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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与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刘云昌
内 容 概 要
一、基本概念
二、相关法律
三、事故分析
四、思考对策
一 概念回顾
生产安全事故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
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
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
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
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
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
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一 概念回顾: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特征
普遍性:人类生产生活过程总伴随着危险
随机性:时间、地点、形式、程度不确定
必然性:危险的客观、绝对存在
复杂性:事故的多因素、多系统关系
突变性:平衡原理
潜伏性:事故结果之前的变化过程
重复性:同类事故的不断发生
规律性: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
一 概念回顾: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特征
事故是意外事件
事故是一种过失行为
事故反映从业者(作业及管理)素质
事故有规律
事故可控制
事故可应用
一 概念回顾: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
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有直接的
和间接的。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础方面(薄弱,准入
门槛低,本质安全度不高);二是责任制方面(安
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三
是法律主体行为方面(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屡禁不
止);四是监督管理方面(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五是从业人员方面(操作及管理各层面人员安全
素质低)。
一 概念回顾:权力与资源
权力
权力就是一种需要履行责任的“支配”
有关资源的能力。
资源(安全生产)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或进行事故调查等
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
术、方法及法律法规等。
一 概念回顾:责任
责 任
因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义务)
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或强制性义务。
即:没有做好份内工作而应承担的后果
一 概念回顾: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
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 概念回顾: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行为
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对
于自己应当履行的、且有条件履行
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
擅离职守,撒手不管
虽未离职守
却马马虎虎,敷衍了
事
一 概念回顾: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
指矿山、工厂、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
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
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
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后果。
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即为责任事故。
一 概念回顾: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一个主体两个方面:企业是生
产安全的责任主体;政府对生产安全负有监
管责任。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
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
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 概念回顾:安全生产责任
其他相关罪名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
职罪或滥用职权罪(第168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 串通投标罪(第223条)等。
一 概念回顾: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
政府批准、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
法依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展开调查,并依据
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的一
种执法行为。
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领导者
是与事故等级相对应的地方政府,它负责批
准这个组织的成立,并对这个组织提出的调
查报告给予批复。
一 概念回顾: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的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属地、分级负责和“四不放过”
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
重实效”的要求。
调查组的职责
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核实伤亡人员和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
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成事故调查
报告。
一 概念回顾:事故调查
事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问题
一切工作均围绕事故展开
事故反映:社会宏观经济运行、中宏
行业和区域、微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等多层次问题
一 概念回顾:事故调查
调查
隐患/
危险
源
处理
救援
事故
整改
事故“中心论”
过程
控制
源头
管理
应急
救援
事故
事故
查处
问题
整改
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走势
160000
136755
139393
137070
130491
140000
127089
118000
112879
120000
103992
103509
101480
101042
97340
99036
94577
91172
100000
85762
83200
101235
79442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国标GB644286)、《刑法》及国务院302号令等
专业类:《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火灾事
故调查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民用航空法》等。《刑法修正案六》(不断改进。
比如: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
草案,设立危险驾驶罪)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其他依据
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以及企业制定的制度也对各自权限范围内的事故调查
工作具有法定作用。如:国发[2010]23号文件。
实际工作中:主要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同时,各地也依此“模式”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来完善各地的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1. 法律的执行主体
《安全生产法》第2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
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2条:“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
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
适用本条例”
第45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
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2.事故主体单位
生产制造类单位:矿山(煤矿、非煤矿)
、化工、冶金、机械等类型企业。
公共服务类单位:交通(公路、铁路、
航空、水运等)、商场、餐饮、影院、公
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
特别注意:不同行业和事故等级有不同的
事故调查主体。即45条所指的事故。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3.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
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
、透水、车辆伤害、火灾、中毒和窒息、
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其他(凡不属于前
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
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
。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4. 事故等级标准之一:生产安全
特别重大事故
1.30人以上死
亡
2.或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
毒);
3.或1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
失
重大事故
1.10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
2.或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
伤;
3.或5000万元
以上1亿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
失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1.3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
2.或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
3.或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
1. 3人以下死
亡;
2. 或10人以
下重伤;
3. 或1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5.事故等级标准之二:工伤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
能伤害)的事故。
重伤事故:有重伤(指相当于规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
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
死亡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事故调查程序
原则
分级 属地
逐级上报
分级调查处理
具体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
事故调查分析规
则》
《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6443-86
事故的现场处理;物证搜集;事故
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搜集;
被调查者材料及证人的口述材料;
现场摄影;事故图绘制。
该标准需要修改、补充、完善。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1、 事故调查主体
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
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较大事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
注意: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
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
或
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
员
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
单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2、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原则: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具体要求:应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
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
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注意:有所需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
接
利害关系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调查组设置及分工
(国务院第493号令)
技术组
管理组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综合组
协调、沟通
检察院
主要对涉及公职
人员的失职渎职
问题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3、 事故调查程序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0天内提交,延长不得超过60天)
注意:报告包括了上述所谈内容之外,还要有抢险施救及事故
是否存在迟、漏、谎、瞒报等情况。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4、 事故调查之后的处理
第一步:批复: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
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
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
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
最长不超过30日。
第二步:处罚责任人:
有关机关单位负有事故责任人员所在单位对该
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罚 则 内 容(节选)
对企业负责人: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对事故单位: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
第三步:单位整改,并受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
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步:公布
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
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依法应当保密的
除外。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重点强调: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28条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
第29条规定: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
对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
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
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第30条规定: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5、责任分析
A. 应当注意的问题
区分事故的性质
自然事故
技术事故
责任事故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
领导责任者
事故责任分析的步骤
注意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注意
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
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配合调
查、认识态度 (事故信息报告、抢救和防治事
故扩大的态度、对事故调查的态度、配合及实
际表现)等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5、责任分析
事故责任分析是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内
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重点。责任分析应建
立在一个基本原则基础上进行。
即:事故是一个意外事件,是一种过失行
为,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认知
及从业者素质等因素从直接的技术层面和管理
层面展开。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5、责任分析
B. 对事故原因分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直接原因
机械、物质或环境
的不安全状态、人
的不安全行为
+
间接原因
设备状况、劳动
管理、人员培训、
制度建设、安全
操作等不合理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5、责任分析
C. 谁来承担责任?
①直接责任者
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②主要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主要在违章指挥或违
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
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
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
成事故的情况下。
③领导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构成领导责任的情形
1.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
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
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
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 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 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尘毒治理和安全设
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
收、投产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注意:(一)所谓领导,泛指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各
负其责;(二)对领导责任,又根据领导与事故的关系
紧密程度,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事故责任追究的特点
一、企业层面(主体责任)
追究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违规从业人员责任,
追究企业相关管理者违章违章指挥责任,追究制度及
培训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责任。
二、政府层面(监管责任)
主要是有关地方和相关行业领导上的责任及安全监
管上的责任等等。对领导责任,我们又根据领导与事
故的关系紧密程度,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三、注意
现代法律上,一般的责任追究没有连带责任,但是,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一个重要特点:“株连九族”!
二、事故调查的法规依据
事故责任追究需要客观科学
客观的关键是要体现“尽职免责”,这应该成为事
故责任追究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科学的体现应该尽可能做到量化。
上海“11.15”火灾事故的范例:54名事故责任人
中虽然没有安全监管人员,但是,有25位政府主管部门
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受到追究,我
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肩上“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
爆竹”四项具有行政许可“管理权”而可能带来的问责。
三、典型案例分析
山西“9.8”尾矿库溃坝
直接原因:尾矿库堆积坝过陡;铺设塑料膜阻水渗透
使坝体“浸泡”失稳。
间接原因:非法违规建设和生产;企业管理混乱;矿
区资源、生产、环保、安全等管理混乱、监管乏力;
隐患排查治理在企业整改和政府监管两个层面都不
到位;涉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事故性质:典型的涉及企业内外的综合性责任事故。
事故报告:一是县领导指使工作人员编造暴雨引起山
体滑坡、导致尾矿库溃坝原因;二是县委书记在当
天已明知死亡超30人,却决定按死亡26人上报。
事故影响:在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三、典型案例分析
其他有关工贸企业事故案例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县旧宫镇南小街一栋四层楼房
内的“服装厂”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8人。7月12号,武汉
经济开发区一仓库发生火灾,15人死亡。思考:两起事故
表现形式是火灾,是简单的消防事故?
三、典型案例分析
面临挑战
从近几年的事故分析,县级安监部门在全面推进工业化和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是传统工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带来的监管难度。
二是公共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给监管工作带来的困难。
三是从业者和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
展、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带来的困难。
四是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产生活安全标
准要求的不断提升。
五是公众及媒体对事故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带来的压力。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1. 事故反映的是微观层面的企业、中观层面的行业及区
域和宏观层面的政府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
2.事故反映一个企业、一个行业领域的科技和管理发展
水平,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反映一个
社会全体大众的整体素质;
3.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思想、理念、原则反映政府的
价值取向;
4.有关事故调查的法律法规许多方面还不完善、不科学,
缺乏系统性,部门色彩突出,修制定工作周期长,时
效性差;
5.事故调查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制度和职责在执
行和落实中存在诸多问题;
6.众多行业领域事故涉及的技术原因复杂;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7.事故调查组工作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事
故调查工作中的“隐性阻力”问题;
8. 事故调查相关资料作为司法要件还需不断规范,
事故调查工作进展与司法追责还不同步;
9.党政纪责任的追究还存在不够科学、量化定责还
一不够完善的问题;
10.事故调查工作的成果还没有做到系统完整的信
息化管理、查询困难、应用远远不够的问题。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事故是度量安全生产形势的核心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全面完善和落实
各级政府及部门法律法规制修订及联合执法行动运行机制
的完善。当前:坚决打击生产经营领域,包括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和政府监管内容在内的非法违法行为。法律制度“立、
改、废”始终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实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
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
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化建设。
三、信息化对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
10月26日顺义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会议体系建立的范例。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对各位县局长角色的思考
“郡县治则天下安”!各位县局长责任重大!
以下个人观点和建议供参考:
1.安全生产成败论英雄,一切都用事故说话。
大家要牢牢抓住防范事故这个核心问题。
2.一定要有准确的职责定位,用好安监局综合
监管的职能,合规有效的权力运作,发挥各
部门作用。
3.掌握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把握未来发展趋
势,适时分析研判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走
势,针对性集中力量抓工作。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对各位县局长角色的思考
4.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及相关生产工艺流程、
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
不一定能当县域范围内的专家,但至少要成
为你那个地方的“复合性”干部。
5.学会运用现有的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得
当的方法“教育”好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依
靠领导抓好机构、队伍、体系、制度建设。
6.创造性开展工作,如: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转向用隐患问题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用标准
化建设抓基层打基础。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安全监管角色的思考
读史使人明智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读事故中的“故事”,
借鉴他人事故教训,研
究并解决本地区存在的
问题,可有效防范事故!
四、事故调查工作中的思考及问题
突发事故考验领导力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检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但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