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 保稅 部分 報關應注意事項及常見錯誤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2條,--錯誤之發生如係報關業者之疏失所致者, 得由報關業者憑報關時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所 提供之報關文件向海關申請更正。  第4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 電腦通關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 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 第5條,--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案件,如有違反關 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等有關規定而須處分者,應依 據有關規定辦理後,始得准予更正。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7條,--納稅義務人或報關業者於貨物放行 後,依第2條第1項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 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 翌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但情況特殊並檢具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 者,不在此限。  第13條,-- 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報關 業者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應依海關徵收 規費規則規定辦理。(規費100元) 保稅貨物內銷補稅原因 進出口 保稅通關相關資料查詢  關稅總局內網(http://web.customs.gov.tw/) →貨物通關服務→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一般進口: ---上冊→參、進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一般出口: ---上冊→玖、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保稅貨物進出口: ---下冊→拾捌、保稅物品及自由貿易港區 貨物通關特殊規定 五、六、七、十一… 等有詳細規定 G1 外貨進口 進口報單類別 G2 G7 D2 D7 D8 B6 F1 F2 F3 本地補稅案件 國貨復進口 保稅貨出保稅倉進口 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 外貨進保稅倉 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 外貨進儲自由港區 自由港區貨物進口 自由港區區內事業間之交易 G1 外貨進口  納稅辦法41(外銷品原料稅款擔保記帳), 42(外銷 品原料稅款具結記帳)  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 「買方監管編號」欄應 填報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編號,未填列者視同 不申請記帳。進口報單已完成繳稅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記帳報單,出口報單已放行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沖銷報單。  ECFA有效原產地證明書 , 「主管機關指定代號」 欄填報該證明書號碼,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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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進口 保稅 部分 報關應注意事項及常見錯誤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2條,--錯誤之發生如係報關業者之疏失所致者, 得由報關業者憑報關時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所 提供之報關文件向海關申請更正。  第4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 電腦通關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 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 第5條,--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案件,如有違反關 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等有關規定而須處分者,應依 據有關規定辦理後,始得准予更正。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7條,--納稅義務人或報關業者於貨物放行 後,依第2條第1項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 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 翌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但情況特殊並檢具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 者,不在此限。  第13條,-- 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報關 業者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應依海關徵收 規費規則規定辦理。(規費100元) 保稅貨物內銷補稅原因 進出口 保稅通關相關資料查詢  關稅總局內網(http://web.customs.gov.tw/) →貨物通關服務→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一般進口: ---上冊→參、進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一般出口: ---上冊→玖、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保稅貨物進出口: ---下冊→拾捌、保稅物品及自由貿易港區 貨物通關特殊規定 五、六、七、十一… 等有詳細規定 G1 外貨進口 進口報單類別 G2 G7 D2 D7 D8 B6 F1 F2 F3 本地補稅案件 國貨復進口 保稅貨出保稅倉進口 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 外貨進保稅倉 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 外貨進儲自由港區 自由港區貨物進口 自由港區區內事業間之交易 G1 外貨進口  納稅辦法41(外銷品原料稅款擔保記帳), 42(外銷 品原料稅款具結記帳)  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 「買方監管編號」欄應 填報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編號,未填列者視同 不申請記帳。進口報單已完成繳稅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記帳報單,出口報單已放行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沖銷報單。  ECFA有效原產地證明書 , 「主管機關指定代號」 欄填報該證明書號碼,第1

進口 保稅 部分
報關應注意事項及常見錯誤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2條,--錯誤之發生如係報關業者之疏失所致者,
得由報關業者憑報關時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所
提供之報關文件向海關申請更正。
 第4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
電腦通關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
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 第5條,--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案件,如有違反關
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等有關規定而須處分者,應依
據有關規定辦理後,始得准予更正。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 第7條,--納稅義務人或報關業者於貨物放行
後,依第2條第1項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
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
翌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但情況特殊並檢具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
者,不在此限。
 第13條,-- 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報關
業者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應依海關徵收
規費規則規定辦理。(規費100元)
保稅貨物內銷補稅原因
進出口 保稅通關相關資料查詢
 關稅總局內網(http://web.customs.gov.tw/)
→貨物通關服務→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一般進口:
---上冊→參、進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一般出口:
---上冊→玖、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保稅貨物進出口:
---下冊→拾捌、保稅物品及自由貿易港區
貨物通關特殊規定 五、六、七、十一…
等有詳細規定
G1
外貨進口
進口報單類別
G2
G7
D2
D7
D8
B6
F1
F2
F3
本地補稅案件
國貨復進口
保稅貨出保稅倉進口
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
外貨進保稅倉
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
外貨進儲自由港區
自由港區貨物進口
自由港區區內事業間之交易
G1 外貨進口
 納稅辦法41(外銷品原料稅款擔保記帳), 42(外銷
品原料稅款具結記帳)
 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 「買方監管編號」欄應
填報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編號,未填列者視同
不申請記帳。進口報單已完成繳稅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記帳報單,出口報單已放行者,即不得申請
更改為沖銷報單。
 ECFA有效原產地證明書 , 「主管機關指定代號」
欄填報該證明書號碼,第1 位碼免填報,即自第2位
碼起填報共15位號碼,商品分類號列附碼欄申報
「PT」字樣
B6 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
 「納稅辦法」之申報:
A、保稅工廠進口貨物第1項須為56 (原料)或58 (免列統計
之免稅貨物) 。
B、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或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事
業進口貨物第1項須為56 (原料) 、5C (轉運用貨品)或5Y
(機器設備),常申報錯誤。
 自自由港區進口者:
1.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或科學工業園
區園區事業貨物售與自由港區事業發生退貨者,第1項「納稅
辦法」欄填報99且「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8」。自由港區
事業免稅貨物運往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農業科技園區或科
學工業園區修理、檢驗、測試者,「納稅辦法」填報9E;委託
加工者,「納稅辦法」填報9F。
B6 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
自自由港區進口者:
2.「貨物存放處所」欄填報貨物進儲之港區貨棧代
碼。
3.「進口日期」需等於報關日期,但按月彙報案件,
以最後一批貨物之出區日期為進口日期。
4.按月彙報案件填報彙報月份。
5.「其他申報事項」欄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拾捌、六、其他規定(六)自由港區特殊規定2、
自由港區事業為他業者從事倉儲、物流、組裝、重
整之貨物,其貨物進出自由港區各類報單之買賣雙
方、其他申報事項欄位填報說明填報。
G2 本地補稅案件
 「內銷補稅原因」欄位申報代碼(01至13或99)
 保稅貨物盤差補稅案件「納稅辦法」申報為35 ,
且「內銷補稅原因」欄申報為05(盤差補稅),
該報單不可再申報其他不同之納稅辦法及內銷補稅
原因代碼,否則不予收單。 (報單應先送本局查核
海關核章)
 保稅產品(成品)內銷,係屬未使用供裝配用已逾
百分之五十以上之 單一半成品所製成者,依海關
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40條規定,申報關稅優惠或
打7折者,其他申報事項欄並應敘明。(「申請審驗
方式」欄填報代碼「8」,由通關單位審核 )
G2 本地補稅案件
 按月彙報案件填報彙報月份。其他申報事項
並報明,若為C3應審應驗案件,通關單位
得據以改為C2應審案件。
 原(呆)料內銷補稅,其他申報事項應報明核
准文號並檢附文件。
 提供保證金取得按月彙報資格,於擔保額度
內先行提貨出廠者,應於次月15日前彙總填
具報單申報補稅。
G7 國貨復進口
 「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欄位填報原出口
報單號碼及項次 ----–常見錯誤
 「納稅辦法」第1項需填報55或99。要再出
口者申報99,不再出口者申報55。註: (原
出口貨物為YB(保稅貨物)或部分為YB者應
申報DB關別,原出口貨物全部為NB (非保
稅貨物)者應申報DA關別)
D8 外貨進保稅倉
 「納稅辦法」限填報98。
 自自由港區進儲者:
1. 「賣方監管編號及統一編號」欄填報出售之自由港
區事業之監管編號及統一編號,不得空白或錯誤。
2.「其他申報事項」欄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
拾捌、六、其他規定(六)自由港區特殊規定2、
自由港區事業為他業者從事倉儲、物流、組裝、重
整之貨物,其貨物進出自由港區各類報單之買賣雙
方、其他申報事項欄位填報說明填報。
D8 外貨進保稅倉
3.「賣方料號」欄不得空白(依賣方業者貨物
帳之料號填報)。
4. 按月彙報案件者,於「保稅貨物按月彙報月
份」欄填報彙報月份。
5. 「進口日期」需等於報關日期,但按月彙報
案件,以最後一批貨物之出區日期為進口日
期。
D2 保稅貨出保稅倉進口
 「貨物存放處所」欄,申報出倉之保稅倉庫
或物流中心倉庫代碼。
 報關日期等於進口日期。
 「賣方料號」不得空白。
 「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不得空白或錯誤
 申報之稅則屬環保機關規定應回收之廢容器
者,其「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之代碼填報
環保機關規定之代號。
D2 保稅貨出保稅倉進口
 「其他申報事項」欄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報
關手冊」拾捌、六、其他規定(五)物流中
心案件特殊規定7、貨物進出物流中心買賣
雙方及其他申報事項欄位填報說明填報。
 「出倉保稅倉庫業者代碼及統一編號」欄填
報出倉之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倉庫代碼及統
一編號,不得空白或錯誤
D7 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
 「貨物存放處所」欄填報出倉之保稅倉庫或物流中
心倉庫代碼
 報關日期等於進口日期
 「買賣方料號」不得空白
 「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不得空白或錯誤
 納稅辦法之申報:
1.自保稅工廠進儲保稅貨物發生退貨或運回者,填
報99,但屬退貨(銷貨退回),不得辦理按月彙
報。
D7 保稅倉相互轉儲或運往保稅廠
2.物流中心自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
或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事業進儲未開放大陸物
品再轉售(轉儲)其他保稅工廠者,填報
5U。
3.物流中心自保稅工廠進儲之未開放大陸物品,
因故退回原保稅工廠者,填報97
保稅料號錯誤及改進方法
 號碼太長或數字、英文字母參雜不容易核對
 數字或英文組成之料號不容易辨認,例如:
AS153XD21343 、 153DV-SIS56
(比較45-1245 、 4582-1254 、A-1234
CUSTOM-1234 、12-3256-3568 )
 P/N:買方料號 S/N:賣方料號,相互錯植
 O與0、I與1 、I(i大寫)與l(L小寫)
數量、重量或其單位錯誤案例
 保稅帳冊登載與申報進口數量之單位不符:如pce
set等
 保稅工廠申報進口數量與廠內驗收數量不同----有
短裝、溢裝情事 -----依據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二十二條 辦理廠方應於提領出倉之翌日起一個月
內,以書面向監管海關報備(包括加工出口區、科
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之區內
事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 ) ,再持報備文件及更
正單向通關單位申請更正.
稅則號別查詢方法
 關稅總局內網
(http://web.customs.gov.tw/) →稅則
稅率查詢系統→通關經常申報錯誤稅則案件
宣導案例、稅則預核案例、稅則疑義案例
 稅則預先審核 --填具稅則預先審核申請書並
檢附各項文件或樣品向各關稅局申請預先審
核
「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
由電腦據以核列為C2或C3 (表示「申請書面審查」)
 (一)「貨物名稱」超過390Byte(簡5105為385Byte)時。
 (二)「標記」超過385Byte時。
 (三) 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注意事項及輸出入規定,
屬未按CCC號列別標示控管而責令廠商(或其代理人)應「自
行報明」者、應檢附產地證明者、應依照另一CCC號列別規定
辦理者或應向海關申請列入C2通關者。
 (四) 進口靈柩。
 (五) 進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申請在「抵達證明書」(DV)上
核者。
 (六) 進口舊品、次級品或格外品。
 (七) 對進口同一稅則未決案件申請審查者。
 (八) 依「長單申報簡化作業方式」規定申報者。
「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
 (九) 國貨復運進口案件所屬進口報單類別G7。
 (十) 三角貿易案件之貨品。
 (十一) 盛裝貨物之容器,在進口後6個月內復運出
口者。
 (十二) 廢料(金屬、塑膠、紙等)。
 (十三) 旅客後送行李。
 (十四) 古董、古物。
 (十五) 按加工費、修理費、裝配費、使用費等方
式課徵之進口貨物。
 (十七) 同一項貨物有2個以上之產地而無法分
開報明者。
「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






(十八) 保稅區之廢料申請補稅或年度盤虧補稅或次品、呆(原)
料內銷及非保稅原料補稅案件。
(十九) 保稅區間之交易發生退貨情事者。
(二十) 應徵反傾銷稅、平衡稅、報復關稅、關稅 配額、額外關
稅之案件。
(二十一) 進口應納貨物稅、菸酒稅或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貨物,
所報CCC號列不論已註記或未註記稽徵特別規定代碼T、
T*、B、B*、C、L*者。
(二十二)進口稅則第4407節下貨品,如屬經鉻化砷酸銅
(CCA)處理之木材。
(二十三) 船舶廢油水進口案件。
(二十四) 其他依海關規定應予書面審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