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急救概述
指導老師:吳玉釵 吳秉融 林可嬡 陳奇甫 劉銘彰 陳定琨 吳佳穎 + 民國89年3月21日,台大學生張振聲在學校打籃球昏倒, 爸爸調查發現學校紀錄送醫時間,晚了25分鐘,消防局紀 錄晚了33分鐘,兩邊紀錄不同,但都明顯延誤。父親告學 校延誤送醫,申請國賠被駁回。更糟的是,張爸爸質疑當 時張振聲昏倒的籃球場距離旁邊三總只有150公尺,台大 救護車卻執意要送到4公里外的臺大醫院。 + 在社會大眾眼中醫院方面故有疏失,張爸爸13年來頻頻向 校方陳情,就在今年二月底終於獲得回應,校方承諾將每 年從急難救助金撥出新台幣40萬元給予協助,直到張振聲 往生為止,但是這13年來張振聲父母辛苦照顧兒子,現在 連自己也都生病了,實在是為時已晚。 意義: 當發生傷害或突發疾病,在醫療設備不足、 未就醫前或醫療救護人員未到達時,立即給 予緊急救護設施。 目的: 挽救生命 防止傷勢或疾病惡化 使傷患及早獲得治療 • • • • 一、技術需純熟,動作應謹慎及敏捷。 二、態度應溫和、鎮靜、勇敢且有自性。 三、頭腦需清晰、機警,並隨機應變。 四、具敏銳的觀察及判斷力,視傷患情 況儘速送醫。 案例 + 在音樂界有「番王」稱號的王吉宣,在表演中突然 心肌梗塞昏倒台上,一度失去呼吸心跳,幸好台下3 名醫師趕緊衝上台幫王吉宣做CPR急救,五分鐘後救 難小組也趕到了,插管、電擊,才把人從鬼門關前 拉了回來。 + 台灣每年約有2萬名患者在到達醫院前沒有心跳,為 了挽救更多生命,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緊急醫療 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公告的公共場所應該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ED)或其他必要緊急救護設備,以提高急救成功率。 台灣緊急醫療網的發展大致從1980年代開始,到了近幾年進 入了比較完善的運作期。 而緊急醫療網主要分為兩種模式: 心臟模式主要的原則是『就地醫療』,先穩定病人的情況 後再運送。對於這種狀況的病患來說,到院前的救護扮演著 關鍵的角色,也因此心肺復甦術(CPR)、電擊(AED)、高 級醫療照護(ALS)等等,是相當重要的。 創傷模式講求的是『儘速就醫』,以爭取在創傷黃金時間 內救治;後來也發展出創傷系統,主要在結合緊急醫療系統 中的各個環節,以確保傷患在黃金時間內得到完善的醫療。 + 基本上【緊急傷病患】: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 二、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 三、孕婦待產者。 四、其他緊急傷病者。 + 『緊急救護辦法』是依消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 定訂定之,所以只適用在119的救護系統。一般民間 的救護車,則參照『緊急醫療救護法』所規定。 也就是說您必須符合急待救護、路倒傷病無法行動、 待產或其他緊急傷病,以上這四項要件,其中一項; 否則119的人員可以依法拒絕出勤服務。 ₓ 本校依「台灣急診檢傷與急迫度分級量 表」,將傷病事件分為以下四級: + 第一級(危急生命):需立即緊急處置。 + 第二級(緊急):無立即性生命危險,需在三 十至六十分鐘內完成醫療處置。 + 第三級(次緊急):在四小時內完成醫療處置。 + 第四級(非緊急):可至診所醫治或簡易護理 不需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