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竹林段說明會 -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永和竹林段說明會 -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段A區都市更新公聽會
第一階段同意書 : 實施者(事業計畫階段) :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都更育成機構,非建商)
第二階段同意書 : 變更實施者(權利變換階段) : 營建廠商(由專案建經代地主公開招商評選合作營建廠商)
規劃單位 :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信託銀行 : ○○銀行
建經單位 : 專案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專業估價 :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主辦單位 :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階段:取用自力更新架構,進行社區總體營造
地主負責整合,新北都更負責申請獎勵面積
第二階段:公開招商評選營建廠商負責投資興建與保固
(依都更條例第19-1條、第22條變更實施者)
二階段同意書
二階段實施者
經公開招商
自辦民營之實施方式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tctaa.com.tw
(詳細請上本網站查閱)
電話:(02)2920-3016轉29 聯絡人 : 王先生
傳真:(02)2920-3019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358號5F-1
信箱:[email protected]
諮詢工作站:永和區竹林路91巷47弄48號1F (蔡達春家)
案號:95014
電話 : 8927-8862 手機 : 0910-103-178
中華民國 103年2月17日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1
新北都更(非建商)二階段(自辦民營)實施方式之十大好處
竹林A
前言:社區總體營造之整合方式 1.社區整合工作,社區自己作。人人加入志工行列,人人有成就感,人人享用耕耘的美果!
2.把困難的事分階段執行,各盡所能:a.地主負責整合,b.新北都更協助地主戶,提供都更技術,負責企劃與申請獎勵面積,c.建商負責營建投資與保固。
3.類似於把重劃前個別零碎的土地(原料),經重劃後成為可整體開發的土地(半成品),再公開招商評選營建廠商來投資興建及保固(成品),地主的受益就倍增
第一階段
新北都更:負責申請獎勵面積,企劃整合(自辦)
第1好處:獎勵容積越多,地主戶分配越多
地主戶簽第一次同意書,同意新北都更為第一階段實施者,提供申請獎勵容
積的技術與資金,在限縮容積法令發布實施前,先掛號卡位取得獎勵容積。
第2好處:地主同意比例越高,營建廠商整合成本越低,招
商時地主戶分配條件就越好
參照自力更新之架構,由地主戶協助整合至同意比例90%以上,以能達第二
階段公開招商之標準為最低目標。越接近100%,分配條件越好。
第3好處:住戶之分配有保障坪數
預擬各地主戶之分配價值與面積,給地主作為參考。發包後地主戶依分配表
所分配面積與原建物當層面積之比,於5樓不足1.5倍, 4樓不足1.75倍者,
由第二階段實施者營建廠商,編列預算補足之。但增補面積之相關稅費,須
由接受增補之住戶自行負擔。
第4好處:第一階段地主戶有退場機制
事業計畫核准後三年內,未實際進入第二階段找到營建廠商時,經住戶大會
表決同意後,新北都更即停止所有作業。經主管機關催告三個月後不動,本
案即被駁回,地主所交同意書即併同失效;新北都更第一階段所支出之任何
費用,均自行吸收,不向地主戶另外收費。
第5好處:依本方式執行,原住戶房地增值約可達原有價值
之250%~300%
選定第二階段實施者營建廠商後,新北都更第一階段,協助地主戶依本方式
執行之服務費(共同負擔總務人事費5%中之4%),才向得標後之第二階段營
建廠商請領,不向地主戶另外收費。
第二階段
營建廠商:負責投資、興建,保固(民營)
第6好處:銷售行情價越高,地主戶分配比例也越高
事業計畫核定後,依第二階段權利變換前之銷量行情價公開招商,
確定地主戶之分配比例,地主戶可享受房地產緩步增值之利益。
第7好處:公開招商溢價利益也回饋給地主
地主戶再簽第二次變更實施者同意書(依都更條例第19-1條、第22
條),同意以公開招商方式,最後由地主戶 大會投票表決選定對地
主戶最有利之營建廠商為第二階段實施者,負責本案之投資興建與
完工後之保固,地主戶免出資,土地免抵押設定。
第8好處:地主戶可多元選擇合建或委建
全部允建面積,扣除地主合建預擬分配面積及委建面積後,剩餘面
積再拿出來公開招商。地主可依自己財務能力,選擇合建或委建,
選擇彈性加大,適合不同地主多元化需求。
第9好處:對分配有疑慮者,有公開申訴管道
經三家估價師及都更委員審核之權利變換法定程序,確定各地主之
分配價值與面積。對分配有疑慮者,可考量不同觀點,經第四家估
價師及都更委員再次複核確定之,以達公開、公正、公平之目的。
第10好處:有銀行信託及續建契約,完工有保障
搭配銀行信託及續建契約,達到安全完工交屋之目標。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2
都市更新的好處 → 預估可提高價值2~2.5倍
第22條規定:
取得最低同意比率
最大好處
區分
獎勵容積
程序公開
透明
稅賦減免
申請獎勵容積,
稅金減免:
折價抵付更新成本,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降低地主負擔
房屋稅、信託契稅
市府審議監督,
公開透明
多數決
採多數同意,
保障少數權益
地主人數 土地面積 屋主人數 建物面積
自行劃定
2/3
3/4
2/3
3/4
市府劃定
3/5
2/3
3/5
2/3
特別規定
×
4/5
×
4/5
都更條例第10條第2項:其同意比例已達第22條規
定者,得免擬具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並依第15條及
第19條規定,逕行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都市更新的好處-賦稅減免
稅別
減免內容
土地增值稅
1.共同負擔折價抵付過戶出去
免繳
2.地主更新後第一次移轉
減徵40%
3.未達最小分配單元改領現金者
免徵
4.不參加權利變換領現金補償者 減徵40%
地價稅
施工期間免徵,更新後減半徵收二年
房屋稅
更新完工後減半徵收二年
契稅
權利變換取得建物第一次移轉減徵40%
土地增值稅節省範例:
原應繳100萬者,權利變換過戶營建廠商,土增稅
全免省50萬,地主選配戶賣出減徵4成只繳30萬,
共可省稅70萬
過戶營建廠商土
地增值稅全免
地主首次
賣出減徵
40%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主戶出售
才繳納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3
都市更新的好處-容積獎勵效益
更新後,毎戶約可增值2.5倍
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坪)
容積
容積合計
允建樓層
住宅區法定容積
560.23坪
300%
1680.69坪
可建10層
都更等獎勵容積
560.23坪
坪數總量
獎勵項目
都
更
獎
勵
總銷4802.12虛坪
坪效 : 8.57倍
申請比率
公益設施
1.03%
都更容獎
29.54%
容積移轉
土 開放空間
管 停車獎勵
獎
勵 其他獎勵
合計
300%×70.57%=
211.71%
40%
0%
0%
0.00%
70.57%
1.坪效:1坪土
地=8.57倍
2.依目前法令可
建至15樓,但
限縮容積法令
發布實施後,
樓層將減13.5
層
可建5層
1186.06坪 縮減後將成為3.5層
總容積
可建15層
2866.75坪 縮減後將成為13.5層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容積移轉
土地管制要點獎勵
法定容積300%
6層獎勵
容積縮減後
將成為3.5層
1層
法定容積
◎104年7月1日以後,地下室開挖4層增加為5層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4
都更成本共同負擔支出推估
總項目
項目
營建工程費
建築設計費
管理基金
工程 重建
費用 費用 外接水電瓦斯
道路開闢+都更基金
容轉購地
其他
都更規劃+估價費
權利 房租補貼
變換 合法拆遷補償
費用 其他拆遷補償+違佔戶地上物補貼
地籍整理費+其他
費用
備註
12.98萬/坪×5351.09坪=69457.15萬 SRC鋼骨鋼筋構造
1846.6萬 含其他顧問費
235.45萬
735萬 98戶
209.25 +370.46=579.71萬
4755.6萬
105(道路開闢) +601.49(空污費等) +300(標章費) =1006.49萬
850萬
2089.74萬 預計發39個月
272.78萬
1200 +533.88=1733.88萬
196(地籍整理費) +10.8(土地複丈費) +30鑽探費) +20(測量費) =256.8萬
3842.87萬
貸款利息+聯貸管理費
82.91萬
稅金
總務人事管理費5%
※1.第一階段實施者之服務費︰3% . ※ 2. 工程管理費:(營建廠商評選、工程品質管理、進度查核及請款估驗查核)1%.
※3.全體地主之風險管理費:(第一預備金)0.5%. 4.營建廠商人事總務費用︰0.5%.
管理 信託費(含續建機制)
費用 廣告銷售費
12%風險管理費
共同負擔總費用及
占總銷百分比
10.81億-0.1995億(物上物委建費) =10.61億
4149.47萬
673.61萬
4979.36萬
10537.4萬
建商分配 : 10.61億 地主分配 : 19.37億
35.38% (約35戶) 比例 :64.62% (約63戶)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5
公開招商時,出價高的營建廠商得標 (資格標審查+價格標審查)
營建費
平均銷售
60.53萬/P
單價
(最低底價)
共同負擔
地主分回
坪數
營建單價分析
10.61億 10.61億 10.61億 10.61億
3021.49坪 3070.82坪 3129.34坪 3183.74坪
地主分回
比例
64.61% 65.67% 66.92% 68.08%
(面積比)
價值比
64.62%
12.98萬/坪
地主每坪土地
(第二級建材) (不含計畫道路地)
5.39倍
5.48倍
5.59倍
5.68倍
平均分回倍數
營建廠商
分回比例
營建廠商
分回比例
價值比
1654.70坪 1605.38坪 1546.86坪 1492.46坪
35.39% 34.33% 33.08%
35.38%
樓層
62.5萬/P 65萬/P 67.5萬/P
面積(坪)
費率
金額(元)
A.B棟1~15F
+B1~2
(A-B棟)
4567.61
$110,835.91
$506,255,195.93
B3
基本費率*130%
391.74
$144,086.68
$56,444,515.53
B4
基本費率*140%
391.74
$155,170.27
$60,786,401.34
機械車位=
B4FL
25車
$100,000.00
$2,500,000.00
減震、制震構造
5351.09
$4,000
$21,404,360.00
綠建築設施
5351.09
$3,500
$18,728,815.00
智慧型建築
5351.09
$3,500
$18,728,815.00
地下層逆打
及複層牆
5351.09
$1,800
$9,631,962.00
合計
5351.09
$694,480,064.80
$12.98
營建平均單價
$129,782.92
採用SRC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第二級建材,
配合申請綠建築黃金級、智慧建築、耐震建築
31.92%
等標章,地下室採基樁逆打及複層壁工法,打
造本案為永和地區地標級之高性能住宅社區。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6
資金規劃 新屋選配 續建機制 安全配套
資金規劃 總更新成本約9.75億籌措如下 (不含風險管理費1.05億)
◎ 銀行建築融資約 60% : 5.85億(借款人為營建廠商)
◎ 營建廠商攜資約 40% : 3.9億(配合續建機制)
新屋選配原則
◎ 地主由下往上選,營建廠商由上往下選。停車位 : 每戶配1汽車1機車位為原則
◎ 1樓店住 : 原店住優先選配,餘戶才開放選配,多戶選配同一戶時先協調,不成抽籤決定
◎找補以1戶為限,且找補金額以不超過最小分配單元價值為原則。
◎地主戶先預擬選屋(選配價值約64.62% ,戶數約63戶) ,剩餘房屋(剩餘價值約35.38% ,戶數約35
戶)再拿出來公開招商。
安全配套 : 信託+續建機制
◎ 效益 : 確保都更資金免被濫用,產權順利歸還地主,地主免土地設定抵押
◎ 成立信託專戶銀行控管 : 融資金額、營建廠商自有資金及預售款,全入信託專戶控管,
按完工進度經工程查核後撥款。更新前地主產權信託,確保更新期間不受查封、欠稅、
繼承等問題影響
◎ 續建機制 : 銀行+建經把關,確保工程順利完工、安全交屋之目的
◎ 產權登記:依政府審議權利變換報告書逕送地政事務所登記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7
各戶房租補貼及地主其他補貼
都市更新效益
(以下補貼為暫估費用,將來以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者為準)
二、其他補貼
ㄧ、房租補貼
1.增建及未登記建物補償:
1.臨環河東路5F公寓
房租補貼 = 依原建物當層面積(坪) 區分建物各戶之一樓及頂樓等增建者,依
1F作住宅等使用,每坪2000元;2F以
實測面積現況做為店鋪使用者每坪補貼3
上住戶,每坪800元
萬元(含租金補貼),住宅使用者每坪補
貼3萬元(含租金補貼),雨棚使用者每坪補
2.臨4M現有巷道4F公寓
貼1萬元(含租金補貼);地下室未登記
房租補貼 = 依原建物當層面積(坪)
建物之使用權每坪補貼3萬元(含租金補
1F作住宅等使用,每坪1200元;2F以
貼)等。
上住戶,每坪600元
3.臨8M計畫道路有透天住宅者
房租補貼 = 依合法建物面積,每坪
1000元
4.臨4M現有巷道透天住宅
房租補貼 = 依合法建物面積,每坪
1000元
2.室內裝潢補償:
未來權利變換評價基準日前5年內有新裝
潢之建物,另補償裝修費,補償金額認列
由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相關證明及裝潢費收
據、發票依5年耐用年數提列折舊計算其
殘值。
3.房屋拆遷補償費:
依合法建物4F、5F每坪0.5萬、透天每坪
0.3萬,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佈日起十
五日內發給之。
◎ 個人 : 舊屋換新屋,免出資增停車位,長輩免爬樓梯
◎ 整體效益 : 建築面積縮減,規劃綠地集中,環境優良
◎ 建物性能提升:第二級建材、SRC鋼骨鋼筋混凝土、
制震減震、綠建築、智慧建築、地
下室逆打基樁及複層壁工法
◎ 利益價值 : 新屋價值倍增(各戶約增值2.5倍)
◎ 車停地下室 : 每戶1汽車1機車位,地上環境優
◎ 優質管理 : 安全守護,公用設施多,活動方便
◎ 每月管理基金收入: 3汽車×0.4萬+94機車×0.03萬+
48自行車×0.015萬=4.74萬
◎ 大小公設比=31.84%
◎私有面積比=68.16%
◎ 更新後建物高度:
1F
:400cm
地下二層:340cm
2F~15F :325cm
地下三層:320cm
地下一層:360cm
地下四層:320cm
新北都更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蔡錦宗建築師事務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