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公民不服從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社會運動&公民不服從

社會運動&公民不服從
二、社會運動(p.102)
(一)社會運動的意義
• 社會運動是指一群具有共同意識與理念者的
結合,為實現特定目標,透過集體請願、示
威遊行、遊說立法等方式,有計畫的從事改
造或維持社會體系的有組織的團體行動。
• 例如:
1.環保運動反對「重開發、輕環境」的發展政
策。
2.勞工運動試圖扭轉不平衡的勞資關係。
過去:靠鄰里、宗
族等人際團體。
現今:靠新聞媒體、
網路串聯。
既存的聯
繫網路
既存的不
滿情緒
事件引發
社會
運動
動員群眾
的能力
社會運動的特色
p.103
(二)社會運動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 實現社會進步
例如:婦女救援基金會、
勵馨基金會共同催生兒童
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 教育社會大眾
例如:董氏基金會提出吸
菸有害健康的論據,發起
「拒抽二手菸」運動。
参、公民不服從
公民不服從的概念由梭羅先提出
矛盾?!在民主國家,政府可以依
法統制人民,人民也應守法律,但
,若是政府政策或措施違背公平正
義時,人民該怎麼做?
1. 奴隸政策。
2. 人們基於良心,反思政府政策,發現
特定政策不合乎公平正義時,那麼我
們應秉持個人良知,拒絕遵守配合此
政策。
3. 難道公民應該讓自己的良知屈從於統
治者嗎?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什麼每
個人還要有良知呢?
羅爾斯提出公民不服從的意涵
•
•
•
•
合乎良心的違法行為
追求公平正義的行為
公開行為
付出代價
非暴力行為
• 目的:促使政府改變
不正義的政策或作為
條件:
1.當時公民可接受的價
值。
2.存有實質且明確的不
正義。
3.已向政府表達卻無改
善
只能採取公民不服從
作為最後的手段
公民不服從的代價
•
•
•
•
政府會對從事公民不服從的人予以處罰。
容易造成自己身體受傷或死亡。
有時會以自焚的激烈方式來表達抗議。
有時會被另一方暗殺而死亡。
甘地的不服從運動
• 受梭羅(強調以良知作為
行動最終依據)影響
• 相信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東
西,是真理。
• 基本原則:以真理的力量
來改變世界的不公平。
• 推動不服從運動:
1. 抵抗南非政府對印度人的
不公平對待
2. 抗議鹽稅制度,促使印度
成功自英國殖民中獨立。
甘地-反南非政府的登記法令
• 起因:二十世紀初,印度人
意義:
移民至南非須到政府單位
1.合乎良心的違法行為?
登記個人資料並留下指紋。
2.追求公平正義?
3.公開行為?
歧視印度人的法令
• 甘地召集印度移民集會,
4.非暴力行為?
說明此法令的不當,鼓勵
大家拒絕登記,並共同承
條件:
擔後果。
1.當時公民可接受的
• 甘地因此被監禁兩個月。
價值
2.存有實質的不正義
• 政府廢除這項法令。
3.已向政府表達卻無
改善
甘地-反英國鹽稅(1930-1931)
• 起因:印度天氣炎熱,人們
對鹽有迫切需求。但英國
政府卻向人民徵收高額鹽
稅,且不准私人製鹽出售。
• 甘地發動民眾停止繳納鹽
稅,鼓勵人民自行製鹽。
• 一開始殖民當局下令逮捕
製鹽民眾,但上萬民眾心
甘情願入獄,造成監獄爆
滿,最後英國政府只好讓
步。
意義:
1.合乎良心的違法行為?
2.追求公平正義?
3.公開行為?
4.非暴力行為?
條件:
1.當時公民可接受的
價值
2.存有實質的不正義
3.已向政府表達卻無
改善
金恩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 金恩所居住的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
種族隔離規定:
讓黑人飽受歧視。
非裔美人不能進
• 羅莎帕克斯:坐著就改變了世界
入白人的學校、
(1955年)。
教堂、商店、住
1. 「黑人必須在公車上讓座給白人」 屋、旅館住宿,
及去餐廳用餐時
是一種種族歧視的惡法
亦經常遭拒,而
2. 在蒙哥馬利市發起拒絕讓位的公車 在電影院、劇院
運動,呼籲民眾挺身抵抗不當制度 裡他們也必須和
→要求民眾不搭公車,停止給公
車體系經濟支持
白人分坐一邊。
我們不能再和這個罪惡
的制度合作下去了!
 金恩帶領人們在公車站牌以遊說的方式,
說服民眾不搭公車;也自組騾車車隊來
提供交通服務。
 影響
此運動持續一年,引起迴響,促使美
國民眾開始思考種族隔離制度問題,
關切黑人平等權利。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種族隔離制
度違憲,此制度正式被取消。
 金恩仍持續推動反歧視黑人的運動,成
功帶動美國民權運動發展,促使許多歧
視政策被取消。
 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但最後卻遭白人刺
殺身亡。
對集會遊行法的抗爭
• 起因:2008年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爆發
警察執法過當之情況。促使人們思考集遊法
出了什麼問題?
• 主管機關許可集會、遊行時,可就下列事項
事先審查:認為集會遊行有明顯 事實足認為
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
者,以及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
體、自由或 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之虞者。
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不符!
對集會遊行法的抗爭
• 2008 年的「野草莓」學運,決定採取「公
開」、「違背」集會遊行法的公民不服從方
式,藉以凸顯該法須由主管機關事先審查
(稱為許可制)的不合理,同時主張個人行
使集會遊行權利時,只須向主管機關「報備」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