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七、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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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七、申購
境外基金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
作業介紹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中華民國100年11月
大綱
壹、法源依據
貳、境外基金市場概況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肆、預期效益
伍、業者配合事項
壹、法源依據
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7條、 35條
明訂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業務之規範。
總代理人依本辦法規定應公告之事項,經向
本會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進行傳輸後,視為
已依規定完成公告。
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向境外基金機構申購境
外基金之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應與證券集
中保管事業簽訂契約,其辦理投資人申購、
買回、轉換、孳息分派及清算等事項之資訊
傳輸,應經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壹、法源依據
二、配合前述規定,本公司建置「境外基金資訊觀測
站」,依功能不同分為下列三平台:
(一)資訊申報平台:提供總代理人傳輸依法應申報
及公告之境外基金資訊。
(二)資訊公告平台:提供投資人查詢總代理人所公
告之境外基金相關資訊。
(三)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平台:提供以自己名義為
投資人向境外基金機構申購境
外基金之總代理人或銷售機
構,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
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貳、境外基金市場概況
銷售機構
總
代
理
人
投信公司
投顧公司
銀行
證券經紀商
信託業
其他
(主管機關核准)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契約、兼營信託
特定金錢信託契約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一、作業架構
開戶契約
投
開戶
資
售
人
機
投資人
同意以
銷售機
構名義
下單
投資人
銀行帳戶
銷
構
銷 售 契 約
交易資訊傳輸暨
款項收付契約
集
保
結
算
所
集保指定
銀行專戶
轉送銷售機構開戶契約
總
開戶契約
境
代
總 代 理 契 約
外
基
理
人
1、總代理人以銷售機
構名義下單,並以
銷售機構名義登載
受益人名簿
2、境外基金機構不得
接受總代理人或銷
售機構變更集保指
定銀行專戶
金
機
構
境外基金
銀行專戶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二、服務範圍
(一)基金: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淮
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
(二)類型:前收手續費類型(A股) 、後收手續費類
(B股及C股)
(三)對象:以自已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境外基金之
銷售機構及其總代理人
(四)交易:申購、買回、轉換、收益分配、清算
及合併等
(五)幣別:新台幣、外幣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三、開設專戶處理交易款項
(一)本公司於華南、兆豐、台新、永豐、台北富
邦、中國信託、國泰世華、第一、彰銀及日
盛銀行等10家銀行開設專戶,處理申購款項
業務。
(二)指定華南銀行為主要款項收付銀行,辦理申
購款項彙整、買回款項收付及結匯等業務。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四、款項之銷帳及結匯處理
(一)投資人採匯款申購者,以虛擬帳號將申購款
項(含手續費)匯入本公司專戶。
(二)有關申購、買回及配息款項之銷帳截止時間
以款項匯達本公司各專戶為準。
(三)有關投資人新台幣申購及買回等款項,本公
司透過華南銀行統一辦理結匯作業,同一日
交易投資人適用同一匯率,不列入投資人當
年結匯額度。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五、提供申購款項扣款作業服務
(一)扣款申購功能:單筆申購、定期定額申購。
(二)扣款幣別:新台幣、外幣(限本公司款項收付
銀行)。
(三)扣款帳戶:以開立於本公司款項收付銀行者
及全國繳費(稅)業務之金融機構。
(四)基金種類限制:定期定額限前收手續費類型
之境外基金、單筆扣款申購
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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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供電話語音與網際網路查詢功能
境外基金
餘額資料
網際網路
投資損益
資料
集保結算所
境外基金資料
查詢系統
交易明細
資料
定期定額
扣款資料
銀行款項
帳號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本公司網址WWW.TDCC.COM.TW
選取「集保帳戶及境外基金資料查詢系統」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ttps://www.tdcc.com.tw/QRY/mainc.jsp
選取「境外基金資料查詢」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七、申購-作業流程
6a.傳輸已收款之申購資料
(16:00後通知下單)
1b. 輸入申購資料 (匯款
15:30前,扣款14:00前)
銷售機構
1a申購
8d.單位數分配查詢 (T+1)
4a.申購款項匯
入及扣款結
果通知
2a.匯款或
授權扣款
投資人
往來銀行
2b.申購款項匯入
(15:30前)
6c.下單確認(T or T+1)
總代理人
8b.通知申購單位數(T+1)
4b.銷帳
9.交易確認單
投資人
集保結算所
8c.單位數分配
(T+1)
3.扣款
通知
5.結匯
7a.通知付款
(T+1 or T+2)
款項收
付銀行
6b.依銷售
機構別
下單
7b.申購款項匯入
8a. 回覆
申購單
位數
(T+1)
境外基金
機構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七、申購-作業要點
(一)申購資料查詢及結匯1.投資人將申購之款項(申購本金及手續費)
以匯款或扣款之方式交付本公司專戶。
2.本公司於15:30結帳以後,彙整當日之所
有申購款項(含單筆申購及定期定額),統
一辦理結匯作業,並於16:00後產製下單
彙總表供總代理下單。
3.總代理人就當日完成款項交付之有效申購
單進行下單並應於完成下單後,通知本公
司下單完成。
4.已建檔之申購單未完成銷帳者,保留五日
後系統自動刪除。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七、申購-作業要點
(二)申購款項匯出本公司於接獲總代理人之下單回覆通知後之
次一營業日將申購款匯至境外基金機構帳戶。
(三)交易確認及單位數分配總代理接獲境外基金機構申購確認資訊後,
操作交易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系統每日分二
批進行分配,並於分配次一營業日入客戶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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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買回-作業流程
2a.傳輸買回彙整資料
(16:00後通知下單)
1b. 輸入買回資料
銷售機構
1a.買回
申請
集保結算所
5b.買回款項分配查詢
(T+4) 5a. 買回金額
分配(T+4)
7.交易確
認單
4d.結匯(T+4)
投資人
6a. 通 知付款
(T+5)
3b.通知NAV及金額
(T+1)
總代理人
4c.銷帳
(T+4)
4b.買回款項
匯入通知
2b.依銷售機
構別下單
3a.回覆
NAV及
金額
(T+1)
(T+4)
6c.查詢款項
匯入
(T+5orT+6)
6b.買回款項匯入
投資人
往來銀行
(T+5 orT+6)
4a.買回款項匯入
款項收付
銀行
(T+4)
境外基金
機構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八、買回-作業要點
(一)買回交易確認及預分配總代理接獲境外基金機構買回確認資訊後,
操作交易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系統每日分二
批進行買回外幣款項預分配,並於次一營業
日扣除投資人帳上餘額。
(二)買回/配息款項匯入投資人款項帳號本公司於收到境外基金機構之買回款項後,
於當日15:30後統一換匯,將買回及配息應
付款項資料通知銀行,預約次一營業日將款
項匯入投資人帳上。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九、轉換/孳息分派
(一)轉換資料之處理、下單及轉換後基金單位數
分配作業之原則,同申購作業。
(二)配息款項之處理同買回作業;孳息再投資之
單位數分配作業同申購作業。
十、不同境外基金機構買回轉申購作業
買回轉申購之買回作業比照現行之作業程序;至
於轉申購作業將於款項匯達本公司之次一營業日,
依現行之申購作業流程辦理。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投資人申請買回轉申購境外基金,以同一銷售
機構代理銷售不同境外基金機構之境外基金為限。
US
買回
投資人原始以新台幣申購者
原申購NT
-買回與轉申購之基金計價幣別不同
EUR
轉申購
買回銷帳當日,由本公司依買入匯率結售為新台
幣,再於次一營業日依賣出匯率結購為轉申購基
金之幣別後,將前述款項調撥至申購專戶辦理申
購事宜。
US
買回
-買回與轉申購之基金計價幣別相同
原申購NT
不予以結匯,而直接調撥至外幣申購專戶辦理申
US
轉申購
購事宜。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買回
投資人原始以外幣申購者
原申購US
轉申購
US
US
買回與轉申購之基金計價幣別限同一幣別,俟買回
款項匯達本公司並完成銷帳後,於次一營業日直接
調撥至外幣申購專戶辦理申購事宜。
客戶買回款項扣除應繳之申購手續費,如<轉申購
基金之最低申購金額則將買回款項匯回投資人帳
上。
買回轉申購之申購價款及申購手續費全數自買回款
項支付。
參、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
十一、溢收款項
投資人匯入款項未銷帳者,本公司於款項匯入
日之五個營業日後退還客戶。
肆、預期效益
一、總代理人
無金流作業,降低系統開發及作業成本
單一窗口,簡化作業程序
確保投資人權益
二、銷售機構
無金流作業,降低系統開發及作業成本
單一窗口,簡化作業程序
無需負擔信託管理費,降低投資人投資成本
確保投資人權益
伍、業者配合事項
一、總代理人
內部系統開發
二、銷售機構
內部系統開發
修正客戶開戶契約書(內含契約建議事項及投
資人須知)
聯絡窗口
總機代表號:(02)2719-5805
聯絡人員:業務部
金資部
黃稜淑,分機163 葉丁愷,分機508
黃柏紘,分機494 黃岫宇,分機516
項萃芸,分機491 姚杰宏,分機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