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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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科普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
介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
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
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等
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12月底前,地下矿山必
须建设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通信联络系统等系统(统称安全避险“六大
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时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
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
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
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
168号),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
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安装完成
时间做了具体规定。
序
号
项目名称
2010年12月
2011年12月
2012年6月
★
1
监测监控系统
2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3
紧急避险系统
★
4
压风自救系统
★
5
供水施救系统
★
6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
★
一、监测监控系统
1.1系统简介:
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下CO气体浓度、风速、地压、提
升系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井下安全管理及
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的依据。
1.2基本要求:
1
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 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
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
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
2
等动态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
压监测监控系统
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提 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
3 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 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
频监控系统
场等)的视频监控。
4
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
控制等功能。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2.1系统简介: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应用现代无线电通讯技术中的信令技术
及无线发射接收技术,结合目前数据通讯、数据处理及图形展
示软件等技术,及时、准确将井下各个区域人员和移动设备情
况动态反映到地面计算机系统,使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井下
人员和移动设备的总数及分布状况。
基本要求:
1
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3年6月底
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2
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3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
功能。
4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应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三、紧急避险系统
3.1系统简介:
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矿井下灾害
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
空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一般分为自救设备、避险区域、避难
场所三级避险系统。
自救设备
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矿井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
救器,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半小时到一小时的个体防护,为灾变发生后人
员快速脱险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
避险区域
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设置移动式救生舱或建设临时避难硐室,配
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使逃生人员能够就近快速进入
安全环境紧急避险,构成井下第二级区域避险。
避难场所
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利用贯穿岩层到达地面
的钻孔或井下自生氧装置以及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为避难所内持续输
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可靠等待救援的能力,
为整个采区或矿井避灾人员提供应急避难空间,构成井下第三级紧急避险.
3.2基本要求:
1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2
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100m设置1个避灾场所。
3
避灾硐室(场所)或救生舱应建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
4
避灾硐室(场所)应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1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
足够的自救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
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永久避难峒室具体要求:
1
设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硐室内净高不低于2m,长度、宽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来确
定;
2 室内装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
设有供气设施,每人供风量按不少于0.3m3/min计算。如果应用压缩空气供风,应在管
路上安设减压装置和带控制阀门的呼吸管嘴;
4 使用时采用正压供风,以保证硐室内的气压大于硐室外的气压;
5 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饮用水和常用药品;
6 安设与外界相通的虹吸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底板。
永久避难硐室
移动救生舱
四、压风自救系统
4.1系统简介:
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时期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健全
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地面压风系统安装要求:空压机必须安装在地面;
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还需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
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处设置
压风自救装置。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
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4.2基本要求:
1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按照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
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
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采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地
面安装用于灾变时的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
3
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4
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
5
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气阀门。
压风自救
系统
五、供水自救系统
5.1系统简介:
必须按照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够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
应急供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井下供水系统。各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必须满
足用水量要求,并设有备用水池;供水管路应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
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间距装设三通及阀
门;要加强管路维护,保证阀门开关灵活。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害
发生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
5.2基本要求:
1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现有防尘供水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
地点及灾变时人员集中场所能够提供水源的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
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井下各作业地点
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水阀门。
六、通信联络系统
6.1系统简介:
在主要硐室、采掘作业地点设置联络电话,且重要场所的电话必须采用直
通式电话;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使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互为备用,
提高井下通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要在采区、水平、矿井等高点设
置电话,保证发生水灾时能够为被困人员提供通信联络。通过完善通信联络
系统,实现井上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
供准确信息。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
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
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
防腐、防尘功能。
程潮井下移
动通信系统
6.2基本要求:
1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0年底前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以及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
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2
地面调度室至主提升机房、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
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主通风机房、避灾硐室(场所)、爆
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应设有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
3
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
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
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
4
采用无线通讯系统的地下矿山企业,通讯信号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
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采掘工作面。
矿
用
防
尘
防
湿
电
话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