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簡報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工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簡報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工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簡報
簡報大綱
安全衛生組織計劃
法規問答集
工安事件範例
本學期工業安全衛生行事曆
安全衛生組織計劃
安全衛生目標
安全衛生委員會
安全衛生訓練實施要點
實驗室及實習工場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
實習場所照度檢測實施要點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目標
「安全第一、積極改善、務實學習」
安全衛生的教育學習環境是我們基本要件,
為確保環境的安全衛生,防止人員傷害、工安
事故發生,各級主管除了需要負起安全衛生管
理責任外,全體師生更需積極參與改善安全衛
生活動,為營造一個安全且適宜的實習環境,
達成「零災害」、「零傷害」,即為學校全體
師生同仁一致努力的目標。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安全衛生委員會
一、本校為加強並落實重視各實習場所安全與
衛生設施之管理,成立此委員會。
二、組織:主任委員-校長
執行秘書-實習主任
業務主管-實習組長
委 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
秘書、主任輔導教師、圖書館主任、進校校務主
任、設備組長、進校教學組長、機械科主任、電
機科主任、電子科主任、化工科主任、汽車科主
任、土木科主任、建築科主任、製圖科主任。
三、權責:
(一) 督促各實習工廠落實實習安全衛生守則,
養成學生工業安 全習慣 。
(二) 定期召開校內安全衛生會議,加強考勤查
核。
(三) 落實實習工廠學生人事組織功能。
(四) 建立廢棄物處理流程管制。
(五) 建立師生零災害管制。
(六) 確實實施學生每日環境清潔習慣,保持最
佳廠區內工作動線。
(七)定期舉辦工安研習、相關活動。
國立屏東高工安全衛生教育暨學生職場安全教育實施要點
一、依據
1.行政院勞委會民國90年3月28日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
三條規定,實施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特訂定本要點。
2.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三章教育訓練
之實施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實施辦法
1.實施日期: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實習課程教學時實施。
2.實施時數:每學期2小時,一學年共計4小時。
3.實施地點:實習工場、實驗室、教室等處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
4.授課教材:由教師自訂,以符合授課實習場所之安全衛生衛生注意
事項為教材內容,範例可由實習處安全衛生網頁下載修正。
5.實施紀錄:請實習紀錄簿填寫同學,確實紀錄於實習紀錄簿,並依
規定存查。
6.測驗評量:請電腦任課教師實施線上測驗。
7.教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部分,於每學期中聘請專門講師到校研習2
小時。
三、獎懲辦法
1.各年級班級平均測驗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勵。
2.成績不及格同學可自行線上補測(二次為限)未達標準,依校規記
警告一次。
四、本辦法提安全衛生委員會議通過,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
同。
國立屏東高工
實驗室及實習工場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
一、計畫內容:
(一)、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特訂定本校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本計畫之實務意
義,是為校內實驗室、實習工場進行自動檢查時的實
施細目規劃。
(二)、對於機械、設備每日作業前之檢點以及各
項作業的作業中之檢點,有關其檢點對象、內容等執
行細項,得依實際需要,由各科執行單位自行訂定,
並以檢點手冊或檢查表等為之。(唯法令有規定要檢
查之項目一律不能減少,但可以增加)
(三)、上述各科所執行單位自行訂定之各項安全
衛生自動檢查表,除應按時確實執行檢查與書面記錄
外,並應將檢點手冊、檢查表等紀錄文件自行留存3年,
以備勞動檢查機構隨時到校查驗。
◎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應就下列事項紀錄:
1、 檢查年、月、日。
2、 檢查方法。
3、 檢查部份。
4、 檢查結果。
5、 實施檢查者之姓名。
6、 依檢查結果採取改善措施之內容。
(四)、發生不安全衛生狀態及行為處理注意事項:
1、在職權範圍內,可以處理的應立即改善;若在權
限外,如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者,應即停止作業使實
驗作業人員退避至安全處所,並緊急向本校實習處陳
報處理。
2、在職權範圍內,發現設備或作業環境不安全,為
防止他人誤用,應即採用危險掛籤,如職權範圍外,
應即協調或陳報處理。
3、檢查結果應作修補、更換或改造時,應排定重點
順序訂定實施計劃。
4、若無法立即實施改善對策者,應暫時採取補救措
施,再研擬改善對策,提出改善計劃。
(五)、專業技術事項之安全衛生定期檢查,應由專業合
約保養廠商執行,並應請其就不安全部分提出改善建
議,以方便後續實際改善之執行。
二、安全衛生自動檢查項目
<略>
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場所暨實驗室作業前檢查表
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場所照度檢測實施要點
一、目的:
1.提供師生有充足照明之實習場所,以維護師生視力健康,
避免有照度不良(太亮或太暗)影響視力之情形。
2.足夠的照度避免實習過程中因照明不足所造成的傷害。
二、檢測標準:
1.一般實習場所照度不低於350米燭光(LUX)、均勻比0.7
以上為原則。
2.特殊實習場所如化學實驗室、電子工場、製圖教室、電腦
教室,照度應提升至500-1200米燭光(LUX)、均勻比0.8以
上為原則。
3.應避免燈具之炫光,燈具故障應立即維修。
三、實施方法:
1.時間:每學年開學前(8月中旬)實施照度檢測並做紀錄
及改善。
學期中教師可隨時借用照度計檢測,並提出改善。
2.方式:於各工作崗位或工作台面檢測九點並計算平均
值。
3. 工具:照度計
PS:照度檢測儀調整至2000之位置。
四、說明:
1.照度單位為米燭光(Lux)(勒克斯)。
2.最理想之閱讀寫字之照度為500Lux~1200Lux。
3.均勻比 = 最低照度÷平均值。
法規問題
高中職與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關係?
• 老師並非勞工為何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
• 未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會如何?
• 安全衛生委員會需多久召開會議、會議應研議哪些
內容?
• 何謂自動檢查法源依據
• 自動檢查的事項目包括哪些
• 自動檢查的紀錄事項需保存多久
•
高中職與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關係?
指定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事業及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台九十勞安一字第○○一二
九八二號函
依據: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及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銀行業。
二、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
三、保全服務業。
四、遊樂園業。
五、環境檢測服務業。
六、教育訓練服務業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之實驗室、試驗室、
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含試驗船、訓練船)。
七、批發業、零售業中具有冷凍(藏)設備、使勞工從事荷重一公
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及儲存貨物高度三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
老師並非勞工為何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6 年 08 月 30 日(86) 台勞安一 字
第 034029 號函來文說明:
一、本會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台八十二勞安三字第七六二九三
號公告指定大專院校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適
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爰此,凡受僱於該工作場所從事工作獲致工
資者,不論其職稱,工作期間長短及專職或兼職,均屬勞工安全
衛生法所稱之勞工。
二、至於受聘從事教學研究之教授,教學需要在該等場所進行教
學實驗,既屬職業上之需要,為保障其工作安全與健康,爰認定
為本法之勞工。
安全衛生委員會需多久召開會議、會議應研議哪些內容?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至少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
會議應研議哪些內容:
一、 研礒安全,衛生有關規定。
二、 研議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計畫。
三、 研議防止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之危害。
四、 研議作業環境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
五、 研議健康管理事項。
六、 與該事業有關雇主交付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前項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何謂自動檢查法源依據
一、法令規定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二項:「雇主對於第五條第一項之
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
(二)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七十九條:「雇主依
第十三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
畫。」
自動檢查的事項目包括哪些
1.檢查年月日。
2.檢查方法。
3.檢查部分(包括有關之工作流程圖、機械設備結構圖)。
4.檢查發現危害、分析危害因素。
5.評估危害風險(嚴重性及可能性分析)
6.實施檢查者姓名。
7.依檢查及風險評估結果採取改善措施之內容。
8.定期檢討改善措施之合宜性。
自動檢查的紀錄事項需保存多久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八十條:「雇主依第十三
條至四十九條規定實施之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應就下列事項記錄,
並保存三年。
工安事件範例
工安事件 : 海洋大學實驗室火災,百萬元儀器燒毀
時間:94年7月25日
校園火災事件發生原因如下:
1.電線走火
(1).用電量過載,線路過熱(不當用電)。
(2).線路連接不確實,連接點過熱(施工不良)。
(3).離開實驗室,忘記關閉電源。
(4).濫用延長線。
2.化學藥品操作不當,爆炸引發。
3.天災(如地震...)
4.消防器材及設備未發生功效。
5.其他意外。
工安事件 : 意外拿釘槍耍帥 五公分長釘穿肋骨 差
一公分命中心臟
時間:94年6月30日
危險的動作未及時制止,恐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高中職學生正值青春期,好動、喜歡開玩笑可能
會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上課前適時的提醒學生相關的注意事項,是非常
重要的一件事。
94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屏東高工安全衛生行事曆
1.填寫毒性化學物質儲存管制月報表。
每月例行工作
2.每月15日前上網填寫校園災害統計月報表。
月份
工作項目
執行單位
備註
8月份
確認安全衛生委員會人員更新異動
安全衛生委員會
每學期確認
8月份
實施法規規定設備年度自動檢查
各處(科)單位
9月份
召開安全衛生委員會議
9月份
實施實習課程安全衛生教育課程
9月份
實施實習場所安全衛生檢核
10月份
實施教職員安全衛生研習
實習處
10月份
校園消防設施檢測
總務處
11月份
實施實習場所安全衛生檢核
各處(科)單位 於12月1日前呈報中部辦公室
12月份
召開安全衛生委員會議
安全衛生委員會 第四季(每三個月定期開會)
1月份
實驗場所工廠機具保養
各處(科)單位
安全衛生委員會 第三季(每三個月定期開會)
各實習課程
(含學習單及上網測驗)
各處(科)單位 於10月1日前呈報中部辦公室
2小時
請落實執行並妥善記錄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