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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危害預防
職業對於疾病貢獻
勞工健康=二分之一國民健康
氣喘 29%
肺癌25-30%
下背痛 50%
腦心血管疾病 23%
聽力損失 16%
職業相關癌症 4%
有害物進入人體途徑
食入-飲食、抽煙、不潔手、嚥入吸入粒狀物。
皮膚接觸-先產生刺激,連續接觸再引起過敏
或職業病,如脫水或脫脂作用。割傷或潮濕皮
膚易吸收有害物,出汗會增加脂溶性物質吸收
誘發皮膚過敏
呼吸道吸入-有害物從鼻或口腔進入人體,經
氣管而至肺,再由血液或淋巴液進入全身。百
分之九十中毒屬此類
眼睛接觸-不小心濺及霧滴、蒸氣或氣體,眼
睛吸收過量引起組織中毒
劑量與效應之觀念
何謂有毒物質-對生物體正常功能產生
干擾者
Paracelsus法則-沒有東西是無毒的
暴露-
劑量-
劑量與效應之關係
劑量
指某段時間內接受之量
與濃度乘以暴露時間之值有關,亦與該
暴露部位之吸收係數或滯留係數有關。
劑量 = 環境中之濃度 攝入係數
(intake factor) 滯留係數 t (暴露時
間)
進入途徑
攝入係數
X
滯留係數
吸入
5 m3/8h
X
滯留係數
皮膚
2 m2/人
X
吸收係數
飲水
2 l /天
X
吸收係數
食物
2 Kg /天
X
吸收係數
劑量與效應之關係
*無作用
*可逆反應
*不可逆反應
*死亡
有害物之形態
氣態性物質—氣體、蒸氣
粒狀物質—粉塵、燻煙、煙塵、霧滴、
纖維、霧
化學性危害因子分類
窒息性物質
作業勞工無足夠之氧氣維持正常之呼吸,才可能
有其他化學物質存在,導致身體組織細胞無法用
氧,造成窒息,危及作業勞工生命
會造成缺氧窒息之化學物質:
單純性:稀釋氧氣濃度造成缺氧窒息,如CO2、
N2、 CH4、 Ar等
化學性:影響組織對氧之利用或阻止干擾氧之
送至組織,如CO 、氰化物、硫酸霧滴、NO2
刺激性危害物質
會對接觸之部位產生刺激、發炎、潰瘍等作用,
一般均具有酸或鹼之特性。刺激性物質一般具
有腐蝕性,導致呼吸道發炎疼痛、粘液分泌增
加;嚴重之發炎或粘膜腫脹會導致呼吸道狹窄
甚至窒息;肺泡發炎導致肺水腫,造成心臟衰
竭或窒息死亡。
刺激部位與溶解度有關,高溶解度者作用於上
呼吸道,中溶解度者作用於上呼吸道及下呼吸
道,較低溶解度者作用於下呼吸道及呼吸道末
端。
麻醉性危害物質
使人全部或部分失去知覺
麻醉性氣體或蒸氣會壓抑中樞神經系統,
最初會感到昏眩或失調,嚴重或長時間
暴露會造成麻痺甚至死亡
大部分之有機碳氫化合物均屬之,有些
具全身毒性
致塵肺症物質
吸入此等物質極易造成肺部結節及纖維
化,包括石綿及含游離二氧化矽之粉塵
等極易造成肺部節結及纖維化
低致塵肺症物質-硫酸鋇、鐵等沉積於
肺部造成節結及擴散性纖維化
肺部惰性物質-不對肺產生特殊反應,
但會造成不舒服
全身性毒物危害物質
吸入或吸收此等物質會產生毒性病理作
用,包括身體不同部位的癌症,例如鉛、
錳、鎘、農藥或放射性物質之噴佈物、粉
塵、燻煙等;傷害身體組織或器官如水銀
傷害神經系統
致過敏性、致變異性、致畸胎
性、致癌性物質
致過敏性—會對呼吸道產生刺激、使粘膜腫脹、
鼻分泌物增加、打噴嚏、呼吸困難、氣喘、降
低肺活量等
致變異性—改變精子或卵子之遺傳基因
致畸胎性—會導致懷孕婦女胎兒孕育之傷害,
致畸胎物不會傷害母體,但進入孕育中之胎兒
並加以傷害,如改變組織及器官之形成;但當
組織及器官形成後即不再作用
致癌性物質—無安全濃度
毒性作用之型態
死亡-最嚴重之作用
非致命性的作用-
非致命性的作用
造成病態作用-組織變形
生理的影響-影響組織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或影
響器官功能
生化的轉變-通常與生理的影響同時發生,亦
即改變身體正常化學反應,有機溶劑會將低調
節神經反應酵素乙醯膽素酯酶之量
行為的影響-引起情緒干擾,造成脾氣暴躁
生殖器官的影響-影響生殖器官正常生殖能力
致畸胎、致變異、致癌等
影響毒性作用強度之因素
暴露途徑
進入速度
滯留及排泄
化學物質間之反應
化合物之構造
化學物質之物理特性
環境因子
社會因素
個人因素
忍受能力
暴露濃度
暴露時間
暴露途徑
經由吸入、食入、皮膚吸收及靜脈注射
進入體內
影響有害物質在體內吸收及傳播之速率
吸收使有害物質通過身體的屏障薄膜進
入血液循環全身
擴散、滲透及血液循環等均影響有毒物
質之毒性作用
進入速度
劑量與化學物質進入身體之途徑有關;一
旦有害物質進入血液,其即有機會擴散至
全身,其擴散作用則受通過細胞膜之能力
及其與身體各部位之親和力影響。一化學
物質之蓄積於身體不同部位乃由於結合、
主動輸送及脂肪中之高溶解度所致。
滯留及排泄
有害物質在身體內滯留之時間亦影響該
毒性物質作用之強度,一般以化學物質
之生物半衰期表示,另外該物質之移位
能力亦影響該物質是否與蛋白質結合、
移走或由腎臟排除
生物轉化作用亦為重要因素,新陳代謝
後有些物質其毒性可能比原物質的毒性
更強
化學物質間之反應
勞工於作業場所暴露之化學物質不只一種,不
同物質間之作用,可能其毒性一樣亦可能增強
相乘效應
石綿 + 抽煙 → 肺癌
鐳 + 抽煙 → 肺癌
相加效應
鉛 + 砷 + 鎘 → 貧血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低嗅覺機能
化合物之構造
例如移去一化學物質之二氫原子可能即
完全改變其毒性;一物質之二價鍵位置改變
方可能改變一物質之毒性;一原子之位置改
變亦可能改變化學物質之毒性。
化學物質之物理特性
粒徑(Particle Size) :通常粒徑小者
以三種方式增加其毒性。
(1)維持其懸浮狀態,因懸浮時間之延長
而有最大之影響。
(2)沈積在肺部之機會及量亦較多。
(3)停留時間較長。
表面積(Surface Area)
溶解度(Solubility)
化學性因子危害評估
作業環境測定
目的: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實態,評估勞
工暴露實況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之項目及期限
實施作業環境測定時應由人員或機構辦
理
應依下列規定記錄,並保存三年
測定結果之評估
濃度計算
C =
有害物之量
採樣空氣體積
測定結果評估
全程工作日TWA不得超過PEL-TWA
任何一次15分鐘內之TWA不得超過PEL-STEL
任何時間之TWA不得超過PEL-C
容許濃度使用上應注意事項
容許濃度之意義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PEL-TWA8h):為勞工每天
工作八小時,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
不良反應者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PEL-STEL15分):為勞工連續
暴露此濃度下任何15分鐘,不致有不可忍受之刺激,
或慢性或不可逆之組織病變,或麻醉昏暈作用,事故
增加之傾向或工作效率之降低者
最高農許濃度(PEL-C任何時間):為不得使一般勞工有
任何時間超過此濃度之暴露,以防勞工不可忍受之刺
激或生理病變者。相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PEL-TWA eg.8h ; PEL-TWAt8h )
1.單一物質或獨立作用物質暴露時
TWA t≧8h > PEL-TWA t≧8h
2.共通作用之多物質同時暴露時
n
Σ(
i=1
TWA
PEL-TWA
) t ≧8h i > 1
1.單一物質或獨立作用物質暴露時
TWA 任15分 > PEL-STEL15分
2.共通作用之多物質同時暴露時
n
Σ(
i=1
TWA任15
) i >1
PEL-TWA15分
1.單一物質或獨立作用物質暴露時
C 最高值 > PEL-C任何時間
2.共通作用之多物質同時暴露時
n
Σ(
i=1
C 最高值
) i >1
PEL-C任何時間
容許濃度使用上應注意事項
僅作為作業環境改善及管理之依據
不適宜工作判斷下列事項之用:
(1)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
毒性之相關指標
(2)非工作場所之空氣污染指標
(3)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一般預防對策
從發生源
傳播路徑
暴露者
發生源
傳播途徑
暴露者
1.以低毒性、低危害性
物料取代
1.廠場整潔
2.作業方法、作業程序
之變更
2.整體換氣裝置之設 2.輪班以減少暴露
置
時間
3.製程之隔離
3.供給必要之新鮮空 3.使用空氣簾幕等
氣稀釋
以保護作業者
4.製程之密閉
4.擴大發生源與接受 4.個人劑量計之使
者之距離
用
5.濕式作業
5.自動偵測監視裝置 5.個人防護具之使
之設置
用
6.局部排氣裝置之設置
6.減少作業振動再發 6.適當的維護保管
散
計畫,使PPE能具
應有之保護效果
7.控制設備之良好維護
保養計畫,維持有效控
制能力
1.教有及訓練
作業環境改善
設備密閉,自動化,遙控操作
控制風速之局部排氣
整體換氣
原料濕式化,減少粉塵飛揚
降低鎔爐溫度
加設空氣簾幕以遮隔有害物
使用機器人操作,減少作業人員暴露
使用鋼珠代替矽砂從事噴砂作業
作業環境措施
設置之控制設備實施自動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
以維持控制設備應有之控制能力
實施必要之教育訓練
對有害物容器標示
制定必要之SOP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個人防護設備
實施必要之作業環境
作業場所整頓整潔
高毒性有害性物質作業場所隔離,減少不必要暴露
預防化學中毒的原則
封閉
分離
水濕法
替代品
氣體採樣分析
通風
教育與督導
健康檢查
生產技術調整
環境改善技術
管理對策
醫學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