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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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康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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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創新:
1. 火鳳凰 (1992) –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2. 康和 ( 2007) –
受害者與犯事者的調解服務
李冠美
服務協調者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電話. (852) 2528 2779 傳真. (852) 2520 5401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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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 Phoenix — Community Support Service Scheme
火鳳凰 —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全新服務創歷史先河
•多專業模式
- 由警方轉介曾被警司警誡的青少年予社工跟進

• 填補服務縫隙及危機介入
- 青少年初次犯事後並沒有提供社會服務

- 被警誡後青少年及其家長多感徬徨,火鳳凰提供適時服務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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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務對象及目標
• 服務對象
- 10至18歲曾被警司警誡及居住於香港島及離島區的青少年
• 目標
- 重新融入社會
- 消除越軌及犯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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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火鳳凰–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2. 成功里程碑






1992 - 先導、非資助服務 (有1位社工)
1994 - 政府試驗服務 (有5位社工)
2001 –服務擴展至全港
2005 - 政府增加近1倍人手 (有9位社工)
2008 - 再增加人手處理青少年吸毒問題 (有10位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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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介入依據:社會連繫理論
違規行為
火鳳凰
正面能力認定
依屬感
依循規則的
他人

依屬感
有違法傾向
的同輩

承擔感

參與感

信念

社會價值
和規範

社會常規活動

價值的道德
正確性

減低/消除違規行為
生命更豐盛
(透過單對單、家庭及/或小組輔導、治療小組、成長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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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反思 …
•犯事青少年的歉疚心結

•沒有受害者參與活動

•無法修補傷害
•家人/支持者被動參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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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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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傷人案

個案分享

傳統手法

VS

風險評評估

評估當事人需要
個案輔導、家訪、小組活動、計
劃等

康和調解手法

• 召開會議:

為受犯罪事件影響的人而設
•出席者:

-青少年、受害人 、雙方家人/支持者等
目的:
•承擔責任、減低傷害、
修補關係、共健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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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創新… …
為警司警誡計劃(青少年)引入道歉調解

Oriental News東方日報:2/12/2007

一名少女道歉後獲釋

Oriental News東方日報:21/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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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犯罪?
 以前,我們回答年青人:「因你犯了法!」
 現在,我們會多加一句:「因你的行為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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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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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和服務於2007年由循道衛理中心創辦,初時為試
行計劃,並由澳洲昆士蘭政府全力支持。

 「康和」的取名自 ‘Concordia’的羅馬女神,
取其意思思「協約」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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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和服務 - 受害人與犯事者的調解服務

2007年4月至7月調查:
 受訪者是128名被警誡的青少年
 約70%受訪者認為其犯事行為造成他人傷害;
 及他們同意作出補償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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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模式
受害者

青年犯事者

同意參與康和服務:

願意參與康和服務:

給予他們機會了解事件

給予他們機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召集人
會前見面
受害者及其家人/支持者

1. 出席社區司法研討會

青年及其家人/支持者



1. 出席社區司法研討會

2. 收閱道歉信或/及回應

2. 寫道歉信予受害者

協議
修補傷害,重建關係
實現「康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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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服務的成效:
服務項目
祇有警司警誡計劃
加入火鳳凰跟進
新增康和服務元素

重犯百份比
約20%
少於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