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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核銷
胡家琪
高雄醫學大學會計室
第二組組長
簡報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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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計畫相關規範
經費核銷時程及相關規定
人事費申請相關規定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
資本門經費申請相關規定
經費流用相關規定
合法憑證
經費執行之合理性
大家來找碴
教學卓越計畫相關規範
1.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2.中央各機關執行單位預算用途別科目分類表
3.研討會、訓練講習會及會議報支規範
4.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5.國科會專、兼任助理酬金標準表
6.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工作酬金標準表
7.邀請大陸地區重要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作業要點
8.高雄醫學大學學者專家指導特別演講費支付要點
9.高雄醫學大學誤餐費(便當)及膳食費報支規範
10.優先採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
11.政府採購法
12本校採購辦法
註:上述規範網路上均可查詢下載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一)
1.各主軸計畫辦理各項活動應於預定活動日期前一
個月完成校內簽核程序始得辦理活動。
2.校內簽核完成後單項支出金額超過1萬元者請於
活動前三星期將請購單送達會計室,金額超
過3萬元者並應經採購組辦理。請購流程未
完成者申請單位不得先行採購。
3.活動完成後三星期內需將相關合法、合理且附
件完整之單據送達會計室完成經費核銷,逾期
者卓越辦公室得酌予刪除該項經費之申請。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二)
4.各主軸辦理有獎勵性活動(如發給禮卷、禮品、獎金、
獎品等)承辦單位(教學卓越計畫各主軸)之助理應
避免參與活動並領取贈品。
5.各主軸辦理活動應與教學卓越計畫有直接相關性且
應以提昇學生學習成效及老師教學品質為主。
6. 誤餐費以每人80元為限。
7.為執行一般校內行政會議之誤餐費應列為雜支。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三)
8.各主軸辦理活動有提供餐點時核銷應注意事項:
請依參與人員之身份別簽到
其他人員>30%→相關餐費由該科室經費支應
其他人員10%~29%→相關餐費由教卓配合款支應
其他人員<10%→相關餐費由教卓補助款支應
註:「其他人員」即非老師及學生身份者
9.各類文宣品亦應以實際需求及實用為主,避免豪華
精美,優先考量製成光碟或以網路版之型式辦理並
撙節編列支用。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四)
10.無法清楚界定僅使用在教學相關之碳粉匣、墨水
匣、 記憶卡、隨身碟等不得使用教學卓越計畫
補助款。
11.各主軸活動衍伸之贈品、紀念品(筆、便條紙、
桌曆、別針式徽章、筆記本、隨身碟、馬克杯、
水壺、行事曆貼紙、 L夾、銅製書籤、 磁鐵、鑰
匙圈、扇子等) 不得使用教學卓越的補助款。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五)
12.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出席會議進行計畫之
審查作業,不得同時支領審查費及出席費,惟若
於出席會議之前先行提供書面審查意見,得依規
定支給審查費。
13.評鑑費、訪視費係主管機關(如教育部)至部屬機
關學校評估計畫執行情形並作成紀錄,故學校不
適用本項經費。
經費核銷時程及注意事項(六)
14.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等應避免
赴風景名勝地區、高檔級渡假飯店辦理。
15.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編列之膳
宿費應依規定辦理,膳費應內含三餐、茶點等,
不得額外編列茶水飲料等費用。
16.除零用金限額 (暫定1000元)以下之小額付款得
由相關人員墊付外,其餘均應逕付受款人不得由
計畫主持人或機關人員代領轉付。
人事費申請相關規定(一)
1.已支領固定津貼者(如月薪)不得重複支領本
計畫其他酬勞(如工讀金、工作費等)。
2.專任助理不得再兼任教育部或其他機關委託
計畫。
3.專、兼任助理薪資得比照國科會專、兼任助
理酬金標準表。
4.專、兼任助理應檢附簽到紀錄表
(需經計畫主持人核章) 。
人事費申請相關規定(二)
5.補助計畫之擬定及執行為受補助機關、學校
或團體之職責範圍,其業務推動係屬本職
工作,本機關人員不得支領工作費及相關酬
勞。實際擔任授課人員,得依規定支領鐘點
費。
6.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等,
所需臨時人力以參加人數1/10為上限,工
作日數以會期加計前後1日為上限。
人事費申請相關規定(三)
5.外籍人士所得
定義:外國籍人士及當年度在台未居留滿183天之
台籍人士。
申報:依國稅局規定需於所得給付日起10日內向稅
捐單位申報,承辦單位請於外籍人士結束行
程後5日內將所得資料送達會計室,以利
稅款核銷作業。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一)
1.出席費
檢附會議簽到紀錄及領款人簽收收據。
2.講座鐘點費
授課時間每節應為50分鐘,連續上課二節需滿90
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檢附活動流程表及領款人簽收收據。
3.專題演講:
(1)單位性:3,000~5,000元
(2)全校性:8,000~20,000元
(3)具特別身份者,得另簽請校長酌予提高。
4.工作、工讀費(100.1.1起調整為時薪98元)
檢附工讀時數簽到紀錄表。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二)
5.國內差旅費
■交通費:
飛機-限經濟艙,需檢附來回機票票根
高鐵-標準車廂,需檢附來回票根
火車-自強號來回車資,可不檢附票根
註:駕駛自用汽(機)車者,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汽車
票價報支。但不得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三)
6.國內差旅費
■住宿費:
公假核定2日以上,且在出差地區有住宿事實
者,得依數額表規定上限內檢據(統一發票或
收據)核實報支。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1/2
報支。
■生活費: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報支。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四)
7.國外差旅費
■交通費:
機票-a.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
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b.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c.登機證存根
其它-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五)
7.國外差旅費
■生活費:
1.依各機關派赴國外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
日支數額表。
2.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
及返國當日以40%報支。
3.匯率:出國前一日台銀賣出匯率或實際結匯
匯率。
註:每日生活費之劃分
住宿費60%+膳食費30%+零用費10%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六)
8.對學生之獎助
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類證照考試、語文檢定等得
依計畫內容循校內程序訂定獎助機制酌予補助獎學
金或補助學生相關報名費用,惟獎勵/補助對象應
為「已通過證照考試或語文檢定之學生」為限,以
符合本計畫提升學生正向學習之精神。
學生競賽之獎金與獎品可視需要酌予編列以資鼓
勵,應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相關,並應訂有相關支
付基準。獎金數額不宜過大,獎品應避免豪華精
美,不得浮濫。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七)
9.對教師之獎助
為鼓勵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得編列相關獎勵金。
10.各類藝文活動
如演出費、表演費、演唱會等應以直接涉及校內
正式教學課程為限。
11.印刷費
應檢附樣張,印刷各類文宣品、計畫書及成果報
告等文件應以實用為主,避免豪華精美。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八)
12.物品費
為執行計畫購置之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
額未達1萬元者之消耗及非消耗品
(如資訊耗材、隨身碟、麥克風等)。
金額為6,000~9,999元之非消耗品屬列管
之物品應填寫財產增加單。
13.一般事務費
執行本計畫所需之活動廣告、場地佈置(如搭設展
台及看板)、宣傳旗幟(紅布條、羅馬旗幟)、氣球
拱門等宣傳品,請樽節支用。
業務費申請相關規定(九)
14.雜支:
支用上限金額為整體計畫業務費之6%。
如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料夾、資
訊耗材、郵資(註明用途)、誤餐費(工作人
員餐費及會議餐費)等,除因教學活動所需
之特殊需求外,不得再於業務費項目中編
列前揭費用。
資本門經費申請相關規定
1.經常門與資本門劃分:單價1萬元以上且耐用
年限二年以上者應列作資本門支出。
2.電腦等資訊設備:配合款支應,依統一規格請購
(特殊需求者需簽呈核准) 。
3.需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4.設備→保管組編製財產編號。
圖書→圖書館採編組編號。
5.財產牌需標示
『00年度教育部00000000計畫』
(僅列範例,實際請依教育部之來文規定字樣辦理)
經費流用相關規定
1.需經核准(經校內程序,使用規定之表格) 。
2.人事費不得流入。
3.各子計畫間之經費或各子計畫內支用項目之經費
得流用。流用比例為流入數不超過原預算數
20%,流出數不超過原預算數30%。
4.補助款之資本門與經常門經費不得互相流用。
合法憑證-統一發票
應完整填寫:買受人名稱:高雄醫學大學
統一編號:76001900
品名、數量、單價、總價,勿以「一批」表示
1.二聯式發票:因本校屬非營業人(適用二聯式發票),因
此請儘量取具二聯式發票。
2.三聯式發票:需檢附第二、三聯 (即扣抵聯及收執聯)
3.收銀機及電子計算機開具之統一發票:
應詳列品名、數量、單價、總價,
若無法詳列者應檢附物品明細(如出貨明細表)。
統一編號未直接鍵入者則需補填統一編號並加蓋店章 。
4.採購名稱或發票之品名若為外文或代號時,經手人
需加註中文名稱,未符合規定者將退回補列 。
合法憑證-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1. 買受人名稱:高雄醫學大學
統一編號:76001900
2.應完整填寫品名、數量、單價、總價,
勿以「一批」表示。
3.需蓋有商號章及負責人章
商號章應含有店名、地址、統一編號等
二聯式統一發票
抬頭
年月日
應詳填
需含店名、統一編號
三聯式統一發票
年月日
應詳填
抬頭
統一編號
二、三
聯皆需
檢附
電子收銀機統一發票
漏打統編時
需加蓋店章
統一編號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年月日
應詳填
抬頭
需含店名、統一編號
公司負責人
估價單
抬頭
店章
簽到表
活動日期
活動起迄時間
活動地點
經費執行之合理性




各主軸經費執行情形
98年卓越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文具及碳粉匣申請情形
個人代墊貨款之合理性
軸一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4,000,000
3,000,000
2,000,000
執行金額
1,000,000
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軸二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4,000,000
3,000,000
2,000,000
執行金額
1,000,00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軸三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8000000
6000000
4000000
執行金額
2000000
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軸四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1500000
1000000
執行金額
500000
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軸五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執行金額
1,000,000
500,000
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總辦公室經費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1,400,000
1,200,000
1,000,000
800,000
執行金額
600,000
400,000
200,00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卓越經費整體執行情形
執行金額
18,000,000
16,000,000
14,000,000
12,000,000
10,000,000
8,000,000
6,000,000
4,000,000
2,000,000
-
執行金額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文具及碳粉匣申請情形
35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文具
150,000
碳粉匣
100,000
50,000
98/8 98/9 98/10 98/11 98/12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各主軸文具及碳粉匣申請情形
200,000
150,000
文具
碳粉匣
100,000
50,000
總辦 軸一 軸二 軸三 軸四 軸五
個人代墊貨款情形
代墊金額
代墊人(A)
陳X娜
吳X幸
謝X玲
陳X穎
林X哲
林X堯
郭X愉
孫X堯
劉X沂
小計(B)
代墊金額
89,607
10,301
46,850
22,500
63,490
330,080
27,819
12,800
17,461
620,908
代墊比率
一(A/B)
14.4%
1.7%
7.5%
3.6%
10.2%
53.2%
4.5%
2.1%
2.8%
100.0%
代墊比率
二(A/C)
3.6%
0.4%
1.9%
0.9%
2.5%
13.2%
1.1%
0.5%
0.7%
24.8%
註:C=該分項計畫預算金額
約2,500,000
大家來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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