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面對死亡這件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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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面對死亡這件事
─死亡心理與態度
授課講師:郭慧娟
珠寶商的故事
心肌梗塞,差點就沒了性命
住院期間有了許多領悟
撿回這條命真好
以後不再過從前的生活了
一定要重新活過
出院後又恢復從前的生活型態…
討論與省思
為什麼人只有在面對生命威脅時才能體
會應該好好活?
思考平日習以為常的生活和面臨死亡後
的生命有何不同?
為什麼大多數人無法真切地體悟死亡與
生命的關係?
當我們真實面對死亡時,同時也被迫必
須誠實面對生命的真諦。
只有這時候,人們才會察覺到自己「還
活著」,
只有這時候,人們才能真正體悟應該要
珍惜當下。
~伊莉莎白‧庫布勒‧羅斯
死亡的定義
從醫學角度來說
個體失去心跳、呼吸,腦波停止,使用
儀器均無法測得生命跡象,且個體持續
十二個小時無法自發性活動者。
內在的死亡判定則為個體已無法進行思
考及感受,同時亦未具七情六慾者。
死亡的定義
從法律角度來說
無論人的死亡方式為何,都要經過各種
確認管道,透過合法的程序,開具被法
律認可的死亡證明書,向戶政機關登記
註銷身份登記後,才算在法律上具死亡
效力。
在醫院死亡
一般若因病在醫院或診所死亡,依法應
由醫院或診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若是在
就診或轉診途中死亡,醫院或診所應參
考原診治醫院或診所之病歷記載內容,
於檢驗屍體後,開具死亡證明書。
家裡或送醫途中死亡
家屬應向當地派出所或衛生所申請驗屍
。經警方排除非病死,或懷疑為非病死
,或有犯罪嫌疑之情形者,均需由當地
衛生所之醫師或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之醫師,檢驗
屍體後開立死亡證明書。
意外死亡
因意外而死亡(非自然死亡,因意外、
自殺或兇殺而死亡),無論死亡處所是
在家裡、意外現場、送醫途中或醫院裡
,都要由當地警方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會
同法醫驗屍。在查明死亡原因後,由地
檢署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其意
義等同於死亡證明書)。
死亡宣告
民法第八條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
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
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
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之後,為死亡之
宣告。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
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死亡宣告案經法院審理後,法院會
發給「死亡宣告判決書」,其意義也等
同於死亡證明書。
死亡的定義
從社會角度來說
許多社會學者亦將社會關係被他人剝奪
的現象稱之為「社會性死亡」(social
death)。
國外心理學家Schaie亦指出死亡的社會性
物質:①潛在地個人身分的結束,即自
我失去;②關係的結束:即與社會中人
事物等一切關係的斷絕。
死亡概念與原因
人類死亡概念的形成,大約從學齡前就
開始,到13歲左右死亡概念慢慢成形並
趨完整。
死亡概念與原因
死亡概念涵括四個主要成分,分別為:
①不可逆性:即人一旦死亡,肉體就無
法再復活;②無機能性:個體一旦死亡
,所有生物機能即停止;③普遍性:只
要是生物就一定會死亡;④原因性:導
致生物死亡的原因,包括自發或外力因
素(Speece & Brent,1992;張淑美,
1996;顧豔秋,2001)。
死亡的最簡單分類
善死:一個人能活得長久,身體無重大病
痛,能不受痛苦安然逝去,則被認為是最
圓滿、最令人坦然安心的死亡方式
惡死:①早夭早逝;②意外死亡:車禍、
天災地變、突發性意外事故等;③自殺身
亡;④受疾病折磨痛苦而死;⑤流產等的
非自然死亡方式(李復惠,1987)
死亡焦慮與死亡恐懼
無論是動物或是人類,在面對死亡時,
最自然、最普遍的反應就是恐懼
一直以來,人類便企求能延續生命,當
這種生存本能面對無可遁逃的死亡事實
時,便會產生恐懼與焦慮
死亡是人們恐懼與焦慮的原始來源,為
了適應此恐懼,人們會有意識、無意識
地產生防衛機轉,以避免覺察死亡。
死亡焦慮與死亡恐懼
死亡焦慮的根源係來自死亡恐懼
死亡恐懼是表現在外表的具體明顯的反
應
隱藏在潛意識的是死亡焦慮,它較難被
察覺
死亡焦慮和恐懼彼此會互相交映和影響
恐懼死亡的原因
因對死後狀況無知而感到恐懼;
因害怕死亡過程會痛苦而感到恐懼;
因死後一切即不存在而感到恐懼;
因死亡會造成分離而感到恐懼;
因責任和義務未了而感到恐懼;
因死亡會帶來莫大的悲傷而感到恐懼;
因不知死亡何時會來而感到恐懼;
因不瞭解死亡而感到恐懼;
害怕死亡遺體腐壞或生蛆等情狀;
害怕來不及完成自己人生目標
克服死亡恐懼:如何思考死亡?
告訴自己:死亡是每一個人都需面對的人生功課。
人生的處方箋─善生、善終與善別。
願意認識死亡的真實面貌和問題,完全不迴避。
只要有機會就思考死亡這件事。
清楚察覺自己對死亡的態度。
認同死亡、接受死亡、認識死亡。
從死亡正向反思自己的生命。
嘗試從「日常模式」轉換到「注意存有」。
死亡的察覺與因應
大多數的人在兒童時期就開始察覺到死
亡這件事
兒童不但非常關心死亡,而且開始關心
的年齡遠比一般人所以為的還要早許多
兒童會經過有次序的階段逐漸察覺死亡
,並發展出處理死亡恐懼的方法,但適
應策略則是否認
兒童期的死亡覺察
很多人會認為七歲以下的孩子完全無法
理解死亡,即使上了國小,對於死亡即
使已漸有概念,也是模糊且不會造成影
響的
大人則基於這樣的偏見,認定小孩子不
會注意死亡,在碰觸這個問題時盡量迴
避或否認,用假裝沒事和模糊焦點來處
理對待之
日常模式與存有狀態
日常模式,指的是人活在事物的世界中
,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瑣事,關心的
是人、事、物的存在方式。
人活在注意存有的狀態時,即會跳脫平
日的慣常生活思維,對生命和死亡的覺
察性提高,並提升自己可能的極限和創
造性。當這種狀態越形穩固時,人便逐
漸掌握改變自己的力量。
對一般人來說,要從「日常模式」的狀
態轉到「注意存有」的狀態,並不是一
件容易的事。
只有在碰到令人震驚、突發的、急迫的
經驗時,如獲知罹患疾病、面臨生命重
大關卡、瀕死經驗等,才能將人拉出日
常的存在狀態,並開始思考及反省自己
的生命歷程和真諦,並擁有以真誠方式
生活的可能機會。
死亡因應方式
兒童認知死亡是自然的過程,心中感到
驚恐,但因無法掌握,所以會拒絕去接
受自己會有死亡的可能,這便是否認防
衛機制
成人為了適應面對死亡的恐懼,也會豎
起防衛以避免覺察死亡
死亡因應方式
積極接受死亡;
消極接受死亡;
避談死亡;
害怕死亡。
在我們的生活中,可以看到或聽到許多跟
死亡有關的禁忌,這也是一種防衛和自我
保護機制。
例如:我們不喜歡跟「死」字同音的數字
「4」,所以醫院裡頭避開第4床,避諱電
梯內有第4樓,買賣房子第4層樓比較忌諱
沒人買,手機選號盡量避開有4這個號碼等
等。
而種種跟死亡有關的禁忌也多不勝數,例
如:禁忌談論死亡、冷喪不入庄等等。
小文鳥的故事
小燕與小文鳥
小文鳥死了
小燕不願埋葬
悲傷的處理
◆思考和討論◆
1.大部份的小孩在幾歲時會意識到死亡?
2.小孩對死亡的因應態度為何?
3.父母應如何與小孩說明死亡一事?
死亡態度與接受
雙親的影響;
朋儕的影響;
壓力的影響;
制約和學習的影響。
影響死亡態度的相關因素
個人背景變項包括:①性別;②年齡;
③家庭社經地位;④宗教信仰。
環境經驗變項則包含;①家人談論死亡
情形;②接觸死亡經驗;③自己及家人
的健康情況
當兒童遇到死亡問題時,父母或師長對
死亡的面對及處理態度,會影響孩子對
死亡的認知及觀感。
如果父母為了減輕孩子的痛苦,採取漠
視或迴避的態度,孩子會接受到這樣的
訊息,會察覺大人的焦慮,而覺得必須
壓抑對死亡的擔心。
若接受到的是正向的接受及面對死亡態
度,則其未來較能以平常心來看待及討
論死亡,也會建立人終將面臨死亡的生
命觀念。
死亡接受態度
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approach-oriented
death acceptance)
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escape- oriented death
acceptance)
中立的死亡接受(neutral death accep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