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身故保險金」。
主力商品(富邦) 富邦人壽新終身壽險甲型 www.fs-brokerage.com 為什麼要買有殘廢給付的保險 www.fs-brokerage.com 為甚麼老了要有錢 www.fs-brokerage.com 富邦人壽 新終身壽險甲型 簡稱FW1L www.fs-brokerage.com 富邦人壽新終身壽險甲型 男性30歲投保20年期FW1L-100萬元為例 基本保額100萬元 + 當期已繳未到期保費 費率 每萬元 30歲男性 321 基本保額100萬元 繳費期間(保障期間) 30歲 50歲 *身故保險金--理賠後效力終止 *全殘費保險金--給付後契約仍有效,惟身故時不再給付身故保險金。 *殘廢生活輔助保險金--全殘-保額15%、二級殘-保額13.5%、三級殘-保額12% *祝壽保險金--95歲保單週年日被保險人仍生存時給付 www.fs-brokerage.com 95歲 身故保險金注意事項 1.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 後身故者,應以「所繳保險費加 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2.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 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 保險費加計利息」退還予要保人。 www.fs-brokerage.com 身故/全殘廢 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或當年度底 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者 取其高之金額給付。 當年度保險 金額 www.fs-brokerage.com 擇高給付 保單價值 準備金 全殘廢程度表 項別 殘 廢 程 度 一 雙目均失明者。(註1) 二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 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 永久喪失咀嚼(註2)或言語(註3)之機能者。 六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七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 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 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5) www.fs-brokerage.com 給付比例 100% 第一級第一項 雙目失明 1.作眼球摘除手術 2.兩眼矯正過後, 在萬國視力表測量 下,視力仍低於 0.02 www.fs-brokerage.com 第一級第二項 兩手腕或兩足踝關節 缺失 www.fs-brokerage.com 第一級第三項 一手腕及一足踝關節 缺失 www.fs-brokerage.com 第一級第四項 一目失明 一手腕關節缺 失 或 一目失明 一足踝關節缺 失 (二擇一) www.fs-brokerage.com 六缺二 第一級第一項 雙目失明 第一級第二項 兩手腕或兩足踝關節缺失 第一級第三項 一手腕及一足踝關節缺失 www.fs-brokerage.com 二 、 一 目 失 明 及 一 足 踝 關 節 缺 失 一 、 一 目 失 明 及 一 手 腕 關 節 缺 失 第 一 級 第 四 項 ( 擇 一 ) 第一級第五項 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之機能者。 • 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 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 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者。 • 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 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 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 構音者。 www.fs-brokerage.com 第一級第六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 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 喪失者。 www.fs-brokerage.com 第一級第七項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 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 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 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 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全須他人扶 助者。 www.fs-brokerage.com 豁免保費 被保險人於繳費期間內,因意 外或疾病致成全殘廢或二至六 級殘廢時,可免繳未到期保費, 繼續享有保障。 www.fs-brokerage.com 投保規則 承保年齡-20年期:0歲~60歲 50歲滿期:16歲~44歲 55歲滿期:16歲~49歲 60歲滿期: 16歲~54歲 65歲滿期: 16歲~59歲 投保金額-最低保額:10萬元 累計最高保額:0~15歲(含):≦600萬 16歲(含)以上:≦1600萬 www.fs-brokerage.com 除外責任 我叫金萬嘆 我叫金難賺 我叫金了然 我叫金狗怪 要 保 人 被 保 險 人 www.fs-brokerage.com 受 益 人 受 益 人 除外責任 我叫金難賺 我叫金萬嘆 我叫金了然 我叫金狗怪 要 保 人 被 保 險 人 www.fs-brokerage.com 受 益 人 受 益 人 我叫金難賺 除外責任 我叫金萬嘆 我叫金了然 我叫金狗怪 要 保 人 被 保 險 人 www.fs-brokerage.com 受 益 人 受 益 人 除外責任 一.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 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二.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要保人如 為受益人之一,其他受益人不適用前款 但書之規定。 三. 被保險人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 內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四.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 或殘廢。 www.fs-brokerage.com 生前需求提前給付 生命經醫生診斷不足6個月 『提前給付保險金』最高可申 請當時主契約之身故保險金或喪 葬費用保險金額的50% 最高額為新台幣500萬元 www.fs-brokerage.com 商品特色 • 限期繳費 終身保障 • 終身殘廢生活扶助金 更多照顧與愛心 全殘給付保額15% 二級殘13.5% 三級殘 12% • 全殘或 2~6級殘豁免保費 • 保障儲蓄兩相宜 70歲屆退休年齡時可選擇 繼續擁有保障或是領回總繳保費 × 1.19做 為退休養老金 www.fs-brokera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