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PFI模式推動市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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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如何以PFI模式推動市政建設

如何以PFI模式推動市政建設
—以公營出租住宅為例
專題報告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邱局長大展
100年12月21日
1
報告大綱
壹、背景
貳、臺北市建築居住現況分析
參、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模式之簡介
肆、日本民活事業(PFI)之推動
伍、以PFI模式推動公營出租住宅
之構想
陸、國內近幾年可能之促參商機
柒、結語
2
壹、背景
我國自2000年公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法」迄今10年,已完成簽約案件共有730件,民
間投資金額合計約4,309億元,占全國公共投資
金額13%,惟依促參法第29條及施行細則第33條
之規定,自償率需大於50%始可辦理促參,致使
自償率低於50%之案件,無法運用促參模式推動
各項公共建設,臺北市基於下列原因,乃構思
引進PFI模式。
3
一、教育、社會福利預算逐年增加,
排擠其他預算
(一)社會福利方面支出持續增加
例如:臺北市之新生兒過去每年約
35,000人。去(99)年只有 20,000人,
為鼓勵生育,於今年1月1日推出「助
妳好孕」專案後,今年 1-5 月已達
9,739人;惟單就此一項目,每一新生
兒5年內補助19.8萬元,每年即需約30
億元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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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社福預算共253億1,128萬元,
占市府總預算15.72%,101年成長到504
億4,600萬元,占27.24%。(詳如表一)
•另社會救助法自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
社福預算每年新增13.62億元至14.5億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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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社福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億元
年
98
99
100
101
市府預算總額
1,609.75
1,680.76
1,769.3
1,852.02
社會福利支出
253.11
346.27
456.46
504.46
社會福利支出
佔市府總預算
比例(%)
15.72
20.59
25.8
27.24
項目
註:99年度以前含追加(減)預算,100年度為預算數,101年度為概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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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科文預算未因學生人數減少而降低
•國小學生自96至99學年度減少26,649
人,平均每學年減少6,662人。
•全市學生自96至99學年度總人數減少
31,315人,平均每學年減少7,898人。
•全台北市學生減少9.5%(其中國中、
國小減少16.60%),但教科文預算反
而增加8.33%。(詳如表二)
7
表二、教科文預算編列
年
單位:億元
96
97
98
99
100
101
市府預算總額
1,420.47
1,521.37
1,609.75
1,680.76
1,769.3
1,852.02
教育科學文化
支出
533.83
587.18
586.32
578.3
574.93
618.14
教育科學文化
支出占市府總
預算比例(%)
37.58
38.6
36.42
34.41
32.49
33.38
項目
註:1.99年度以前含追加(減)預算,100年度為預算數,101年度為概算數。
2.96至99學年度增加約44億餘元,增加比例為8.33%。至101年增加約84億
即增加比率為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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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五都關係,臺北市歲收較以往減少
•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例:100年度北市收入約
540億元,較財劃法修正草案(約584億元)減少
44億元。
•財劃法修正草案保障臺北市94至96年收入平均值,
約584億元,較96年收入609億元減少25億元。
•100年度臺北市獲配540億元,較財劃法修正草案
保障之584億元減少44億元。
•98年以前公司設籍本市,但員工非設籍本市之勞
健保爭議款共約800億元,市長承諾分5年清償完
畢,即每年約160億元。本府99年編列84億元,
100年編列17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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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市舉債額度總量雖有空間,但每年舉債額度
仍有上限,以100年為例僅有約67億元。
四、引進民間提供公共服務,以VfM(Value for
Money:公帑節省價值)檢視效率,同時讓市民
有權選擇,形成政府和民間良性競爭。
五、透過PFI修正目前 BOT 制度,使得即使自償力
未達50%也能運用民間資金、創意及效率,擴
大促參運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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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臺北市建築居住現況分析
•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住宅總戶數49萬5千戶,
屋齡31年以上共有18萬8千戶〈約占38.07%〉,
其中四、五層建築不易更新者計有14萬戶〈約
占74%〉。
•亟需更新之因素:
1.坐落巷弄內,生活機能不佳
2.社區安全、防災均堪虞
3.公共設施不足,缺乏現代設施設備
(例如:電梯…)
4.停車空間不足
5.耐震係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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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占住宅總量之比率
國家別
美國
英國
德國
瑞典
荷蘭
日本
臺灣
比率%
6.2
20
16.2
24
35
6.1
0.09
住宅中位市價除以家戶中位年所得之倍數
臺灣
美國
加拿大
國家別 臺北市 五大都
會區
全國
三藩市
全國
溫哥華
15.2
3.2
7.2
3.1
8.4
倍數
9.0
資料來源:華昌宜教授
韓國
全國
倫敦
首爾
4.5 9.1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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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政策
•遠程目標
多元運用市府及民間資源,增加公營住
宅數量,以臺北市住宅存量5%為遠程目
標(約45,000戶)
•近程目標
多元增加公營住宅行動計畫,截至103年
止將完工或進行規劃、設計、興建之公
營住宅約4,808戶(含舊有出租國宅及平價住
宅計5,377戶,屋齡均超過25年,亟需辦理更
新改建,惟鉅額資金希望透過民間充沛資源與
經營管理效率予以更新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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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PFI模式之簡介
•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民間融資提案」
--由政府付款向民間購買長期公共服務
•係指政府與民間廠商間以長期契約方式約
定,由民間廠商投資公共設施資產,於興
建完成開始利用公共設施資產提供服務時
,政府向民間廠商購買符合約定品質之公
共服務,並相對給付費用的ㄧ種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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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I模式架構
Authority 主管機關
PFI
Contract
PFI合約
SPV*
特殊目的機構(承包商)
D&B
Sub-Contract
設計&建造轉包
D&B
Sub-Contractor
設計&建造協力廠商
Loan
Agreement
貸款協議
Lenders
貸款機構
O&M
Sub-Contract
營運&維護轉包
O&M
Sub-Contractor
營運&維護協力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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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I模式之特性
1. 以公共服務為導向且服務內容得以成果
規範(output specification)發包
2. 重視公帑節省價值--強調 VfM (Value
for Money) 評估之重要性
3. 公私部門間風險分攤之明確化與合理化
4. 公部門以服務績效控管監督,俾確保公
共服務品質之穩定
5. 全事業生命週期成本(Life cycle cost)
之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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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以PFI模式推動公營出租住宅
之構想
一、利用閒置之市有土地、國有土地按公告地價5%
計收年租金,並以出租方式提供興建公營出租
住宅使用。
二、SPC統籌負責規劃、設計、融資、管理、維
護,10年或20年以後再交還政府(即所謂
DBFOM)。
三、政府依投標結果於SPC開始提供服務時,支付
SPC一個固定價格(Unitary Charge),例如每坪
、每月包含管理費(不含水.電.瓦斯等),相對
SPC如提供服務未達標準則予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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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再向公營出租之承租人收取租金(或委
由SPC),其中包含政府補貼之考量。
五、就SPC而言,主要之投入及回收在於興建
之成本支出,但政府另外可回收土地及建
物之成本,因土地較市價低(如係市有土
地,則無土地成本),因此即使有補貼承
租人,數額亦不至於太多,而且拉長及延
緩支付之時程,減輕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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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日本民活事業(PFI)之推動
 透過PFI之導入與事業競賽來活用民間力量
 透過民間業者來整體促進公營住宅之改建與用地活用
放寬容積率的手法
1. 一團地認定制度
[容積移轉 : 可將多個場地建築可能容積集中到部份場地]
500a
放寬(容積轉移)
200a
a
a
100a
200a x 4
100a x 3 + 500a
放寬的條件:必須得到政府確認複數建築物的位置構造等在安全上、防火上及衛生上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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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綜合設計制度
[如場地內確保公開空地,可根據其規模開放性放寬容積率]
容積放寬
1.6倍 ex
320 a
200 a
公開空地
放寬的條件: 得到政府認可公開空地面向道路,對一般開放;在交通上、安全上、防火上及
衛生上無疑,建築率和高度綜合考慮並有利於街區環境整備後,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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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應促進用途的容積放寬制度
[機械室等,地面面積相對總地面面積明顯過大時的放寬容積]
此地面積可放寬至
1.25倍
100 b
125b
放寬的條件:對環境減低負荷,充分考量到無障礙所必須的場地;
在交通上、安全上、防火上及衛生上確認無疑後,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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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日本民活事業(PFI)府營住宅簡介
--大阪府案例
對於低收入者,中央及地方政府相互協助,提供低廉價格之住宅。
•對象
家庭年收入所得25%以下
〈約400萬日圓〉
25%~40%以下〈約400萬~484萬日圓,
高齡者、身障者等〉
【入住資格原則上以3人標準家庭年收入且有同居親屬者為限】
•租金
1.地方政府每年依據居住者之申報、年收入、地段條件及規模等
住宅方便情況決定租金,並參考個案周圍民間租金標準。
【租金=租金計算基礎額x市鎮地段係數x規模係數x經過年數係數
x方便性係數】
2.租金約為家庭平均月收入之1/4。
3.以大阪為例,每戶平均面積52.17㎡,每月平均租金約57,295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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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方式
1.直接建設方式:由地方政府建設
2.由地方政府購入
3.由地方政府承租
【提供主體均為都道府縣市町村】
•中央贊助措施
1.對公營住宅建設費等進行補助
2.對為實施低廉租金所發生之費用進行補助
【中央對都道府縣市町村,給予45%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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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府營住宅效益
以府營住宅約13萬8千戶老舊出租國宅之改建為例
(包含木造約50戶、簡易耐火2千戶、中層耐火9萬戶及高層耐火4萬6千戶)
•10個社區8千戶之改建成本減少〈VfM評估值達
2%~9%〉
•其中1社區經由競標結果,改建成本之得標價較
原預估價節減27%
•政府財政負擔由原先預估448.6億日圓減少為
266.2億日圓
•工期大幅縮短
•政府人力與業務量減少
•公營住宅與剩餘土地之利用可全盤進行
•街廓區域之再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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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府營住宅
--VfM評估之注意事項
•提高精準度之必要性(前提條件與資料正
確是必要條件)
•完美之精準度比合理性更重要
•不改變PSC之前提下,於各個階段針對
VfM作評估及再評估,有效改善評估方法。
•折現率—係指一定期間內無風險利率之
平均值(採用政府公債利率30年之平均值,
通常以4.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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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國內近幾年可能之PFI商機
一、馬總統推動之愛台12項建設:2009年至
2016年總經費3.99兆元,其中1.2兆元
係民間投資。
二、臺北市之公營出租住宅計畫:
(一)臺北市在未來3年將興建4,808戶,以
每戶500萬元估算即需2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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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長期希望能達到住宅存量之5%,即
新增45,000戶,如依上述估計則需
投入經費約在2,250億元。
(三)現有3,833戶出租國宅及1,544戶平
價住宅之更新,以每戶300萬元估
計,約需16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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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位數約6,000人之臺北籃球場(不
含土地)約21億元。
四、座位數約10,000人之臺北網球中心
(不含土地)約33億元。
五、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需新增場館(不
含土地)約30億元,提供1萬2,000人
之選手村約6,000戶住宅,需130億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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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之國際音樂廳。
七、市有公共設施之管理維護,例如市
立醫院、市立大學、高中、國中、
小學、12個運動中心、小巨蛋、各
區公所之辦公大樓、老人住宅等。
八、長期捷運路網之建設計畫,例如信
義線東延段(130億元)、萬大線
(755億元)、民生汐止線(44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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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結語
•臺北市政府之財政固然相對穩健,情況仍
屬困窘,卻仍極力推動PFI,其目的在於:
一、即使財源不足,自償率不足,仍可繼續
推動各項公共建設。
二、透過VfM驗證,提昇公帑支出效用。
三、由於臺北市政府獨有的競標「地上權」
制度,致使有較大的創新空間。
30
四、提昇市府員工能力(Capacity
Building),使公部門人員學到「市
場經濟制度下之公共事業效率化」。
五、PFI程序複雜,備標成本高,近期
內仍難完全取代傳統之採購。
六、現行促參BOT制度有多項缺點亟待改
進。
31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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