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学习情境三屠宰检疫
学习情境三、屠宰检疫
(一)学习目标
1.知道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的范围、对象、
合格标准。
2.重点掌握生猪屠宰检疫的程序和要求。
3.掌握牛、羊、禽屠宰检疫程序和要求。
4.能初步学会生猪屠宰检疫实际操作技能。
5.能模拟出具相关检疫证明及各种屠宰检疫记录
表。
6.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务实严谨的职
业素质。
(二)任务描述
现有一批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检疫人员应做好监督查验、检疫
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工作。具体
任务要求如下:
1.监督查验 查证验物,询问了解,临床检查。合格者分类送入待宰圈,
监督货主消毒运输工具。不合格者依法上报处理。
2. 检疫申报 现场申报并填写检疫申报单。受理的,实施宰前检查。不
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3. 宰前检查 按照临床检查方法实施检查。合格的,出具准宰通知书,
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依法处理。
4. 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猪头蹄体表、内脏、胴体、旋毛虫
检查、复检、结果处理等环节进行检疫处理。
5. 检疫记录 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
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
检疫等环节记录。
(三)提供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一号)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3]《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
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
[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
号)
(四)对学生要求
1.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
2.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入厂(场、点)监督查验、检疫申
报的程序和要求。
3.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宰前检疫和处理方法。
4.必须学会正确使用检疫工具,熟悉同步检疫各环节的工作。
5.应严格遵守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操作。
6.按任务要求,完成生猪或家禽的屠宰检疫现场教学。
7.模拟出具屠宰检疫相关表格及证明,检疫过程要完整。
8.实施过程中,要爱护检疫工具,损坏需按价赔偿。
9.现场教学时必须注意个人防护,穿工作套。必须注意安全。
10.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1.本情境工作任务完成后,提交屠宰检疫现场教学体会报告。
二、资讯单
1.生猪屠宰厂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何谓屠宰检疫?检疫范围如何?
3.生猪、禽、牛、羊屠宰的检疫对象分别有哪些?
4.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合格标准有哪些?如
何理解?
5.生猪屠宰检疫的工作程序如何?
6.屠宰动物入厂时,监督查验可能发现哪些问题可
判为不合格,如何处理?
7.屠宰生猪检疫申报的要求?
8.同步检疫有哪些方法?
9.同步检疫有哪些要求?
10.如何检查猪旋毛虫病?
11.禽入厂时,宰前检查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疫对
象的临诊表现?
12.禽屠宰同步检疫的方法和要求是什么?
13.禽同步检疫时,对可能发现的疑似检疫对象如
何处理?
14.牛、羊入厂时,宰前检查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
疫对象的临诊表现?
15.牛、羊屠宰同步检疫时,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
疫对象的特征病变?
16.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要填写哪些表格和证明?
三、信 息 单
3.1屠宰检疫概述
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具体屠宰厂(场、点)由市、县人
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向屠宰场(厂、点)
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官方兽医和协检员根据动物屠宰检疫规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对屠宰动物规定的检疫对象进行检疫。
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宰前检查是对即将屠宰动物实施的以临床检
查为主的检疫,可以及时发现患病动物,实行病健隔离,防止染疫动物进入屠宰
环节,减少对加工环境和产品污染;及时发现并处理在屠宰同步检疫时难以检出
的口蹄疫、破伤风、猪伪狂犬病、脑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疫病;及时检出国家禁止
宰杀的动物。同步检疫是指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
体等实施的现场检疫,对发现的的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判断、检疫处理,
可以防止染疫病害肉进入市场,确保上市肉品健康安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农业部发布实施了《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
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规定了生猪、家禽、
牛、羊屠宰检疫项目有: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
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
一、检疫范围
屠宰检疫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猪、鸡、鸭、鹅、牛、羊的屠宰检疫。鹌鹑、
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执行。
二、生猪屠宰检疫对象13:
口蹄疫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猪丹毒
猪副伤寒
猪支原体肺炎
丝虫病
旋毛虫病
猪 瘟
炭 疽
猪肺疫
猪Ⅱ型链球菌病
副猪嗜血杆菌病
猪囊尾蚴病
禽屠宰检疫对象9:
高致病性禽流感
禽白血病
禽痘
马立克氏病
禽结核病。
新城疫
鸭 瘟
小鹅瘟
鸡球虫病
牛屠宰检疫对象8:
口蹄疫
牛海绵状脑病
牛结核病
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布鲁氏菌病
炭疽
日本血吸虫病
羊屠宰检疫对象8:
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
炭疽
肝片吸虫病
痒病
绵羊痘和山羊痘
布鲁氏菌病
棘球蚴病
三、检疫合格标准
(一)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禽除外)符合国家规定。
(二)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三)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履行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四、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一)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
家禽、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
畜禽标识(禽除外)。
(二) 询问 了解生猪、家禽、牛、羊运输
途中有关情况。
(三)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牛、羊的精
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
况。
(四)结果处理
1. 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
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
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
(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牛、羊
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
牛、羊不得混群。
2. 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
理。
(五)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
进行消毒。
五、检疫申报
(一)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
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
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
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
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受理方式为现场
申报。
生猪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3.2 生猪屠宰检疫
检疫申报
急 宰
检疫不合格
宰前检查
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检疫合格出具准宰通知单
头蹄体表检查
内脏检疫
待宰动物进入屠宰流水线
胴体检查
旋毛虫检疫
隔离观察
禁 宰
检出病害
胴体或脏
器,出具
《动物检
疫处理通
知单》,
监督无害
化处理。
实施同步检疫
复 检
检疫合格,官方兽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及加封检疫标志,
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
对运载工具进行装前消毒并监督装载
检疫收费,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或产品B)
一同交与货(畜)主,出场。
电脑输入检疫证明编号等
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