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
局限空間作業規定
前 言
※局限空間(Confined Space) 定義:
依“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要點” 局限空間係指
內部無法以充分且適當之通風來維持清淨之可呼吸性空氣,
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且勞工進出受限制之空間。
『密閉空間』或『部分開放』且自然通風不充分之場所,
容易累積有害、可燃性氣體或造成缺氧狀態均屬局限空間。
塔槽、貯槽、加熱爐、鍋爐、裂解爐、 涵洞、坑洞、
攔油迴廊、 CPI/API油水分離池 等內部作業
均屬局限空間作業。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
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發生下列危害之虞 :
1.缺氧、窒息。
2.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中毒。
3.火災、爆炸。
4.感電。
5.墬落、滑落。
6.熱或冷危害。
7.其他危害。
局限空間作業可能發生單一危害或同時有數種危害
因此須訂定嚴謹的作業管制程序
※教育訓練與演練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 對從事局限空間作
業之勞工,施予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1.新雇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至少三小時
之必要安衛教育訓練。
2.如從事缺氧作業增列三小時安衛教育訓練。
3.對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或有害物者增列三小時。
4.對於有機溶劑作業、特定化學物質作業、缺氧作業等有害作業
主管應依規定接受十八小時相關之安衛教育訓練。
5.對於營造作業主管應依規定接受二十四小時安衛教育訓練。
應使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勞工、監視人員及救援人員,
每年至少演練一次,以增進防範災害之知識與技能。
一、危害評估辨識及作業計畫
※ 局限空間作業前應先進行局限空間內部作業
缺氧、中毒、火災爆炸、感電、墬落、‥等
危害確認與辨識,並訂定危害防範計劃書。
※作業程序書作為局限空間作業現場主管、監
視人員、救援人員、作業勞工及承攬商之遵
循依據 :
1.局限空間作業危害評估。
2.通風換氣之實施。
3.局限空間內部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測定。
4.電能、高溫、低溫及危害物之隔離。
5.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
6.局限空間進入許可。
7.防護設備之提供、檢點及維護。
8.緊急應變。
二、危害隔離
1.設備進、出口管線皆應將法蘭拆開隔離加
入盲板,避免進入局限空間設備之作業人
員,受到由管線流入之物質傷害。
2.關閉最接近設備之閥門予以隔離,並利用
鏈條或其他方式,將手輪固定上鎖與掛牌
標示,防止被意外打開。
3.管線加盲板及關閉之閥門等隔離處,懸掛
禁止操作牌及編號, 並將隔離加盲簡圖
公告。
4.隔離、排液、吹除、水洗,吹除期間應
打開通往大氣之排氣孔 (Vent)及底部
排液口(Drain)排放。
5.切斷內部動力設備電源,開關應掛標示
並上鎖。
6.手提電力設備、照明應有漏電斷路器,
並注意導線絕緣與漏電。
7.有可燃性氣体之虞場所,使用防爆型照
明灯具,防止造成爆炸。
8.作業前須查核點檢與簽名確認。
石化業常見危害性氣體 :
•
•
•
•
•
•
硫化氫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可燃性氣體或蒸氣
惰性氣體(氮氣等)
原缺氧危險作業場所儲存殘留物
之有毒性氣體、蒸氣、粉塵等
通風與換氣
通風與換氣
•主要目的是提供缺氧危險作業場所足夠之氧氣。
•使空氣中含氧量>18%,以不形成富氧狀態(>23.5%)
或不形成缺氧狀態(<18%)。
•稀釋、降低空氣中危害氣體濃度,使有害物濃度低
於容許濃度標準、危險物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百分之
三十以下。
•以局部排氣方式,有效排除危害氣體。
通風換氣之要領
1.避免於人孔開口附近換氣。
2.以延長管將新鮮空氣送至局限空間內部,
使新鮮空氣形成氣流,將窒息性氣體、
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等排出。
3.避免換氣死角,或比重大之有害物之蒸氣
或氣體積存於底部而導致災害。
漏電斷路器
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及其他臨時
用電設備,除設總開關外,應於各分路設
置適合其規格,具高敏感度,能確實動作
之電流型漏電斷路器(額定動作電流不超
過50mA、最大動作時間不超過0.1秒),
且裝於防風雨型開關箱內。
四、作業環境測定
局限空間作業可能之缺氧危害
含氧量低於以下數值時產生之危害:
1.低於16%,呼吸、脈搏增加,頭疼、噁心。
2.低於12%,目眩、噁心、肌力下降,無法支
持體重而墜落。
3.低於10%,面色蒼白、意識不明、嘔吐、
嘔吐物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4.低於8%,昏倒,7~8分鐘內死亡。
5.低於6%,瞬間昏倒、休克,6分鐘內死亡。
優氧及缺氧環境
氧氣濃度
(% by vol.)
影響優氧及缺氧環境徵狀
(在正常大氣壓狀態)
>23.5%
氧氣太高可能激發爆炸
20.9%
正常氧氣濃度
19.5% (18%) 最低允許氧氣濃度(法規)
15-19%
10-12%
8-10%
6-8%
4-6%
影響心肺及血液循環問題,致使工作費力
致使需加速呼吸率,嘴唇發青,判斷力降低
喪失智力,昏暈,不省人事,臉色灰白,反胃,嘔吐
8分鐘可以致命(50%於6分鐘致命)
於4-5分鐘內急救可能有效救回生命
40秒內昏迷,抽搐,呼吸停止,死亡
呼吸停止時間與復甦率
復
甦
率
(
120
100
98
92
80
%
72
)
60
50
40
25
20
0
0
1
2
3
4
5
6
時間(min)
作業環境測定
※進入局限空間作業時,應經常確認作業場所空氣中
氧氣、硫化氫等其他有害物或可燃性氣體蒸氣之濃度,
以確保作業場所通風換氣之有效性。
※於當日作業開始前、所有勞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開始作業
前及勞工身體或換氣裝置等有異常時,應確認該作業場所空
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並記錄。
本事業部規定局限空間作業時
1.轄區 於上午及下午施工前檢測並紀錄一次
(紀錄於工作許可證第三聯正面)
2.施工部門 (承攬商) 開始施工後至少每二小時
須檢測紀錄一次 (紀錄於工作許可證第三聯背面)
廠工或轄區人員進入內部檢查或施工
比照承攬商施工實施檢測
五、作業場所公告與標示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
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週知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十八條)
1.作業之危害性,及須經許可使得進入之警告。
2.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3.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4.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5.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場所。
懸掛「未經許可、禁止進入」標示牌於顯而易見
之處。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公告板
(每個塔槽/儲槽/加熱爐/鍋爐/ 裂解爐旁設置一個)
加盲隔離圖
工作許可證
- 第三聯
局限空間
作業檢點表-
缺氧作業
主管證照
施工人員
進出名冊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塔槽)每個人孔處
應加塑膠鏈條及懸掛告示牌
六、作業監督與監視
每一班次指定缺氧作業主管擔任現場作業主管
從事下列監督作業 : (現場作業主管職責)
1.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勞工作業。
2.監督通風與換氣,濃度測定與確認,以確保作業環
境符合規定。
3.當班作業前確認換氣裝置、測定儀器、空氣呼吸器
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救生索等救援設備或器具
及其他防止職業災害的器具或設備之狀況,並採取
必要措施。
4.監督勞工對防護器具或設備之使用狀況。
5.其他預防局限空間作業勞工危害之必要措施。
作業監督與監視
指派一人以上之專職現場監視人員從事下列
監視作業: (人孔監視者職責)
1.瞭解該局限空間作業之危害狀況。
2.隨時掌握許可進入人數及姓名。
3.除非有人接替,於勞工作業期間應堅守在現場外面
監視,不得任意離開。
4.警告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場所。
5.隨時監視作業狀況,並與作業人員維持適當聯繫。
6.發覺有異常時,應採取必要救援等緊急應變措施。
七、安全衛生設備及防護救援設施
1.通風換氣設備(加熱爐、裂解爐 可將檔板固定全開替代)
2.氧氣及危害物質等氣體之測定儀器。
3.置備空氣呼吸防護具(空氣呼吸器、氧氣救生器、輸氣管面罩)
、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 供勞工確實使用。
4.入內人員須隨身攜帶個人防護警報器(生命呼救器)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
呼吸防護具(breathing apparatus)
• 局限空間最常發生之危害為缺氧,
再者為高濃度有害物造成之急性危害。
缺氧環境下應使用供氣式空氣呼吸防護具
供氣式空氣呼吸防護具 分成自攜式呼吸器及輸氣管面罩二類
一般常準備“自攜式呼吸器”,較少準備“輸氣管面罩”。
• 佩戴自攜式呼吸器(空氣面罩),所背負之空氣瓶需要
較大之開口才能方便進出,若人孔直徑小於57.5公分
(22”~24” manhole)則應置備正壓式輸氣管面罩。
• 作業環境測定確認氧氣濃度18%以上,則進入作業
不需佩戴空氣面罩,但須置備供防護救援。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作業檢點規定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十七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對進出各該場所勞工,
應予確認或點名登記。
即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施工人員進出,應予確認或點名
登記。(施工人員進出名冊紀錄人員姓名與時間)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二十九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定期或每次作業開始前
確認防護設備之數量及效能,認有異常時,應立即採取必要
之措施。
即空氣呼吸防護具(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輸氣管面罩)
、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供勞工使用防護設備之數量及效能
應定期或每次作業開始前確認點檢紀錄。
局限空間作業檢點表檢點
1.局限空間作業前,應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
依檢點結果填寫紀錄於作業場所檢點表。
2.對進出該場所施工人員,應予確認或點名登記。
(施工人員進出名冊紀錄人員姓名與時間)
3.供勞工使用防護設備之數量及效能,
定期或每次作業開始前確認檢點紀錄。
※局限空間作業檢點表
檢點後與工作許可證第三聯放置於施工作業場
所公告板
九、緊急應變及救護
※發生下列情事,應即停止局限空間作業,
並使從事該作業之勞工即刻退避至安全處所:
1.換氣裝置發生故障,效能降低。
2. 作業場所內部被有害物污染。
3. 防護設備或救援設施失效或警報聲響。
※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應設置急救人員。
監視人員聯繫救援人員緊急應變時,應即時展開
救援工作或尋求鄰近醫療機構或消防單位支援。
人孔監視者具備急救人員證照兼任救援任務。
緊急應變所需之器材
滅火器: 動火作業時需要。
急救器材:毯子、急救箱等依可能遭遇之 危害而定。
送出裝備:能立即使用之三腳架、吊升設備、
救生索、安全帶等。
呼吸防護具:如自攜式空氣呼吸器(SCBA)
或輸氣管式空氣呼吸器、
氧氣救生器。
通風設備: 抽送風機。
緊急應變應遵守事項
• 絕不進入缺氧危險作業
場所救援(除非必要)。
• 若已有妥善裝置
(如吊升三腳架等),
可以不需進入即可利用
救生索救出罹災者。
結 語
※事故預防永遠比應變處理來得重要且優先。
※局限空間作業時,施工人員及現場作業主管,
皆應先明白局限空間的危害及危害防範措施,
如通風換氣、氧氣及有害氣體濃度測定、
進入許可程序、緊急應變救援等措施,
以確保檢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若不幸發生災害事故,亦能採取迅速應變急
救措施,避免災情擴大,造成嚴重的損失。
簡 報 結 束
敬 請 指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