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1_王雲程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20091121_王雲程
【台灣國際地位研討會】
圓桌論壇
主辦: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
台灣國際法學會‧
台灣歷史學會‧
國立台北大學城仲模教授學術講座
協辦:台灣歐洲聯盟研究協會‧
民主基金會
比想像還複雜,但非無解
與談人:王雲程
2009.11.21
台澎:複雜的地位
裝蒜的大清
1. 大清,有無資格割讓台灣「全島」(the island)?
1. 1836年亨利‧惠頓(Henry Wheaton)著有《萬國公法》
番界:1871年牡丹社事件
2.
「番界」實為日本「征服之地」。 Alexander
2. 1863年美國長老會傳教士丁韙良(Martin,William
Parsons)將該書譯為中文。總理衙門接受了該書。
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
3. 澎湖,在春帆樓開議前即被日軍佔領。
3. 1864年普魯士-丹麥戰爭爆發,普魯士軍艦在中國大沽口拿捕三
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
4. 艘丹麥商船。大清援引《萬國公法》的領海權利向普魯士抗議。
台灣全島,無關甲午戰爭。
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
4. 普魯士理屈,釋放丹麥商船,並賠償中國1,500英鎊。
5. 大清,豈真無知?
1901 by J. W. Davidson
1916 by 台灣總督府
放棄,然後呢?
你對我說不要,所以是我的!
台灣暫屬SFPT簽約國48國(或48+1國,或聯合
國),並由「大股東」監管。
你雖不要,但沒說給誰,所以等辦手續!
意志已表明,尚待決定,但日本已無管轄權。
日後還需要日本補完手續,故擁有某種權利。
為此,台灣需要接受「大股東」(仲介)監管。
國共/兩岸視野的基本缺失
【斷章取義】
〈大西洋憲章〉
〈聯合國宣言〉
開羅新聞公報
〈波茨坦宣言〉
〈杜魯門命令〉
〈通令第一號〉
〈日本降書〉
蔣介石受降
ROC受降
〈舊金山和約〉
體制
〈台北和約〉
台灣屬於ROC
台灣:地位未定/身份存疑
時間軸的觀察:
形式上,佔領當局CKS
--如何變成ROC
--再變成TRA下的台灣治理當局
法理地位演變:PRC為例
時間
1953.07.27
法律文件
韓戰〈停戰協議〉
中國稱謂
中國人民自願軍
The Chinese
People’s Volunteers
意義
軍事
交戰團體
非政府軍
1954.02.18 越戰〈柏林四方宣言〉 中國人民的共和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軍事→政治
1954.07.21 越戰〈日內瓦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政治
非正式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政治
代表China
1972.10.25
UN〈第2758號決議〉
台灣當局的演變:CKS→ROC→TWN
時間
1945
條約或文件
〈通令第一號〉
指涉當局
蔣介石元帥
指涉領土
台灣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1950 〈杜魯門聲明〉
-
1951 〈舊金山和約〉
-
台灣及澎湖列島
ROC
在SFPT中日本業已
放棄台灣及澎湖列島
關於ROC之一方
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
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
制下之全部領土
〈台北和約〉
1952
〈照會第一號〉
1954 〈共同防禦條約〉 ROC
台灣與澎湖
ROC→台灣統治當局
1979 〈台灣關係法〉
人民、公司、其他團體及機構、ROC
=台灣治理當局、任何接替的治理當
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等)
台灣及澎湖群島
本國法在境外實施的衝突與解決
杜魯門指派麥克阿瑟
〈美國總統指派麥克阿瑟將軍為盟邦統帥受降令〉
-1945.08.12.18:00
一、依照美中英蘇政府之協議,為強制執行日本之投降目
的起見,指派一盟邦統帥,茲指派麾下為盟邦統帥。…
五、自投降之時起,天皇與日本政府之統治國家之權力,
應聽從麾下,並由麾下採取認為適當各項步驟…
余已批准下述致麥克阿瑟元帥之通令,包含日本軍隊投
降之詳細規定。
附件:〈通令第一號〉…
陳志奇《中華民國外交史料彙編-15》pp.7059-7065
戰爭與佔領的國內法/國際法關係
308. 陸軍與海軍軍官向總統負責
總統擁有國家行政權力 (the executive power of the nation)。
美國所有陸、海軍軍官接受總統命令之指揮。
其皆為總統任命的代理人,從事政府的戰爭 (They are his
agents appointed on his nomination to make that power
effectual for all the warlike purposes of the government.)。
其職權包括依據戰爭法統治所征服之敵方領土。
當美國軍人在敵國(enemy’s country)時,僅向本國政府負
責。
-William E. Burkhimer
“Military Government and Martial Law” p.175
用本國憲法切一個外國法域的剖面
本國憲法秩序在
境外的實踐
外國法法域
國境=法域
內國法法域
(憲法)
國境?
法域?
多國戰爭的運作模式
A
B
C
D
各國元首高峰會--政治
各國參謀長聯席會議--軍事
A
B
C
D
杜魯門指派麥克阿瑟
〈美國總統指派麥克阿瑟將軍為盟邦統帥受降令〉
-1945.08.12.18:00
一、依照美中英蘇政府之協議,為強制執行日本之投降目
的起見,指派一盟邦統帥,茲指派麾下為盟邦統帥。…
五、自投降之時起,天皇與日本政府之統治國家之權力,
應聽從麾下,並由麾下採取認為適當各項步驟…
余已批准下述致麥克阿瑟元帥之通令,包含日本軍隊投
降之詳細規定。
附件:〈通令第一號〉…
陳志奇《中華民國外交史料彙編-15》pp.7059-7065
麥帥的多重身份:US+UN
控美案得以成立
麥
克
阿
瑟
戰
勝
國
佔
領
韓
戰
政治問題非司法管轄
美國太平洋陸軍(USAFPAC)總司令 1945.04.03
美國憲法法域 / US總統大權 1947.01.01
→遠東軍(FEC)最高指揮官
聯合國軍最高指揮官(SCAP/GHQ)
1945.08.12
國際法法域 /
SFPT+UN管轄
聯合國軍(UN Forces)最高指揮官
1950.07.08(韓戰:06.27)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