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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傳染病預防與管理
疾病管制局
法定傳染病之選定
及分類根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
本法所稱傳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
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
發生率
致死率
綜合指標危害風險程度
傳播速度
其他
2
台灣法定傳染病分類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1020100062號公告
類 別
傳染病名稱
第一類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狂犬病、H5N1流感
第二類
白喉、傷寒、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副傷寒、小兒麻痺症、桿菌性
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腸道出血性大
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毒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炭疽病
第三類
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先天性
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流行性腮腺炎、退伍軍人
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淋病、新生兒破傷風、腸病毒感
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漢生病(Hansen’s disease)
第四類
疱疹B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侵襲性肺炎
鏈球菌感染症、Q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蟲病、水痘、
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症、庫賈氏病、NDM-1腸道菌感染症、
布氏桿菌病
第五類
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新型冠
狀病毒呼吸道重症
第十條
政府機關、醫事機構、
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
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
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第十二條
政府機關(構)、民間團
體、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
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予其
他不公平之待遇。但經主管機關基
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不在此
限。
第十九條
各級政府機關(構)及學
校平時應加強辦理有關防疫之教育
及宣導,並得商請相關專業團體協
助;主管機關及醫療機構應定期實
施防疫訓練及演習。
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如何處理?
• 是否有立即就醫或隔離之需要?
• 鄰近病人之其他人(疑似接觸者),是否
有必要委婉提醒或告知公衛單位?
– 以便於自主健康管理、檢疫性隔離或及早預防
• 是否通報予相關單位?
– 以追查感染源及掌控疫情規模
通報之義務人 (傳染病防治法)
• 通報的目的
• 報告義務人
• 通知義務人
– 第39條第1項--醫師、
法醫師
– 第40條第1項--醫師外
其他醫事人員
– 第40條第2項--專責人
員督促之規定
• 通報時限: 第39條
第2項
– 第33條--人口密集機構負責人[
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
顧機構、安置(教養)機構、矯正
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
– 第41條--民政、警察、消防人員
– 第42條--六類人員[親屬或同居
人、旅館或店鋪負責人、運輸
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
人、機關、學校、學前教(托)育
機構、事業、工廠、礦場、寺
院、教堂、殯葬服務業或其他
公共場所負責人或管理人、人
口密集機構、旅行業代表人、
導遊、領隊人員等]
第四十一條
村(里)長、鄰長、村
(里)幹事、警察或消防人員發現疑似
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時,應於二十
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傳染病通報法規 摘要
業務項目
通報人員/系統監測
傳染病分類及標準
傳染病
防治法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傳染防治及感染者
權益保障條例
傳染病流行疫情
監視及預警系統
實施辦法
第3條
訂定通報定義及傳染
病防治工作手冊
第2條
通報方式
第17條
訂定通報流程
第26條
通報宣導
第16條
系統分類
通報系統建立
傳染病監視及預警系統
人口密集機構監視及預警系統
第3條
第4條
第26條
第12條
症狀監視及預警系統
通報負責人員
第13條
醫師、法醫師
第39條
其他醫事人員
村里長、警消
其他職業負責人員
第40條
第41條
第42條
第13條
第4條第一款、
第二款
第4條第三款
第12條
10
未依相關規定通報罰則 (傳染病防治法)
人員
報
告
義
務
人
醫師、法醫
師
醫師外其他
醫事人員
條文
罰鍰
新臺幣九萬
第64
元以上四十
條
五萬元以下
民政、警察、
-
-
通 消防人員
知
義
新臺幣一萬
第69
務 六類人員
元以上十五
人
條
萬元以下
備註
第65條-醫事
機構得併處新
臺幣三十萬元
以上一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
-
必要時,並得
限期令其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
按次處罰之
腸胃道傳染病
腸胃道傳染病
• 重要的腸胃道傳染病:霍亂、傷寒、桿菌性痢
疾、阿米巴痢疾、A型肝炎、病毒性腸胃炎
(諾羅病毒、輪狀病毒)等。
• 糞口途徑傳播:經口食入被污染的食物或飲水
而感染。
霍亂
• 病原體:霍亂弧菌
• 潛伏期:數小時至5天,經常為2-3天。
• 症狀:
--猝發的急性細菌性腸炎,出現疑似症狀,如無痛性大量米湯樣水性腹瀉,
偶伴有嘔吐。
--可能快速造成脫水、酸中毒、循環衰竭等症狀。
• 感染途徑:
--攝食受病人(主要) 或帶原者(次要) 糞便或嘔吐物污染的水或食物。
--生食從受霍亂弧菌污染海域捕獲的海鮮。
• 預防措施:
--食物、飲水要煮沸、煮熟。
--出國時(尤其是到東南亞、非洲及中南美洲國家),儘量飲用煮沸開水或瓶
裝水。
--不吃生冷的食物,水產漁、貝類等一定要煮熟。
--食物製備過程,應確實生、熟食分開,以避免交叉污染。
--儘量買須自己剝皮的水果食用。
--注意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後務必洗手。
傷寒與副傷寒
病原體:
--傷寒之病原菌為Salmonella typhi。
--副傷寒之病原菌為: Salmonella paratyphi。
潛伏期:
--傷寒之潛伏期長短因感染病菌多寡而不同,一般為1至3週。
--副傷寒潛伏期為1至10天。
症狀:持續性發燒、頭痛、厭食、脾臟腫大、紅疹、成年人較常出現便
秘或腹瀉、淋巴組織病變等。
感染途徑:
--食入被患者、帶菌者糞便及尿液所污染之食物及飲水。
--機械式傳染媒介(蒼蠅媒介)。
預防措施:同霍亂弧菌
桿菌性痢疾
病原體:痢疾志賀氏桿菌
潛伏期:12至96小時(通常1至3天) ,有時長達一星期。
症狀:
--腹瀉伴隨發燒、噁心、嘔吐、腹部絞痛及裏急後重、血便及粘液便等。
--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發生。
感染途徑:糞口傳染
--直接接觸傳染。
--攝食受糞便污染的飲用水或食物。
--機械式傳染媒介(蒼蠅媒介)。
預防措施:
--注意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後使用肥皂洗手。
--食物、飲水要煮沸、煮熟。
--廁所需距離使用水源15公尺以上,以免水源受污染。
--避免蚊蠅滋生,增加病媒傳播疾病之危險。
--受感染的病人需要就醫隔離治療。
阿米巴痢疾
病原體:痢疾阿米巴原蟲
潛伏期:潛伏期一般約二至四週,但長短極為懸殊,可由數日至數年不等。
症狀:
--發燒、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粘液便等。
--次發性腸外感染,肝膿瘍、肺膿瘍或腦膿瘍等。
--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發生。
感染途徑:糞口傳染
--吞入成熟囊體,囊體來自於糞便污染的飲用水,食物或手。
--經由口對肛門之性行為感染(性行為時因糞便的接觸感染) 。
預防措施:同桿菌性痢疾
A型肝炎
病原體:A型肝炎病毒
潛伏期:15至50天,平均為28~30天。
症狀:
--發燒、全身倦怠不適、食慾不振、嘔吐、腹部不適及黃疸等 。
--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發生。
感染途徑:糞口傳染
預防措施:
--注意環境及個人衛生、安全飲水及食品衛生、勿生食海鮮。
--前往高感染國家工作或旅遊者,未具抗體者,建議自費接種疫苗。
--餐飲工作人員未具A型肝炎抗體者,自費接種疫苗。
--慢性肝炎病患、托兒所、幼稚園之照護者及醫院醫護人員未具A型肝
炎抗體者,自費接種疫苗。
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
病原體:諾羅病毒。
潛伏期:一般為24~48小時。
※廣泛分布全球,可發生在一年的任一月份,但主要在冬季,可侵犯所有的年齡層。
症狀:
--嘔吐、腹瀉及發燒等症狀 。
--如未能及時治療,可能因過度脫水,導致體內電解質、代謝不平衡,嚴重時
甚至有生命危險 。
感染途徑:主要經由糞口途徑傳播,與病人密切接觸,吃到或喝到受污染的食物或飲
料。
預防措施:
--養成經常洗手之良好衛生習慣。
--不生飲或生食。
--住家及學校等學幼童就學或生活環境應經常消毒。
--病患之糞便及嘔吐物應小心處理,照護者清理後應立即洗手。
病毒性腸胃炎--輪狀病毒
病原體:輪狀病毒。
潛伏期:大約2天。
※在已開發國家中,小於五歲的小孩大多已經感染過輪狀病毒 。
症狀:
--嘔吐和水瀉約3~8天,常合併有發燒和腹痛 。
--感染之後並無法獲得完全的免疫力,故可重複感染,但症狀會比第一
次感染時輕微。
感染途徑:糞口傳染,有些報告指出在呼吸道分泌物和其他體液裡可能帶有
低價的病毒。
預防措施:
--養成經常洗手之良好衛生習慣。
--不生飲或生食。
--住家及學校等學幼童就學或生活環境應經常消毒。
--自費接種 疫苗。
防疫十二招
•
•
•
•
•
•
1. 勤洗手
2. 咳嗽戴口罩
3. 按時打疫苗
4. 生病在家休息
5. 清除病媒孳生源
6. 做好防蚊措施
http://2011wash-hands.cts.com.tw/content.php
• 7. 吃熟食、喝開水
• 8. 咳三週,快驗痰
• 9. 不共用針具、餐
具、牙刷
• 10. 安全性行為
• 11. 生病速就醫
• 12. “1922”問防疫
校園防疫重點工作
• 主動或配合辦理校園傳染病防疫訓練
• 協助學生各項預防接種
• 令學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 餐前、飯後,由老師或學長姐帶領,落實洗手、刷牙
、漱口等等習慣
– 用週會簡短幾分鐘進行傳染病防治的衛教
• 慢性傳染病
– 促進具隱私、安全的環境,與鼓勵關懷的氛圍
– 協助溝通:令結核病個案的接觸者(尤其是家長)參加接
觸者檢查、對家長溝通結核病潛伏感染預防性治療
– 提早提供屆年畢業之結核病個案的接觸者畢業後聯繫
方式、班代表清冊等資料
傳染病初期的症狀
發燒/發熱感/
發冷(畏寒)
咳嗽
不明原因出血
黃疸
呼吸困難或急促
淋巴結腫脹
嘔吐、噁心
皮膚出疹
腹痛、腹瀉
骨頭關節痠痛
傳染病(感染症)
• 傳染途徑
– 直接接觸:撫觸、接吻、性行為、飛沫
– 經傷口或表皮
– 經胎盤(垂直感染)
– 經媒介:水/食物、血液或製品、組織、器官、
汙染物
– 經病媒:經由蚊、蝨、螨、蚤、鼠等
– 經空氣:經由氣溶膠
傳染病防治策略
病原
體
環境
因子
•
•
•
•
早期監測
控制疫情
阻斷傳染途徑
增強宿主抵抗力
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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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生活特色
• 長時間人員集中
– 群體生活
– 上課、用餐、遊戲、課後活動、校外教
學/旅行
• 與社區仍然相通
– 從社區入校園, 從校園入社區
– 警覺、診治、通報、與管理的銜接
標準防護措施
• 洗手:最重要、簡單有效、防止感染傳播
– 手套的使用:避免雙手被汙染和減少感染
• 口罩、面罩、護目鏡的使用
• 隔離衣的使用
• 於病人身上使用過的器械之處理:注意皮
膚、黏膜、身上的衣物勿受染污,並勿污
染環境
• 環境控制:定期清潔及消毒
• 對於經血液傳染的致病原之防護
洗手(Hand washing)
• 當雙手有明顯的髒污、受到蛋白質類
(proteinaceous)物質的污染、或是沾到血液
或體液時,需使用肥皂或抗菌皂洗手
– 但注意勿經常在使用肥皂或抗菌皂洗手後立即使用酒
精性乾洗手液,因為可能會增加皮膚炎的機會
• 穿戴手套不能取代洗手
• 在完成單一病患的照顧後、照護不同的病
患或手套有破損時,應儘速脫下手套並以
肥皂(消毒劑)洗手,或用含有酒精性的清潔
劑消毒
預防食物及飲水傳染疾病
• 飯前、便後洗手
• 不生飲自來水或地下水
– 外出自帶開水或購買瓶裝水
– 安全飲用水:煮沸1分鐘以上
• 不生食魚、蝦、貝、 蟹、肉類食品
– 不吃路邊攤食品或已剝皮之水果
• 不食用室溫下放置太久的食品
腸胃道感染個案嘔吐物及排泄物
污染場所之消毒方式與注意事項
• 腸胃道群聚事件經常發生於學校、幼托機
構及人口密集機構等,病患的主要症狀包
括突發的嘔吐、水瀉、腹痛及噁心等,在
嘔吐物及排泄物中經常帶有大量致病的細
菌或病毒,如果人為處理不當,易擴大污
染環境或相關設施,進而造成大範圍污染
致使疫情擴大。腸胃道感染個案嘔吐物及
排泄物污染場所之消毒方式與注意事項如
下:
• 一、常用消毒劑選擇
(一)酒精
濃度70%的酒精是強效且廣效的殺菌劑,常用來消毒小範圍的表面和一些儀
器的表面。因為酒精為易燃物,若當表面消毒劑使用時,須限制在小範
圍表面積的消毒,且只能使用在通風良好處以避免燃燒。而酒精在長期
和重複使用後也可能對橡膠或部分塑膠造成退色、膨脹、硬化和破裂。
市售藥用酒精未稀釋之濃度為 95%,可以蒸餾水或煮沸過冷水依需要消
毒之使用量稀釋為70-75%濃度之酒精。簡易之方法為 3份95%酒精加 1
份水,稀釋後濃度約為 70%,可以使用於病患或接觸者手部衛生之消毒
,但酒精無法殺死腸病毒及諾羅病毒。
(二)含氯消毒劑 (漂白水、漂白粉)
選擇成分為「次氯酸鈉(sodium hypochlorite)」之市售漂白水稀釋後使用
。一般市售漂白水濃度約為 5%。稀釋的漂白水在不同接觸時間(10分鐘
~ 60分鐘)皆有作用,且價格便宜,故一般建議可用在醫療機構、養護
中心、幼托機構、學校及其他人口密集機構等作為環境消毒劑。然而漂
白水會刺激黏膜、皮膚和呼吸道,且會在光或熱下分解,並容易與其他
化學物質起反應,因此使用漂白水必須小心。不當的使用會降低其消毒
效果並造成人員傷害。漂白水會腐蝕金屬及破壞油漆表面。
• 二、嘔吐物及排泄物消毒
(一)常見可經由嘔吐物及排泄物傳播之致病原
1.病毒性:如諾羅病毒、輪狀病毒、腺病毒及腸病毒等。
2.細菌性:如沙門氏菌、痢疾桿菌、腸炎弧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
(二)處理方式:
1.教室或室內活動空間:
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用已稀釋成0.5%(5000ppm)之漂白水,小心輕灑在嘔吐
物或排泄物上,儘速以拋棄式紙巾、抹布或舊報紙覆蓋吸收主要濺落物後清除
,然後使用0.1-0.5%(1000ppm-5000ppm)之漂白水,由外往內擦拭污染區域,之
後再使用0.1-0.5%之漂白水,(大範圍)由外往內擦拭,作用 30分鐘後再使用
清水擦拭即可。
2.廁所:
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用已稀釋成0.5%之漂白水,小心輕灑在嘔吐物或排泄物
上,儘速以拋棄式紙巾、抹布或舊報紙覆蓋吸收主要濺落物後清除,再使用
0.1-0.5%之漂白水,由外往內沖洗(大範圍),作用 30分鐘後再使用清水沖洗
即可。
3.學校操場或室外活動空間:
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用已稀釋成0.5%之漂白水,小心輕灑在嘔吐物或排泄物
上,儘速以拋棄式紙巾、抹布或舊報紙覆蓋吸收主要濺落物後清除,大範圍輕
灑0.1-0.5%漂白水。
(三)注意事項:
1.若無0.5%之漂白水可立即輕灑,請馬上用報紙輕輕地覆蓋吸收主要濺落物
,以避免病毒飛揚於空氣中,傳染他人。
2.有關直接用於清除污物之拋棄式紙巾、抹布或舊報紙等用具,於清理病患
嘔吐物後應以垃圾袋密封後丟棄,不要重複使用,避免病毒擴散,感染其他
人員。拖把不應直接用來清除嘔吐物。
3.用於清潔擦拭消毒之拖把或抹布,使用後處理方式:應由清理者戴上口罩
、手套,除了正常的清洗之外,應將拖把或抹布浸泡於消毒溶液(0.5%漂白
水)中消毒 30分鐘,取出後再以大量清水洗淨並晾乾。另外,使用過的拖把
和抹布要放置於陽光下,遠離陰暗潮濕的角落,以免滋生細菌。
4.戴口罩、手套之目的為維護清理者健康。使用漂白水請注意保護眼睛及皮
膚。
5.清理者在完成清理工作脫下和丟掉手套後,務必以肥皂與清水澈底洗手。
6.阻斷腸胃道群聚之感染鏈(手-糞-口)最好的方式,就是洗手。應衛教病患
或接觸者應經常洗手,可預防感染。
7.在腸胃道感染原因尚未釐清時,病患嘔吐物及排泄物應以較高濃度(0.5%
,5000ppm)之漂白水處理;如病人業經醫師診斷確認感染腸病毒,遭受病人
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則建議使用0.1%(1000ppm)之漂白水擦
拭即可。
• 三、漂白水稀釋方法:
(一)準備物品:
1.市售漂白水:大部份含次氯酸鈉濃度約為5%。
2.免洗湯匙(1湯匙約為20cc)。
3.大寶特瓶(取 1罐容量約為1250cc,如礦泉水瓶),用以計算清水
份量。
4.手套、口罩、防水圍裙及護目鏡。
(二)消毒水泡製方式:(以市售漂白水次氯酸鈉濃度5%計算)
1. 0.1% (1000ppm) 泡製方式:【200cc漂白水 + 10公升清水中】
(免洗湯匙 10瓢) (8瓶大瓶寶特瓶)
2. 0.5% (5000ppm) 泡製方式:【1000cc漂白水 + 10公升清水中】
(免洗湯匙 50瓢) (8瓶大瓶寶特瓶)
• 四、使用漂白水注意事項:
(一)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和防水圍裙,最好也使用護目鏡保護眼鏡以避免被噴濺到。如
果漂白水濺入眼睛,須立刻以清水沖洗至少 15分鐘並即就醫診治。
(二)在通風良好處配製和使用漂白水。
(三)漂白水需使用冷水稀釋,因為熱水會分解次氯酸鈉,並降低其消毒效果。
(四)有機物質會降低漂白水效果,消毒擦拭之前應將表面的有機物清除乾淨,例如:分
泌液、黏液、嘔吐物、排泄物、血液和其他體液,使漂白水可以充分作用。
(五)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 10分鐘、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 30分鐘。
(六)不要與其他家用清潔劑一併或混合使用,以防降低消毒功能及產生化學作用。當漂
白水和酸性清潔劑(如一些潔廁劑、鹽酸)混合時,會產生有毒氣體(如氯氣),可能造
成傷害或死亡。如有需要,應先使用清潔劑並用水充分清洗後,才用漂白水消毒。
(七)未稀釋的漂白水在陽光下會釋出有毒氣體,所以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碰不到的地方
(八)請勿使用不透氣之玻璃瓶,長期盛裝5-6%漂白水,以避免累積氣壓而爆炸,應使用
塑膠瓶盛裝。
(九)由於次氯酸鈉會隨時間漸漸分解,因此宜選購生產日期較近的漂白水,並且不要過
量儲存,以免影響殺菌功能。
(十)稀釋的漂白水,應當天配製並標示日期名稱,而未使用的部分在 24小時之後應丟
棄。
(十一)稀釋的漂白水必須加蓋及避免陽光照射,最好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並避免兒童碰觸
傳染病監測與通報
• 疾病管制局,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 疾病管制局,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 https://school.cdc.gov.tw/
– 監測校園傳染病或症候群
– 2001年2月起迄今;全國約600所(國小)學校加入
– 針對發燒、類流感、腹瀉、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紅眼症等問題,進行監測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