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網路申報講習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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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地方稅網路申報講習簡報

帳號申請
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之身分限制
專業人士(報稅代理人)及其助理。
經作業機關核准使用網路申報之納稅義務
人或代理人。
一般民眾(權利人、義務人、關係人)或代
理人。
申請帳號
一般人士:免申請,憑自然人憑證,登入
地方稅網路申請。
專業人士:請由地方稅網路申報入口,點
選帳號申請,開通帳號後憑身分證字號+自
然人憑證PIN碼登入。
報稅代理人帳號申請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indexLocal.htm
點選新北市
報稅代理人帳號申請
點選專業人士-帳號申請(頁面下拉)
報稅代理人帳號申請
點選專業人士-帳號申請(頁面下拉)
報稅代理人帳號申請
將所有欄位填妥後,列印申請書
報稅代理人帳號申請
將申請書 (請以A4列印)連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稅代理人證書影本
(如: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地政士證書)
開業執照影本(請留意是否有效)
於30日內送事務所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審核,逾
期未辦理將逕行註銷。
帳號申請不論是否審核通過,皆會寄mail通
知是否申請成功。(Hinet郵件系統易擋信,請代書盡
量提供其他網域之E-mail)
報稅代理人助理QA
報稅代理人助理無人數限制。
報稅代理人可委請助理代為辦理網路申報業
務,由報稅代理人透過網路代為向作業機關
申請核准,助理即可取得網路申報資格;報
稅代理人並得逕行註銷助理之資格。
不得申請網路申報之身分限制
偽造所有權狀、繳款書或契約書者。
偽刻金融機構收款章者。
其他有不正當或違規使用者。
土地增值稅、契稅
大綱
土地增值稅、契稅網路線上申報流程
Q&A時間
線上申報流程講解
線上操作
直接搜尋新北市稅捐服務網由首頁右側
連結進入申報系統
輸入網址https://eapp.tctb.gov.tw/
直接進入新北市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
統
新手上路
共通性設定
使用系統前相關設定
安裝讀卡機動態元件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登入畫面
使用自然人憑證
並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
及憑證密碼登入系統
問題集錦
問: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印花稅大
額繳款書有何種方式可供選擇?
答:系統提供下列2種方式申報軟體供申報人
自行選擇使用。
(一)離線登打軟體:申報人可於網站下載申
報軟體(Windows離線登錄版程式)。
(二)連線登打軟體:網站上直接登入土地增
值稅契稅線上申報程式,建立申報資料
,以網際網路傳輸辦理申報。
問題集錦
問: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須補件者其相關之時效
為何?
答:申報人於完成網路土地現值申報後5日內,應將
下列文件以電子檔傳送、郵寄、傳真或逕送作
業機關審查,自申報日起算15日仍未補件者,
得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
(一)自用住宅用地案件: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及無租賃申明書,未與戶政機關電腦連線之作
業機關轄區應另檢附出售地戶籍資料影本。
(二)農業用地移轉案件: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
證明書、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三)公共設施保留地案件:都市計畫土地使用
分區證明。
問題集錦
問: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人應於何時何處領
取繳款書或免稅(不課徵)證明書?
答:申報(請)人應於下列期限前至報稅系統列印
或至作業機關領取繳款書或免稅(不課徵)證
明書,逾期不得列印,逕行註銷。
(一)應稅案件:繳納期限屆滿。
(二)免稅(不課徵)案件:申報日起第45日。
但有下列情時,應至作業機關領取繳款書或免
稅(不課徵)證明書:
1、土地增值稅:記存追繳案件。
2、其他特殊情形。
問題集錦
問:土地增值稅有那些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
答:1、交換、合併或共有土地分割案件。
2、土地增值稅記存案件。
3、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
稅案件。
4、設定典權、判決或和解及其他特殊案
件。
5、不動產移轉申報快速發單作業案件。
問題集錦
問:契稅有那些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
答:1、未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之房屋。
2、典權、交換、分割及占有案件。
3、免徵契稅案件。
4、領買標購公產或法院拍賣、建築中變
更起造人名義及其他特殊案件。
5、不動產移轉申報快速發單作業案件。
網路申報注意事項
網路申報土增稅、契稅、印花稅
→承辦員審核資料無誤後,核發稅單
→地政士上網逕行列印稅單並且繳納
→至稅捐處派駐地政事務所人員處查欠(檢
附相關申報書及證件)
→地政事務所送件辦理登記
網路申報注意事項
於滯納期間屆滿內(免稅或不課徵案件於
45日內),至稅捐處派駐地政事務所人員
處查欠時,已繳納之土增稅及契稅稅單需
影印1份置於案內備查,其餘需檢附之證
件同臨櫃申報案件,惟網路申報案件僅需
提供1份申報書即可。
網路申報注意事項
撤案部分,以是否“查欠”為認定時點:
未查欠前,由代理人蓋章即可申請撤銷申報
,且不用檢附紙本公契。
查欠後,需檢附雙方蓋章之申請書(需與申報
書及公契同樣之印章)及公契實貼印花才可受
理撤銷。
諮詢地方稅申報各項問題
服務電話:(02)8952-8200、(02)2621-2001
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點選上方聯絡我
們/可洽詢對應窗口,我們會立即處理您的問題。
地價稅
大綱
地價稅網路線上申報流程
Q&A時間
地價稅網路申請適用範圍
自用住宅
巷道用地
停車場用地
加油站用地
工業用地
網路申請適用範圍
自用住宅申請
所有權人產權登記完竣後設立戶籍提出申請
申請人資料、房屋座落門牌及土地標示
設籍人資料
預覽列印申請書
完成申請並匯出
巷道用地減免申請書
申請人資料
土地標示
預覽列印申請書
完成申請並匯出
房屋稅
大綱
房屋稅網路線上申報流程
Q&A時間
房屋稅網路申報簡介
申報房屋稅新設籍(不含未辦保存登記房屋)
使用情形變更申請(含房屋拆除、焚毀、坍
塌、稅籍分割)
證明書表申請
房屋稅籍證明書
課稅明細表
納稅證明書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房屋稅新設籍
點選申辦稅目
房屋稅
確認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房屋稅新設籍
使用自然人憑證
並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
及憑證密碼登入系統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房屋稅新設籍-批次設籍
一、網路版:由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點
選「申報設籍案件建檔維護」依序逐項登錄
。
二、離線版(批次新設籍):僅供報稅代理人(
代書)做整批批次新設籍建檔資料輸入完成
後,點選「批次新設籍案件上傳」,將檔案
上傳。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房屋稅新設籍
點選申報設籍案件建檔維護
點選新增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報設籍案件建檔維護
依次從步驟1至步驟5登打完成
→點選回查詢頁→查詢→傳送→即已完成
★登錄完整資料後,系統提供複製功能(上限
100筆),方便申請人建檔。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申請
點選使用情形變更申請作業
按新增輸入相關資料建檔完成
點選回查詢頁查詢傳送即已完成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請房屋稅籍相關證明書
點選稅籍相關證明書申請作業按新增
輸入相關資料建檔完成點選回查詢頁
查詢傳送即已完成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作業機關審核
1.以電子信件回傳審核結果。
2.審核有缺漏,本處以電子郵件通知補件,請
5日內以電子檔、郵寄、傳真等方式補正。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核准案件相關通知事項
1.發送電子郵件通知申辦人。
2.申報房屋稅新設籍及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案件
,正式核定函另行郵寄供申辦人收執。
3.申辦項目如為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課稅明
細表及納稅證明書者,申辦人可自地方稅網路
申報作業入口網申請案件進度查詢作業
自行下載列印,稽徵機關不再發函通知。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申請案件進度查詢
點選申請案件進度查詢作業下載房屋稅籍證明書等
核准通過之
案件,資料
可下載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房屋稅籍證明書
經由網路申請核發,
免加蓋承辦人員職章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本課稅明細表係經由網路申
請核發免加蓋承辦人員職章
網路申報操作實務
房屋稅繳納證明書
本證明係經由網路申請核
發,免加蓋承辦人員職章
諮詢地方稅申報各項問題
服務電話:(02)8952-8200、(02)26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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