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解读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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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解读讲稿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解读讲稿
遂宁市档案局
谢宗锡
一、《办法》的结构
《办法》是以办法带标准的形式,前办
法,后附《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
理标准》、《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各
级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共二十三条,明确了《规范》的目的、重
要意义、适用范围、规范标准的考评办法、
申请和考评程序要求、考评的组织、授牌、
表彰奖励及效力和复查的办法、解释权等。
适用范围:《档案馆标准》适用于市、州、
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省内其他档案馆可参照
执行。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
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中央在遂企业、科技
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机关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
位及社会基层组织(社区、村);(中、小学和
流通领域的经营性企业按机关标准进行考评。)
申请和考评程序:
申请一般从省三级开始。
申请内容包括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准备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对照标准自查评分
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
考评的组织:
1.由档案局委派档案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组
成考评组。
2. 考评组一般不少于5人。
考评程序:
1.考评组听取申请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及自查情况汇报;
2. 申请单位出示相关文件和依据材料;
3. 实地检查;
4. 形成考评意见并向申请单位通报。
按照我国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负责
组织考评
市、州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委
托市、州档案局考评;
县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二、三级考评,由省档
案局委托区、县档案局组织考评,一级由市、州档案局考
评;
省属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会
同主管部门进行考评;
市、州、区、县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由
省档案局委托同级档案局考评;
跨地区的大型企业,由省档案局负责考评
市州综合档案馆的考评,由省档案局
组织考评
县、区档案馆二、三级的考评,由省
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进行考评;一级
由省档案局组织考评。
申请单位三年内发生了档案人员违法乱
纪、失泄密和档案遭受火灾、失窃、水毁、
严重虫霉的取消考评资格。
颁证授牌:
考评通过后,由省档案局授予《四川省档案
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证书》和同级别的牌匾、文
件,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由负责考评的档
案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降级或取消等级。
考评形成的材料包括申报表、申请报告、自
查报告、自查评分表和考核评分表、考评结论、
考评组成员签字名单等,由负责考评的档案局整
理归档,返回本单位材料也应归档。
二、《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
管理标准》(考评细则)
标准分为四个大部分,共62条。
第一部分是机构与组织管理,16条;
第二部分是基础设施,8条;
第三部分是基础业务,30条;
第四部分是开发利用,8条。
第一部分:机构与组织管理
1.1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全,档案工作渠道畅
通,适应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需要,配备了业
务能力强、适应工作、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工
作人员。
强调两点:
一是适应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的机构。 并对
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还必须对系统的档
案工作能实施管理。
二是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要求一定要配备适
应工作、胜任工作、相对稳定的档案工作人员。
1.2 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
目标管理和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同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发展,对本机关文
件材料的形成、归档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
——重点要求检查近3年的工作计划等。
1.3 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综合管理,
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对
全部档案实施有效管理。
——在坚持了三个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对
全部档案的综合管理。
——实行集中统管的两种方式:一是全部
实体档案的统一管理;二是部分实体档案
分散保管,但所管档案目录应统一管理。
1.4 有机关负责人分管、综合部门负
责人主管档案工作。
——每个单位必须要有单位领导和办公室
领导分管和主管档案工作,需要出示分工
的相关文件。
1.5 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
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有明显
成效。
——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
和支持;
——列入议事日程,过问和解决档案工作
所需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设备及
工作经费等。
1.6 档案工作经费能满足档案工作的
发展需要。
一是看现场是否配备相应基础设施;
二是要出示近些年档案经费的开支依据。
1.7 档案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适应工作的能力。既要懂得档案
业务知识,也要掌握整理档案的业务技能,
还要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档案人员的政
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
1.8 全部档案人员经过同级、上级档
案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档案业务培训。
——档案人员必须参加档案业务和其他相
关知识的培训,如计算机知识、现代设备
操作技能等。
1.9 在机关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档案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定期组织本机关和
本系统档案人员进行《档案法》的学习。
——要求检查相关的文字依据,如单位
“五五、六五普法规划”、知识竞赛题单、
领导宣传讲话稿等。
1.10 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和指导,组织档案基础业务知识培训,
开展评比检查。
——履行档案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监督、
检查手段,用评比奖励的办法激励大家的
工作。
1.11 积极参加机关协作组活动;每年
有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动态在本机关、
本系统的工作简报、刊物或其它媒体上登
载。
——要做得有声有色,有位子;要提高档
案工作人员善于工作、善于总结、善于参
与的能力。
1.12 对所属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进
行监督指导,组织档案业务培训,开展评
比检查,建立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促进所
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业务建设的协调发展。
——本系统主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而言。
1.13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本机
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含销
毁鉴定)、统计、利用、本单位重大活动
档案登记、收集及资料收集等制度办法。
1.14 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各种门类和载
体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分类
方案,并报同级档案部门备案。
——分类方案文书档案按:
保管期限——年度;
保管期限——年度——机构;
保管期限——年度——问题;
——其它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分类方案。拟定
的方案一定要符合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或各主
管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文的规定要求。
1.15 制定了本单位各种专门档案的管
理制度、办法等。
——业务工作中产生的专门档案,这些档
案须按照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1.16 制定了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和办法。
——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子文件运行过
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按照国家档案局、
省档案局制定的电子文档管理办法的要求,
订出相关制度,采取积极措施,配置所需
设备,确保电子文件能按规定进行归档,
实施有效管理。
第二部分: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部分是对各单位保管档案的硬
件条件要求。档案的特性要求我们要尽力
维护其安全,延长其寿命。这是我们各单
位的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将来我们要负
历史责任的。
2.1 机关在新建或改造档案专用库房
时,应参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
求进行设计和布局,并征求同级档案部门
的意见。
机关档案室所使用的档案库房,必须
基本符合国家对档案库房的要求;
——档案库房的荷载、门窗、灯具、防火、
防盗、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及周边环境,
都要尽可能满足存放档案的要求。
2.2 有档案专用库房,能容纳本单位
全部档案资料(省、市级机关能容纳20年
的档案资料,州、县级以下机关能容纳10
年的档案资料)。
——省、市级单位要能容纳本单位20年;
——州、县级单位要能容纳本单位10年。
2.3 分设有档案阅览室和档案人员办
公室。
——单独阅览室,便于监控,避免档案丢
失,阅览室存放档案检索工具和编研资料,
提供利用者方便查阅。办公室便于整理档
案。
2.4 档案库房坚固、安全,适宜保管
档案。
2.5 档案库房有防盗、防火、防光、
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有
害气体等设施设备。
——配备防盗门窗、消防器材、空调机、
除湿机、吸尘器、温湿度计、避光窗帘、
消毒杀虫设备或药物。
2.6 档案室配有计算机、服务器、摄
像机、录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复
印机、防磁柜、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带有
照相功能的,可不配照相机)等设备。
——计算机、服务器用于贮存和利用;
——摄像机用于存档的拍摄;
——录放机用于保管过程中的技术处理;
——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用于电子文档管理中的贮存;
——复印机用于利用和复制不耐久字迹材料的处理 ;
——防磁柜用于保存磁性载体档案 ;
——照相机用于拍摄存档所需的照片 。
2.7 有数量充足、质量较好的档案专
用柜架和整理档案所需的用具。
——满足能容纳本单位全部档案资料的档案柜架,且档
案柜架质量较好。整理档案所需的缝纫机、装订机等工具
要齐备。
2.8 档案装具的式样、规格及质量符
合国家标准。
——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和其它
专门档案,凡国家和省档案局有专门规定的,必须按规定
执行标准,不允许自行添加内容和删除规定的内容。同时
要符合规定要求的制作材料,保证质量。
第三部分:业务建设
3.1 按本机关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及
时接收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交接手续
完备。
——文书、会计、声像、设备、基建、科
研、磁盘、光盘、实物等,要做到齐全完
整。
3.2 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
求,书写材料适宜档案的长期保存。
——行文格式要符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家
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的
《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存档底稿的拟稿签,在领导签批的位子,一
定要盖上单位公章 ;
——文件处理单,每位领导必须签上自己的全名
和阅文时间,以示负责。文件处理单要与文件一
并归档。
3.3 文书档案齐全完整。
——重点检查单位历年的重要会议文件、会议记
录,主要是党委、党组机关办公会的会议记录、
单位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业务文件、内部形成的
调研材料、统计数据、各种工程审批文件及附件。
还有干部人事任免、奖惩的文件材料。
3.4 会计档案齐全完整。
——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颁发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谁做账谁立卷
的原则,所有会计档案只能由会计人员按照规范
要求立卷,档案人员只是对会计档案的归档进行
监督,对会计档案的整理进行指导,按制度规定
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和提供利用。文书档案人员
无权整理会计档案。
3.5 声像档案齐全完整。
——声像档案是各单位非常重要的档案资源,他
比文字更直观的记录了单位的历史。结合单位大
事记,抽查近3年照片档案是否收齐。
——照片档案缺不缺底片以及每张照片的文字说
明。如果是数码像机的,须将内容刻录到光盘上,
并加文字说明。
3.6 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科研项目
档案齐全完整
——汽车、空调机、计算机及其它设备,这些设
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线路图等是否收齐。
——基建档案的设计说明、征用土地批件、红线
图、竣工图纸、决算报告等是否齐全。
——科研项目档案的审批文件及附件等是否齐
全。
3.7 自动化办公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归
档的光盘、磁盘及背景信息等齐全完整。
——归电子文档时,必须刻录成光盘保存,关键
是与电子文档配套的相关背景信息,这个非常重
要。保存的光盘还须注明盘内的具体内容,编上
盘号保存。
3.8 归档的各种其它专门档案齐全完
整。
——除文书档案外,其它专门档案必须按有关专
门档案的要求收集齐全完整。
如:诉讼档案、国土档案、审计档案、新闻
宣传报道档案、教学档案等。
3.9 本机关发文按“两套制”保存。
——“两套制”是指本单位的发文,到年终后按发文顺序
号汇集在一起,方便日后的利用。“两套制”的形式可以
是光盘,也可以是纸质的。
3.10 收集与本机关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如
年鉴、刊物、文件汇编等。
——收集与主要职能相关的资料;
——收集的资料还应分门别类进行有序整理 。
3.11 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检查近3年档案,重点查划为永久和长期(定期)的
文件
3.12 档案按全宗进行分类、排列,符
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
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其它门类的档
案符合相关分类要求。
——分类、排列要按国家及省档案局的相关规定
执行;
——其它门类的档案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排
列;
——一个单位的档案排列,原则上前后要保持一
致,不得任意更换排列顺序。
3.13 档号编制科学、规范。
——按卷整理的案卷档号编制按照国家档案局
《档号编制规则》的要求编制。全宗号、目录号、
案卷号、页号不能重。
——按件整理的归档文件要求编制件号、盒号、
年度、保管期限等,所编档号与分类、排列及划
分的保管期限相符。
3.14 文书档案按卷整理的质量符合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文书
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按件整理
的文件质量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15 照片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
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照片档案要按规范进行整理,每组照片要有总说明,
每张照片要有分说明,标清楚每张照片的摄影者、拍摄时
间、照片中的人物职位、姓名、位子或场景。卷内文件目
录按每组照片一个条目标注,每张照片要有编号。
——会计档案的凭证、账簿、年度决算报表要按省档案局、
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装订成册,由经办会计和主办会计在相
应位子上签字盖章,并装盒。
——基建档案按规定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档案要归档,
按工程进展程序(项目),将相关报告、文件、图纸整理
好后,按图纸序号排列装盒。
3.16 磁性载体档案及光盘载体的档案
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磁性载体档案按规定要标明具体内容、播放
时间、制式等。其保管的温湿度要求比纸质档案
要求高,最好配置防磁柜进行保管,避免退磁。
——光盘要编号对盘内的内容要标明,同时,对
背景资料要一并保存。
3.17 其它专门档案的质量符合有关规
定。
——其它专门档案是指单位主要职能活动中产生
的一些专门档案。如审计档案、诉讼档案、新闻
宣传报道档案等,要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标准。
3.18 全宗卷整理符合规范。
——全宗卷是档案馆、室,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
形成的,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
所组成的专门案卷。既是管理档案中形成的档案,
它也是我们检查一个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最好
材料。
全宗卷的主要内容(共九项):
1、全宗指南;2、大事记;3、档案收集
工作的材料;4、档案整理工作的材料;5、档
案鉴定工作的材料;6、档案保管工作的材料;
7、档案统计工作的材料;8、档案利用工作的
材料;9、档案管理新技术运用工作的材料。
1.全宗指南的结构:
全宗指南由封页、正文、备注三部分组成。
封页部分:
1. 全宗指南名称。全宗指南名称即单位名称。
2. 时间。注明全宗指南所介绍的档案的起止年代,并
采用公元纪年。
3. 全宗号。即档案馆给每个立档单位的代码。
正文部分:
1. 全宗构成者沿革简介。本部分由全宗构成者名称、
时间、主要职能、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录、内部
机构设置及其各历史阶段演变情况等内容组成。
2. 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档案的数量及保管期限;
档案的完整程度;档案的利用价值及鉴定情况;检索工具
的配置情况;档案的整理情况。
3. 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档案内容与成分介
绍的方式,以文章叙述的形式,按全宗内档案的实际分类
体系结合问题介绍。以组织机构分类的档案全宗,按机构
设类目分别介绍;以问题分类的档案全宗,按档案内容所
反映的问题设类目进行介绍;以其它体系分类的档案全宗
应根据该全宗分类的特点结合问题进行介绍。
备注部分:
——本全宗指南的编制情况;有关全宗内档案的补充说明;
全宗指南中需要加解释的名词、事件及问题;全宗指南编
制后,全宗内档案增加、调整、遗失、销毁等说明。
2.大事记:
大事记一般由题名、前言、目录、正文、附录五部
分内容构成,并按一定的顺序编排成文。
——题名:包括大事记的总标题,记述事件的上下年限、
编者。
——前言:说明编写的目的,本大事记的性质和记述范围,
材料来源等。
——目录:凡划分几个阶段或若干专题编写的大事记,阶
段和专题名称即为条目。将条目依次排列并注明页次即为
目录。一般大事记也可不设目录。
——正文:包括大事记记述和大事时间两部分,大事时间
在前,大事记述在后。大事记述的方式可用文字叙述,也
可列表反映。
——附录:一些重要机关、重要专业、专题、重要人物的
大事记,篇幅较大,年限较长,内容丰富,需正式出版或
供专门人员研究用,应设置附录,一般机关或地区性大事
记,可不加附录。
机关大事记的具体选材范围大体包括以下方面:
本单位、业务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本单位党政领导
的重要活动;本单位重要的决定、决议、规划、部署;本
机关机构的建立、撤销、职能和隶属关系的变化;本单位
党政主要领导人的任免、奖惩;本单位完成的重大任务或
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本单位及所辖范围内的重大灾情和
事故;上级领导机关对本单位的重要指示和检查活动;报
刊登载、电台、电视台播放本单位的重要新闻,发表的文
章、作品;其它重要事件。
3.档案收集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档案交接文据、移交目录、接收、征集记录,档
案来源和价值说明等。
4.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整理方案、分类方案、案卷目录说明、整理工作
小节等。
5.档案鉴定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鉴定小组成员名单、档案保管限期、鉴定档案分
析报告、销毁档案的请示与批复、销毁档案的清册等。
6.档案保管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报告,重点档案采取的特殊
保护措施,档案的抢救与修复情况报告等。
7.档案统计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案卷基本情况统计和重要
的利用统计表等。
8.档案利用工作中的材料:
包括全宗指南,开放利用和控制使用范围说明,档案
汇编和公布出版情况及报批文件,档案产生社会或经济效
益的典型事例等。
9.档案管理新技术应用的材料:
包括缩微复制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情况的文字说明材
料。
全宗卷的整理:
——注意积累材料;
——做好鉴定工作;
——按九大类系统排列;
——按件装订存入卷盒。
全宗卷的管理:集中保管。
3.19 库内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
案柜架排放规范整齐,柜架上有明显的指
引标记。
——示意图标记要与档案柜架上的标记相一致,
最好采用档号标示。
——档案柜架的排列最好是与窗户垂直,柜号的
编排是面对柜架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3.20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
国家标准的档案库房温湿度是:
——温度14℃-24℃;
——湿度45%-60%。
3.21 每季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
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
鼠咬现象。
——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检查,检查后做好检查
记录。
3.22 建立了各类档案统计台账,数据
准确,账实相符。
——收进、移出的登记、处室移交的数量、累计
总数、分类统计、提供利用、检索工具的统计、
编研资料的统计等等。
3.23 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计法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填报
档案事业统计年报。
3.24 及时开展档案鉴定。
——鉴定后不归档的文件要履行销毁手续。既编造销毁清册,
拟写销毁报告,将销毁原因、销毁理由、销毁的主要内容、
年度、什么类型的档案等情况,作一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查
后方可销毁。
3.25 移交进馆档案质量符合进馆要求。
——机关的档案在机关档案室保管10年左右,必须向同
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整理合格的档案才能移交进档案馆;
——移交档案的同时,还须移交相关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3.26 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纳入本单
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办公自动化工作同
步运行。
——要真正列入规划具体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3.27 使用的档案管理软件系统符合国
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要求省内的各个单位要统一使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
系统管理软件,今后移交进馆的档案便于接收光盘,或是
进行在线移交,行业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中包含了档案管
理模块,其管理系统所设计的数据格式及标准,必须符合
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的有关要求。凡有移交任务的单位,
要在进馆前转换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下运行。
3.28 本机关全部档案已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文书档案要求在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前提下,要
逐步建立全文数据库,方便日后的网上利用。
3.29 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如照片、
声像、会计、基建档案等)均建立数据库。
——除文书档案外,其它专门档案也要同步实现数字化管
理,特别是照片和声像档案,要刻录成光盘进行管理。
3.30 本单位电子档案实施了有效管理。要求
各单位要对电子文档实施管理,而且是全过程的
管理。
——电子文件是由背景信息、文本结构通过计算机设定的
系统程序、指令在后台自动或手动形成的,三种要素共同
构成一份完整的电子文件,缺少其中之一将无法再现文件
信息的状态,也无法阅读和了解文件形成的过程
——不仅要对电子文件进行归档,还必须对构成电子文件
的背景信息和文本格式一并进行归档
——电子文件先进行逻辑归档,贮存在机器或服务器内,
到一定积累后,再进行物理归档,并使用一次写光盘作贮
存载体。
第四部分:开发利用
4.1 编有本机关大事记。
4.2 编有本机关组织机构沿革。
4.3 编有本机关相关的基础数据汇集。
4.4 编有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案卷目录、
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
4.5 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需要编有相关的参
考资料和专题概要等各种编研资料.
4.6 服务形式多样,积极主动做好利用工作,
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我们的服务不仅要主动,还要尽责尽力的多动脑筋,
采取多种利用形式,要走出档案室,了解对利用档案的需
求,做好服务。
4.7 有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编有档案利用
效果实例选编并有定期分析材料。
——档案人员要做好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利用档案后,
档案人员要督促利用者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这是为全
方位了解和掌握档案利用价值、为编写利用效果实例选编
和利用分析材料积累素材。
4.8 通过举办档案陈列、档案展览等
形式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
利用。
——各单位档案室可向领导建议,做方案,利用
室藏档案资料举办陈列室或档案展览,扩大档案
的宣传,发挥档案的宣传教育功能。
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相关要求
一、档案接收工作流程
移交准备→移交→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准备:移交单位对应进馆档案对照本单位制定
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收
集,做到应进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齐全完整。按照
《四川省文书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归档文件
整理规则》的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做到分类科学、合理并
相对稳定,整理时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
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不同载体,便于保管和
利用。整理工作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自行整理,二
是委托具有资质的档案服务中介机构进行整理(推荐机构:
重庆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档案馆工作人员到移交单位审核验收,审核合格后出
具《档案质量检查认定书》。
移交:审核合格后移交单位与档案馆联系,确定移
交时间,自行将应移交档案及案卷级、文件级著录和电子
档案备份数据光盘、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宗卷及
有关资料移交进档案馆。
办理移交手续:档案馆工作人员按案卷目录、归档
文件目录清点移交的实体档案,审验备份数据后,填制接
收文据,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
注:1、移交方式
逐年滚动移交方式。从2011年开始,市直国有档案移
交、接收工作采取逐年滚动移交的方式进行。2011年移交
2003年形成的档案,2012年移交2004年形成的档案,以
此类推。
“双移交”方式。档案移交时,纸质档案与该纸质档
案的电子档案一并移交。
2、移交时间
每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应交年度文书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从其相关规定。
3、数字化处理
移交单位与纸质档案同版本的电子文件及机读目录要
同时移交,没有形成或者原有电子文件及机读目录已经丢
失要数字化处理后一并移交。数字化处理可采取两种方式
进行,一是本单位自行处理,质量要求为:扫描类型为彩
色;扫描的光学分辨率应达到200dpi; 扫描的图像应保
存为JPG格式。二是委托具有资质的档案服务中介机构进
行处理(推荐机构:重庆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遂宁
分公司,联系电话:2660696)。
4、移交地点:各移交单位在确保国家档案完整和
安全的前提下,与市档案馆协商具体时间,自行把档案运
送到遂宁市档案馆。(地点:河东新区东升路1号市档案
馆)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1号
联系部门:遂宁市档案局保管利用科
联系人: 王强
联系电话:0825-2224962 13980184665
网 址: http://www.scshdaj.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接收范围
(一)建国后档案接收的范围
1、中共遂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
政协、市纪委等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直属临时性单位所形
成的具有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价值的档案;
2、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市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形成的档案;
3、市各民主党派机构形成的档案;
4、已经撤销的遂宁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
及其所属单位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政府派出单位形成的属永久、长期(或30
年)保存的档案;
6、涉及全市民生工程如:婚姻、招工、知青、土地
第二轮承包、林权改革、社保、医保等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遂宁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所属的独立分管某
一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如:市交运局下属的海事局、公路管理处、运管处、收费
中心,市文化局下属的文化馆、图书馆、市教委下属的各
专门学校,市卫生局下属的各专科医院形成的属永久、长
期(或30年)保存的档案;
9、属于本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和在本
市的中央、省属单位形成的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的可
移交的档案;
10、经协商同意,收集或代存本行政区内社会组织、
集体和民营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
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利用价值的档案;
11、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
12、在本级人事管理权限内的被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人物和社会
各界知名人士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13、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和知名人士死亡后的人事
档案。
(二)专业档案收集的范围
1、属永久保存的市属各机关的会计档案、审计档案、
财务报告档案(主要指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报表)、纪检
案件档案、司法诉讼档案、公证档案、商标档案、工商登
记档案(指具有典型意义的已关闭或破产企业的登记档
案)、勘界档案、地名(图)档案、环保档案(如环保规
划、设计、监测、查处等活动形成的档案)等等。
2、特殊载体档案,指反映本机关在职能活动中形成
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子文
件(光盘、硬磁盘)。
3、各类普查档案(如工业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
查、地名普查)。
(三)收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本市
革命历史档案及旧政权机关和其它单位形成的档
案和资料。
(四)收集有助于了解档案内容和立档单位
历史,以及有助于了解各项工作的各种资料。
1、上级和本市各机关编印出版或内部出版的各种文
件汇编、资料汇编、统计资料及专业性刊物。
2、本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编印的大事记、
发展史、组织史、历史沿革、机关年鉴等。
3、本市和所属各县(市、区)各种版本的县志、市
志、乡土志以及反映本市风土人情的资料。
4、本地区各种史料,如革命斗争史料、文史资料及
族谱、家谱。
5、以本地区事件为背景(或素材)的各种著述或文
学创作。
6、各级政府公报和主要报刊合订本。
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
产品、农艺、文学艺术、教育等档案,由市档案馆与有关
单位协商后收集进馆。
三、进馆档案执行标准
(一) 文书档案:
1、以案卷为单位实行立卷归档的按照《四川省文书
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B51/T171-1993)、
《遂宁市档案馆接收文书档案标准(案卷级)》执行。
2、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的按照《归档文件
整理规则》(DA/T22-2000)、《遂宁市档案馆接收文书
档案标准(文件级)》执行;其中重大活动档案按《遂宁
市重大活动档案整理要求》执行。
(二)科技档案: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
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执行。
(三)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四)特殊载体档案
1 、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执行。
2、磁性载体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
范》 (DA/T 15-1995)执行。
3、电子文件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四川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
规定》(川网办[2003]7号)、《遂宁市档案数字化规程》
执行。
4、实物档案(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頒发或领导人题
写):包括各种荣誉奖品、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
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分类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五)专业档案
专业档案是反映专门领域活动的档案,包括会计档案、
审计档案、财务报告档案(主要指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报
表)、纪检案件档案、司法诉讼档案、公证档案、商标档
案、工商登记档案(指具有典型意义的已关闭或破产企业
的登记档案)、勘界档案、地名(图)档案、环保档案
(如环保规划、设计、监测、查处等活动形成的档案)等;
按国家档案局和有关专业主管机关共同制定的管理办法执
行。
(六)全宗卷:按照《全宗卷规范》
(DA/T12-1994)、《遂宁市全宗卷整理规范》
执行。
联 系 人:遂宁市档案局法规业务科
谢宗锡
联系电话: 2660797(办)
13980189662(手)
QQ:
514945893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