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供应链与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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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晖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内容提要
1、供应链与社会责任
2、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3、公平竞争
4、反腐败
供应链竞争的时代
“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
是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Supply
chains compete, not companies.)
——Martin Christopher
导入案例:
“绿色和平近4个月的调查发现,阿迪达斯、李宁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和鞋,在生产过
程中使用了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NP是一种具有持久性并且会干扰内分泌系统的
化学物质,它能通过食物链不断蓄积,因此即使该物质的浓度很低,也是具有危害性
的。”
“此次调查包含了15个知名服装品牌的78个样品……涉及到的品牌有:Abercombie &
Fitch、Adidas、Calvin Klein、Converse(匡威)、GAP、G-Star、RAW、H&M、Kappa、
Lacoste(鳄鱼)、李宁、Nike、Puma、Ralph Lauren、Uniqlo(优衣库)和雅戈尔。”
“在大力标榜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知名服装品牌目前依旧缺乏相应的政策来确保其供
应链不向环境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也无法确保其产品中不残留这些物质。”
“品牌自身完全有能力去掌控他们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品牌应与供应商一起淘汰在生产
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无论是在生产国还是在消费国,它们都污染了我们赖以
生存的河流,这些品牌应该为此负起责任。”
“这些大服装品牌有责任确保其环境政策和表现与其宣扬的品牌价值一致……当务之急
是,品牌应该做出承诺,淘汰供应链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向公众公开环境信息,并
制定有明确时间表的行动计划,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在江河中的进一步蓄积,以及对人
类健康和环境的威胁。”
——绿色和平,《时尚之毒2》,2011年
1、供应链与社会责任
什么是供应链?
 供应链是“向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活动序列或有关
各方”(ISO 26000)
 供应“链”通常并非一种线性流动的过程,而是由各
种活动和参与者组成的功能性网络结构。
 供应链也是一个影响社会价值的法律关系的网络(从
社会角度来看,这些法律关系在将某些相关方联系在
一起的同时,也常常将某一相关方对另一方的社会影
响在法律上切割开来)。
 供应链存在的基础是基于分工与合作的效率诉求,在
这个意义上,供应链与全球化是互为因果的(供应链
社会责任问题需要考虑处于不同国家和区域的各相关
方不同的社会、法律、经济和文化背景)。
供应链对社会责任有什么影响?
 国际性社会责任运动的发端和发展都与供应链密切相关:全球化的供
应链系统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了品牌商的价值空间和运作效率的同时,
也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对诸多相关方产生社会领域的影响。
 1991年,美国服装制造商李维斯(Levi Strauss & Co.)制定了全球
范围内第一个针对供应商的“全球采购与营运准则”,基于“供应商
行为守则”的国际性社会责任运动因此形成。
有关供应链责任的倡议和规范
 “契约式”供应商行为守则(准则)
 跨国公司和非营利组织都制定有供应商行为守则
 通过供应商工厂查验和/或能力改善等方法确保其符
合这些要求
 是在供应链上解决社会责任问题的普遍实践
 最初,供应商行为守则中的要求以劳工条件为主,现
在已经发展到包括了与环境、公平竞争等相关的更全
面的社会责任要求
 执行方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有关供应链责任的倡议和规范
 “协约式”社会责任倡议或准则
 一般由同一行业(如行业组织)、同一地区(如商会)
或存在其他共同联系的众多企业或组织协议制定守则(
例如:BSCI、EICC、ICTI、ICMM原则等)
 也主要通过审核和查验会员企业的供应商工厂进行实施
是在供应链上解决社会责任问题的普遍实践
 能够在某个行业或地区内增强落实社会责任的规模效应
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供应商行为守则所固有的交易成本
和实施效率的问题
有关供应链责任的倡议和规范
 “公约式”社会责任倡议或规范
 由非政府组织、劳工组织甚至公共机构等非商业机构参
与供应链社会责任问题的解决,与商业界合作制定或运
作(例如:SA8000, ETI, FLA等)
 一般也采用基于工厂查验的认证或审核机制
 由非商业机构制定或运作的不直接涉及供应链问题的“
公约式”社会责任倡议和规范也对供应链责任管理具有
参考意义(例如:ISO 26000, Global Compact)
 B2B-B2C-C2C
供应链责任与中国
 中国是世界上各种关注供应链社会责任的准则和倡议的最
大的市场之一。
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是随着全球供应链传输进入中国的,而
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纺织服装、玩具、电子等行业的制造
业企业也因此是最早参与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中国企业。
 供应链对中国的另一个贡献是促生了中国本土的社会责任
倡议和准则(CSC9000T、工业行业、电子行业等)。
 随着中国自主品牌的成长,一些中国的品牌企业也开始推
出针对供应商的“契约式”行为准则。
案例
李宁公司《供应商社会责任行为守则》节选
本《行为准则》阐明李宁公司对合作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的原则
和基本要求,以传递一种与供应链合作伙伴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
价值观,以及李宁品牌的社会责任理念。
李宁公司希望运用统一的标准,将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安全、环
境保护等要求纳入李宁公司的供应商管理策略和评估过程;并且
同各利益相关方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以持续提升供应链
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绩效,实现负责任的供应链伙
伴关系。
为落实本《行为准则》,李宁公司将致力于促进与各利益相关方
基于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同时,李宁公司也要
求合作供应商确保本《行为准则》为其分包商所接受并执行。
2、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什么是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所谓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就是企业(这里指供应
链上的主导企业或所谓“链主”)主动和系统化
地根据其社会责任战略和方针,有针对性地优化
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并相应调整供应链上的商
业策略和实践,采取监督和协助供应商,以及与
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合作的方式,促
使供应商实施有效的管理方案以确保遵守一定的
社会责任准则和规范,从而确保供应链上产品和
服务的生产与提供也符合企业整体的社会责任战
略和方针。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主要目标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基本方法
 从自我管理到链条管理
供应链社会责任开始于企业考虑自身的社会责任影响
 从封闭管理到开放管理
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不仅能增强供应链管理的专业度
、透明度和可信度,而且能够减少供应链管理中在人力等
方面的投入
 从风险管理到价值管理
关注对供应商的“领导”和“指导”,通过供应链上的
商业机制引导供应商从战略和愿景上认可和纳入社会责任
价值,并通过技术支持等措施提高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推进措施
 前提:评估供应链社会责任影响
 首先集中管理“关键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渐进模式
纳入
在供应链商业环节中纳入社会责任政策和要求
推广
鼓励或促使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采用类似政策
监督
对供应商实施适当的尽责和监督措施
支持
向供应商提供技术和能力等支持
认同
促进供应商对社会责任的价值共识
促进
通过更公平的交易强化供应商在供应链上的能力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纳入
 “有关采购、分销和分包的政策和实践中纳入道德、社
会和环境标准以及健康安全和平等要求,增强其与社会
责任目标的一致性”(ISO26000)。
 通常的方法就是制定上文所说的供应商行为守则或者加
入行业性或公共性的社会责任倡议或体系。
 纳入既是一个外向的过程,也是一个内化的过程:既需
要被参与“采购、分销和分包”的供应商所了解,也必
须被实施这些商业行为的企业内部人员(采购人员、销
售人员、招投标人员等)所知悉并执行。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推广
 推广:鼓励或促使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采用或遵循类似
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和实践,以实现供应链遵行社会
责任的乘数效应。
 纵向上,企业应要求所有的(或者尽可能多的)供应商
遵守自己确立或认可的社会责任行为准则或要求,横向
上则与其他企业共同奉行同样的或类似的供应链社会责
任准则。
 推广一方面及要求单个企业的切实承诺,另一方面也要
求企业的共同行动,惟其如此,才能将社会责任推广在
广度和深度上嵌入产品和服务供应链的网络结构。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推广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监督
 监督:实施适当的尽责和监督手段,以防止供应商违反其社会




责任政策和承诺的措施。
分类:合同前监督和合同后监督。
实践中企业可不拘泥于严格的合同前监督,而是在订立合同的
同时要求供应商首先承诺遵守社会责任准则,然后通过严格规
划的合同后监督程序促使其尽早达标。
可根据供应商的社会责任风险或绩效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级和
动态的差别化管理,包括对在社会责任领域绩效优秀的供应商
进行奖励和表彰。
虽然审核是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一个必要流程,但持续性的
改进方案是基于各种供应链社会责任倡议和规范开展的审核的
真正产出。
案例
De Beers“最佳实践原则保证计划”
钻石矿产企业De Beers启动了它的最佳实践原则保证计划(Best
Practice Principles Assurance Programme)来应对钻石制造链上
的各种社会、用工、商业、健康和保障及环境问题。De Beers的客
户及其主要的分包商,包括钻石切割商和打磨商以至珠宝生产商和
分销商,都必须符合这些原则需求。当有违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客
户或承包商必须提出行动矫正计划(CAP)处理问题。处理问题的证
据须通过网上提交,或者由第三方审核员再进行现场访问以确保CAP
已经得到成功和持续的落实。CAP程序强调持续改进并提供一个可持
续性解决方案的架构。在CAP 程序进行中,相关供应商可以向De
Beers寻求协助,通过获得有关建议、最佳实践和过去的经验以有效
解决问题。另外,生产商们也联合成立了一个生产商委员会,就行
业性和地方性的共同问题进行讨论与合作,并寻求可持续性的解决
方案。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支持
 支持:企业应向供应商提供支持,包括“关于社会责任和最佳
实践的知识分享以及其他额外的协助(包括技术、能力和资源
协助)”(ISO26000) 。
 更重要的目的是增强供应商自我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 最基本的支持包括为供应商提供有关遵守和执行社会责任行为
准则的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减少审核次数等,更进一步的
支持则可以延伸到为供应商提供与同行开展最佳实践交流的平
台,以及协助供应商在影响供应商社会责任绩效的生产环节做
出改进。
 企业对供应商提供的任何支持,最终都会回馈于企业自身的产
品和服务以及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绩效(如能源管理支持到产
品的碳排量)。
案例
惠普“供应商集中改善方案”
2007年6月,惠普(HP)正式启动了一项针对中国的“供应商集中改善方案
(FISI)”的计划,旨在向中国供应商的管理层提供知识培训,以促进供应商
工厂更好的履行社会与环境责任。并为供应商工厂带来明确、可量化的实际效
果,包括提升生产力和产品质量,降低员工流动率,并减少工伤与疾病的发生。
在为期一年的计划中,供应商将采取措施,令工厂存在的风险最小化,共享最
佳实践经验,咨询中国社会与环境责任方面的专家,提高工厂主要负责人相关
能力。
2007年,所有的FISI参与厂商都必须委派包括人力资源经理,环境、健康与安
全经理在内的工厂管理人员参加每月举办一次的社会与环境培训,培训地点为
深圳和上海。FISI参与厂商还必须每月提交一份报告,陈述改善措施、主要工
厂标准、趋势与改进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同时提供一些案例分析,说明由于接
受此培训而实施的改善措施在其工厂所产生的效果。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认同
 认同:促进与企业存在各种关系的组织,包括供应商在
社会责任原则和问题上的认识(ISO26000) 。
 在监督和帮助供应商满足社会责任准则之外,企业应该
通过一系列商业层面的深入合作提升供应商对社会责任
的认知和认同。
 目的在于帮助其完成从被动遵循客户提出的规则向主动
提升社会责任管理和责任竞争力的转变。
 理念:基于供应商参与的合作关系则会在社会责任领域
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
社会责任领域与供应商的合作层次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促进
 促进:指企业应当促进“公平和实际的,与实施社会责
任实践相关的成本和收益的处理措施”,包括通过“公
平的价格、充足的交期和稳定的合同关系” 来增强供应
商在供应链中的能力(ISO26000)。
 供应链管理的更高级层次,意味着企业须考虑供应商因
为实施社会责任而导致的供应链上的成本和收益变化,
构建公平、可行的供应链利益格局。
 知难行易:采购方企业更加需要对利益共享和社会责任
价值的严肃认可(例如:采用以实际生产成本为基础的
定价模式,从而实现与供应商分享由于节约成本或供应
链优化而产生的收益)。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保障机制:内部协调
 很多企业在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上都面临的一个最顽固的
困境就是其供应链社会责任政策和与它的商业目标之间的
冲突和竞争。
 主要表现就是在负责社会责任的部门与采购或其他业务部
门(包括产品设计、业务发展、物流和销售等)之间的紧
张关系。
 企业内部在供应链理念和行动上的协调不仅能够体现企业
对社会责任理念和价值的真正态度,而且对于供应商建立
遵行社会责任的信心也至关重要。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保障机制:内部协调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保障机制:透明
 有效的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外向型保障机制
就是供应链的透明化,也即企业应向其利益相关方及社会
大众披露其供应链的构成(包括供应商的具体信息)、供
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理念和措施,以及供应商的社会责任
绩效等信息。
 一方面有助于增加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动性,另一方
面也有助于增强外界对企业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信心。
 当透明供应链成为行业的普遍实践时,有可能促进与同一
供应商存在商业关系的不同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的合作,
以协调企业间在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方面的资源和努力。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保障机制:透明
 从2006年开始,以耐克公司、阿迪达斯公司、李维斯公司为代表的服
装品牌企业和以戴尔公司和惠普公司等为代表的科技企业成为最早披
露其供应商信息的跨国公司。
 2008年,惠普公司成为第一家公布其一线供货商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科
技企业;一向奉行封闭供应链管理的苹果公司在2012年初也首度披露
了代表其97%采购额的156家供应商名单。
 目前供应链透明化实践仍处于发展初期,但这一机制已渐渐表现出转
化为政策和法律要求的趋势: 2012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2012年修订)》,其中鼓励公司披露前5名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金
额以及前5名客户的名称和销售额;2012年1月1日生效的美国加利福尼
亚州“供应链透明化法案” 则要求在加州经营的大型零售商与制造商
必须披露其在供应链中消除奴役和贩卖人口的努力,包括为此建立的
内部责任机制和培训机制。
3、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与供应链
 “普遍而公平的竞争能够激发创新和效率,减少产品和服
务的成本,确保所有组织有平等的机会、鼓励发展新产品
或流程,在长期上,则能提高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企
业“拒绝参与反竞争的行为有助于建立一个鼓励竞争的、
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氛围”(ISO 26000)。
 供应链或价值链是企业实施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垄断和不
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渠道之一。
 这些行为大都会对其他企业或组织的供应链或价值链产生
不公平的限制,因而公平竞争的重要内涵就是供应链或价
值链责任。
 公平竞争责任也是目前中国企业最主要的社会责任挑战之
一(公平竞争和供应链责任采购是最少披露的领域)。
资料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 假冒(商标、包装、名称、标识等)
2. 滥用独占地位
3. 限定购买指定商品
4. 贿赂
5. 虚假宣传
6. 侵犯商业秘密
7. 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排挤竞争对手)
8. 违背购买者的意愿
9. 被禁止的有奖销售
10. 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11. 串通投标
促进公平竞争:“由己及人,自内向外”
目标
促进公平竞争
行为
内涵
遵守竞争法规
以符合竞争法规的方式开展活动,
并与适当的主管机构合作
防止参与反竞争行为
建立程序和保障措施,防止参与
或共谋反竞争的行为
提高员工意识
提高员工对遵循竞争法规和公平
竞争的重要性的认识
支持竞争政策
支持反托拉斯和反倾销实践,以
及鼓励竞争的公共政策
关注运营环境
关注运营的社会环境,不利用社
会条件(如贫困等)获得不公平
的竞争优势
4、反腐败
腐败及其影响
 “腐败是为私人利益而滥用受托的权力”(ISO 26000),
也就是将组织(包括企业和公共机构)赋予个人的权力用于
为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包括贿赂(索要、提供或接受金钱或实物)、利益冲突、欺
诈、洗钱、贪污、窝赃、妨害司法以及影响力交易等形式。
 “腐败可以导致侵犯人权、对政治程序的腐蚀、社会的贫困
以及环境的损害。还会扭曲竞争、财富分配和经济增长”。
 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不仅是一项有关公平运营的、基本的法
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是一种事关民主、法治和可持续发展
的、长期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
腐败与供应链
 企业经营中最普遍的腐败形式是商业贿赂(2005年7月至2011年底,
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2214件,涉案金额260.6亿元)。
 就其目的和影响而言,无论商业贿赂的对象是公职人员还是购买商品
或服务的客户,商业贿赂本质上都是一种意在谋取供应链竞争优势的
行为。
 商业贿赂定义:“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
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
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 在全球化条件下,企业的供应链可能会延伸进很多国家和地区,使得
供应链上的腐败行为受到了不同社会、文化和经济条件的影响。
 “法人责任”,也即在实施贿赂行为的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之外,
实施商业贿赂(提供或接受)的企业也会受到刑事、民事和/或行政
处罚,其目的就是防止企业将贿赂作为增加供应链竞争优势的手段。
案例
沃茨因在中国的销售实践受到《反海外腐败法》指控
2011年10月1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美国沃茨水工业集团(Watts
Water Technologies)和沃茨一家中国子公司(长沙沃茨阀门,由沃茨收购原
长沙阀门厂后组建)的前总经理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涉嫌向中国国有设
计院的员工进行不正当支付,使其推荐沃茨的产品并编制有利于沃茨产品的设
计标准。沃茨最终同意支付370 万美元以和解指控,该前总经理则同意支付
25,000 美元的罚款。
依照《反海外腐败法》,美国执法机构将国有机构的员工也视为 “外国官
员”。美国证券委员会指出,长沙沃茨阀门沿用了原长沙阀门厂的销售政策,
规定所有销售有关费用,如差旅、用餐、娱乐及向设计院支付的“咨询费”都
由销售员从其销售佣金中支付,上述费用大约占合同价格的7-7.5%。此销售政
策还允许销售员使用其佣金向设计院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的额外款项。根
据指控,长沙沃茨阀门的临时总经理Leesen Chang(美国公民)曾批准了许多
该类支付,并“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些支付被不当地作为‘销售佣金’而记录在
沃茨的帐簿和记录上”,他受到指控的部分原因还包括他从未尝试将相关销售
政策翻译给美国高级管理层以供其审核。
公司名称
结案时间
涉案问题
处罚/和解款(美元)
ITT
2009年2月11日
2001年至2005年间,ITT Corp通过其南京分公司
向国企员工行贿约20万美元。
168万
艾利丹尼森
2009年7月28日
2002年至2005年间,公司授权中国分部支付现
金回扣,提供免费观光旅行并赠送礼品给中国
政府官员。
52万
UT斯达康
2009年12月31日
2002年至2007年间,UT斯达康花费接近700万美
元为国有通信公司员工提供了上百次出国旅行。
300万
戴姆勒·克莱斯勒
2010年4月1日
在1998-2008年间向政府官员行贿。
1.85亿
Veraz Networks
2010年6月29日
赠送礼物和现金给中国官员以赢得业务。
在2004年至2008年间,公司通过两所在华合资
企业(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抚顺华瑞煤
矿安全设备公司)向政府官员行贿以换取合同。
2003-04年间向中国台湾政府人员行贿以换取合
同。
2002年至2009年间,通过第三方向中国政府官
员行贿超过250万美元。
30万
华瑞科学仪器公司
2010年12月10日
阿尔卡特朗讯
2010年12月27日
Maxwell Technologies
2011年1月31日
IBM
2011年3月18日
现金贿赂政府官员并向其赠送礼物,安排旅行
和娱乐活动以保证公司销售额。
1000万
罗克韦尔自动化
2011年5月3日
罗克韦尔自动化位于中国的前子公司向国有企
业贿赂并为其员工安排旅游以换取合同。
276万
沃茨工业集团
2011年10月13日
巴奥米特
2012年3月26日
摩根士丹利
2012年4月25日
该集团长沙分公司贿赂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以
换取合同。
2000年-2008年间其两家子公司--瑞典斯堪公司
和巴奥米特(中国)通过经销商向公共医生售
卖器材的同时向医生行贿并为他们安排旅行。
前总裁彼得森在2004年-2007年间秘密在上海为
自己和永业集团购置房地产价值数百万以换取
业务合同。
295万
1.37亿
635万
378万
1700万
25万
供应链反腐败
1.风险识
别与政策
4.管理体
系
7.举报
2.领导层
承诺
5.薪酬
8.配合执
法
3.员工行
动
6.意识提
升
9.价值链
合作推进
案例
GE商业行为准则中关于“不当支付”的规定
如何去做
在向客户赠送礼品、安排客户娱乐活动或报销客户差旅费用之前,确保您了解适用的法
律要求、客户方自己的规定以及GE 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
确保这些费用的记录真实反映了事实。不得在不适当的情况下提供商业馈赠,如礼品、
捐赠或娱乐。
不得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向政府官员或是客户提供、承诺或是授权有价值的物品(如
金钱、商品或服务)。
在未向 GE 全国主管人员或法律顾问详细告知的情况下,不得向政府官员或雇员提供馈
赠或支付其他任何款项,以加快日常行政事务的进程。一些国家的法律禁止在国外行贿
受贿,包括一种特例,那就是为了加快日常管理工作进程,给有权接受的人一些“便利
费”。这些费用通常情况下按照当地反行贿受贿法律是违法的,GE 非常明确阻止这种做
法。请确保您理解这两种行为的差别。一种是行贿,指您为进行对自己有利的判断而向
他人赠于一种价值作为交换;另一种是“便利费”,包括向有权利接受的一方支付小金
额的费用以加快日常管理工作进程。
要求任何代表 GE 公司的个人或公司(顾问、代理人、销售代表、分销商或承包人)必
须遵守此项规定及相关法律。
当选择代表 GE 公司的个人或公司时,要根据您所在业务集团的程序作审慎调查。
案例
西门子推动反腐败的集体行动
2009年7月,西门子公司承认其全球业务中存在不当商业行为,在世界银行针对俄罗
斯境内一个涉及西门子的某子公司的项目的腐败调查后,世界银行集团宣布了一项与
西门子公司的全面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包括一项承诺(西门子公司将在未来15年内
支付一亿美金支持反腐工作)、一份协议书(西门子公司四年内不得与俄罗斯的子公
司有业务往来)和一项自愿禁闭(西门子及其所有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两年内不参于世
行项目投标)。作为该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西门子公司还同意合作改变行业经营惯例、
清理采购业务、并同世界银行集团一起参加打击欺诈和腐败的联合行动。
西门子承诺提供的一亿美金将用于支持防止和打击腐败的项目,包括培训和教育项目
以及集体行动,即企业和各类机构建立联盟实现市场廉洁和公平竞争的行动。这笔资
金也将直接帮助政府追回被腐败官员偷盗的资产和加大查明、打击腐败行为的力度。
符合资助条件的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协会和大学等。世界银行集团将拥
有对资金使用的审计权和对西门子遴选反腐败组织或接受资助的项目的否决权。
2012年8月16日,包括西门子公司在内的35家德国顶尖企业的负责人联名发表了一封
信函,敦促德国政府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包括西门子公司在内的德国企业希
望在所有伙伴国家都做到无腐败和公平竞争,如不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损
害德国企业的海外形象,而批准《公约》将对德国企业的诸多反腐努力起到支持作用。
供应链社会责任:延伸议题
 知识产权保护
 绿色供应链
 从供应链到价值链
 责任采购与责任消费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