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拓展部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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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拓展部之職能
責任
職責
• 確保私人樓宇建築工程符
合《建築物修例》所規定
的安全和衛生標準
• 對私人樓宇建築工程的設
計、施工和竣工,就上述
法例規定的標準,進行審
批、監管和審查
屋宇署拓展部對私人樓宇工程
的規管,可分為三個層次:
1. 審批設計圖則
2. 監管工程的施工和進行
3. 審查完竣工程
(一)圖則審批
需要提交審批的工程設計
圖則,有以下類別:
•
•
•
•
•
•
拆卸
地盤平整
建築設計
結構
地基
渠務排水
審查重點
• 發展密度
• 安全
• 衛生環境
• 其他重要事項
–發展密度:
• 地盆分類, 建築物高度, 地積比
率, 上蓋面積
– 安全:
• 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
• 火警逃生途徑
• 耐火結構及隔室設計
• 斜坡土力評估
–衛生環境:
• 採光, 通風
• 住用建築物周圍的空地
– 其他 :
• 消防安全裝置
• 分區計劃大綱圖
• 殘疾人仕使用的設施
• 機埸高度限制
• 保護鐵路沿線的措施
綜合審查
消防處
規劃署
地政總署
食物環境衛生署
渠務署
環境保護署
社會福利署
路政署
運輸署
土力工程署
教育署
勞工署
其他有關機構
(二)施工監管
審批開工申請
巡察建築工程地盤
審批開工申請
• 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屋宇署申請
開工紙
• 認可人仕在申請展開工程之時
或之前,必須遞交一份監工計
劃書
• 在審批開工申請時,按個別情
況註明工程期間必須遵守的附
帶要求
樓宇拆卸工程的附帶要求
• 妥善安排和保養一切預防及防
護措施,保障公眾安全及防止
造成滋擾
• 施工前須呈交註冊拆卸承建商
及負責監督工程人員的資料,
包括其學歷及經驗等
地基及上層結構工程
的附帶要求
• 由有經驗及稱職人仕負責進行合資格
的地盤監工
• 有足夠的安全措施以確保毗鄰建築物及
街道在施工期間的安全。
• 在正式打樁前進行打樁測試以引證設計
系數的準確性
巡察地盤,檢驗工程質量
屋宇署拓展部會在工程的不同階段進行全
面巡查和測試,以確保工程質量
• 地基荷載測試
• 混凝土強度反彈測
試
• 排水管測試
•工地巡查
(三)樓宇建築竣工
的審查
• 審批佔用許可證(入伙紙)
的申請
• 查核已竣工的建築工程
佔用許可證 (入伙紙)
工程完畢必須向屋宇署提交竣工
証明書,証明樓宇安全及符合法
例,及向屋宇署申請佔用許可証
處理佔用許可証
(入伙紙)申請
•審核以下的証明文件:
 物料証明書連同相關的認可測試報告
 消防裝置及設備驗收証明書
 升降機裝置驗收証明書
 供水接駁証明書
 鋼材出廠證明書
 混凝土試力磚報告
• 驗視樓宇,查核工程是否按照批準圖紙完成及
符合相關法例及附加條件
 發出佔用許可證(入伙紙)
(四)顧客服務的改善
精簡審批程序
法定的審批時間
首次或重大修改設計
重新提交或修改設計
施工同意書
佔用許可證
60天
30天
28天
14天
申請審批首次或
重大修改設計圖則
實施重點審查制度
天數
90
審批
審批
60
建築圖則只違反非主要環
節事項
重新提交的圖則
30
0
以前的
制度
圖則的精簡
查核制度
圖則的精簡查核制度所縮短的時間
申請審批修改設計圖則和
施工同意書(開工紙)
• 容許同時提交合併處理
天數
審批及
60
同意
申請審批圖則
審批及同
意
30
申請施工同意
0
正常
快速
申請
申請
快速申請所縮短的時間
改動及加建工程
的快速審批制度
首次提交圖則審批申請,處理時間為30天
可同時申請施工同意書(開工紙)合併處理
天數
90
審批及
同意
申請審批圖則
60
申請施工同意
30
審批及同意
0
正常
快速
申請
申請
快速審批制度所縮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