制,因而造成呼吸麻痺之
現象。
亦有若干物質對肺部會造成刺激,甚至造成肺水腫而影響呼吸作用。
e.g.,
硫化氫、硝基苯胺等物質會破壞血紅素,一氧化碳能與血紅素結合而不易分離,
皆會使血紅素失去運送氧氣之功能而造成人之窒息。
硫化氫、氰化物等能破壞人體內之某些酵素,而使人體利用氧氣產生能量之生
理功能失效,嚴重時將致人於死。
19
刺激性物質
許多化學物質對人體皆具刺激性,一般黏
膜組織更易受害,大部分之酸鹼性物質對
人體組織之刺激性皆很強。
大氣環境品質所注重之硫氧化物、氮氧化
物對人體呼吸器官也有相當之刺激性。
氨、氯氣也有強烈刺激性,在國內也曾發
生多起外洩而導致多人送醫之事故。
20
麻醉性物質
大部分之碳氫化合物對人體多有輕重不同之麻醉
性,而麻醉性亦為有機溶劑類之普遍性作用。
嚴重之麻醉性固然可能造成生命危險,但輕微之
麻醉性並不致對人員產生直接傷害。
值得注意者為麻醉時人員可能精神恍惚而發生跌
倒、墜落或遭機械夾傷、輾傷等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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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過敏物質
能導致過敏之物質種類極多,且常因人而異,花
粉、香料、棉塵等許多動植物之粉塵常為過敏原,
較常見之症狀可能為呼吸系統之不適。某些化學
物質及玻璃纖維等則常造成皮膚症狀。
二異氰酸甲苯 ( TDI ) 則常造成過敏性氣喘。
少數具過敏性體質之員工可能對他人並不過敏之
物質發生過敏反應,故雇主或領班人員不應以自
身之感覺來處理員對過敏症狀之抱怨。
22
神經毒性物質
有機溶劑、四烷基鉛、重金屬、農藥等常
會影響中樞神經或週邊神經而造成各種神
經症狀。
23
導致塵肺症物質
塵肺症是粒狀物所導致肺部疾病之通稱,較嚴重
者會使肺部發生纖維化之病變。
其中以含有石棉或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粉塵所
導致之塵肺症較嚴重,且不會因停止暴露而痊癒,
事實上往往持續惡化,石棉甚至可能導致肺癌。
此外某些金屬以及其氧化物等會導致輕度之塵肺
症,停止暴露後症狀後即不再惡化。
24
厭惡性粉塵
如二氧化鈦、碳酸鈣、水泥、大理石、石
灰等物質雖不導致致塵肺症,但長期吸入
肺部也可能造成一些肺部的疾病。
此外也可能對咽喉、眼睛等黏膜組織產生
刺激或不適。
25
致發熱物
吸入銅、鋅等金屬之高溫氧化物燻煙可能
導致發燒之症狀,暴露數日後則可能產生
抗體而恢復,停止暴露又再次暴露時可能
又有相同之症狀;稱為金煙熱或燻煙熱。
某些高分子聚合物如鐵弗龍燻煙也可能發
生類似之情形。
26
致癌物質
致肺癌者:焦油類、氡氣、游離輻射、石棉。
致皮膚癌者:紫外線、煤焦油、放射線、切削油。
致膀胱癌者:萘胺類、聯苯胺、聯苯類。
致肝癌者:氯乙烯、四氯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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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器官危害
甲醇則因產生代謝物甲醛及甲酸而導致失明或致死。
有機氯化物常對肝臟及腎臟造成傷害。
鎘能取代骨骼之鈣質而使骨骼變脆造成痛痛病。
苯會造成造血系統、肝臟等之傷害,尤其對造血系統有特殊毒性,會
導致白血病。
鉛能影響造血功能而造成貧血,以及導致垂腕症及腹絞痛等神經症狀。
錳能導致巴金森氏症。
汞化合物致畸胎及神經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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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之毒性
F.導致塵肺症物
塵肺症是粒狀物所導致肺部疾病之通稱,較嚴
重者會使肺部發生纖維化之病變。
其中以含有石棉或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粉塵
所導致之塵肺症較嚴重,且不會因停止暴露而
痊癒,事實上往往持續惡化,石棉甚至可能導
致肺癌。
此外某些金屬以及其氧化物等會導致輕度之塵
肺症,停止暴露後症狀後即不再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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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進入人體途徑 (Inhalation)
30
化學物質進入人體途徑(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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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因子的管制
環境管理
作業管理
健康管理
32
環境管理
由發生源改善
取代
密閉隔離或自動化遙控
設備維護更新
由擴散路徑改善
局部排氣裝置
整體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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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管理
變更製程或作業方法
縮短工作時間
輪班工作
輪換工作職務
提供個人安全衛生防護具
危害通識制度的建立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實施
暴露時間調整
個人防護具
眼鏡:必須使用
耳朵:耳罩、耳塞
手足:手套,安全鞋
全身:防護衣,實驗衣
呼吸:濾毒罐或供氣式
個人衛生習慣,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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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係以保持或增進健康為目的。一般之主要手段為:
職前之體格檢查:
作為選工之參考
可篩選體質是否宜從事存在危害因子場所之作業
定期之健康檢查:
體格檢查
健康檢查
有助於早期發現是否已受到危害因子之影響
Note:
因人體內之劑量除與環境濃度與暴露時間有關外,尚須考慮人體吸收之
比率,且環境濃度之變化極大,僅每年一次或兩次之最低法定測定週期
實在無法完善評估人員之暴露劑量。
未來將可能參照歐美某些國家之制度實施生物偵測,以便更直接評估人
體暴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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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職業衛生推行重點
設置專業人員
設置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及設置專業人員有助於專業分工,實施全盤性規劃將
更能有效解決安全衛生問題。
定期實施環境測定
確認有害物種類並定期實施環境測定將能了解作業場所有害物之濃度,更易於
評估對人員之影響程度。
實施自動檢查
經常性之自動檢查可對一般管理制度或硬體設施之缺點及早發現,及早改善,
並可發揮一定程度之監督作用。
整體環境
作業場所之整理整頓為安全衛生工作之重要環節,如盛裝化學物容器之加蓋、
密閉設備之密閉程度、地面有無翻倒之化學品等。皆應經常查核。
教育訓練
危害通識教育: 透過危害通識系統可對勞工發生一定程度之教育作用,可使員工
因了解而生警惕。
一般衛生教育: 應經常以不定型態之方式宣導辦理,以加強效果。其內容包括進
食吸菸前洗手、防護具使用方法、危害防護之硬體設施如何使用保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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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危害(一)
採光照明之影響:
游離輻射:
主要危害器官為造血器官如骨髓、脾臟、淋巴等以及生殖系統;
長期低劑量暴露亦可能造成細胞染色體突變或致癌。
非游離輻射:
經神疲勞、眼睛慢性傷害、降低工作效率、增加失誤率及事故發
生率。
如紅外線易導致白內障。
紫外線會破壞眼角膜,引起角膜炎。
皮膚暴露過久會導致紅斑甚至皮膚癌。
微波對水分之熱效應極強,並可穿透肌肉組織造成深部蛋白質之
凝結。
雷射可能產生類似燒傷之結果,但傷處可能面積小而深。
異常氣壓危害:
造成神經壓迫、血栓、骨壞死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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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性危害(二)
高溫濕度及低溫之危害:
噪音危害:
高溫 失水、熱痙攣、熱衰竭、中暑及男性不孕。
低溫 感覺遲鈍而易發生災害、凍瘡、體溫過低而死亡。
煩躁、影響工作效率及睡眠、造成精神緊張、內分泌失調。
另外也會影響聽覺,導致聽覺器官中毛細胞損傷,產生無法治療
之聽力損失。
振動危害:
全身振動 頭痛、頭暈、噁心嘔吐、消化不良、脊椎病變、女性
生育影響。
局部振動 白指病或白手病、也會導致臂部肌肉、骨骼、神經之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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