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ppt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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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板橋監理站宣導員:高桂妹
10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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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二、啥米是路權
三、你可知道我是誰-標誌、標線&號誌
四、超級比一比-認識交通指揮手勢及
哨音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戰鬥騎兵-做自己最佳的生命騎士
六、我是名偵探-維護現場
七、不流血也不要流汗-安全帽.安全罩.
安全到
八、安全”帶”上路
九、無照駕駛-無照就〝麥〞走
十、結語
一、前言:
建立良好的交通及駕駛道德觀念
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
走心安.安心走
二、啥米是路權1/2

路權的意義,包含了每個用路人使用道路的
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不論是人或車,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駛,都有
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
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定並尊重他人的
路權,便是順暢交通的最佳方法。

廣義來說,路權就是用路人(人
或車)使用道路相關設施誰先誰
後的權利;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
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所
謂「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指
的就是現行法令規章對於用路人
使用道路相關設施時,明確的規
定誰先誰後之順序與權利。
二、啥米是路權2/2

例如:
在號誌路口「紅燈停、綠燈行」
的規定,表示賦予綠燈方向的人
車通行的路權,綠燈方向的人車
具有優先通行與使用道路設施的
權利;而紅燈方向的人車則無法
通行,必須等待紅燈轉為綠燈後
方取得路權通行。
不管風吹日曬
我們永遠堅守自己的崗位
遵守我們的指示
是平安回家的唯一路途
注意行的安全:

每個人、每輛車行走在道路上都有「路權」。
路權除了維護大家行走在路上的權益,更保障
了道路上的安全。
三、你可知道我是誰(1/3)認識標誌、標線&號誌
1.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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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號誌─用以管制交通表示行
進、注意、停止之光色訊號,
駕駛、行人須確實注意遵守。
(2)紅燈─表示停止
綠燈─表示可通行
黃燈─表示注意
(3)鐵路平交道,閃光紅燈
(4)行人專用紅燈─表示停止
行人專用綠燈-表示通行
(5)車道關閉─黑底紅叉
2.標誌-認識我真好(2/3)
 警告標誌
 遵行標誌
危險


禁制標誌
指示標誌

限制標誌

輔助標誌
3.標線-看看我、認識我(3/3)
機車停等區線
用以指示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
等之範圍,其他車種綠燈亮時可行駛通
過外,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指向線
指示直行與轉彎
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用以指示機器腳踏車或慢
車駕駛人分段行駛。
左彎待轉區線
停止線
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
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
左轉時和終止時,禁止在待轉
區內停留。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
停車;設於中央分隔島
兩側者用於分隔對向車
流。
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
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份
不得停越該線。
快慢車分隔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
隔快慢車輛行駛。
四、超級比一比-認識交通指揮手勢及
哨音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戰鬥騎兵-做自己最佳的生命騎士
騎 
車
不
違
規
,
出
門
平
安
歸
自行車已成了最夯的交通工具,而且自97年4月
15日起電動(輔助)自行車已開放上路囉!
六、我是名偵探-維護現場
-交通事故緊急處理五原則
放
當我們遇到道路交通事故
時,很想盡自己一份心力
,但學歷、IQ再高,如果
平時沒有處理交通事故的
概念,那麼就只能
乾瞪眼了。
五步驟:
~板橋監理站愛的小叮嚀:安全至上,避免二次碰撞~
七、不流血也不要流汗-
安全帽.安全罩.安全到
戴防護頭盔之安全性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
~板橋監理站愛的小叮嚀: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最好。~
八、安全〝帶〞上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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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
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1,500元
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
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
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計
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
處罰該乘客。
九、無照駕駛
◎以年齡區分的無照駕駛應負的責任(行政罰)
已滿十八歲
未滿十八歲
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處
$6,000~$12,000)
罰鍰+道安講習
駕駛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
未滿十四歲
罰鍰
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
道安講習 駕駛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無照上路 駕駛與車主併罰(非一罪兩罰)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三個月: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
目的就是為了要讓汽車所有人善盡保管責任,
不要亂借車給無照的人。
宣導重點1/4:
酒後駕車---罰則篇
因酒駕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
14歲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
照期間加倍處分。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35條—100年02月15日起
施行)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
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
致人於死,則可處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宣導重點2/4:
注意大型車轉彎時產生內輪差
小心大車視野死角
機車騎士進入內輪差的範圍
「見大車靠近,先閃就對了」
宣導重點3/4:
監警聯稽路檢-為公路把關



加強稽查,為維護行車安全,以達減少交通事
故發生機率。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繼而減少遊覽車違規行
為及肇事行為發生。
效益:99年攔檢遊覽車826輛,100年1,579輛
增加753輛,成長率91%。
案例:山路限速50 遊覽車玩命飆速93公里
害陸客32傷 司機上銬法辦(資料來源:101.02.19蘋果日報 )

中國京劇交流團來台參訪,在花東公路出車禍造成33人輕
重傷事件,警方調閱出事遊覽車行車記錄器,發現出事路
段限速50公里,遊覽車司機黃元基的車速卻高達93公里,
超速43公里;警方昨開單處罰黃2千元,並依業務過失致
重傷罪移送法辦,檢方訊後諭令20萬交保、限制出境。

花蓮警方調查,遊覽車司機黃XX於2001年5月考取大客
車執照,受僱世晟遊覽車公司擔任司機,沒有重大違規紀
錄,出事遊覽車也定期保養,輪胎最近剛換過,但車齡已
有13年,此部分將送交通部觀光局和監理站處理。
宣導重點4/4:惡性違規項目
 1.酒醉後駕駛失控
 2.未注意前車狀態
 3.未依規定讓車
 4.違反號誌管制、指揮特定標誌(線)禁制
 5.超速失控
 6.疲勞駕駛
 7.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 8.逆向行駛
 9.左轉彎未依規定
 10.未依規定減速
Q1:上圖為何種交通標誌?
(1)禁止腳踏車進入
(2)禁止機車進入
(3)禁止超車
A:(1)
Q2:認識交通標線
A:機慢車停等區
Q3.腳踏車騎乘時,應注意哪些事
項?
(1)腳踏車雙載
(2)單手或放手騎乘
(3)車身需保持平衡
A:(3)
Q4.優先次序
A:
標誌
標線
號誌
手勢
2
4
3
1
?
Q5.騎乘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死
亡的原因是因為傷及何部
位所導致?
(1)頭部
(2)心臟
(3)手腳
A:(1)
Q6.報考汽機車駕駛年齡需年
滿幾歲?
(1)20歲
(2)18歲
(3)16歲
A:(2)
Q7.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之兒
童自101年幾月幾日開始取
締?
(1)2月1日
(2)7月1日
(3)8月1日
A:(3)
Q8.交通事故緊急處理5原則?
A:放、撥、劃、移、等
十、結語:交通規則要遵守,生命安全在你手。
將安全教育從小紮根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養成良好與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遵守交
通規則是現代世界公民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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