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情境三屠宰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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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学习情境三屠宰检疫

学习情境三、屠宰检疫
(一)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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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道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的范围、对象、
合格标准。
2.重点掌握生猪屠宰检疫的程序和要求。
3.掌握牛、羊、禽屠宰检疫程序和要求。
4.能初步学会生猪屠宰检疫实际操作技能。
5.能模拟出具相关检疫证明及各种屠宰检疫记录
表。
6.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务实严谨的职
业素质。
(二)任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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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批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检疫人员应做好监督查验、检疫
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工作。具体
任务要求如下:
1.监督查验 查证验物,询问了解,临床检查。合格者分类送入待宰圈,
监督货主消毒运输工具。不合格者依法上报处理。
2. 检疫申报 现场申报并填写检疫申报单。受理的,实施宰前检查。不
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3. 宰前检查 按照临床检查方法实施检查。合格的,出具准宰通知书,
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依法处理。
4. 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猪头蹄体表、内脏、胴体、旋毛虫
检查、复检、结果处理等环节进行检疫处理。
5. 检疫记录 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
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
检疫等环节记录。
(三)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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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一号)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3]《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
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
[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
号)
(四)对学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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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
2.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入厂(场、点)监督查验、检疫申
报的程序和要求。
3.必须掌握生猪、禽、牛羊宰前检疫和处理方法。
4.必须学会正确使用检疫工具,熟悉同步检疫各环节的工作。
5.应严格遵守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操作。
6.按任务要求,完成生猪或家禽的屠宰检疫现场教学。
7.模拟出具屠宰检疫相关表格及证明,检疫过程要完整。
8.实施过程中,要爱护检疫工具,损坏需按价赔偿。
9.现场教学时必须注意个人防护,穿工作套。必须注意安全。
10.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1.本情境工作任务完成后,提交屠宰检疫现场教学体会报告。
二、资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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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猪屠宰厂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何谓屠宰检疫?检疫范围如何?
3.生猪、禽、牛、羊屠宰的检疫对象分别有哪些?
4.生猪、禽、牛、羊屠宰检疫合格标准有哪些?如
何理解?
5.生猪屠宰检疫的工作程序如何?
6.屠宰动物入厂时,监督查验可能发现哪些问题可
判为不合格,如何处理?
7.屠宰生猪检疫申报的要求?
8.同步检疫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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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步检疫有哪些要求?
10.如何检查猪旋毛虫病?
11.禽入厂时,宰前检查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疫对
象的临诊表现?
12.禽屠宰同步检疫的方法和要求是什么?
13.禽同步检疫时,对可能发现的疑似检疫对象如
何处理?
14.牛、羊入厂时,宰前检查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
疫对象的临诊表现?
15.牛、羊屠宰同步检疫时,可能发现哪些疑似检
疫对象的特征病变?
16.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要填写哪些表格和证明?
三、信 息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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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屠宰检疫概述
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具体屠宰厂(场、点)由市、县人
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向屠宰场(厂、点)
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官方兽医和协检员根据动物屠宰检疫规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对屠宰动物规定的检疫对象进行检疫。
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宰前检查是对即将屠宰动物实施的以临床检
查为主的检疫,可以及时发现患病动物,实行病健隔离,防止染疫动物进入屠宰
环节,减少对加工环境和产品污染;及时发现并处理在屠宰同步检疫时难以检出
的口蹄疫、破伤风、猪伪狂犬病、脑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疫病;及时检出国家禁止
宰杀的动物。同步检疫是指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
体等实施的现场检疫,对发现的的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判断、检疫处理,
可以防止染疫病害肉进入市场,确保上市肉品健康安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农业部发布实施了《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
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规定了生猪、家禽、
牛、羊屠宰检疫项目有: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
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
一、检疫范围
 屠宰检疫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猪、鸡、鸭、鹅、牛、羊的屠宰检疫。鹌鹑、
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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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猪屠宰检疫对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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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猪丹毒
猪副伤寒
猪支原体肺炎
丝虫病
旋毛虫病
猪 瘟
炭 疽
猪肺疫
猪Ⅱ型链球菌病
副猪嗜血杆菌病
猪囊尾蚴病
禽屠宰检疫对象9:
高致病性禽流感
 禽白血病
 禽痘
 马立克氏病
 禽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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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疫
鸭 瘟
小鹅瘟
鸡球虫病
牛屠宰检疫对象8:
口蹄疫
 牛海绵状脑病
 牛结核病
 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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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布鲁氏菌病
炭疽
日本血吸虫病
羊屠宰检疫对象8:
口蹄疫
 小反刍兽疫
炭疽
 肝片吸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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痒病
绵羊痘和山羊痘
布鲁氏菌病
棘球蚴病
三、检疫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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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禽除外)符合国家规定。
(二)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三)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四)履行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四、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一)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
家禽、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
畜禽标识(禽除外)。
 (二) 询问 了解生猪、家禽、牛、羊运输
途中有关情况。
 (三)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牛、羊的精
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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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果处理
1. 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
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
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
(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牛、羊
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
牛、羊不得混群。
 2. 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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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毒
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
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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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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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
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
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
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
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受理方式为现场
申报。
生猪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3.2 生猪屠宰检疫
检疫申报
急 宰
检疫不合格
宰前检查
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检疫合格出具准宰通知单
头蹄体表检查
内脏检疫
待宰动物进入屠宰流水线
胴体检查
旋毛虫检疫
隔离观察
禁 宰
检出病害
胴体或脏
器,出具
《动物检
疫处理通
知单》,
监督无害
化处理。
实施同步检疫
复 检
检疫合格,官方兽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及加封检疫标志,
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
对运载工具进行装前消毒并监督装载
检疫收费,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或产品B)
一同交与货(畜)主,出场。
电脑输入检疫证明编号等
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