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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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单证
出口报关单证
一、出口报关概述
1、报关的含义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必须通过设有海
关的地方出境。出境前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
理人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文件、请求
办理查验放行手续,这种手续叫做报关(Entry,
apply to the customs)。
• 我国《海关法》规定:只有在海关办理
注册登记的企业的才能报关,报关业务
员必须有《报关员资格证》。
• 报关期限:
• 出口货物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
• 进口货物的报关应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
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日内。
2、报关应提交的单证
• 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
• 2、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 3、若出口商品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检验
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
• 4、装货单(海运出口)
• 5、出口收汇核销单
• 6、其他单证
3、通关的程序
向海关申报的时间:在货物装箱后,出口货物装运24
小时前
海关
接
受
申
报
审
核
单
证
查
验
货
物
办
理
征
税
放
行
•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
• 1.概述
•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
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出口货
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
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
续的法律文书。
2.类别
按使用性质分:
•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
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浅绿色)
• 3、 各联的用途
•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
• 海关核销联:针对加工贸易
• 出口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
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银行和国
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和核销的重要
依据之一。
• 出口退税证明联:对办理出口退税的货
物
4.内容
1)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
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
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2)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
号。应标志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编号为9位数。
3)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
名称。根据《关区代码表》填口岸名称及代码。上
海海关2200,:洋山港区2248,外高桥关 2218
• 4)备案号——指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合
同备案或征免税审批手续备案时,海关
给予的一些《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
《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编号,没有
的空白。
• 5)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
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即承运船
舶开航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
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免填。本栏
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如:
2010.12.10。
6)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
办理出口手续的日期,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
关申报的日期。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月、日
各两位,如2010.12.11。
7)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
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即出口企业的名称和编码(10
位数字)。
11)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
产或销售单位。本栏目应填报发货单位
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什么情况下这两
栏
内容相同、内容
不同
8)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出境所使用的
运输方式。按《运输方式代码表》填相应
的运输方式,如:江海运输2。
9)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出境的运
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的编号,一份报
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江海运
输填报船舶呼号+“/”+航次号。
• 10)提运单号——指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
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
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
单填报。
• 12)贸易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
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
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
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
0110”
13)征免性质——指海关对出境货物实施征、减、
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
《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
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
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如“一般征税101”
14)结汇方式——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
式代码表》选择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如:
“电汇2”,“信用证6”
15)许可证号——如需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
须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
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 16)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
的国家(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
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运抵国不变,
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运
抵国(地区)填报。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
《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相应的运抵国
(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 17)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
的港。本栏目应根据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
代码表》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18)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
发货地。本栏目应根据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
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
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19)批准文号——本栏目应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
编号。
20)成交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
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
方式代码。如:CIF1,CFR2,FOB3
21)运费——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
出口货物,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
之一填报,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的币种代码。“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
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费率“1”
可以免写。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注:502
为美元代码)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注:美元USD代码:502;欧元EUR代码:300,人民
币CNY代码142
• 22)保险费——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
费的出口货物,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
方式之一填报 “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
费总价。费率“1”可以免写,例如:
• 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注:
110为港元的代码)
• 23)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
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
金、回扣等。费率“1”可以免写,
•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1;
24)合同协议号——本栏目应填写出口货物合同
(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25)件数——本栏目应填报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
的总件数。
26)包装种类——本栏目应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外
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
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27)毛重——指货物及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
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28)净重——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
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公斤,
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29)集装箱号——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
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本栏目填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自重,
格式为“集装箱号”+“/”+“规格”+“自重”。某
票货物集装箱号为CBHU075206,规格为20呎,自
重为2250KG,集装号栏应填
CBHU075206/20/2250.
如还有其他集装箱,按此格式填写在备注栏.
30)随附单据——指随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
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
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应按海关规定
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
码及其编号,格式为:“监管证件代
码”+“:”+“监管证件编号”。
31)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填写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
字等。
本栏目下部填报随附单据栏中其余的监管证件的编
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
本栏目还填报其余的集装箱号.
• 32)项号——本栏目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
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
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
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 33)商品编号——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
类编码规则确定的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34)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本栏目第一行
填报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
填报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商品名
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
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
包括品名、牌名、规格、型号、成分、含量、
等级等。
• 35)数量及单位——指出口货物的实际数
量及计量单位。本栏目分三行填报,第一
行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行
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填报该商品
第二计量单位,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
为空;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
量单位不一致时,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
量,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
致时,本栏目为空。
• 36)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
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
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应按海关规
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相应
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 37)单价——本栏目应填报出口货物实
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 38)总价——本栏目应填报出口货物实
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39)币制——指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本
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
的货币名称或代码。
40)征免——指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免、
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本栏目应按照海
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
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
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三、其他报关单证
换单
报关
发票
装箱单
合同
报关单
换证凭单
报验委托书
发票
装箱单
合同
报关单
通关单
外汇核销单
报关委托书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通关单
口岸海关
放行
四、实训操作
• 练习册单据填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