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520國小2688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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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
99年度國小2688專
案說明會
二六八八專案聘任之代理教師為增置外加
缺額,非校內另行出缺,相關人員應以
「二六八八專案」名義另行辦理教師甄選
招聘,並於簡章載明上述(五)事項 【P4】
 全縣各校補助基本節數10節之經費後,其
餘經費配置給各校 【P2】

公文已到
各校
調查表說明
試算~~
桃 園 縣 99 學年國小 「學生學習總節數」 與
「教師授課總節數」之「差額節數」調查表
99學年【2688專案】
Q&A資料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
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P9~P11】
◎應將本補助款依計畫目的定額補助學校,並優先聘任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減
少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
◎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減少授課節數後之最低授課節數,以不低於教師基本授課節數下
限為原則。
◎縣市政府應就經費分配及執行之相關原則,加強與學校代表、縣市教師會溝通協調取得共
識
◎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填補縣市政府原應支付之人事費,且年度補助經費
執行率,應切實依分配數、分配月份執行。
◎受補助縣市其執行成效不佳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未依本計畫規定進用人員及運用經費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受補助縣市未有效減少國民小學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每週授課節數者,本部得酌減
該縣市補助款額度。
【全國唯一】桃園縣政府連續兩年
遭扣減2688專案補助款【P14、P16】

97年度教育部核定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
員額人事費(桃縣第一次遭刪減)
桃園縣:96年度經費挪用至原縣府應支付人事費(未專款專
用)之縣市扣款 1,800,000
教育部98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
師員額人事費暫分配數(桃縣第二次遭刪減)
桃園縣:執行率未達98%,減繳回款之50%(H)〈單
位:仟元〉1903(仟元)【1903,000】

注意!今年教育部給桃園縣2688專案的補助款經費相當足夠,
各校應全面落實「科任22、級任20」為最高限。
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
實施要點


各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應透
過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課之教師,得減授
授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節數之限制。
各校如有特殊情形,於不影響學生受教權原則下,
得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府核備後實施。
九、本府另依總量管制精神,配合教育部二六八
八專案人力調補,務使各授課教師教學負擔均衡
為原則。
課程發展委員會

召開課發會
按「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
點」,課發會是處理授課節數分配的地方,
「各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
應透過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課之教師,
得減授授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節數之
限制。」所以,要求召開課發會決定教師授課
節數的分配是合法且合理的要求,校方更應該
主動召開才是!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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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於每學年開學前,依下列規定之百
分比範圍內,合理適當分配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
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
小組」,於學期上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決定各
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設計教學
主題與教學活動,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學校課程發展
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
及領域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
專家列席諮詢。
桃園縣山豐國民小學課程發展委員
會設置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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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會設置委員二十五人,均為無給職,其組成方
式如下:
一、教師兼行政人員代表(七名):校長、各處
室主任、教學組長、設備組長。
二、教師代表(十五名):各學年推派一名,各
領域推派一名,教師會代表一名。
三、家長或社區代表(含專家學者)三名:家長
代表或社區代表共三名。
校內課務編排原則


召開課發會
按「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
點」,課發會是處理授課節數分配的地方,「各
校依本要點之規定編排教師授課節數後,應透過
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分配得減課之教師,得減授授
課節數,必要時不受最低授課節數之限制。」所
以,要求召開課發會決定教師授課節數的分配是
合法且合理的要求,校方更應該主動召開才是!
知已知彼百戰百勝。
確實掌握各校的節數總額與分配狀況:
計算全校總節數(桃園縣99學年國小「學生學習
總節數」與「教師授課總節數」之「差額節數」
調查表)

注意!今年教育部給桃園縣2688專案的補助款經費相當足
夠,各校應全面落實「科任22、級任20」為最高限。
桃園縣政府97年(因未專款專用)、98年(未達執行率)
連續兩年遭教育部扣款,本會認為桃園縣政府過去未將
2688專案經費確實用於基層廣大級任及科任教師之減授時
數上,且在各縣市比較中,桃園縣政府長期將2688經費留
用於國教輔導團中的比例屬超高者,在桃園縣教師會歷年
不斷努力之下,要求桃園縣政府應該比照高雄縣政府確實
將2688經費以「節」補助各校,大幅改變桃園縣政府過去
以「人」作經費分配的缺失,但也因過去兩年桃園縣政府
的執行過失導致經費扣減,所以98學年度在迫於無奈之下,
在有限的經費下以「八折」的方式以「節」補助給各校,
致使去年下半年執行率得以衝高,讓基層教師受惠,也使
得今年教育部給予桃園縣的補助款得以充足,各校應該好
好珍惜此一資源,以落實教育部要求:「各縣市之授課節
數應配合2688專案經費,朝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
節數執行」
除2688專案外,仍有其他補助(如輔導行政人力、客委會、
原民會….),故課發會應將「減課順序」決議好以因應。
 提醒:編餘節數不該「未經課發會決議」而成為校長或某
人私下減課的酬庸。
 各校教師若超過「科任22、級任20」,卻仍有人可以減課,
那表示一定有人「多上」了不明不白的課!
 可減課人員之依據:應以「有公文」者為優先,有依據的
優先。(如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桃園縣申訴委員、…..)
 各校理事長(分會長)請注意「週四下午不排課」
 提問:
課發會成員有哪些?
如何落實課發會決議?
如果校長片面推翻課發會決議怎麼辦?………..
 經驗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