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簡報檔二 -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主辦 2013科技論壇「行動生活、生活行動」高峰會 政府如何帶動臺灣進入 第四代行動通訊時代 (第二部分報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虞孝成 102年5月27日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1 緣由 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的普及化,帶動 了行動應用服務市場新一波的商機,我國為因應數 位匯流發展趨勢及通訊、視訊及資訊整合時代來臨 , 行政院101年9月28日宣布新增開放行動寬頻業務 ,訂於102年12月前釋出700、900及1800 MHz等3 頻段。 本會基於鼓勵新技術新服務之創新與發展、保障消 費者權益、反映商用頻譜價值、維持行動市場競爭 及提升頻譜使用效率等原則積極辦理釋照事宜,期 讓國人能享有更優質、高速且多元化的服務。 2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3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固網與行動網路用戶變化趨勢 (2009-2018年) 預估2017年行動用戶總量將達到約90億,其中行動寬頻用戶 預計將到達50億,成長速度驚人。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2012.11 4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流量預測:語音及數據 (2010-2018年) 行動裝置的普及使得行動網路流量成長迅速,預估未來幾年 將會更進一步攀升。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2012.11 5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通信發展趨勢(2009-2018年) 未來將呈現異質網路並存現象;雖然WCDMA/HSPA、LTE 用戶數成長迅速,但短時間內GSM仍會扮演相當重要的角 色。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2012.11 6 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全球行動網路涵蓋率(2011/2017) GSM目前為覆蓋範圍最廣的技術,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將 進一步刺激WCDMA/HSPA網路的涵蓋。 資料來源:ERISSON Mobility Report 2012.11 7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8 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出頻段 釋出700MHz、900MHz、1800MHz頻段 依行政院公告修正一覽表,本業務將釋出700MHz、 900MHz及1800MHz等計3組頻段。 9 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101年11月26日首先發布諮詢文件,並陸續辦理 多次說明會,就重要釋照規劃廣徵各界意見, 並進行充分溝通說明。 102年3月29日「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草案) 辦理法規預告。 102年5月8日正式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作為後續開放業務申請、審查、競價、籌 設及營運監理等依據。 102年5月15日公告底價、受理申請。 10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11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議題一:業務執照使用頻率之頻段及頻寬 議題二: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 議題三:行動通信網路、頻段及號碼之移轉 議題四:執照效期 議題五:開臺營業條件及網路品質與涵蓋率 議題六:頻率使用權轉讓 議題七: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PWS)建置義務 議題八:網路互連及漫遊義務 議題九: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及服務品質規範 12 議題一:業務執照使用頻率之頻段及頻寬 考量各頻段之特性及設備成熟度不一,避免頻率 零碎化,並增加業者組合所需頻譜資源之彈性, 本次釋照之700MHz、900MHz及1800MHz頻段 ,進行頻率模組化之劃分。 13 議題二: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 為維持行動通信市場競爭、避免頻譜資源集中等考量, 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上下限規定為: 搭配合格競價者家數各種情境下,可標得頻寬單位數: 合格競價者家數≧5家,上下限為2≦總量≦7 合格競價者家數=4家,上下限為2≦總量≦8 合格競價者家數≦3家,上下限為2≦總量≦9 各頻段可標得頻寬上限: 700MHz頻段上限:2×20MHz。 900MHz頻段上限:2×10MHz。 700MHz及900MHz頻段上限合計:2×25MHz。 1800MHz頻段上限:2×30MHz。 14 議題三:行動通信網路、頻段及號碼之移轉 行動寬頻業務採技術中立、世代網路兼容並蓄原則,經 營者依市場需求彈性選擇採用技術標準提供服務,為促 進頻譜資源有效使用及確保消費者權益,新舊世代網路 兼容並蓄監理原則為: GSM業者標得原使用頻率或透過使用權轉讓取得原使用 頻 率時,得於原GSM使用頻率提前使用新技術,惟應繳回該 頻段全部之GSM特許執照及頻率。 原GSM網路移轉至本業務,得免除系統技術審驗。 行動寬頻業務可續用原GSM業者電信號碼資源。 行政成本大幅簡化! 15 議題四:執照效期 參考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建設時程約為2年及特許執 照有效期間15年之規定。 籌設同意書有效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特許執照之有效期間為自核發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 止。 102.12 完成釋照 107.12 籌設同意書有效期間 截止日期 106.6 GSM屆期 119.12 107.12 亞太3G屆期 16 議題五:開臺營業條件及網路品質與涵蓋率 為促進業者盡快提供高速行動寬頻服務,本會明定 設備規格在上下行各15MHz頻寬條件下,下行速率 應可達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為高速基地臺,並做 出下列建置規範: 開臺營業條件:高速基地臺設置數量總數250臺以 上。 高速基地臺數量及涵蓋率要求:經營者自取得系統 架設許可之日起5年內,高速基地臺數量應達基地 臺總數80%或1000臺以上,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 區人口數50%。 17 議題六:頻率使用權轉讓 此次釋照所用頻率將採前瞻性監理作法,引進頻率使用 權轉讓機制,允許得標業者得以進行頻率使用權轉讓, 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及彈性,以利業者因應未來市場變化 競爭所需,此項機制是我國自85年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 ,一項重大監理施政措施之革新: 得標者為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於取得籌設同意書起6個月 內,相互間得申請將其標得之900MHz或1800MHz頻段,於同 頻段同頻寬條件下辦理。 原經營者完成系統審驗合格證明(含高速基地臺250台)、 繳清各轉讓頻段得標金,始得向本會申請。 為維持市場競爭,受讓方受讓後之總頻寬不得逾行動寬頻業 務釋出總頻寬之三分之一為原則。 18 議題七:災防告警廣播簡訊系統(PWS)建置義務 有關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災害區域緊急簡 訊服務及緊急電話播號服務等,為不分頻段,各經 營者所需達成之義務。 凡取得特許執照經營行動寬頻業務者,皆須免費提 供使用者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使災害有關 機關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災害區域,經由行動寬 頻系統,透過相關區域內之基地臺,傳送災害告警 訊息。 移用之行動電話系統應至少具備災害區域緊急簡訊 服務功能。 19 議題八:網路互連及漫遊義務 網路互連 經營者及取得籌設同意書者,應依主管機關之命令共 同成立建設協商小組,協商網路互連、網路漫遊及基 地臺共構或共站等共用事項。 漫遊義務 經營者同時為行動電話業務或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市 場主導者時,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應將其所經營之 行動電話系統或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提供新經營者漫 遊服務,其漫遊服務安排由業者間協商訂定之。 20 議題九: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及服務品質規範 新世代網路營運部分 經營者應就其服務有關之條件,訂定營業規章,報 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實施,並備置於各營業場所 及網站供消費者審閱;變更時亦同。 經營者與其使用者訂定之服務契約範本,於實施前 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並不得違反電信法令及營業規 章之規定;變更時亦同。 移用既有行動網路營運部分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者不得縮減移用行動電話 系統原電波涵蓋範圍,並不得降低原系統提供之服 務品質。 21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22 行動寬頻釋照作業流程圖 23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本會已於5月15日公告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 務有關事項,符合資格且有興趣之業者須檢具申 請書及事業計畫構想書等,向本會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時間:102年5月15日起至102年7月1日 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國定假 日及例假日除外)。 完成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由本會公告競價者名 單,始得參與競價。 24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25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競價作業採同時、多回合、上升的方式辦理。 本會於競價地點備置競價室,隔離每一競價者之 方式進行競價作業; 每一競價者得指派至多六 人為其授權代理人進入競價室。 採競價地點封閉網路電子報價方式。 競價日14日前舉辦競價作業說明會,以使申請人 明瞭競價流程。 競價日期及地點於競價7日前由本會公告之。 26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報價規定 競價者每一回合至多報價1次,得同時對各競價標的 報價,但報價須符合頻寬上下限等規定。 價金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單位,系統採列舉式供勾選 。 報價增幅為3%~7%之間,本會得依管理規則規定調整 最低報價增幅。 連續兩回合所有有權之競價者均未為有效報價,競 價程序結束。 得標者在依規定繳交得標金後,需檢具事業計畫書 向本會申請核發籌設同意書。 27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28 我國行動寬頻釋照作業期程規劃表 開 始 受 理 申 請 者 送 件 一二 、、 截開 止始 受進 理行 申審 請查 辦 理 競 價 流 程 說 明 會 5 月 15 日 7 月 1 日 7 月 下 旬 一二 、、 完公 成告 審競 查價 程者 序名 單 8 月 二 競一 、 價、 熟實 程悉機 操 序場 地作 作(演 業動練 演線 ) 練、 程報 序到 8 月 下 旬 開 始 進 行 競 價 作 業 程 序 9 月 完 成 競 價 作 業 程 序 12 月 底 29 一、緣由 二、行動寬頻發展趨勢 三、我國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辦理情形 四、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重要議題 五、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最新進度 六、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 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未來期程規劃表 八、未來展望 30 未來展望 面對無線寬頻接取技術的發展,以及消費者對於 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度的提高,可以預期各國主 管機關會對於頻率資源持續積極整備規劃釋出。 綜觀各國的釋照規劃,為了鼓勵通訊傳播技術的 提升發展、促進行動通信市場的競爭、增加消費 者服務的選擇和多樣性,皆對於執照設定相關的 附加條件,並設計符合政策目標的競價制度。 31 未來展望 隨著新技術的發展,對於頻譜資源之管理模式已經 開始有不同的新思維。本會正密切的觀察世界先進 國家的發展,必要時會適時的檢討現有的管理架構 ,以鼓勵業者盡早引進新技術及服務,讓全民從頻 譜資源的有效運用中,得到更多樣和更好的服務。 本會網站設有「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專區」,歡迎各 位持續關注本次的釋照進度,並可向我們提供寶貴 意見: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aspx?site_conte nt_sn=2972&is_history=0 32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