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除害劑牌照
漁農自然護理署
二零一四年二月
內容
現時除害劑的規管
新修定條例的規管範圍
除害劑的定義
除害劑的註冊制度
除害劑牌照制度撮要
安全正確使用除害劑
推廣教育
有害生物防控守則
滅蟲(有害生物防控)專業操守
除害劑的優良管理
現時除害劑的規管
除害劑在香港是受到《除害劑條例》
(第133章)的規管
這條例是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執
行,包括:
–對除害劑進行註冊
–發牌規管已註冊除害劑的進口、製
造、售賣及供應
–發許可證規管未註冊除害劑的進口、
製造、售賣、供應、管有及使用
–規管已註冊除害劑的標籤
漁護署職員巡查除害劑零售點
新修定條例的規管範圍
《條例》於2013年作出修訂,以
實施《鹿特丹公約》以及《斯德
哥爾摩公約》的規定
公約規管的除害劑被列入條例的
附表中,並必須為未註冊除害劑
附表所列除害劑的進口、製造、
售賣、供應、管有及使用,須領
有許可證
廢除除害劑瓶上的棱紋規定
新修定條例於2014年1月27日起
生效
除害劑的定義
根據《條例》,“除害劑”包
括任何除蟲劑、除真菌劑、除
草劑、除蟎劑或用作驅除、吸
引或抑制任何害蟲的物質
已註冊除害劑包括農藥、蟲害
防治產品、船底防護漆,以至
家用臭丸、鼠餌、蚊香、驅蚊
除害劑
液等
船底防護漆
除害劑的註冊制度
除害劑註冊條件包括在供應及銷
售時的最高濃度及劑型限制
第I部 (即用型,一般家居用除
害劑)
第I部除害劑
第II部 (其他除害劑)
已註冊除害劑可零售分銷及使用
第II部除害劑
除害劑牌照制度撮要
除害劑牌照
(已註冊除害劑)
進口
製造
售賣
供應
除害劑許可證
(公約所列及未註冊除害劑)
進口
出口及轉運(只限公約除害劑)
製造
售賣
供應
管有
使用
安全正確使用除害劑
漁護署多年來和業界攜手推廣
除害劑的安全及正確使用
漁護署與業界經常保持密切聯
繫、交流和討論最新有關安全
使用除害劑的資料
華南草坪經理協會工作坊
安全使用除害劑的推廣教育(1)
漁護署非常重視安全及正確使用除害劑
經常舉辦各種推廣活動
推廣活動(一)
推廣活動(二)
安全使用除害劑的推廣教育(2)
印製安全使用除害劑的小冊子、單張及宣傳物品,
向業界及公眾宣傳安全及正確使用除害劑
安全使用除害劑的推廣教育(3)
透過漁護署網頁,向業界及市民提供有用資料及
指引,推廣安全及正確使用除害劑的重要
安全使用除害劑的推廣教育(4)
與業界(包括香港蟲害控制從業員協會、香港殺
蟲業協會及華南草坪經理協會)共同制訂安全正
確使用除害劑工作守則
滅蟲(有害生物防控)專業操守(1)
漁護署於2011年與香港蟲
害控制從業員協會共同編
寫滅蟲(有害生物防控)專
業操守
對業界滅蟲工作及施用除
害劑提供建議
守則內容包括提供滅蟲服
務原則及施用除害劑的注
意事項
滅蟲(有害生物防控)專業操守(2)
守則要項:
行業相關法規及協會、
世界組織的行業指引
誠信的專業服務
安全服務與營運規範
對業界及社會的應有
責任
附件:
除害劑的使用及管理指引
(附件一)
有害生物為患的調查指引
(附件二)
除害劑的優良管理(附件
三)
除害劑的優良管理(附件三)
購買
施用
運送
儲存及棄置
實踐優良的除害劑管理
購買
已在香港註冊的除害劑
包裝完整
有適當中英文標籤
選用對人畜及環境危害較少的
除害劑
不宜購買過多,足夠應付日常
所需便可
如何閱讀除害劑標籤
除害劑註冊編號、有效成份的
名稱及有效成份的組成百份比
警告標示 (有毒、遠離孩童)
使用除害劑的指示及施用時的
防範措施
解毒劑及急救方法
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
其他詳情
除害劑標籤
標籤樣本
使用(一)
只可讓已受訓練的員工使用
避免單獨工作
依標籤指示小心使用
調配時分量要準確(避免過量
使用或浪費)
施藥器具
使用(二)
選用合適的器具
配合正確的施藥方法
穿著適當保護衣物及設備
個人保護設備
使用(三)
施藥前後及期間
預先通知顧客/
其他受影響的人士
張貼警告標誌
移走食物/食具/玩具/
寵物/魚缸
關閉冷氣/電器、遮蓋風口、
熄滅火種
清理濺出之藥液、充分通風等
警告標誌
使用(四)
保存施藥記錄
定期保養、維修及調校器具
施藥記錄
器具要定其保養及維修
運送(一)
除害劑不可與食物、 飲品一
同運送
裝卸要小心
運送除害劑時,要穩妥固定其
位置
運送除害劑及施藥器具要固定其位置
運送(二)
準備適量布料、沙、空容器、清潔用品等,以防藥
劑有輕微洩漏時可初步處理
常備物料安全資料表 (MSDS)
無人看守時,緊記鎖好車輛門窗
運送列為危險物品的除害劑時,須符合消防處規定
儲存及棄置(一)
除害劑不可與食物、飲品一同
存放
存放處要上鎖
只准許獲授權人士接近
定期檢查儲存情況
保存最新存貨記錄
儲存及棄置(二)
常備物料安全資料表 (MSDS)
空容器勿作其他用途
準備清理工具,有輕微洩漏時可初步處理
存放列為危險物品的除害劑時,須符合消防處規定
儲存及棄置(三)
除害劑儲存處
安全堆放貨品
環境整齊清潔、通風
使用防火物料 (門、天花、
牆壁及地面)
有緊急出口及顯示
有充足的光源及水源
常備保護衣物、急救箱等
倉庫與寫字樓完全隔開
有充足光源
儲存及棄置(四)
棄置過期或不需要的除害
劑,須符合環保署規定
除害劑廢料
查詢
漁農自然護理署
植物及除害劑監理科
電話﹕(852) 2150 7010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頁﹕http://www.afcd.gov.hk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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