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臺南區免試入學作業國中端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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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臺南區免試
入學作業國中端說明會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日期:104年1月9日(五)
地點:國立台南高商明德樓四樓視聽教室
1
簡報大綱
• 超額比序注意事項積分採計、共同
1
2
就學區說明
• 競賽審查原則說明
• 志願選填試模擬及免試作業平台操
3
作說明
2
超額比序注意事項積分採計、
共同就學區說明
主講人:柳營國中 周憲章校長
3
12年國教入學管道
免試入學
校
身 內
心 直
障 升
礙
適
性
輔
導
安
置
就
學
區
免
試
含
產
特
及
進
修
學
校
技
優
甄
審
特色招生
單
獨
招
生
含
園
區
生
及
進
修
學
校
考
甄選入學
試
科 藝 職 體 分
學 術 業 育 發
班 才 類 班 入
學
能 群
班 科
其他
實
用
技
能
班
建
未
教 體育績優 受
合 獨 甄 甄 獎
作 招 試 審 補
班
助
私
學
校
程
單
獨
招
生
4
104學年度台南區
約6
約94
3.3
2.7
市立、私立學校直升比例上限以高中職部核定招生數之50%
為限。但私立學校國民中學部學生人數小於學校招生人
數者,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60%,並採逐
年漸進方式調整比率,至108學年度不得高於50%。
104年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對照表


多元學習表現採計
前五學期。
104年採計至2月23日(開學前一日)
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陸-四
-(二)(三)
經濟弱勢
16
2. 104年志願序(最高10分)
第一志願校 第二志願校 第三志願校 第四志願校 第五志願校 其他志願校
10
8
7
6
5
1.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 時視為同一志願
序,其志願序積分相同。
2.同一學校第二次選填,視為第二 所志願學校。
3.第6志願後(含第6志願)志願選填以科為單位,但
不計分。
4.採取電腦線上選填志願的方式進行。
0
104年志願序(10分)範例
志願序
第1志
願
志願序積
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5分
0分
0分
0分
志願序學校
名
高職甲
高中甲
高職甲
高職乙
高中乙
高中丙
高職乙
高職乙
錄取序號1
高職甲
普通科
高職甲
高職乙
普通科
普通科
高職乙
高職乙
科別1
科別4
科別1
科別4
科別5
高職甲
高職甲
高職乙
科別2
科別5
科別2
錄取序號2
錄取序號3
錄取序號4
錄取序號5
第2志願 第3志願 第4志願 第5志願 第6志願 第7志願 第8志願
高職甲
高職乙
科別3
科別3
綜高科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分發方式為:若學生錄取多科系,則以學
生選填志願為第一優先考量,並非以學生
分數最高之錄取科系為最優先錄取。
 志願分發採從左而右(由第一志願校到第
五志願校),從上而下的方式(由科別1、
科別2、科別3…)來進行分發。

10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保障名額,係指同一所國中選填該高中
職校為第一志願,其申請者中分數最高
者。若該生參加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後,
將特色招生志願置於所有免試志願之前
,即喪失保障資格。
 當高中職核定招生名額小於所應保障之
名額時,各保障名額依超額比序同分比
序順序比較之。經比序仍超額時,超額
之部分不列入保障名額,與其他學生共
同參加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分發。

11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第一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1/22(四)
上午8時-1/25(日)下午5時。
 第二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4/23(四)
上午8時-4/26(日)下午5時。
 正式志願選填日:6/11(四)上午8時6/14(日)下午5時。
 模擬及正式選填志願,學生可在家選填。
若學生家中無法進行電腦選填志願者,請
學校協助安排電腦教室供學生志願選填。

12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
避免將同一高中職填在連續之志願校中,造
第1志願
成志願校分數計算之落差。
志願序
第1志願 第2志願
第3志願
10分
高職甲
志願序加分
10分
8分
7分
志願序學校名
高職甲
高職甲
高中甲
科別1
錄取序號1
高職甲
高職甲
普通科
高職甲
科別1
科別4
科別2
高職甲
高職甲
高職甲
科別2
科別5
科別3
錄取序號2
錄取序號3
高職甲
高職甲
高職甲
科別3
科別4
高職甲
13
科別5
13
十二年國教入學制度辦理原則



103年8月22日教育部發布新聞稿。
「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
所謂「一次分發到位」是指學生報名參加免試及特
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只會有一個分發結果。學生
先選填免試志願,後再選填特招考試志願。免試志
願選填完畢後,不得再更動,等到特招考試完後,
再將特招考試志願依學生個人意願,置入已選填之
免試志願順序中,形成新的志願排序,並據以進行
分發。所以一次分發到位也就是免試及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一起分發,一位學生只會錄取一個志願。
15
16
共同就學區
就學區
與103學年度
規劃是否相同
本區國中
他區高級中等學校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市東區、西區
相同
後壁區、白河區、北門區、
學甲區、鹽水區、新營區、
柳營區、東山區
嘉義縣東石鄉、朴子市、
布袋鎮、義竹鄉、鹿草鄉
水上鄉、中埔鄉、大埔鄉
相同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
安南區、仁德區、安平區、
北區、中西區、東區、南區
高雄市甲仙區、杉林區、
內門區、旗山區、田寮區
阿蓮區、湖內區、路竹區
茄萣區、永安區、岡山區
相同
臺南區
共同就學區可選填之學校
行政區
共同就學區之高中職
北門區、學甲區、鹽水區、
新營區、柳營區、後壁區、東石高中、萬能工商
東山區、白河區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高中、嘉義女中、嘉義高工、
嘉義高商、華南高商、嘉義家事、
興華高中、仁義高中、嘉華高中、
輔仁高中、宏仁女中、立仁高中、
東吳工家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旗美高中、旗山農工、岡山高中、
仁德區、安平區、中西區、岡山農工、華德工家、路竹高中
安南區、北區、東區、
南區
18
2.競賽成績(正向表列,最高20分)
國際性、全國性的比賽由教育部公布的項
目始得採計。
區域性、縣市性的比賽由臺南市政府教育
局公布的項目始得採計(公布於本市12年國
教網)。
計分原則
區域性競賽比照縣市性競賽計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國中在學期間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僅擇
優計分一次(科學展覽、各學科能力競賽、語文類競賽、藝能
類競賽、運動類競賽)
19
2.競賽成績(正向表列,最高20分)





全國性、國際性競賽
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
性縣市性競賽採計一覽表
全國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全民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競賽成績專案採計項目一覽表
變更免試就學區學生、轉學生,以及本區
至他區比賽並獲獎之學生其競賽成績採計
須依本市正向表列項目,所獲獎之競賽,
其名稱與前開一覽表相符者始予採計分數
20
2.競賽成績(正向表列,最高20分)
競賽成績由學校將獎狀送件至免試入學委員會審
核後,由委員會直接將分數輸入系統中。
競賽成績、獎勵紀錄、幹部任期、社團參與及服
務學習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3月30日競賽審查結束後,經採計者,請學校在4
月2日前,將其獎勵紀錄註記,避免同一事由重複
採計。
請務必提醒學生審慎選擇競賽與獎勵之註記
21
3.獎勵紀錄(最高採計10分)
•
•
重大獎懲案件校內由學生獎懲委員會進行
審議。
獎懲類別
–
–
•
獎勵:包括大功、小功及嘉獎三類
懲罰:包括大過、小過及警告三類
獎懲之計分(功過可相抵)
–
–
獎勵:嘉獎0.25分、小功0.75分、大功2.25分
懲罰:警告扣0.25分、小過扣0.75分、大過扣2.25分。
3分
7分
功過相抵後,無
懲處紀錄者
至少28次嘉獎
22
3.獎勵紀錄(最高採計10分)



獎懲紀錄之「銷過」日期,採計至104年2月
23日止。
3月10日前(暫訂)將所有多元學習記錄(包含銷
過記錄)都登錄完畢。
3月10日前(暫訂),若發現轉入生在原校的獎勵
紀錄中,有擔任幹部但未標記之獎勵,請依下
列格式整理後,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由中心統一處理(標
記為幹部)
23
4.幹部任期(最高採計10分)
學生幹部都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民
主程序產生,教師不得指派,也不得由學
生輪流擔任。
幹部包含班級內幹部及全校性幹部。
班級內幹部之數量以1 人服務3 人之比例計
算為原則,公立學校每班至多10 人;私立
學校班級人數較多者,至多15人,不得浮
濫。
24
4.幹部任期(最高採計10分)
全校性幹部包括學生(自治)會會長(市長、
主席)
每個幹部(含全校性幹部)均為3分。(滿一學
期)
單一學期均有擔任全校性幹部或班級幹部
者,擇一採計。
學生擔任幹部,須服務滿一學期始納入計
分。接替擔任幹部未滿一學期者,學校得
另為適當之獎勵。
25
5.社團參與(最高採計10分)
學生參加學校於課程內或課程後(含假日及
寒暑假)所實施的社團,每學期只要滿16小
時以上,並經教師評核通過者給2分。
社團參與之分數,每學期最高2分。 (參加
多個社團者,最高仍以2分計。)
包括學藝性社團(如語文類、科學類)才
藝性社團如(音樂類、表演團隊類、視覺
藝術類、體育性社團(如球類、田徑類…
)
等。
104年,技藝課程亦採計。
26
6.服務學習(最高採計10分)
校外服務:包含「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之機構和「O
O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內
所列,始可採計。
校外服務學習須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
後,向學校申請登記參加後,始得採計。
未經申請之校外服務學習不予採計。
校內服務由學校規劃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
活動,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27

學生申請服務學習示意圖:
學校公告的校內各服務學習
場所
學校公告的校外服務機構
完成後
1. 學生申請服務
學習。
2. 學生經家長同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認可的校
外服務學習機構
意後向學校學
務處登記。
非上述服務學習機構之單位,請向教育局或學校
申請列入市級或學校校外服務學務機構一覽表。
向學校
登錄時
數。
6.服務學習(最高採計10分)
服務學習只要五學期(七上到九上)達到40小
時以上即可拿到滿分(每小時以0.25分計)。
五專採計最高56小時。(五專滿8小時得1分
,幹部1學期得1分,合計最高7分)
本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
至104年2月23日止,2月23日24時以前的
服務時數,若學校尚未輸入,請記得切換
到103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登錄。五專免試
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至104年5月15日0
時0分,故國三生2月24日以後之服務時數
,請學校照常登錄。
29
7.體適能(最高採計10分)
體適能包括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柔軟度(
坐姿體前彎)、瞬發力(立定跳遠)、心肺耐力
(1600/800公尺跑走)
學生至檢測站檢測,計分標準如下(同一次檢測)
四項均無(或僅
一項)達門檻
任兩項
達門檻
4
6
兩項達50 兩項達75 兩項達85
8
9
10
30
7.體適能(最高採計10分)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
手冊(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
、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益
,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4分)。
其他:由學生說明原因,經學校組成專責小組認
定確屬不宜檢測之學生,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
分(4分)。(會議資料留存備查)
31
7.體適能(最高採計10分)

103學年度設置之檢測站如下:
大灣高中、永仁高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
大成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佳里國中、
民德國中、玉井國中、金城國中、安順國中、
崇明國中、後甲國中、新東國中、歸仁國中、
忠孝國中。

提供九年級學生補測機會及八年級學生全面檢
測。
臺南區超額比序表之多元表現一覽表
項目
本項目
最高上限
超額比序單項
最高採計分數
競賽成績
20分
20分
獎勵記錄
5個學期
10分
幹部任期
5個學期
10分
社團參與
5個學期
10分
服務學習
40小時
10分
體適能
10分
10分
六項最高
採計50分
75
8.就近入學
考量學校指標性、類科專門性,臺南一中、臺
南女中、臺南二中、家齊女中、南科實中、臺
南高工、臺南高商、臺南海事為全區型學校。
考量國中、高中地域一貫性,私立高中職原則
上為全區型學校,如欲劃分就近入學區域則尊
重其意願。
考量學校原設立之宗旨,原4所市立完全中學均
需劃分就近入學區,以更符合社區民眾之期待
其餘學校則依該校近3年學生來源及公車路線作
為規劃就近入學區之考量,並以朝向社區化學
校為目標。
34
8.就近入學(範例)
選填全區型學校,核予10分
35
9.教育會考
會考題目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命題,重
於融會貫通的基本題型。
採標準參照,分為精熟(6分)、基礎(4分) 、
待加強(2分) 3個等級,不僅較易達到,也
不用分分計較。
考試日期:104/5/16(六)-104/5/17(日)
此項分數於放榜後,由免試入學委員會直
接將會考成績轉入免試入學作業系統。
36
教育會考加註標記
80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能力
等級加標示人數百分比統計表
國文
A++
精熟
基礎
A+
4.26%
數學
6.39%
社會
4.26%
自然
4.29%
16.43% 5.11% 16.96% 4.87% 16.47% 3.10% 16.47% 5.05% 14.37% 3.50%
A
5.76%
7.83%
6.98%
7.16%
6.58%
B++
18.55%
14.23%
15.31%
17.55%
15.41%
B+
B
待加強
5.56%
英語
C
66.23% 15.81% 49.31% 10.76% 50.13% 12.06% 63.58% 15.97% 60.38% 16.46%
31.87%
17.34%
24.32%
33.73%
22.76%
33.40%
30.06%
19.95%
28.51%
25.25%
備註:
1、各科能力等級加標示人數百分比係以有效人數計算(即扣除缺考、重大違規及點字卷
者)。各科有效人數分別為:國文 267405 人、英語 267475 人、數學 266719 人 、社會
266718 人 、自然 267457 人。
2、所有相同答對題數皆為同一標示。
教育會考-英語科計分說明
英語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聽力答對題數/聽力總題數)× 20 +
(閱讀答對題數/閱讀總題數)× 80
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3 個能力等級。

(圖:以102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教育會考-數學科計分說明
數學科非選擇題至多考三題(考量閱卷期程)
 數學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選擇題答對題數/選擇題總題數)× 85 +
(非選擇題得分/非選擇題總分)× 15
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3 個能力等級。

(圖:以102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


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戲劇
體育班
科學班
職業類科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術才
能班


104年3月報名,4月進行術科測驗
考試科目與以往相同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二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台南女中 音樂班
1
30
30
家齊女中 舞蹈資優班
1
30
30
新營高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特色招生-體育班


104年5月報名、進行術科測驗。
以自辦或聯合辦理的術科測驗分數作為入學依據。術
科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
等,由學校依體育班發展運動種類及特色課程內容,
各自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體育班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北門高中
足球、田徑
1
30
30
土城高中
射箭、划船、壘球
1
30
30
南寧高中
羽球、軟式網球、跆拳道、游泳
2
60
60
新豐高中
羽球、足球、桌球
1
30
30
善化高中
籃球、棒球、網球
1
30
30
北門農工
田徑、排球、軟式網球
1
30
30
曾文農工
排球、跆拳道、國術
1
30
30
台南海事
田徑、棒球、輕艇
1
30
30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科學班


104年3月進行科學班科學能力檢定
以科學營的方式辦理考試,測驗科目為科學實驗。
準備方式除了學校課業學習之外,特別需要著重
實驗原理、設計及操作。
學校
台南一中 科學班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1
30
30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職業類
科


104年4月進行測驗
各校依群科屬性,考量國中生學習基礎,規劃簡
易操作測驗,或者依招生需求,以書面審查、口
試等方式進行篩選。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職業類
班級 招生 總
科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數
數 數
台南高商
台南高工
新營高工
家齊女中
陽明工商
光華高中
亞洲餐旅
文創設計班
餐旅休閒管理班
外貿精英班
職場英文精英班
數位科技精英班
金屬創意班
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菁英班
流行服飾特色班
應用外語特色班
動漫國際班
在地寰宇美食文化領航班
國際餐旅菁英班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57
57
38
38
38
38
38
38
35
48
48
40
228
38
38
38
35
96
40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
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學科測驗為主。
考試分發入學多是以學科發展為主軸的特色班級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學校
台南一中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
招生
考試科目
總數
數
數
數理科學教育班
8
數學 320
國際人文科學班
3
英文 數學 120
理工醫學班
5
英文 數學 200
家齊女中
數理特色班
1
數學 40
40
新營高中
數理班
1
英文 數學 40
40
南科實中
科學人文班
1
英文 數學 30
30
台南女中
320
320
104學年度十二年國教相關期程
5/16-5/17
科學班
藝才班
國中教育會考
3月
4月
5/27
6/11-6/16
技優甄審放榜
個人序位查詢
6/5
職業類科 4月
體育班
5月
免試選填志願
會考成績公布
6/5
直升入學
6/30上午
6/14
免試放榜
特招考試
6/30下午
6/17
特招放榜
特招選填志願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競賽審查原則說明
主講人:大成國中 蔡明昌校長
51
競賽成績審查作業流程
集體報名學生
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國中學校彙整點收
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審核結果(成績)發送各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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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成績審查期程表
項 目
地點、摘要說明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104年03月17日(星期二)至
競賽成績審查資料送件
地址:702臺南市南區健康路
104年03月18日(星期三)
一段327號
各國中至承辦學校取回審查
審查結果發送各國中
104年03月30日(星期一)
結果
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寄送複查結果通知書
日 期
104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午8時至104年04月01日
(星期三)中午12時之上班
時間
104年04月01日(星期三)
下午5時前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逾期不予受理
學務系統註記
104年04月02日(星期四)
午夜12時前
與競賽成績同一事由之獎勵紀錄不
重複採計(各國中依此原則,於競
賽成績審核後,辦理相關作業)
審查結果申訴期限
104年04月06日(星期一)前
(以郵戳為憑)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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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予受理
國中端競賽審查作業規劃
3月
17~18日
3月30日
3月31日~4月1日
中午12時前
(上班時間)
4月2日
午夜12時前
• 國中承辦人將審查資料按班級座號順序排
列,依時程表定時間送件至臺南高商審查
• 國中承辦人至免試入學委員會承辦學校
臺南高商取回競賽積分審查結果
• 學生或家長對審查結果有疑義,填寫「審查結
果複查申請書」,並持審查結果親自向臺南高商
申請複查
• 進行學務系統超額比序獎勵紀錄註記
(與競賽成績同一事由之獎勵紀錄不重複採計)
• 務必提醒學生審慎選擇競賽與獎勵之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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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表件
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
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書
104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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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1/3
依競賽項目(類別)順序填寫並裝訂佐證資料(影
本)於申請表後,影本請國中相關單位核章並加
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限國中階段(七上至九上五學期)獲得之成績始採
計,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可附多張獎狀,
僅擇優計分一次
所陳資料,一律不接受補件,不得異議。
所陳資料如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取消其分發及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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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2/3
錯誤樣態
所附獎狀之張數與申請表
列張數不符
所附獎狀影本未蓋「與正
本相符」及學務處章戳
說明
前有得獎項目但未附獎狀,
該項不得補件且不採計
請組長辦理送件時攜帶個
人職章及學務處(或承辦處
室)章,以利現場修改之需
申請表列競賽名稱不完整
不正確
競賽年度、競賽名稱務必
敘明清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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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3/3
錯誤樣態
更正說明
申請表各項欄位填寫 競賽項目(類別)、性質(層級)、
不完整
獲獎名次(等第)、團體或個人
賽及承辦人職章等務必詳填
團體賽參賽名單
欲採計團體賽競賽成績之每位
未造冊
學生申請表後,務必皆附上參
加團體賽之獎狀影本及團體參
賽名冊
國外獎狀未附
可附轉發之相關教育單位公文
中文證明
或附國中學務處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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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不採計項目1
 未列於教育部公佈之國際性、全國性競賽項目
(國際發明展不採計)、臺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臺
南市專案採計之競賽項目及全國、全民運動會
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內之項目不予採計
例:102鯤鯓王盃兩岸全國各級學校民俗文化錦
標賽童趣太鼓A團
說明:
1.表列項目只有101年沒有102年,故不予採計
2.鯤鯓王盃只採計龍和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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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補充說明
60
競賽補充說明
61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
團體、個人賽
個人賽與團體賽人數定義原則上依各競賽辦法
(或規定)辦理,如該競賽辦法未定義,則2人以
上(含)之競賽即為團體賽;團體賽積分依個人
賽積分折半計算。
 桌球、網球、羽球雙打為個人賽
 科學展覽會依參賽名冊人數
 台南市101學年度中小學圍棋錦標賽為
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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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
競賽等第(名次)

特優比照第1名;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名。如僅
錄取前3名,則佳作或入選比照第4名。特殊採計項目-
(音樂、舞蹈、美術、傳統藝術比賽)

音樂

台南市



個人賽採計名次(獎狀文字內有第1~6名)
團體賽採計等第(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等)
全國


個人賽採計名次(獎狀文字內有第1~6名)
團體賽採計等第(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等)
63
競賽補充說明
64
競賽補充說明
傳統藝術比賽
 台南市101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術比賽
•分特優(第一名)、優等(第二名)
甲等(第三名)
 台南市102、103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術比
賽
•分優等(第一名)、甲等(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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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志願試選填說明
主講人:政高公司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黃婉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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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多元學習表現皆為原始分數
統計範圍:七上~資料匯出日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之教育會考表現,係以學生
「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五科在校成
績,取七上、七下、八上、八下,四學期各科平
均,轉換為「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級進行模
擬,非學生實際之教育會考表現,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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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
國中的教育會考表現,由資訊中心計算四學期平均後轉換三級,
並直接匯至免試報名系統
 非上述學校,請於1月14日(三)前,將貴校學生四學期成績平
均,轉換為三級七標示後,寄給資訊中心婉貞老師:
[email protected] 。檔案為Excel檔(請存為xls),須含
下列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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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三級七標示說明(以國文科為例):
 精熟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前百分之20的學生
 A++: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前百分之25,標示為「A++」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26~50 ,標示為「A+」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51以後,標示為「A」
 基礎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21~80的學生
 B++: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前百分之25,標示為「 B ++」
 B +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26~50 ,標示為「 B +」
 B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51以後,標示為「 B 」
 待加強: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81以後的學生
 C
:成績為「待加強」的學生,全部標示為「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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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使用台南市系統(1/3 )
說明對象:
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
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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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使用台南市系統(2/3 )
由台南市成績系統匯出學生資料檔前
請至學籍系統進行基本資料維護
學生身分別(原住民、身心障礙、蒙藏生、僑生)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確認多元學習表現成績
請與學務處確認匯出時間。
建議註冊組匯出資料檔後~試選填結束,學校
暫停匯入多元學習表現記錄,以免學生一直
反應成績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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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使用台南市系統(3/3 )
下列各項資料匯入免試報名系統後,請自行修改
失業勞工子女
身心障礙生的障礙類別
境外優秀科學科技人才子女
(來臺就讀學年不同,有不同加分比例)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返國就讀學年不同,有不同加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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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確保每一個孩子學習成功
十二年國教網站資源
教育部十二年國教網站
http://12basic.edu.tw
台南市教育局12年國教資訊網
http://12basic.tn.edu.tw/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
http://www.tncvs.tn.edu.tw/104open/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平臺
http://12noexam.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