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交通安全(ppt檔)
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板橋監理站宣導員:高桂妹 101.03.02 一、前言 二、啥米是路權 三、你可知道我是誰-標誌、標線&號誌 四、超級比一比-認識交通指揮手勢及 哨音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戰鬥騎兵-做自己最佳的生命騎士 六、我是名偵探-維護現場 七、不流血也不要流汗-安全帽.安全罩. 安全到 八、安全”帶”上路 九、無照駕駛-無照就〝麥〞走 十、結語 一、前言: 建立良好的交通及駕駛道德觀念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走心安.安心走 二、啥米是路權1/2 路權的意義,包含了每個用路人使用道路的 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不論是人或車,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駛,都有 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 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定並尊重他人的 路權,便是順暢交通的最佳方法。 廣義來說,路權就是用路人(人 或車)使用道路相關設施誰先誰 後的權利;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 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所 謂「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指 的就是現行法令規章對於用路人 使用道路相關設施時,明確的規 定誰先誰後之順序與權利。 二、啥米是路權2/2 例如: 在號誌路口「紅燈停、綠燈行」 的規定,表示賦予綠燈方向的人 車通行的路權,綠燈方向的人車 具有優先通行與使用道路設施的 權利;而紅燈方向的人車則無法 通行,必須等待紅燈轉為綠燈後 方取得路權通行。 不管風吹日曬 我們永遠堅守自己的崗位 遵守我們的指示 是平安回家的唯一路途 注意行的安全: 每個人、每輛車行走在道路上都有「路權」。 路權除了維護大家行走在路上的權益,更保障 了道路上的安全。 三、你可知道我是誰(1/3)認識標誌、標線&號誌 1.號誌: (1)號誌─用以管制交通表示行 進、注意、停止之光色訊號, 駕駛、行人須確實注意遵守。 (2)紅燈─表示停止 綠燈─表示可通行 黃燈─表示注意 (3)鐵路平交道,閃光紅燈 (4)行人專用紅燈─表示停止 行人專用綠燈-表示通行 (5)車道關閉─黑底紅叉 2.標誌-認識我真好(2/3) 警告標誌 遵行標誌 危險 禁制標誌 指示標誌 限制標誌 輔助標誌 3.標線-看看我、認識我(3/3) 機車停等區線 用以指示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 等之範圍,其他車種綠燈亮時可行駛通 過外,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指向線 指示直行與轉彎 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用以指示機器腳踏車或慢 車駕駛人分段行駛。 左彎待轉區線 停止線 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 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 左轉時和終止時,禁止在待轉 區內停留。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 停車;設於中央分隔島 兩側者用於分隔對向車 流。 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 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份 不得停越該線。 快慢車分隔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 隔快慢車輛行駛。 四、超級比一比-認識交通指揮手勢及 哨音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戰鬥騎兵-做自己最佳的生命騎士 騎 車 不 違 規 , 出 門 平 安 歸 自行車已成了最夯的交通工具,而且自97年4月 15日起電動(輔助)自行車已開放上路囉! 六、我是名偵探-維護現場 -交通事故緊急處理五原則 放 當我們遇到道路交通事故 時,很想盡自己一份心力 ,但學歷、IQ再高,如果 平時沒有處理交通事故的 概念,那麼就只能 乾瞪眼了。 五步驟: ~板橋監理站愛的小叮嚀:安全至上,避免二次碰撞~ 七、不流血也不要流汗- 安全帽.安全罩.安全到 戴防護頭盔之安全性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 ~板橋監理站愛的小叮嚀: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最好。~ 八、安全〝帶〞上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規定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 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1,500元 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 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 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計 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 處罰該乘客。 九、無照駕駛 ◎以年齡區分的無照駕駛應負的責任(行政罰) 已滿十八歲 未滿十八歲 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處 $6,000~$12,000) 罰鍰+道安講習 駕駛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 未滿十四歲 罰鍰 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 道安講習 駕駛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無照上路 駕駛與車主併罰(非一罪兩罰)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三個月: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 目的就是為了要讓汽車所有人善盡保管責任, 不要亂借車給無照的人。 宣導重點1/4: 酒後駕車---罰則篇 因酒駕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 14歲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 照期間加倍處分。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35條—100年02月15日起 施行)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 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 致人於死,則可處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宣導重點2/4: 注意大型車轉彎時產生內輪差 小心大車視野死角 機車騎士進入內輪差的範圍 「見大車靠近,先閃就對了」 宣導重點3/4: 監警聯稽路檢-為公路把關 加強稽查,為維護行車安全,以達減少交通事 故發生機率。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繼而減少遊覽車違規行 為及肇事行為發生。 效益:99年攔檢遊覽車826輛,100年1,579輛 增加753輛,成長率91%。 案例:山路限速50 遊覽車玩命飆速93公里 害陸客32傷 司機上銬法辦(資料來源:101.02.19蘋果日報 ) 中國京劇交流團來台參訪,在花東公路出車禍造成33人輕 重傷事件,警方調閱出事遊覽車行車記錄器,發現出事路 段限速50公里,遊覽車司機黃元基的車速卻高達93公里, 超速43公里;警方昨開單處罰黃2千元,並依業務過失致 重傷罪移送法辦,檢方訊後諭令20萬交保、限制出境。 花蓮警方調查,遊覽車司機黃XX於2001年5月考取大客 車執照,受僱世晟遊覽車公司擔任司機,沒有重大違規紀 錄,出事遊覽車也定期保養,輪胎最近剛換過,但車齡已 有13年,此部分將送交通部觀光局和監理站處理。 宣導重點4/4:惡性違規項目 1.酒醉後駕駛失控 2.未注意前車狀態 3.未依規定讓車 4.違反號誌管制、指揮特定標誌(線)禁制 5.超速失控 6.疲勞駕駛 7.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8.逆向行駛 9.左轉彎未依規定 10.未依規定減速 Q1:上圖為何種交通標誌? (1)禁止腳踏車進入 (2)禁止機車進入 (3)禁止超車 A:(1) Q2:認識交通標線 A:機慢車停等區 Q3.腳踏車騎乘時,應注意哪些事 項? (1)腳踏車雙載 (2)單手或放手騎乘 (3)車身需保持平衡 A:(3) Q4.優先次序 A: 標誌 標線 號誌 手勢 2 4 3 1 ? Q5.騎乘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死 亡的原因是因為傷及何部 位所導致? (1)頭部 (2)心臟 (3)手腳 A:(1) Q6.報考汽機車駕駛年齡需年 滿幾歲? (1)20歲 (2)18歲 (3)16歲 A:(2) Q7.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之兒 童自101年幾月幾日開始取 締? (1)2月1日 (2)7月1日 (3)8月1日 A:(3) Q8.交通事故緊急處理5原則? A:放、撥、劃、移、等 十、結語:交通規則要遵守,生命安全在你手。 將安全教育從小紮根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養成良好與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遵守交 通規則是現代世界公民應有的態度。 交通安全路口網http://168.mo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