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平案件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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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校園性平案件SOP

家暴及性侵害案件
Q&A
臺中市大甲區文昌國小
蘇靜美校長
性平案例
嘉義縣某國小的兩名男童,某日A童邀B童到廁所,
進廁所後,A同要求B童幫助手淫,B童不肯,A
童威脅要說出B童暗戀另一個女孩的事情,B童因
此不敢離開待在原地,A童自己進行手淫至射精。
嗣後A童坦誠是因為曾在家中看A片,出於好奇,
才會要求B童幫忙手淫。雙方家長後來在校方及民
代介入下達成和解。(2011.3.24.中央社)
A童簽了和解書後,事情就結束了嗎?有無其他法
律責任呢?
逆倫悲劇 不滿母遭家暴 大學生殺父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3日 上午6:12〔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吳為恭、
李雅雯、何宗翰/綜合報導〕新竹市私立中華大學學生何家揚,不
滿父親何炳照長期對媽媽家暴,昨晚在彰化縣大村鄉的家中,酒後
狂砍父親十多刀,幾乎削掉他的右邊半張臉,何父鮮血狂噴,送醫
仍因失血過多而不治。 兒酒後失控 持刀狂砍父親死者何炳照(五
十四歲)在彰化縣私立大葉大學從事園藝臨時工,疑常對妻爆粗口
或動粗,兒子何家揚(廿二歲)護母心切,長期與父爭吵。警方調
查,何家在大村鄉山腳路一處透天厝,昨晚七點多,何母外出,何
家揚喝酒後為了父親家暴媽媽的舊事,在二樓父親臥室與父爭吵,
何家揚情緒失控,抓起卅公分長的水果刀狂砍,何父右臉被砍一刀,
傷口長達十九公分,深達五公分已可見骨,整張右臉幾乎被削掉,
這一刀是致命傷,而右上臂也有十三公分的刀傷、右腋下有五公分
刀傷、右胸有多處刀傷,當場倒地不起,何家揚撥電話向警方自首
「我殺了人!」
兒虐5年暴增67% 2012年最高峰
最新的統計資料出爐,從2008年到現在,兒虐案件數竟
然增加了67%,在2012年當中,甚至有多達35位小朋友因
為受虐而喪命,達到死亡高峰,顯示出兒虐情況不但沒有
好轉,反而更加嚴重。今天兒福聯盟帶著200位小朋友,
舉牌宣示:「兒童保護運動,不應該被忽視」。
2012年4月彰化一位6歲女童,被母親用水管毆打,醫
護人員急急忙忙,把奄奄一息的女童推進急診室。同年3
月,台北市也有一位3歲男童,被狠心父母打到全身是傷,
緊急送醫卻都回天乏術。光是2012年,就有35位小朋友受
虐致死,其他被通報到社會局的兒虐案件,也多達35000
多起,相較於2008年增加了67%。 2013/11/11 方起年 報導
認識性平法
93年6月三讀通過。90年草案完成,
草案研議過程中,89.4.20.發生的
屏東葉O誌小弟命案,促使原本僅
著重於『兩性平等』思維的思考模
式,改為以更宏觀的角度去看待性
別事件,確保對承認多元性別社會
的尊重。
性平法
--立法目的
性平法第一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
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
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性別平等的意義
同時要考量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表現、性別認
同、性傾向等面向,不能僅拘泥於傳統生理的性別考量。
性平事件發生時的通報
警政通報
24小時校安通報
性侵害防治法第8條
性平法第21、36、36-1條
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第53條
防治準則第16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50條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2011.2.17修正)
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第9 條
家暴防治法第50條
性平事件
之通報標準
知悉案件後: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啓動調查機制。
性平法中,法條用語是「疑似」,所以只要「疑似」
就要通報,不需做「確認」。但因中小學的學生對
於「性侵害行為」的認知容易有誤解或不清楚之情
形,教育人員應盡量使學生充分陳述,避免誘導。
認識性侵害
性交VS猥褻
性侵害態樣
刑法第10條
刑法第221條~第228條
最高法院決議判例(17年刑庭決議)
刑法第229條(告訴乃論規定)
性騷擾
性平法第2條4款、性騷防治法第2條
概念
態樣
判斷標準
• 指生理男性對
生理女性的性
別歧視
(MacKinnon
提出)
• 引起他人主觀
感受上關於性
的不舒服
• 肢體碰觸
• 與性別有關之
語言或騷擾
• 其他
• 行為有性關聯
而不合理
• 違反對方意願
不受歡迎
• 行為影響對方
就學就業權利
猥褻VS性騷擾
猥褻
定義:最高法
院決議判例
法效:刑法
性騷
擾
定義:性騷防
治法第2條、性
平法第2條4款
法效:性騷擾
防治法第25條
校園性平事件
之處理流程
案件3日內提交性平會
性平會受理後得組調查小
組
受理後2月內完成調查,
得延長2次,每次不得於1
月
不服調查結果者,依情形
提出申復、訴願、行政訴
訟
學校接獲報告後2月內自
行或移送相關單位依法議
處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請
人、行為人、檢舉人
小組完成調查後將報告及
建議以書面向性平會提出
報告
家暴問題的類型
婚姻暴力
兒童虐待
手足暴力
老人虐待
其他(姻親間)
Q&A
一、(
) 全國所設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報案與求助專線,
其號碼為何?(1)113 (2)110 (3)119
二、(
) 當學校處理家庭暴力或性侵害時遭受犯案嫌疑人
有恐嚇或危害校園或學童安全時,可向哪個單位求助,
求助電話號碼為何?(1)113 (2)110 (3)119
三、(
) 學校接獲性平事件的調查申請後,依據性平法第30條的規定,
性平會應於多久時間內開會處理?
(1)七日內 (2)五日內 (3)三日內。
Q&A
四、( ) 對性平會於受理性平事件的申請後,應於 多久時間內處
理完畢? (1)二個月內處理完畢,至多延長二次,一次一個
月 (2)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不得延長(3)二個月內處理完畢,
得延長一個月。
五、(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者,係謂家庭成員間實
施何種不法侵害之行為?(1)身體或金錢(2)身體或精神 (3)
身體或財物
Q&A
六、( ) 一切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不受歡迎且令人感到不
舒服、不自在、有被侵犯感覺之言語、舉動,是屬
於什麼?(1)性傷害 (2)性騷擾 (3)性幻想。
七、( ) 性平會的調查小組,女性人數比例,應占成員
總數之比例為何?(1)三分之一 (2)沒有規定
(3)二分之一以上。
Q&A
八、( ) 性平事件的申請人及行為人,對於性平會調查小組之處理
結果有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二十日內為何種救濟
行為?(1)向法院起訴 (2)向警察局提告 (3)向學校或主
管機關申復。
九、( ) 學校「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小組」,在受理及處理性騷擾、
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事件,主要遵循原則為何?(1)恪遵被害人
保密及保護原則 (2)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 (3)公開討論,
徵詢解決策略。
十、( ) 教育人員若知悉兒童及少年有被利用拍攝或錄製暴力、猥
褻、色情或其他有害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書、錄影帶、錄音
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
物品應立即在幾小時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1)
72小時 (2)48小時 (3)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