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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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审计监督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审计监督
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王朝旭
2012年6月6日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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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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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审计
中国审计制度
审计基本程序
常见的违纪问题
如何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如何配合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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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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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就是查账?
审计的基本方法是查账
通过查账,了解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
实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预定目标,是否
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检
查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经营者是否
认真履行了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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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审计
需要澄清的几个概念:
 不只是查财务收支账;还要查有关的经济活动和
经济责任。
 不只是审计会计;还要查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人,
包括单位负责人,其他参与经济活动的经办人员
和决策、执行人员。
 不只是检查管钱的;还查管物的、管工程的、管
项目的。
 不只是国家审计;还有内部审计、社会审计
 不只是查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还提供咨询建议,
督促整改。监督和服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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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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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法律地位
审计机构设立
审计管理体制
审计机关职责
审计机关权限
审计报告和结果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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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审计的法律地位

中国《宪法》确立了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
——《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
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
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
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
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
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宪法》还规定:审计长为国务院组成人员,审计长的人选由国
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行政首长为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依照法定程
序任免,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况的,不得随意撤
换。
宪法中规定设立的部门仅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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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机构设立

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
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
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
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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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人员管理制度
审计人员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
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 审计机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随意撤换:
(一)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严重违法、失职受到处分,不适宜继续担任
审计机关负责人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1年以上的;
(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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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业务领导体制
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
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
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
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
法进行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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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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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管辖范围划分原则和授权审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
审计机关确定。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
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
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
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
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对社会审计报告核查的权力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
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
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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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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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
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
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
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
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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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
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的基本
职责是:五项
1、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
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
负债、损益;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
损益;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
算;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
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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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审计机关主要职责
2、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
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
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受本级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
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
告。
4、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
果。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
相关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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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国审计机关的基本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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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审
计监督权限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八项
1、要求提供资料权,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
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
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2、检查权,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
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
3、调查取证权,特别是账户查询权和存款查询权,即有权就审
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
融机构的账户;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
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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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国审计机关的基本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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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资料保全权,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
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
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
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行政强制措施权,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有权予以制止或通知暂停拨付款项、责令暂停使用款项;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
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
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6、提请协助和移送权,即有权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
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需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有权移
送纪检监察机关;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有权建议
有关主管部门纠正被审计单位执行的违法规定;有权向有关立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
门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加强与改进宏观调控的建议;
7、处理处罚权,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依法予
以处理处罚;
8、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即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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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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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应当向审
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
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
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
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
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
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
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
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
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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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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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可以就有
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
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机关经与有关主管机关协商,可以在向社会
公布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中,一并公布对
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
审计机关拟向社会公布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专项
审计调查结果的,应当在5日前将拟公布的内容告
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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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基本程序-国家审计
 审计准备阶段:
制定计划:时间,项目,重点,成果
组成审计组:组长,成员
制定实施方案:审谁,审什么内容,什么时间,
哪儿审,目的结果,谁审,怎么分工
印发审计通知书:时间、地点、人物(审计组),
要求:资料准备(工作总结、财务报表、会计凭
证账册,会议纪要等),工作条件(房间,办公
家具,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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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基本程序-国家审计
审计实施阶段:
进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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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宣读审计通知书
听取汇报财务管理和经营情况
提出审计要求(提供材料,解释问题,配合工作,关键人
员不得离岗)。
现场审计:
查账、提问、座谈、询问、函询、对账、盘点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审计业务事项,简述基本情
况、存在问题、违反规定及处理意见),由审计人员、主
审、审计组长签字后交被审计单位核实情况,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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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基本程序-国家审计

审计报告阶段:
汇总情况和问题:审计主要情况和查出问题,违反的
规定及处理处罚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初稿。
报告征求意见: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核实情况
向审计机关报告: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报告
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
上报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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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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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方面
工程管理方面
预算执行方面
资金管理方面
采购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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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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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
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
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
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
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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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
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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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违规评标案
2.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原负责人卫林杰在工程建
设项目投标担保中受贿案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4.辽宁省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二期道路排水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案
5.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沈永峰利用职权违规插
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6.江苏省溧阳市原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海庚利用职权违规插手
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7.浙江省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8.浙江省温州市铁路新客站配套工程串通投标案
9.安徽省怀远县世行贷款项目串通投标案
10.江西省南昌大学基建处原处长周光文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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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西省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
任吴佑勤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12.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延河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13.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职员张冀黔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14.广西自治区北海市迎宾大道和机场路改建工程串通投标案
15.湖北省襄阳市深圳工业园洪山头村民拆迁还建房项目串通投标案
16.湖南省岳阳市炼化路工程串通投标案
17.广东省乐昌峡库周道路应急专项工程串通投标案
18.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兼隧道工程建设办公
室副主任冯大刚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贿案
19.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原副镇长戴波等人串通投标案
20.四川省古蔺县教科局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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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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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单位领导特别是主管财务工
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使财会行为有章可循,运行有序,程序和规矩是预防财务犯罪的好方法。
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和打击违纪违规行为。在加强政府审计,强化审计监

作的领导要在日常工作中关心和关注财会业务,定期拿出一定时间检查、过问财务工
作,查看有关账目及相关凭证,并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敬业爱岗和法
律法规教育,达到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主动规避。

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做到三管齐下,监督有力。
使各项内部制度在落实的同时有监督,及时发现、处理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
违纪违规行为无藏身之地。

严格账户管理,及时对账,及时核对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账面数据和银

对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应对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转换工作,
行数据,采购数据和实物数据,而且要实行核对签字制度,注意:不能由经办人自行
核对。
如出纳与会计换岗,记账人员和稽核人员换岗。剔除不称职人员,充实德才兼备的人
才,并不断激发他们工作上的进取心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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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配合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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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审计法规,了解审计程序和方法
认真准备各种财务资料和有关业务资料
积极协助审计人员查清财务资料反映的有
关经济活动实际情况,不弄虚作假,隐瞒
真相,甚至人为作假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解
释,分析主客观原因
对违纪问题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纠正或提
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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