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衛生摡論 資料來源: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陳俊瑜校長,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工之權益  勞工之權益,基本上有  生存權、  工作權、  協商權。 勞工安全衛生法立法目的  為防止職業災害 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即為保障勞工之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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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實驗室安全衛生摡論 資料來源: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陳俊瑜校長,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工之權益  勞工之權益,基本上有  生存權、  工作權、  協商權。 勞工安全衛生法立法目的  為防止職業災害 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即為保障勞工之生存權)

實驗室安全衛生摡論
資料來源: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
陳俊瑜校長,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工之權益
 勞工之權益,基本上有
 生存權、
 工作權、
 協商權。
勞工安全衛生法立法目的
 為防止職業災害
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即為保障勞工之生存權)
權利義務之主體




勞工,謂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雇主,謂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事業單位,謂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
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學校內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者有:


與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有關之老師、
職員、技工、工友、
與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有關且領有
助學金、工讀金、研究經費等之研究生、研究助理及
學生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業

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於修正公布時已將









農、林、漁、牧業
餐旅業
機械設備租貨業
環境衛生服務業
大眾傳播業
醫療保健服務業
修理服務業
洗染業
國防事業等九種事業納入適用範圍。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業

八十年八月指定




廣告業
公共行政服務業從事垃圾、污水、工業廢水、水肥等
清運、處理之工作場所
工程顧問業從事非破壞性檢測之工作場所
原非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事業僱用勞工操作之危險
性機械(升降機除外)或設備等納入適用範圍。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業

八十二年十二月指定








廣告業
輸入、輸出或批發化學原料及其製品之事業
職業訓練事業
顧問服務業
學術研究及服務業
教育訓練服務業之大專院校等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
試驗工場
工程顧問服務業從事非破壞檢驗工作場所
零售車用燃料油(氣)及化學原料之事業,使勞工裝卸、搬運、
分裝、保管上述燃料油氣、化學原料等物質之工作場所納入適
用範圍。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業

八十五年二月復指定








政府機關(構)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廠
零售筒裝煤氣之事業使勞工裝卸、搬運、分裝、保管之工作場所
汽車租貨業
船帕租貨業
貨櫃租貨業
其他運輸工具設備租貨業
電影事業中之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及電影片放映業
個人服務業中之停車場業等納入適用範圍。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行業
九十年復指定








銀行業
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
保全服務業
遊樂園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
教育訓練服務業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之實驗室、試
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含試驗船、訓練船)。
批發業、零售業中具有冷凍(藏)設備、使勞工從事荷重一公
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及儲存貨物高度三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
何謂職業災害

勞工因以下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
殘廢或死亡。
1.
2.
3.
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
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
作業活動
其他職業上原因
就業場所、工作場所與作業場所




就業場所,係指於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所
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
工作場所,係指就業場所中,接受雇主或代理
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
理之場所。
作業場所,係指工作場所中,為特定之工作目
的所設之場所。
大專院校等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
驗工場適用。
職業災害補償




1.工資補償:按原領工資補償;醫療二年
未癒,一次給付四十個月平均工資。
2.醫療費用補償。
3.殘廢補償。
4.死亡補償:五個月平均工資喪葬費,四
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工資

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
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
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
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
屬之。
職業病認定原則
1.
2.
3.
4.
5.
有病的證據
有暴露危害因子之證據
合乎時序性
合乎科學上的一致性
大致上排除其他更重要或明顯病因或至
少暴露可共同導致此病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
病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
一.
二.
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
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
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夜校學生或建教合作班學生,於上、
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之
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
病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
作業前後,發生下列事故而致之傷害:
三.
1.
2.
3.
4.
於作業開始前,在等待中,因就業場所設施
或管理之缺陷所發生之事故。
因作業之準備行為及收拾行為所發生之事
故。
於作業終了後,經雇主核准利用就業場所
設施,因設施之缺陷所發生之事故。
因勞務管理土之必要,或在雇主之指揮監
督下,從飯廳或集合地點赴工作場所 途中或
自工作場所返回事務所途中,為接受及返還作業
器具,或受領工資等例行事務時,發生之事故。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
病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
四.
五.
六.
於作業時間中斷或休息中,因就業場所
設施或管理上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
傷害。
於工作時間中基於生理需要於如廁或
飲水時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於必要情況下,臨時從事其他工作,該
項工作如為雇主期待其僱用勞工所應
為之行為而致之傷害。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如下
七.
八.
因公差,由日常居、住處所或就業場所
出發,至公畢返回日常
居、住
處所或就業場所期間發生事故而致之
傷害。
經雇主指派參加進修訓練、技能檢定、
技能競賽、慶典活動、體育活動或其
他活動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如下
九.
十.
十一.
由於執行職務關係,因他人之行為發
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執行職務受動物或植物傷害者。
於執行職務時,因天然災害直接發生
事故而導致之傷害,不得視為職業災
害。但因天然災害間接發生事故而導
致之意外傷害或從事之業務遭受天然
災害之危險性較高者視為職業災害。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如下
十二.
十三.
利用雇主為勞務管理所提供之附設設施,
因設施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參加雇主主辦之康樂活動或其他活動,因
雇主管理或提供設施之瑕疵發生事故而
致之傷害。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審章準則」認定為職業災害之案例如下
十四.
十五.
因職業災害或職業病,經雇主同意直接往
返醫療院所診療或下班後直接前往診 療
後返回日常居、住處所應經途中發生事
故而致之傷害。
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
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
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
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實驗室之危害認知
實驗室之危害認知
實驗室災害包括:

因實驗操作或實習所造成之傷害

因實驗操作或實習所造成之疾病
實驗室工作傷害間接原因

(一)能量:如機械能、電能、化學能、熱
能、輻射能。

(二)危害物:如壓縮或液化氣體、腐蝕性
物質易燃性物質、氧化性物質、毒物。
實驗室工作傷害間接原因
(一)不安全的設備:
如機械設備未有妥善的防護、採光照明
不良、危險物、有害物容器未有適當之
標示…
(二)不安全的動作:
如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使用不當的手工具、
未著用適當之必要防護具…
實驗室健康危害因子

化學性因子

物理性危害因子

生物性危害因子

人因性危害因子
實驗室潛在危害-化學性
火災爆炸
 急慢性中毒
 腐蝕

易燃氣體
FLAMMABLE
GAS
2
腐蝕性物質
CORROSIVE
8
實驗室潛在危害-物理性
機械性傷害
 高低溫度:高溫影響、
低溫傷害
 輻射線
 照明
 噪音振動:聽力損失、
白指病

實驗室潛在危害-生物性

細菌、霉菌、微生物、病毒等感染
實驗室潛在危害-人因性
姿勢不良、超過人體機能負荷:肌肉
骨骼傷害
 環境不適:精神不濟、易疲勞、易生
災害

實驗室安全衛生設施評估
實驗室之危害評估方法有:

工作安全分析:將一項作業或工作按其操作順序,
分解成若于基本步驟,再從每一步驟中逐步分析
作業實況,以發現實驗室或實習場所佈置與規劃
設計中潛在之危害因素。

工作場所之檢點、檢查紀錄,醫療衛生單位診療
紀錄,操作人員之申訴、抱怨、建議、調查,職
業災害補償申請紀錄,物質安全資料表,事故與
災害調查分析紀錄,設備操作手冊與維修紀錄,
及勞工安全衛生人員監督巡查紀錄等。
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


實施安全檢查的最佳時機是每天開始工作之後
經常實施工廠安全檢查,可促使員工注意安全,立
即改進不安全因素。
學校實驗室常見缺失
第一類 化學性物質管理方面
(1)化學物質未明確分類、標示及存放
(2)未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3)化學物質存放場所未符合安全規定
(4)化學物質未在適當地點運作
(5)化學性廢液之分類、標示、存放地點
不適當
(6)局部排氣系統欠佳,使用維護不當。
第二類消防設備及緊急應變措施方面
(1)滅火器及設備未妥善標示、定位及維護
(2)逃生路線標示及緊急照明燈設置不
(3)消防設備、緊急逃生出口及緊急應變措
施周邊未有效淨空
(4)洗眼器有標示不明及水壓過高或不足之
現象
(5)實驗室只有單一出口,且門不能向外開
啟。
第三類高壓氣體設備管理維護方面
(1)瓦斯桶未以屏壁隔離、固定,並加防火警語
(2)瓦斯桶放置戶外,且有些管路已嚴重龜裂
(3)室內存放瓦斯桶周圍未設置瓦斯洩漏偵測器,
且管路接頭未定期進行測漏
(4)高壓氣體鋼瓶部分未標示、固定,且空瓶未裝
上保護蓋
(5)大多未設置鋼瓶室以專門存放高壓氣體鋼瓶
第五類 場所管理方面
(1)通道指標未妥善規劃
(2)樓梯欄杆及屋頂女兒牆高度太低
(3)在通道或樓板地面之高低落差大處,
未做有效警示標示
(4)實驗室進氣口與排氣口過於接近
(5)室內管路未做有效標示
(6)實驗室空間不足
(7)儲存櫃(或架)頂上面任意放置重物
(8)室內動線規劃不佳
個人護具
個人護具種類






眼睛與臉部護具
頭部護具
手部護具
足部護具
全身護具
TECP
•個人防護器具的使用可直接保護人體安全。
•防護器具不能因使用的不便與不適而疏忽或不用。
•實驗時依實驗室需要防護等級選用適當護具
個人保護裝置
 頭部: 安全帽,防止被外物撞擊
 眼睛: 安全眼鏡,如果也希望具有防止蒸汽刺激眼睛
的功能,則安全眼鏡需要貼到臉上,完全保護眼睛的
部位。 (chemical splash goggles gas tight種類)
 腳部: 安全鞋,尤其一種steel toed safety shoes 可以防
止重物砸到腳; 也可能有防止靜電型的安全鞋
 腳部: 類似雨鞋的裝置,可以防酸,油脂類液體。
 臉部: 遮面的安全裝置, wrap around face shield, 也許
是玻璃纖維材質製作的,可以抗拒多數化學物質
 身體: 塑膠圍裙vinyl apron,可以防止酸鹼類的化學液
體,濺到身上
個人保護裝置
 身體: 一般為棉製的實驗衣(工作服)
 耳部: 耳塞,防止噪音的影響
 手部: 安全手套,有許多不同的材質,各有其
適用的化學環境,例如PVC, rubber, etc.
 手部: rubber oversleeves 可以遮到手肘部位的保
護裝置
 呼吸器官: 口罩,面罩,防毒面具等,防止吸
入有害氣體或蒸汽
 全身: 防護衣,有不同等級的防護衣
實驗室應注意事項
1.
2.
3.
4.
相關實驗(習)場所危險性機械設備操
作人員應有證照。
實驗(習)場所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時
防護具應正確穿帶使用。
建立相關各項機械設備之標準作業程序
及安全防護措施。
注意電氣設備接地、漏電斷路器的裝設
及絕緣措施。
實驗室應注意事項
5.
6.
7.
8.
9.
10.
建立完善化學品管理系統(分類及標示)
----尤其毒性化學物質
建立危害通識制度。
訂定及演練各項緊急應變計畫
學校消防設備應經常安全檢點、檢查及
演練
落實廢液分類收集及安全儲存
定期對全體教、職、員、工、生作安全
衛生宣導及教育訓練
實驗室安全
人人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