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总则: - 温州市广场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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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招生总则: - 温州市广场路小学

温州市广场路小学2013届
毕业班家长会
招生总则:
就近 免试 免费
一、报名对象
(一)隶属鹿城城区
包括五马街道(五马、南门、江滨)
南汇街道(绣山、南浦、南郊)
滨江街道(洪殿、蒲鞋、黎明)
松台街道(莲池、水心、广化)
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
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必须于2013年6月5日前登记。
一、报名对象
(二)城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
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
人才的子女
现役军官证、部队政治部证明
所在国(地)居留证和市侨办、市台办
证明
人才居住证、工作单位、批准其调入部
门证明
一、报名对象
(三)非城区户籍,在城区就读且父母有城区
房屋产权
(四)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户籍,且父母
有城区房屋产权
统一调配入学
一、报名对象
(五)非城区户籍新居民子女
1.无监护条件
2.父母在鹿城城区居(暂)住证1年(含)以上
3.工商执照或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
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4.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
5.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
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第4条放宽到已缴纳即
可
二、招生办法
1.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
和引进人才子女)学生按其父母居住地(拥
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
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
 实验中学、南浦分校:
① 面积20平米以上、60平米之内,须居住满
三年以上(不得迟于2010年8月31日)
②不足三年的,应向学校提交居住三年的说明报告及
证明材料(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
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
二、招生办法
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
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
所在地就近入学。
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
①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定位单)为凭证
② 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
③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2014年7月底前
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二、招生办法
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就读初中的,
视同就读地居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
①出国前是鹿城城区
② 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监护人:叔、伯、姑、舅、姨
第三监护人:其他
二、招生办法
房产证在抵押
①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审;
②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
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连同抵押
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报名
未办理房产证者
房开公司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
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做初中招生的房产依据。
二、招生办法
2.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
区产权,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位置,
统一调配入学。
3.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按片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和三十九中分(东、西校区)
统一调配入学
4.
艺术学校
面向全市提前招生
二、招生办法
4.温州市绣山中学
招生对象:
鹿城区户籍或在鹿城区(市直)
小学就读
招生办法:
电脑派位
二、招生办法
5. 外国语学校寄宿初中部
招生对象:
鹿城区户籍或鹿城区(市直)小学就读
瓯海中心区(包括娄桥街道、潘桥街
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户籍的
或在上述区域内小学就读
招生办法:
电脑派位
二、招生办法
6.
二外
招生对象:
城区户籍,且父母居住地(产权面积
在20平方米以上)在南浦分校和二十
一中辖区
招生办法:
电脑派位
三、辖区确定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各小学毕业生
生源分布情况与各中学招生计划,
按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整平衡,确
定分配辖区。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四、照顾规定
1、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2、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3、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
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4、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
援外干部子女。
5、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6、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
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周四(5月9日) 下午12:30-4:00。
2、报名地点:四楼报告厅
3、填表2份:
表1:温州市区2013年小学升初中材料登记表
表2:温州市区2013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六类照顾对象需多填一张表格)
经家长签字后,连同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
给班主任。
五、报名办法

4.外地回温报名
材料:户口册、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
体检档案、单寸照片二张
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父母身份证
报名:中招办个别报名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26日
5.小学不在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报名:中招办个别报名
报名时间:4月2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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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温州大学育英大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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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准备材料
温州市区2013年小学升初中材料登记表
毕业小学
报名号
学校填写
学生姓名
与户口本一致
学生身份证号
现住地点
具体详细
学生户口所在地
街道
家长
称号
姓名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街道
产权所在地
具体地址(街道)-----入学以产权为准
产权人与学生关
系(在()里打√
□父母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无产权
产权类属(在()里打
√)
□商品房 □公房 □拆迁安置
□小产权房
□无产权
□养父母
□华侨监护人 □本人
□拆迁未安置
父母无产权,且学生户口自出生申报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学生父母签字盖
章
备 注
□是
一定要记得签名或盖章,否则无效
□否
温州市区2013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别名
民族
特长
毕业班级
担任职务
体育达标情况
受过何种最高奖
励
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
简
街道
派出所
何年何月何日至何年何月何日
学校填写
详细填写地址
在何地何校学习
历
家
称号
姓名
年龄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长
以下表格内容由学校填写
户口所在地
需说明的材料
1、长辈产权,户口分离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夫妻
关系、父子关系的证明)
2、离异家庭要提供法院给出的离婚判决书。
3、产权如果是父母一方独有或是祖父母产权,且父母户口不
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4、华侨子女要提供侨办证明、出生证、护照、父母鹿城的原
籍户口、国内监护人公证及产权证。
5、现役军人的子女需其父母提供现役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
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6、公房要提供单位正式调拔单及单位证明。农民联建房无产
权的要提供土地证。
(以上的说明材料都要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醒:有序整理
1.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顺序相同。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需要说明的材料要尽量详实
3.户口本的复印(理清关系)
房产证的复印(名字、地址、面积、领证时间等重要信息)
身份证(正反面)
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银行公印,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等
必须要写在有产权人名字、平方面积这页上。
4.房产证等材料上报后不许调换。
5.户口在双屿街道(双屿镇部分),鹿城城区没房产的毕业生不列入
本次报名范围。
6.其他疑问,会后把问题以书面形式交给班主任。
中招办地点:
温州市区划龙桥西路1号(二十一中)
咨询电话:8 8 6 3 9 6 1
6
8 8 6 3 9 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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