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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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解读
周国良
经济学博士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绿化养护的婆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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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11点04分,在G40沪陕高速崇启大桥江苏往上海市区方
向54 .4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日产轿车在行驶过程中
失控撞倒了8名正在该路段进行绿化养护的工人,事故导致其中的5名工
人死亡,3名工人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肇事司机毛某已因涉嫌
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肇事司机毛某年仅18岁,今年7月获取机动车驾照。当时车上有其父亲。
死伤者均为女性,五名死者分别为75岁、63岁(有镇保900多元)……;
三名伤者分别为67岁、62岁、68岁
养护工系临时招用,仅培训一天就开始上高速作业。作业时戴安全帽、
穿反光背心,在作业路段前后方50米处放有警示标志
作业状况:工钱按小时计算,每小时7元,每隔几个月发一次工钱。开工
的日子里,7点左右抵达作业路段,中午11:30午休半小时吃饭。当天工
作只要持续到4点就可以下班。
每当有工作时,一名姓蒋的男子会在早上6点,开着小拖车来到村里,接
他们去干活。(叫上处在退休年纪的女性,双方没有签协议,只是说清
楚每小时工钱是7元)。
绿化养护的婆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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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建公司总经理称:我们的要求就是身体要好,人要灵活,要做得动,
都是一些临时工。至于年龄,我们只有一个口头上的说法,要65岁以内
的。公司的确对这一些工人进行过为期一天的培训。(死者家属:他们
都是一把年纪了,而且文化程度也不高,只知道要摆放在50米之外,当
时这真的符合标准吗?)
绿建公司总经理称:蒋性男子为绿建公司的一名劳务工,是这批养护工
的领工。绿建公司今年4月找到崇明一家名为“新景工程有限公司”的单
位,并于对方签署了为期1年的“借工协议”。新景工程公司在得到这份
协议后,临时招募了一些附近农村里年纪略大的女性。在得到绿建公司
的培训后参与到绿建公司要求养护的区域工作。蒋性男子在此期间被临
时算作绿建公司的劳务工,直接与绿建的指挥部保持联系,并且出现在
养护现场,具体领导这些养护工人。
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与当事人已就大部分问题达成协议,愿意在
调查结果出来以前先行垫付部分款项,约100万元。
绿化养护的婆婆队
陪驾毛某之父
驾校
教练
驾驶员毛某
考官
车辆保险公司
赔付
事故伤害
偿付关系
劳动部门
家属
代理人
作业规范
交通管理
部门
养护工
工伤保险基金
领工:蒋某
偿付关系
新景
劳务派遣?
高速公司
绿建
总经理
用工方式选择与适用范围
用工方式选择
——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何为用人单位?
——何为劳动者?
——何为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派遣单位
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
内容告知
劳动合同
实际使用
劳动者
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
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
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特别规定:可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可订立口头协议/不
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
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执行最低
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关系建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
——用工之日
 劳动合同订立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二倍的工资
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期限
——分类:固定、无固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情形以及应订未订的法律责任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合
同/未订立书面合同满一年的
 劳动合同内容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 劳动合同试用期
——期限
——次数
——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违约金
——培训费服务期:专项培训费用,专业技术培训/违约金: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
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超过2年/高级管
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经济
补偿与违约金
 劳动合同无效
——情形
—— 确认机构
——权利义务处理

劳动合同履行与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履行
——全面履行
——合法履行
——继续履行
 劳动合同变更
——协商变更:形式要件
——法定变更
——以实际履行达成的变更
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含义与区别

劳动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提出
——法定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当即解除、提前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当即解除、提前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

劳动合同终止
——期满终止:
——自然终止:劳动者主体灭失、用人单位主体灭失
——约定终止:

应订未订劳动合同的终止
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

劳务派遣用工的解除、终止

其他用工形式的……
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限制

合法解除终止与违法解除终止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7种情形
——劳动者当即解除
——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或一个月工资替代)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期满因单位原因终止
——因用人单位破产、关闭、撤消或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合同
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不超过十二年。”
——对支付经济补偿金作出了过渡性规定。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
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
执行。”

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
——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
• 附属义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
求:告知工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15日
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3.劳动合同保存2年备查
——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
•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重大事项
规章制度制定
——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过程协商、结果单决

集体合同
——形式:综合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
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协商订立程序和报送生效
——相关争议处理
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框架
法治化的监督
调控体系
市场化的就
业促进体系
市场就业机制
单位
劳动者
网络化的管理
服务体系
社会化的社
会保障体系
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促
进
就
业
职业培训
劳
动
合
同
和
集
体
合
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资
退出
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争议
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
多种用工形式
全
日
制
非
全
日
制
劳
务
派
遣
.协商变更
.协商解除
.法定变更
.法定解除
.限制解除
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解除
招聘录用
建立劳动关系
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
离职交接
劳动合同终止
.告知义务
.合同类型
.全面履行
.法定终止
.工作交接
.录用条件
.必备条款
.依法履行
.终止续延
.经济补偿
.约定条款
.继续履行
.解职手续
.合同无效
.规章制度
.集体合同
.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是什么?


劳动关系是个法律问题?
劳动关系是个管理问题?
——合同期限的选择和劳动者的稳定
——年休假:法定标准还是内控手段?
——企业为什么存在,企业的边界在哪儿?
——“鸡肋”工资还是效率工资?

劳动关系是个政治问题?
——劳动创造剩余价值?
——劳资关系如何协调?
无固定期限的认识
——三类劳动合同之简要比较
无固定期限
签订
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固定期限
合意
法定
全面履行;合法履行;事项、主体变更下的继续履行
变更
协商变更;法定变更
解
除
履行
情形
协商解除;法定解除
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者当即解除;用人单位通知解除;用
人单位裁减人员
限制
特殊情形下,不得实施用人单位通知解除、裁减人员
情形
终
止
补偿
限制
违法后果
期满终止
自然终止;约定终止
因用人单位
原因的期满
终止
因用人单位主体灭失的自然终止
特殊情形下,续延终止
向无固定期限转化
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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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多批评指正!
谢谢!
周国良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