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日款券交割制度(DVP)相關作業 交易部 97年12月 大綱 1.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2.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3.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 4.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作業注意事項 5.各類作業簡化事項 6.相關參考資料 7.聯絡窗口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一) 交割時點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舊制 新制 T+1日 中午12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T+2日 上午10時前 T+2日 上午11時前 付券 T+1日 下午6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付券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二) 交割時點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舊制 收款 T+2日上午10時後 T+2日上午對證交 收券 所完成款項交割 後 收款 收券 T+2日證券商與證 交所間完成款項 交割後 新制 T+2日 上午11時後 同左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一) 強化證券經紀商風險控管 (參考券商公會建議) 條營 業 細 則 第- 證券經紀商接受普通交割買賣之賣出 委託時,應確認委託數量不超過委託 人在其保管劃撥帳戶餘額與現券送存 之總和。 下單數量<=集保餘額+現券送存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二) 序號 態樣 說明 一 委由保管機構代辦 交割事務。 該類投資人之有價證券依規須由 保管機構保管,而非在證券經紀 商下之客戶帳。 融券賣出係由授信機構代為交割。 二 委託融券賣出。 三 委託賣出償還融資。 融資買進證券係撥入授信機構信 用專戶做為擔保品,賣出係由授 信機構代為交割。
Download ReportTranscript T+2日款券交割制度(DVP)相關作業 交易部 97年12月 大綱 1.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2.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3.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 4.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作業注意事項 5.各類作業簡化事項 6.相關參考資料 7.聯絡窗口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一) 交割時點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舊制 新制 T+1日 中午12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T+2日 上午10時前 T+2日 上午11時前 付券 T+1日 下午6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付券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二) 交割時點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舊制 收款 T+2日上午10時後 T+2日上午對證交 收券 所完成款項交割 後 收款 收券 T+2日證券商與證 交所間完成款項 交割後 新制 T+2日 上午11時後 同左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一) 強化證券經紀商風險控管 (參考券商公會建議) 條營 業 細 則 第- 證券經紀商接受普通交割買賣之賣出 委託時,應確認委託數量不超過委託 人在其保管劃撥帳戶餘額與現券送存 之總和。 下單數量<=集保餘額+現券送存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二) 序號 態樣 說明 一 委由保管機構代辦 交割事務。 該類投資人之有價證券依規須由 保管機構保管,而非在證券經紀 商下之客戶帳。 融券賣出係由授信機構代為交割。 二 委託融券賣出。 三 委託賣出償還融資。 融資買進證券係撥入授信機構信 用專戶做為擔保品,賣出係由授 信機構代為交割。
T+2日款券交割制度(DVP)相關作業 交易部 97年12月 大綱 1.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2.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3.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 4.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作業注意事項 5.各類作業簡化事項 6.相關參考資料 7.聯絡窗口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一) 交割時點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舊制 新制 T+1日 中午12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T+2日 上午10時前 T+2日 上午11時前 付券 T+1日 下午6時前 T+2日 上午10時前 付款 付券 新舊交割制度比較(二) 交割時點 證券商 對 證交所 投資人 對 證券商 舊制 收款 T+2日上午10時後 T+2日上午對證交 收券 所完成款項交割 後 收款 收券 T+2日證券商與證 交所間完成款項 交割後 新制 T+2日 上午11時後 同左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一) 強化證券經紀商風險控管 (參考券商公會建議) 條營 業 細 則 第 79 - 證券經紀商接受普通交割買賣之賣出 委託時,應確認委託數量不超過委託 人在其保管劃撥帳戶餘額與現券送存 之總和。 1 下單數量<=集保餘額+現券送存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二) 序號 態樣 說明 一 委由保管機構代辦 交割事務。 該類投資人之有價證券依規須由 保管機構保管,而非在證券經紀 商下之客戶帳。 融券賣出係由授信機構代為交割。 二 委託融券賣出。 三 委託賣出償還融資。 融資買進證券係撥入授信機構信 用專戶做為擔保品,賣出係由授 信機構代為交割。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三) 序號 態樣 說明 四 委託賣出已了結信用 信用交易了結後,曾追繳之有 交易之抵繳有價證券。 價證券擔保品,依實務作業, 授信機構係於次一營業日起退 還客戶。 五 委託賣出借貸款項或 交割款項融資所提供 之擔保品。 委託賣出有價證券借 貸得領回之擔保品。 六 以借貸款項或交割款項融資買 進之有價證券係撥入授信機構 的擔保品專戶。 擔保品係於還券後次二營業日 前退還。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四) 序號 態樣 說明 七 委託賣出違約專戶之有 價證券。 八 委託賣出前一營業日依 本公司「有價證券借貸 辦法」第三章出借之有 價證券。 委託賣出依本公司「有 價證券借貸辦法」出借 並已通知借券人於其賣 出交割日前歸還之有價 證券。 違約專戶係證券商或證券金 融事業開立於他家證券商之 帳戶。 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交割 需求之借券,係於借出日之 次一營業日歸還。 九 該系統參加人為特定法人機 構,且實務上有此需求,以 供出借人掌握較佳之賣出時 點,並提高其出借意願,以 符國際慣例。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五) 序號 態樣 說明 委託賣出已確認借券但尚 未撥入之有價證券。 屬當日撥券及次一營業日 撥券者。 十一 委託賣出質權人處分設質 之有價證券。 委託賣出時該有價證券尚 屬設質中,成交後才撥入 質權人帳戶辦理交割。 十二 委託賣出前一營業日認購 權證申請履約且發行人已 確認採證券交付之有價證 券。 按現行規定權證發行人, 係於申請確認後次二營業 日才交付採實物履約之有 價證券。 十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六) 序號 態樣 說明 十三 依本公司受益憑證買 投資人進行套利,係同日買進 賣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指數型股票基金之股票組合, 委託賣出指數股票型 經申請實物申購受益憑證後, 基金受益憑證或受益 供該日賣出同數量受益憑證交 憑證股票組合。 割需求;反之申請採實物買回 進行套利者亦同。 十四 委託賣出前一營業日 按現行實務,證券商業已接受 買進之有價證券。 委託人賣出前一營業日買進之 有價證券。 新增驗券機制暨其排除事項(七) 序號 態樣 說明 十五 其他經本公司公告排 為配合爾後新制或新商品推出, 除適用者。 若有不須驗券之情況時,本公 司將另以公告方式辦理。 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 各類作業最遲電腦申報時間(一) T日:發生聯成交日 T’日:處理聯成交日 發生聯 作業名稱 修正前 修正後 錯帳及更正 T+1日 T+2日 帳號 下午6時 上午10時 券: T+1日下午6時 T+2日 投資人違約 款: 上午11時 T+2日下午6時 處理聯 修正前 修正後 T’+1日 下午6時 T’+2日 上午10 T’ 時 下午6時 各類作業最遲電腦申報時間(二) 作業名稱 境外華僑及 外國人遲延 交割 修正前 修正後 申報 T+1日下午6時 T+2日上午11時 撤銷 T+3日下午6時 同左 T+1日下午6時 T日下午6時 借戶賣出 綜合交易帳戶 T日下午3時至5時 T日下午3時至6時 (分配後成交明細) 更改委託交易類別 T日下午6時 同左 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三) 1.為利證券商作業,證交所電腦系統受理電腦申報 至T+2日下午6點,惟超過各項作業規範之最遲申 報時點者,證交所仍函請證券商改善。 2.另該期間僅受理申報新增,若資料輸入有誤,須 檢具相關文件送交證交所交易部代為更正。 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四) 申報投資人違約相關事宜 投資人當日結案或當日證券商函報撤銷違 約者,則於※聯合徵信系統及※證券商 次一營業日8:30自行收檔之資料中, 均不揭露其相關資訊 各類作業電腦申報時間(五) 申報投資人違約相關事宜 證券經紀商因作業疏失誤報投資人違約,應自行 對疏失人員暫停執行業務3個月之處分 調整為 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暫停執行業務1-6個月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 各類申報作業注意事項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注意事項(一) T+2日上午10時 自動帶借券: 主動借券: 同現行作業,證交所 依據證券商申報賣出 錯帳等缺券檔案,傳 送集保結算所自動帶 借券。 證券商未完成券之交 割者,證交所啟動借 券系統,就缺券部分 進行借券。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注意事項(二) 【賣出錯帳等】 T+2日上午10時 賣 出 交 證券 割 商 完 成 電腦申報發生 自動帶借券、 通 知 聯、處理聯 調帳及還券 證交 所 傳送申 報資料 集保結 算所 證券 商 函請改善 a.自行調帳 b.操作A61交易 還券 並補申報 電腦申報 發 生 聯 證交 所 主動借 券資訊 通知主動借券 傳送申報資料 提供客戶交割缺 券等資料,以檢核 未申報之證券商 集保結 算所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注意事項(三) 【賣出錯帳等】 T+2日上午10時 證券 商 電腦申報發生 聯、處理聯 證交 所 自動帶借券、 調帳及還券 傳送申 報資料 集保結 算所 賣 出 交 割 完 成 通 知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注意事項(四) 【賣出錯帳等】 T+2日上午10時 賣 出 交 割 完 成 通 知 證券 商 a.自行調帳 函請改善並 補申報 b.操作A61交易還券 電腦申報 發 生 聯 證交 所 主動借 券資訊 通知主動借券 傳送申報資料 提供客戶交割缺 券等資料,以檢核 未申報之證券商 集保結 算所 配合主動借券機制各類申報注意事項(五) 【買進錯帳等】 T+2日上午10時 證券 商 電腦申報發生 聯、處理聯 證交 所 自動調帳 傳送申 報資料 集保結 算所 賣 出 交 割 完 成 通 知 同左 各類作業簡化事項 各類作業簡化事項 作業名稱 修正前 檢具相關文件於T+2 錯帳及更正帳號 日上午12時前向證 -書面申報 交所申報。 投資人違約 函報證交所。 -書面申報 須有申報事由且需 境外華僑及外國 書面申報證交所。 人遲延交割 -申報事由 -書面申報 修正後 證交所得視情況要求 於期限內提供相關書 面資料。 取消。 取消。 (由證券經紀商自行 評估、承擔投資人信 用風險,並訂定相關 內部控制制度。 ) 相關參考資料 相關參考資料 請至證交所網站(http://www.twse.com.tw )自行下載: 資料內容 下載路徑 T+2日款券交割制度(DVP)相關作業 參考手冊 T+2日款券交割制度(DVP)相關作業交易部簡報 T+2日款券交割制度宣導資料-結算部 簡報 電腦系統申報錯誤代號等訊息-電腦規 劃部 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 務/結算部 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 務/電腦規劃部 聯絡窗口 聯絡窗口 公司別 部門別 交易部 人員 電話 帥如豪 8101-3133 投資人違約、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買 賣遲延交割 駱莎玲 8101-3703 綜合交易帳戶 柯如鳳 8101-3738 信用交易 翁淑如 8101-3748 T+2日DVP投資人與證券商之交割、 驗券機制、錯帳及更正帳號 何淑芬 8101-3576 T+2日DVP證券商與市場之交割、借 券、還券、借券費及擔保金等 鄒一飛 3343-5602 王武德 3343-5611 徐炳全 3343-5607 蕭虹茹 2366-6052 證交所 結算部 電腦規 劃部 櫃買中心 交易部 洽詢業務 證券商與證交所間電腦傳輸作業與 錯誤訊息等 以上業務 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