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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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第十四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出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学习,能够掌握出口合同
的基本业务程序,协调好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业务
工作;初步了解全部出口业务单证的处理技术;熟悉外汇核
销和出口退税工作。
重点难点
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业务程序。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履行的流程
备货与报验
催证、审证和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汇/非L/C结汇与国际保理业务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 货
备货与报验
催证
(1)有关货物问题
(2)有关货物的包装问题
审证
改证
(3)有关货物的运输标志问题。
报 验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凡属国家法定检验的商品,或合同规定
必须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
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
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
海关才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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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经常遇到国外进
口商拖延开证,或者在行市发生变化
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故意不开
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
证手续。
第十四章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合同的履行
信用证基本内容审核的范围
是否可撤消;是否保兑;信用证到期日;到
期地点;买卖双方名称、地址的准确性;金额;
汇票提交要求;付款行所在地址;受益人提交的
单据;有关货物的描述和单价;装运地点和到货
日期;有关分批和转运的规定;使用的贸易术语;
信用证是否受(UCP600)的约束等
对信用证基本因素审核的要求
信用证及其所有单据最好用英语;对某些“限制性
条款”和“保留性条款”要特别注意;买卖合同号、
或采购订单号、开证行的名称、银行参考号应该在
信用证上注明;支付货币和金额应描写清楚,信用
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相一致;应有明确的付款时间、
信用证应该由在中国的通知银行负责通知,如有保
兑,最好由通知行保兑;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
运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
求在中国境内到期;应根据运输情况规定是否允许
分批装运和转运;在信用证中一般不应指明承运货
物的代理人、不指明运输航线;对于来证中要求提
供的单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进行仔细审
核等。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审核信用证是前提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修改函是依据
第十四章
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合同的履行
办理货运
出口公司委托货运服务机构(货
运代理公司等)办理货物运输
报关
出口公司向装运港海关申请报关,
一般也委托货运服务机构办理。
投保
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公司代买
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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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出口合同的履行
收妥结汇
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
后,经审查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
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
押汇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又称买单结汇,即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
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
司)的汇票或者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下的
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
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额按议付日
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定期结汇
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
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
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
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将票款金额
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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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不符点的处理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1.表提。即信用证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出现单证
不符,向议付行主动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议
付行要求受益人出具保函,担保日后遭到开证行
拒付时,一切后果由受益人承担。这种做法也称
担保结汇。
2.电提。又称电报提出,即在单、证不符的情况
下,议付行先向国外开证行拍发电报或电传,列
明单、证不符点,待开证行同意后再将单据寄出。
3.跟单托收。议付行不同意表提或电提方式征询
开证行的意见,这时,出口单位只能采用托收方
式收款。
以上几种方法,受益人都失去了开证行的付
款保证,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已经变成了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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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缮制结汇单据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结汇单据主要有:汇票、发票、装箱
单、提单、保险单、海关发票、商检
证书、(质量/数量证明书、卫检证
书、价值证明书、产地证书、消毒证
书、熏蒸证明)、受益人证明/声明、
装船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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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无条件的
书面付款命令,也是出口商收取货款
的重要工具。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
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一份付讫,
另一份自动失效。汇票不得涂改。一
般来说,议付信用证要求提供汇票,
付款信用证不要求提供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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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发票
催证
审证
发票种类很多,主要有商业发票,此外,
还有其他各种发票,如海关发票、领事
发票、厂商发票、形式发票等。
改证
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企业不仅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装
箱单、重量单或尺码单,而且信用证也
常常将此类单据作为结汇单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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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合同的履行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它
是物权的凭证,是重要的结汇单据之一。
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
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当承保货物发生
损失时,它是保险受益人索赔和保险公
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保险单的被保险人
可以通过空白背书,办理保单转让。保
险单是CIF条件下必须提交的结汇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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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催证
审证
改证
产地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
证件。其作用是实行差别关税、分配和控制进
口配额。它一般由出口地的公证行或工商团体
签发,在我国,可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CPIT)签发。
办理出口手续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和
卫生条件的证书。一般由国家出入境商品检验
检疫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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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出口合同的履行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改证
这类证明多种多样,通常是证明货物的
品质、唛头、包装标识、装运以及其他
寄单事项的单据。这里包括装船通知证
明、船公司证明、价值证明、产地证明、
邮单证明等。
办理出口手续
装运通知副本
催证
审证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装运通知是出口方在订妥舱位或货物装
船后向买方发出的通知,以便对方办理
保险或准备提货、租仓。有时来证要求
提交其副本作为议付单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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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改证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收汇核销的含义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对每笔出口收汇进行跟踪,
直到收回外汇为止。根据国务院建设“中国电
子口岸”的文件精神,由海关总署、外经贸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
汇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产业
部等部门联合开发建设的“电子口岸”部分联
网应用项目已于2001年6月1日在全国推广。
办理出口手续
“中国电子口岸”管理系统的出口收汇流程及相关业务
L/C项下制单结
汇
1、上网领单
2、口岸备案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3、出口交单
4、收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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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备货与报验
出口退税的含义
催证
审证
改证
办理出口手续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本国商
品出口,将所征税款(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
还给出口商的一种制度。
退税的基本条件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必须是财务上作
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
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目前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共有17%、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13%、8%、5%四档。一般来说,加工程度越高的
商品,退税税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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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货与报验
催证
审证
出口合同的履行
退税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
分割单”。
3、出口销售发票和销售明细账。
改证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办理出口手续
退税程序
L/C项下制单结
汇
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
出口企业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
按月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书,并提供有
关凭证,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查签章后,再报
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
案例分析
我国按CFR条件出口一批化工原料,国
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3/4月,未
注明可否分批。我订舱时因数量较大,
没有足够的舱位,而必须分2至3批装运,
对此,我方是否应要求外商改证?
分析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
证另有规定,否则允许分批装运和(或)分批
支付。因此,本案中无需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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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了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即准备货物、落实信用证、组织装运及制单
结汇等,并履行合同的重点和难点作了详细的介绍。
备货就是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申请
报验和领证工作。
审证、改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重要步骤,直接涉及交易能否顺利完成。
租船装运是卖方履行合同的根本,涉及几个部门的配合衔接,协调不好,会影响到
货物的按时装运。
制单结汇是一笔交易圆满结束的最后一环,它要求业务人员要认真、仔细,具有高
度的责任感。
外汇核销与出口退税是保证出口企业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关键,它要求出口企业与
海关、外管局、税务局及银行等部门衔接,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业务的善后处理要掌握三点:一是在收回货款后,要对客户在本次交易中合作表示
感谢,以促进业务的继续发展;二是货款未收回,应去电与客户商讨解决问题的办
法;三是不论何方违约,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妥善地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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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的履行
作业
案例分析
我某贸易有限公司以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4月20日由日本东
京银行开来一份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50000美元,装船期为5月
份,证中还规定议付行为纽约花旗银行。我中行收到信用证后,于4
月22日通知出口公司,4月底该公司获悉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
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
第十四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参考文献
1. 《国际贸易概论》 主编:张向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 年第
三版。
2. 《国际贸易实务原理与案例分析》,编著:张亚芬、陈明,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
3. 《国际贸易实务》,主编:戴海珊,吴安南,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
出版社,2011年8月第三版。
4.《新编进出口实务》,主编:李健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5.《国际贸易实务》,主编:刘文广,张晓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12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