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冶项目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二十冶项目

二十冶索赔项目汇报
1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第三部分:合同特点分析
第四部分:索赔与反索赔
第一部分: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
美铝扩建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介绍
03年初
对承包商进
行资格审查
不定期双方进行
技术交流
06年3月16
日业主邀请
招标
因图纸不详,
多次报价
多次修改报价
确定价格
多次技术澄清
形成技术标
06年4月18日
下发中标通知
书给二十冶
多次谈判协商
06年5月25日
签订主厂房
合同
形成了金额1.08亿的
变更,变更情况详见
表1-1
新追加了11个合同,
合同形成图详见图21
08年11月10日
工程完工
投产运营
项目采购期
项目实施期
项目实施过程图
表1-1:合同变更金额统计图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变更金额
总计(合同金额+变更
金额)
变更比例
1
EXP-C-0001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建筑施工合同协议
(2)
80,142,866
52,931,723
133,074,589
66.05%
2
EXP-C-0018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热轧设备基础施工
合同协议
14,780,000
20,337,022
35,117,022
137.60%
3
EXP-C-0022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精整设备基础施工
合同协议
7,758,128
660,887
8,419,015
8.52%
4
EXP-C-0024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预加热炉设备基础
施工合同协议
4,749,233
920,068
5,669,301
19.37%
5
EXP-C-0029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冷轧机基础开挖施
工合同协议
1,820,435
13,422,391
15,242,826
737.32%
6
EXP-C-0031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热轧机械设备安装
合同协议
12,000,000
8,901,490
20,901,490
74.18%
7
EXP-C-0034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预加热炉设备安装
合同协议
1,724,784
2,066,036
3,790,820
119.79%
8
EXP-C-0041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60T铸锭机设备基础
施工合同协议
3,445,976
-
3,445,976
0.00%
9
EXP-C-0050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公用管道安装施工
合同协议
4,997,293
4,113,467
9,110,760
82.31%
10
EXP-C-0053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精整和热轧车间照
明安装施工合同协议
2,097,999
679,601
2,777,600
32.39%
11
EXP-L-0002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版基线设备基础施
工合同协议
3,822,180
3,469,558
7,291,738
90.77%
12
EXP-L-0007
美铝渤海热轧扩建项目版基线设备安装施
工合同协议
1, 307,179
1,454,357
2,761,536
111.26%
138,646,073
108,956,599
247,602,672
78.59%
总计
参与方简介:
1.
美铝公司(业主)
 美铝公司成立于1888年,是世界最大的氧化铝、电解铝和铝加工产品
的生产商之一,活跃于包括基础研究和开发、技术及回收利用等铝工业
的所有主要领域。美铝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包装、建筑、商业运输和
工业市场。
 美铝公司为客户提供美铝设计、工程技术、生产和其他各项业务。除了
铝产品和零部件外,美铝也营销消费品,包括雷诺膜、铝箔、塑料膜、
美铝轮毂和贝克家用膜。其他业务还有乙烯基侧板,密封盖、紧锢系统、
精密铸件以及轿车和卡车的配电系统。目前,美铝在全球43个国家拥
有12.9万雇员,并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最具可持续发展性的
公司之一。
 美铝生产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可持续使用性,美铝生产的产品的70%仍
然在使用。
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业主)
正式成立于
2005年9月13日,
位于河北省秦皇
岛市,占地面积
486,000平方米,
美铝渤海铝业有
限公司目前拥有
冷轧轧制业务,
主要生产铝板带
箔,空调箔、药
用箔和家用箔等
产品。
美铝在渤海投资
建设热轧生产线
和印刷版基生产
线。生产以PS版
基、优质表面阳
极板基、钎焊板、
汽车板、压花板、
制罐料、高档幕
墙板、运输板等
为代表的高精度
铝板带材。
投产后,美铝渤
海的年生产能力
可达到22.3万吨
铝板带箔产品,
以满足并引导中
国市场的需要,
有效地填补国内
铝加工高精产品
的空白。
2. 西图建筑上海有限公司(管理公司)
成立于1946年,公司原名
Cornell, Howland,
Hayes & Merry field
西图是一家建筑,
咨询及施工于一体
的国际公司,提供
工程设计、规划、
咨询、施工和运营
服务,现有工作人
员19000人,在中
国的北京,天津,
上海和香港均设有
办事机构。
西图公司的子公司西
图建筑工程(上海)
有限公司取得了房屋
建设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西图建筑工程(上海)
有限公司能够为客户
提供的服务,包括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EPC)、项目管
理和施工管理以及咨
询和工程设计等服务。
3. 天津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承包商)
天津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以承建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
工程为主的综合性企业,成立于1973年6月1日,在国内有
“轧机之秀”之称 。
相关资质介绍: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炉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等资质
公司设有配套的经营管理与信息机构,具有承包冶金大型系统工程以及市政、
机械、电子、电力、化工、石油、轻纺、交通、建材和市政建设等工程的施工实力;
具备完善的检验测试手段,公司建筑研究所于一九八九年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计量认证。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竭诚为用户服务,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外国专家、
建筑业同行和建设单位的肯定与赞赏。
4. 秦皇岛市秦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公司)
地处商业发达的河北秦皇岛,注册资金 55
万元人民币,员工83 余名, 是专业的综合
技术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单位。
秦皇岛市秦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工
程监理、咨询、招标、预算、结算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审查、图书、建筑资料标准发行等产品或
服务,广泛应用于综合技术服务等行业。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情况介绍
2.1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1
本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2
相关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3
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分析
2.2本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1
质量管理方面
2
安全管理方面
33
费用管理方面
44
进度管理方面
2.1.1本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业主
(1) 合同中对本项目中各管理主体界定
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为:本协议由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公
司”),注册地址位于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95号,邮编066003与
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宝山盘古
路777号,双方于2007年6月10日制定并生效。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一条 定义:
(A).“公司”,指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以及签发本文件附在其上之合同的
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企业。
(M).“公司项目经理”,指一名资深的公司代表,对公司场地联系人及公司工
程师具有管理职权,并在公司内对项目的完成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管理:
(C)公司项目经理:
公司项目经理有职权代表公司签发或批准COR以并做为本文件第28条争端解决
程序的关键参与人。公司项目经理关于合同项下提供的工程作出的指示、要求
和决定(但是不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D)公司场地联系人:
除了公司项目经理,公司应在公司场地指定一名或多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
其拥有签发COR的授权,并且承包商可以在任何合理的时间与之进行磋商。公
司场地联系人关于合同项下提供的工程作出的指示、要求和决定(但是不与本
合同的规定不一致)都代表公司。
承包商
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为:本协议由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公
司”),注册地址位于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95号,邮编066003与
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宝山盘古
路777号,双方于2007年6月10日制定并生效。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一条 定义:
(B)“承包商”,指作为本合同一方的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实体。
(J)“承包商施工经理”,指承包商委任的全面负责承包商在公司场地履行合同
项下义务的一个个人。
第十三条 合同管理:
(A)承包商施工经理:
在工程进展的期间的任何时候,承包商均必须在场所保留一名令公司满意的
合格的监督人—承包商施工经理,其有权代表承包商行事。涉及与本合同相关
的所有事项(但是不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以及与双方在本文件项下的履行
相关的所有事项,承包商施工经理的指示、要求和决定均对承包商具有约束力。
承包商施工经理被授权签署对承包商具有约束力的COR。承包商施工经理可以
与公司工程师或公司场地联系人草签COR。承包商施工经理的任期,从工程开
始时承包商在场所动员时起直到最后书面接受之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公司
有权免除承包商施工经理的职务,有权接受或拒绝承包商提议的承包商施工经
理或其后任的人选。
项目管理公司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一条 定义:(L).“公司工程师”,指向公司场所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建筑管理服
务的CH2M Hill 建筑(上海)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十三条 合同管理:
(B)公司工程师
(a)公司工程师主要通过公司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公司工程师将在场所提供总
体项目管理,并将观察、检查和批准承包商完成的工程。
(b)在设计、工程设计及布局方面,公司工程师应回答承包商的问题。除其他事
情以外,公司工程师将在铺设水泥以前批准所有的地基模板是否准备好,并将
检查结构性和民用性工程,以确保其符合合同的工程设计书。在公司设备供应
商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协助承包商树立和安装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轧钢设备
时,公司工程师将协调该等技术人员和工程师提供的服务。
(c)公司工程师将与承包商共同处理涉及安全、质量、成本、进度、工程进展和
发票批准的商务及合同事项,并有权强制执行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工程师
将与公司场地联系人和公司项目经理合作,共同提供场所内的运输协调、安全
计划遵守、建筑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采购和接收职能。公司工程师没有不批
准工程的任何部分不影响公司拒绝缺陷工程的权利,以及要求根据合同予以补
救的权利。
(d)所有COR在提交公司场地联系人或公司项目经理批准以前,必须首先获得公
司工程师的批准。
设备供应商及分包商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一条 定义:(H)“公司设备供应商”,指与公司或者公司的关联企业签订的向中国
运输该等新设备和/或翻新设备或者在中国制造该等设备的合同项下的,所有
轧钢设备和相关的外围设备的供应商。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
第十三条 合同管理:

(E)公司设备供应商:

在树立、安装、调试和启动其提供的轧钢设备过程中,公司设备供应商将在场
所提供工程师和技术咨询人员。该等技术人员将通过提供关于设备的适当安装
的工程设计书、图纸、指示、指导和建议向承包商提供建议。公司设备供应商
没有职权约束公司或公司工程师。他们不指示承包商的雇员。公司设备供应商
将检查承包商的工程,以确保轧钢设备的树立和安装符合工程设计书,包括误
差和工业标准在内。
在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中:
第十四条 分包:
除非另有规定,承包商在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之前必须获得公司的书面许
可。除公司在第19条书面同意的保险要求之例外,办公用品、材料或设备的采
购或租赁的所有分包合同和订单,将要求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受到合同所有条
款和条件的约束和规制。任何分包合同或订单均不解除承包商向公司承担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的保险及补偿义务。任何分包合同及订单均不约束公
司。
本项目管理模式图
美铝渤海
(业主)
咨询
工程师
设备
供应商
合同关系
协调关系
设计
单位
材
料
供
应
商
西图
二十冶
(管理公司) (承包商)
材
料
供
应
商
材
料
供
应
商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美铝渤海扩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美铝渤海作为业主基本不直接进行项目的管
理,由西图进行总体项目管理,并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业主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
负责设备的采购及对西图的管理。承包商负责具体的施工和材料的采购。美铝和二十
冶之间签订合同,美铝和西图之间签订合同,二十冶和西图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2.1.2 相关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1)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EPC-turn-key)模式
EPC交钥匙管理模式可以由业主自己管理项目,但一般均由业主代
表替业主行使管理承包商的职能,业主代表具有业主在合同中委托的全
部权利,包括设计管理、质量、工期管理以及支付、变更等工作。由此
在此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合同关系与设计—建造相
同,不设工程师,由业主代表对项目进行直接的较宏观的管理。
如下图2-2所示。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EPC-turn-key)模式(续)
业主
业主代表
进行可行性研究,
确定项目采购策略
的专业咨询公司
合同关系
协调关系
EPC交钥匙
总承包商
询问
设计
分包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图2-2 EPC交钥匙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EPC-turn-key)模式(续)
在国际上对“EPC交钥匙”模式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对一个EPC交钥匙
总承包商而言,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工作范围大致包括:
 设计(Engineer):不是仅指设计计算书和图纸,而是根据“业主的要求”,
可能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配套公用工程设计,辅助工程的设计以及结构/建
筑设计。
 采购(Procure)可能包括:获得项目或施工期的融资,购买土地,购买包括
设计中涉及的各类工艺、专利产品,设备和材料。
 施工(construction)可能包括:全面的项目施工管理,如施工方法、安全管
理、费用控制、进度管理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协调等。
EPC交钥匙总承包还有一些变通的形式,如:
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EPCm, m-management), 指EPCm总承包商负
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不负责组织施工,但对工程的进度、质量
全面负责。
 设计—采购—施工咨询(EPCa, a-advisory)指EPCa总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
的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施工咨询服务,但不负责施工的管理和监理。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施工咨询费不包括在总承包价中。
(2)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PMC)
业主可以直接找一家公司进行管
理承包,管理承包须与业主签订
合同,并与业主的专业咨询顾问
(如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等)
进行密切合作,对工程进行计划
管理、协调和控制。工程的实施
由各施工承包商承担,具体负责
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对分包
商的管理。施工承包商一般与管
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不和业主
签订合同,但管理承包商选定的
施工承包商须经业主批准。
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的合
同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包
干合同或成本补偿合同,也可
用阶段发包,但均需得到业主
的批准。在支付时,业主方要
审查管理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
的支付申请。业主按照咨询工
程师提出的项目成本为基础,
要求管理承包商在管理施工成
本是控制成本,入超过5%,
则适当减扣管理酬金以促使管
理承包商控制成本。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续)
建筑师
工料测量师
结构工程师
设备工程师
业主
管理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
供
应
商
设
备
租
赁
商
分
包
商
施工承包商
供
应
商
设
备
租
赁
商
分
包
商
施工承包商
供
应
商
合同关系
协调关系
图2-3 项目管理承包方式
设
备
租
赁
商
分
包
商
(3)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简称CM模式)
这种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最先在美国产生,是国外比
较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
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其特点是:
(1)由业主委托的CM方式项目负责人(Construction Manager, 以 下简称
CM经理)与建筑师做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
和施工。在项目的总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
设计方案确定后,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即对这一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发包给
一家承包商施工,由业主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业主与设计单位、各个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运输单位签订合
同。 业主与CM经理,建筑师之间也是合同关系,而业主委托的CM经理代表业
主进行项目管理,与各个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运输等承包商之间则是
业务上的管理和协调关系。
(3)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续)
CM模式可以有很多种形式,下面介绍常用的两种形式,如图2-4所示。
1)代理型CM(Agency CM)模式
采用这种CM形式时,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一
般采用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代理型CM
(Agency CM)模
式
A.业主可以自由选
定做设计的建筑师/
工程师;
B.在招标前可确定
完整的工作范围和
项目原则;
C.完善的管理与技
术支持。
优点
A.在明确整个项目的
缺点 成本前,投入较大;
B.可能索赔与变更的
费用较高,业主方投
资风险很大;
C.由于分阶段招标,
CM经理不可能对进度
和成本作出保证
2)风险型CM(“At risk ”CM)模式
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
费用(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GMP)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GMP,由CM公司赔
偿,如低于GMP, 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可按照约定给予CM经理公司一定比例的奖励性提成。
GMP包括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包括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CM经理的酬金(包含管理费,风险
费,利润和税金等),但不包括业主方的不可预见费、管理费、设计费、土地费、拆迁费和其他业
主自行采购,发包的工作的费用。这种形式在英国也被称为管理承包(Management Contracting).
风险型CM
(At risk CM)模式
除了包含CM模式的
优点
优点还有:
A.业主方对总的投资
心中有数;
B.在项目初期选定项
目组的成员;
C.可提前开工,提前
竣工,业主的风险很
小。
A.GMP中包含设计和
缺点 投标的不定因素
B.可供选择的高水平
的能承担风险的CM
公司少
C.在确定GMP时,特
别是其中的不可预见
费,业主方和CM公
司意见不容易统一。
形式一:代理型CM模式
形式二:风险型CM模式
业主
咨询
工程师
供
应
商
建筑师
工程师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业主
代理型
CM
经理
分
包
商
合同关系
分
包
商
施工
承包商
分
包
商
咨询
工程师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风险型
CM
经理
建筑师
工程师
供
应
商
分
包
商
协调关系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2.1.3 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分析
项目中的项目管理与国际常用项目管理模式比较见表2-1:
表2-1: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表
本项目管理模式
EPC模式
EPCM模式
代理型CM模式
风险型CM模式
PMC模式
业主
业主
业主
业主
业主
业主
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
EPCM总包方
项目主要参与方
承包商
EPC总包方
施工承包商
承包商
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
分包商
分包商
分包商
分包商
分包商
分包商
供应商
供货商
供货商
供货商
供货商
供货商
监理公司(国内工
程必须具备的)
专业咨询顾问
业主-管理公司
业主-承包商
主要合同关系
业主-EPC总包方
业主-EPCM总包
方
业主-管理公司
业主-管理公司
业主-管理公司
业主-施工承包商
业主-承包商
业主-承包商
管理公司-承包商
承包商-分包商
EPC总包方-分包
商
施工承包商-分包
商
承包商-分包商
承包商-分包商
承包商-分包商
业主-供应商
EPC总包方-供应
商
EPCM总包方-供
应商
业主-供应商
业主-供应商
业主-供应商
业主-监理公司
表2-1: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表(续)
本项目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适用的
环境
业主在项目管理
过程中的角色
管理公司在项目
管理过程中的角
色
承包商在项目管
理过程中的角色
本项目合同签订
时,没有完成这
个项目的设计,
属于边设计边发
包
业主负责设备的
采购,不直接参
与现场项目的管
理
EPC模式
EPC合同条件的
基本出发点是业
主参与工程管理
工作很少,因承包
商已承担了工程
建设的大部分风
险,业主重点进行
竣工验收
派业主代表管理
EPC承包商
从前期的设计,
招投标阶段开始
介入,负责设计,
及施工管理
负责材料的采购
和施工
EPC总包方负责
设计,采购,施
工
EPCM模式
代理型CM模式
风险型CM模式
PMC模式
作为EPC模式的
变种形式,具有
与EPC相似的适
用环境
不等整个项目的
设计完成,就设
计完成部分进行
阶段发包
没有完整的设计
图纸,业主希望
早日完工,要求
对费用进行严格
控制,进行边设
计,边发包
业主的项目管理
能力不高,希望
通过好的项目管
理公司的管理,
节约资金投入并
保证质量
派业主代表管理
EPCM承包商
业主不直接参与
项目管理,CM经
理作为业主代表
进行项目管理
业主不直接参与
项目管理,CM经
理作为业主代表
进行项目管理
业主对管理公司
选定的承包商进
行认可,不直接
进行项目管理
EPCM总包方负
责设计,采购和
施工管理
作为业主的咨询
和代理,进行现
场的项目管理
担任了施工总承
包商的角色,要
对工程的总造价
负责
代替业主进行管
理,对工程的总
造价负责
施工承包商具体
负责施工
主要负责施工
主要负责施工
主要负责施工
通过该表的对比可知,该项目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比较趋近于代理型CM模式。
本项目管理模式与代理型CM比较
业主
美铝渤海
(业主)
咨询
工程师
设备
供应商
合同关系
协调关系
设计
西图
二十冶
单位 (管理公司) (承包商)
材
料
供
应
商
材
料
供
应
商
材
料
供
应
商
分
包
商
本项目管理模式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咨询
工程师
供
应
商
建筑师
工程师
供
应
商
供
应
商
代理型
CM
经理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代理型CM模式
施工
承包商
分
包
商
2.2本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CM管理模式中,CM单位是整个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CM单
位要求必须非常熟悉施工工艺和方法,并且十分了解施工成本,它能
够在设计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合理化建议;另外,CM单位必须具有很高
的施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这是对CM单位协助业主缩短工期的同时
控制投资的必然要求。在该项目中,CM管理公司西图公司表现出了低
下的管理能力,具体表现在以下的四个方面:
1
质量管理方面
2
安全管理方面
3
费用管理方面
4
进度管理方面
工程师
更换频繁,
对质量要求
不统一
对各种材料
确认不及时,
导致工期延误
1.质量管理方面
西图工程师
不能对完工工程
及时验收,
导致工期延误
不接受
二十冶提出的
施工工艺
工程师更换频繁,对安全要求不统一
2.安全管理方面
西图公司擅自提高安全标准,
造成二十冶费用大量增加,工程大量延误
出现较小的安全隐患,
西图就要求全线停工,造成大量工期延误
1 工程进度款不能及时到位
2 工程变更频繁,现场签证不能得到及时确认
3.费用
管理
方面
3 变更价款不能得到及时审核
4 合同中对变更程序的定义不明确,现场操作混乱
5
费用工程师更换频繁,交接存在严重问题,积压报价文件
4.进度管理方面
设备安装方面
设计方面
重业
复主
返大
量
延工
,
误造修
改
成原
工设
期计
,
图
造纸
成不
工能
期及
延时
误到
位
,
设
备
拖
期
到
达
严
重
题设
较备
多到
位
理,
需不
出配
场套
修问
较设
多备
,本
需身
出存
场在
修问
理题
设
备
返
长厂
处
理
时
间
设
没备
有安
统装
一是
标否
准合
格
业
主
验
收
不
及
时
第三部分:合同特点分析
3.1 施工合同形成过程介绍
3.2 AIA合同文件介绍
3.3 本合同条款与AIA201合同条款比较
3.3 施工合同特点分析
3.1施工合同形成过程介绍
在该项目中,美铝和二十冶之间签订了12个合同,其中最初签订的是主厂房合
同,后续随着工程的进行补充签订了11个合同。因为各合同的条款部分基本一致,故
本报告以主厂房合同为主,进行合同的分析。后续11个合同的形成图如图2-1所示:
⑦未通过工
程报价
CM 西图 财务部
③
工
程
报
价
二十冶美铝扩建项目部 造价部
⑩
寻找
新的
施工
企业
CM 西图
④报价通过审
批
⑤
签
订
合
同
②下发图纸
⑧
报
价
未
通
过
①
下
发
图
纸
二十冶美铝扩建项目部
⑥
继
续
施
工
通
知
⑨
通知施工
部门停止
施工并办
理现场签
证
②
下
发
图
纸
进
行
施
工
二十冶美铝扩建项目部建设部
注:请按数字顺序读图
图2-1后续合同形成图
某施工企业
3.2 AIA合同文件介绍

AIA是美国建筑师联合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的简称。
AIA致力于出版用于工程管理的标准项目设计和施工合同文件。AIA于
1988年出版了第一份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合同(The uniform
contract for use between an ower and an a contractor)。在
1911年出版了第一份标准建设工程通用条件(Standardized general
conditions for construction)。目前在用的AIA合同文本超过了75本。
AIA合同通常每隔几年就会更新,将实际运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一些惯
例在合同文件中体现出来。2007版的AIA合同文件A201是通用条件的
第16版。
AIA文件分为A, B, C, D, E, F, G.系列。各系列的内容分别为:
A-Series –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件(owner-contractor documents)
B-Series –业主-建筑师之间的合同文件(owner-architect documents)
C-Series – 建筑师与咨询师之间的合同文件(architect-consultant documents)
D-Series – 建筑师行业内部使用文件(architect-industry documents)
E-Series –附件(exhibits)
F-Series –财务管理报表(Financial management report forms)
G-Series – 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rchitect's office and project
forms)
AIA合同文件根据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可以有不同的组合模
式。
Design-Bid-Building 模式:
DBB模式又称为传统模式,涉及的AIA合同包括:
A101-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tractor
(Stipulated Sum)
A102-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tractor (Cost
Plus Fee)
A103-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tractor (Cost
Plus Fee, with GMP)
A401-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Contractor and Sub-contractor.
B101-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Architect
(Stipulated Sum)
B103-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Architect for a
Large and Complex Project
C401-2007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Architect and Consultant (For
use in any family)



CM模式:
CM模式分为代理型CM和风险型CM.
代理型CM模式涉及的AIA合同包括:

A101CMa-1992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tractor-Stipulated Sum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with instructions
A201CMa-1992 General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Manager - Advisor
Edition
B141CMa-1992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Architect,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or Edition
B144™/ARCH-CM-1993 Standard Form of Amendment to the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Architect
Where the Architect Provide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ervices as an Advisor to the Owner with
instructions(CM经理由工程师兼任)
B801CMa-1992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truction Manager where
Construction Manager is Not a Constructor with instructions
G701CMa-1992 Change Order,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G702CMa-1992 Application and Certificate for Payment,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G704CMa-1992 Certificate of Substantial Completion,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G714CMa-1992 Construction Change Directive,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sold 50 sheets
per unit
G722CMa-1992 Project Application and Project Certificate for Payment,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and G723™CMa–1992 Project Application Summary,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G723CMa-1992 Project Application Summary, Construction Manager-Adviser Edition




风险型CM涉及的AIA合同包括:
A121CMc-2003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truction Manager wher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r is also the Constructor
A131CMc-2003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truction Manager wher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r is also the Constructor and where the Basis of Payment is Cost Plus a
Fee and there in no Guarantee of Cost
A133–2009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truction Manager as
Constructor where the basis of payment is the Cost of the Work Plus a Fee with a 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A134–2009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truction Manager as
Constructor where the basis of payment is the Cost of the Work Plus a Fee without a Guarantee
Maximum Price
DB模式:
DB模式涉及的AIA合同主要有:
A141-2004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Design-Builder
A142-2004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Design-Builder and Contractor
B142-2004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Consultant where the
Owner contemplates using the design-build method of project delivery
B14-2004 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Design-Builder and Architect
G704DB-2004 Acknowledgement of Substantial Completion of a Design-Build Project
G716-2004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CM模式下A201CMa-1992合同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
OWNER(业主)
CONTRACTOR(承包商)
ARCHITECT(工程师)
SUBCONTRACTORS(分包商)
CONSTRUCTION BY OWNER OR BY SEPARATE
CONTRACTORS(业主或者其他承包商的施工)
CHANGES IN THE WORK(变更)
TIME(工期)
PAYMENT AND COMPLETION(支付与完工)
PROTECTION OF PERSONS AND PROPERTY(人员和财产的保护)
INSURANCE AND BONDS(保险和保函)
UNCOVERING AND CORRECTION OF WORK(剥离检查或者缺陷
修复)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其它规定)
TERMINATION OR SUSPENSION OF THE CONTRACT(合同终止
和暂停)
CLAIMS AND DISPUTES(争议和索赔)
3.3 本合同条款与AIA201合同条款比较
 通过上节的介绍可知,在AIA的体系中不同的项目管
理模式对应不同的合同文本。通过分析,本研究认为
二十冶合同采用的是CM模式下的建筑师兼任CM经
理的合同文本,即A201CMa-1992,基于以上假设,
本研究进行了以下的比较求证:
A201CMa-1992合同与二十冶合同比较分析
序号
条款内容
一
一般规定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通用条款:定义:D:合同指本
文件附在其上之合同或采购单,
以及其他的任何文件(合同文
件)
协议书:2:本协议全面规定
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关于工作
的权利义务。任何以前的声明,
谈判,协议或其它安排均不具
任何合同效力。
规定相类似。都
有关于本协议之
前的声明,谈判
作废的规定。
1.1.1本合同就是双方完整的
协议,取代之前的任何谈判,
陈述以及协议。
1.1.2本合同由业主和承包商
之间的协议书,合同条款(通
用,补充以及其他条款),图
纸,规范,附录以及其他合同
中规定的文件,以及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变更
(modification)组成。
“双方完整的协议”
是指之前双方谈判时,
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
不一致或者遗漏的部
分都不属于本协议的
内容。
1.1.3"工程(work)"是指
本合同条件要求下承包商应提
供的建设和服务。
1.1.4"项目(project)"是
指整个建设项目,"work"可
以是整个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或
者全部。
因为涉及到的承包商 协议书:定义:1:
比较多,所以需要对 "Project"是指整个渤海热轧
工程和项目作出区分。 项目,地点在公司现场。
"Work"将会在公司现场进行。
通用条款:定义:C:“工程”,
指合同规定的承包商提供的所
有设备、部件、零件、材料、
劳务或其他服务。
1.1.8初始决策人是合同中约
定的对索赔事件作出初始决定
的,以及对合同终止条件作出
判定的人。
通常情况下这一角色
有工程师扮演,但是
也可以由独立的第三
方扮演。
无约定
规定相类似,都
分为项目和工程,
一个项目由多个
工程组成。各承
包商承包的只是
项目下的一个或
几个工程。
序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2.1.1业主是指合同中定义的并
且在合同的各个文件中提到的
个人或者实体。业主会书面指
定其法定代表,该代表可以代
表业主行使其所有的权利。除
了在4.2.1中规定的以外,工程
师没有这样的权利。
业
主
(续)
二
2.1一
般界定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如果业主指定了多位代表,
那么各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必
须被明确的界定,防止产生
冲突或疑惑。
协议书中约定为美铝
渤海铝业有限公司
通用条款:定义:
M:“公司项目经理”,
指一名资深的公司代
表,对公司场地联系
人及公司工程师具有
管理职权,并在公司
内对项目的完成负责。
二十冶合同中是做出了具
体约定。
2.1.2在收到承包商的书面请求
15天之内,业主应当向承包商
提供资料,供承包商评估,通
知或者执行机械留置权。资料
中应当包括一份业主对该现场
的所有权的正确的声明。
2.1.3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
可以要求业主提供合理的证据
证明业主已经做好了该合同项
下的资金安排。之后,承包商
之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业主
提出这种要求:1)业主未能
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付款;2)
工程中的变更改变了合同的金
额;3)承包商有合理的理由
怀疑业主的支付能力。业主应
当在这些情况下提交这种信息
给承包商。业主提交这种信息
后,在未通知承包商的前提下
不得更改资金安排。
无约定
承包商有权利要求业主提供
证明材料,表明业主已经就
该合同作出资金安排,如果
是工程开始后的要求,只有
在2.1.3中约定的三种情况
下可以。因为在这三种情况
下承包商有理由怀疑业主不
再具备支付能力。
承包商不应该被放在垫资建
设的位置上,因此在业主未
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情况
下,承包商有权利停工按照
(14.1.4)的要求。
合理的证据可以使政府机关
的保证函,贷款人的贷款证
明等。
无约定
二十冶合同中没有这种约
定,导致了承包商有可能
不能获得留置权。
二十冶合同中没有这一条,
加大了承包商不能获得工
程款的风险。
序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通用条款:2:C:承包
商必须在工程开始之前自
担费用获得所有必要的许
可和执照,并且必须在履
行工程的过程中遵守所有
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
政府限制和其他规则。在
请求承包商开始工程之前,
公司将获得中国法律法规
要求公司在工程开始之前
取得的任何必要的许可,
包括相关的环境和建筑许
可。
2.2.2除了合同中规定的应当
由承包商办理的许可证和费
用外,业主应当负责取得所
有的审批手续,以及需要的
费用。
二
业
主
(续)
2.2 要
求业
主提
供的
资料
2.2.3业主将会向承包商提供
调查报告,描述物理特征
(physical characteristic),
法律限定(limitations),具
体位置(utility locations),
以及对现场的法律说明
(legal description).承包商
被授权充分信赖业主提供的
信息。
二十冶合同
让业主提供现场的勘察报告
是合适的,因为业主作为土
地的所有者,应该是最熟悉
土地的情况的了。如果业主
是租用土地者,那么他应当
向土地的所有者索要这些资
料。承包商没有必要做这种
重复的工作
任何业主或业主代表提供
的现场地上及地下条件的
调查仅供参考,并不构成
业主或承包商对该内容的
保证。
比较结论
二十冶合同中,业主只办
理法律规定业主必须办理
的证件,合同中没有对双
方应办理证件的约定。
完全不一样,AIA中承包
商可以完全信赖业主提供
的资料,并且业主对其提
供的本条规定的资料的准
确度负责。二十冶合同中
的风险加大。
序号
二
条款内容
业
主
2.3
业
主
停
止
施
工
的
权
利
(续)
2.4
业
主
自
行
施
工
的
权
利
A201CMa-1992
分析
当承包商不能按照合同的要
求修正工程或者承包商不能
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
业主有权利停止全部或者部
分工作,直到这种停止的理
由被消除为止。业主的这种
停止工作不应为给承包商或
者其他人或实体带来任何利
益。业主的这种停止施工不
会解除掉承包商依照合同应
该执行的任何责任。
如果业主在受到业主的通知
整改工作10天内仍未勤奋并
积极的开始或者继续整改工
作,或者在受到业主的通知
消除停工的原因后的4天内仍
未勤奋并积极的开始消除或
者消除停工的原因,业主可
以自行施工修复缺陷,这时
业主会向承包商发出变更单
扣款或者之后向承包商收取
修复的费用以及施工经理,
工程师及顾问的费用。
虽然本条规定业主可以不再
通知承包商,但是业主往往
会通知承包商来避免现场的
冲突。
选择自己施工修复不代表业
主放弃了通过别的方法来寻
求对工程的补救。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合同:11.5:当有任何
与质量保证体系偏离或
有重大质量问题趋势被
发现,业主,工程师及
承包商有要求暂停施工
的权利。
相似
通用条款:5:B:如果承
包商没有在合理时间内
纠正该等缺陷工艺,或
者没有立即清除被拒绝
的材料,公司可以纠正
该等缺陷工艺或清除该
等缺陷材料,并向承包
商收取费用。
二十冶合同没有对业主选
择自行施工前是否应通知
承包商及通知的时间作出
说明,增大了承包商的风
险。
序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3.1承包商是指合同中定义
的并且在合同的各个文件中
提到的个人或者实体。如果
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有要求,
那么承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
资质。承包商会在现场指定
一个代表,承包商代表可以
代表承包商行使所有的权利。
三
承
包
商
承包商
审查合
同文件
及场地
状况
3.3施工
监督与
施工过
程
(SUPE
RVISIO
N AND
CONST
RUCTI
ON
PROCE
DURES)
3.2承包商应当仔细审查合
同文件以及在2.2.2中规定业
主提供的场地信息,并将发
现的错误立即呈报给业主。
承包商并没有义务或责任这
样做,但是如果承包商被认
定为知情不报,承包商需要
承担一定得责任。
3.3承包商应雇用称职的现
场经理及助理驻于现场并尽
心尽力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承包商应对施工方法、技术、
工作程序等承担全部责任并
有完全控制权。承包商应对
其雇员,分包商以及其他雇
员的行为和失误向业主负责。
承包商还应负责检验工程的
已完工部分以保证可在其基
础上继续施工。
分析
二十冶合同
不具备资质的承包商在
工程出现纠纷时,可能
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
通用条款:2:A:承包商陈述,其在投标工程
或履行任何工程之前已经获得经营业务的执
照(如果法律要求的话)并且遵守的所有其
他法律要求
承包商被要求积极地报
告发现的错误或者遗漏
来减少损失,承包商报
告错误的不积极可能会
导致其承担责任。
合同:6.1: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批准的图纸履
行工作。对于图纸中的缺陷,错误及疏忽,
承包商有义务立刻书面通知业主或业主代表。
通用条款:2:B:承包商陈述,其已经仔细检
查了工程适用的图纸和工程设计书、政府限
制、许可和执照要求,以及所有其他法律和
规则。承包商进一步陈述,其已经查看了工
程场地,已经作了对于充分理解可能遇到的
困难至关重要的所有调查,并具有实施工程
的特殊资质。
通用条款:12:A:承包商是独立承包商,而
不是公司的雇员或代理人。公司放弃控制承
包商履行方式的任何权利,并且公司也将不
控制承包商的履行方式。
比较结论
相似
相似,但二
十冶合同中
没有约定对
承包商发现
错误或遗漏
不报告给业
主的罚则。
相似。二十
冶合同中同
样说明了承
包商对其自
己的施工方
法,技术等
负责。
序号
条款内容
人工
和材
料
三
承
包
商
(续)
保证
A201CMa-1992
分析
3.4承包商应该提供完成工程所需要的人
工,材料,机械。
承包商不应雇佣业主认为缺乏能力,粗
心或者业主有其他原因拒绝使用的人员。
如果合同规定的指定材料或者与指定材
料相类似的材料。当承包商选择使用相
类似的材料时,应当提前向业主提出申
请,申请使用相似材料,承包商应做到:
1)不需要改变相关的工程的细节;2)
达到设计要求的效果;3)不会增加业
主的费用也不会增加工期。承包商应提
交相应的图纸,样品等证明材料,承包
商提交申请的同时就相当于对以上三条
做出了保证,业主对承包商以上请求的
批准不承担任何的由此引起的责任,承
包商应当承担由于替代材料引起的费用
和工期的影响。
承包商的保
证条款是独
立于其他的
承包商的责
3.5承包商向业主,保证,该合同下的材
任之外的。
料和设备都是质量好的,新的并且在该
比如承包商
合同下提供的服务都是高质量的。
从材料供应
WORK不会存在缺陷,并且会达到合
商那里获得
同的要求。者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工作, 的保证让后
或者承包商选择的替代没有被批准或者
提交给业主
授权都被视为缺陷。
的。12.2条
规定的一年
的保修期是
另外的约定,
不能和本条
相混淆。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A) 承包商保证工程不存在设计、工程设
计、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保证的期限
为一(1)年,或者制造商的保证提供的或承
包商和公司约定的更长的期间,保证期间
的起算时间为公司最后书面接受第9条接
受付款所规定的本合同项下完工的工程全
部范围之日。收到公司的通知后,承包商
将立即自担费用(无需公司承担费用)根
据公司的选择作出如下补救: (1) 修复缺
陷工程;(2) 以合格的工程替换缺陷工程,
并采用F.O.B.贸易术语,装运港为公司的
工厂、办事处或者最初履行工程的公司其
他地点;或者(3) 向公司退还缺陷工程的
购买价格。
比较结论
无明确约定,
但却隐含在其
他的合同条款
中
相似
序号
条款内容
税
三
A201CMa-1992
3.6承包商负责缴纳的税款包括到
中标时或者谈判结束时正在实施
的法律规定工程所需缴纳的各种
税款。
承
包
商
分析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10:(B) 除前述第10(C)
条规定的增值税以外,对本合同项下
价格或报酬征收的或者对本文件项下
提供的工程征收的所有其他税收(无
论名称如何或也无论如何计算)均由
承包商承担。另外,任何税收机构根
据提供工程中使用或消费的承包商的
财产征收的所有税款,例如从价税、
使用税、个人财产税和存货税,均由
承包商承担。双方应诚信合作在法律
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小该等税收义务。
(C) 所有适用的中国(包括其任何下
级政治单位)税收,包括营业税,如
果是根据收入总额或净所得征收或计
算,或者在税收辖区境内维持法律存
在或开展业务的一般权利要求支付该
等税收,则由承包商承担并支付。
比较结论
相似
(续)
许可
证,
费用
及通
知
3.7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将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与竣工许可
证等证件,并交纳政府管理费等
费用。承包商在合同的实施过程
中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承包
商没有义务核实合同文件是否符
合相关的法规,但是应当在发现
时及时通知业主。如果承包商意
识到违反法律法规还仍然进行工
作,那么承包商将承担该工程得
所有责任。
通用条款:2:C:承包商必须在工程开
始之前自担费用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
和执照,并且必须在履行工程的过程
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
政府限制和其他规则。在请求承包商
开始工程之前,公司将获得中国法律
法规要求公司在工程开始之前取得的
任何必要的许可,包括相关的环境和
建筑许可。
相似
序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3.7.4发现之前未知的情况。如果承包
商在现场遇到了:1)和合同条件上约
定的不同的地理状况;2)未知的地理
状况或者通常情况下不会遇到的地理
状况,承包商应当在发现情况21天内
通知工程师和业主。工程师应当迅速
的进行调查,并确定这些状况是否构
成对合同金额或者合同工期的增加或
者减少。如果双方对工程师的决定不
满意,可以依照第15条进行提出索赔。
三
承
包
商
(续)
3.7.5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
到了文物等,承包商应当立即停止可
能对文物等造成影响的工作,并立即
通知工程师和业主。业主应当立即积
极地获得政府部门的同意复工。除非
得到业主的通知,否则承包商要一直
停工。停工只限于可能会影响保护文
物的部分,别的地方应当正常施工。
由于这种停工可能会导致按照第15条
的索赔。
3.8补贴费只包括材料的价格及其税额,
运费,装卸费的等已经包含在合同价
补贴费
格里面了。当实际金额比补贴费高或
(ALLO
WANCE) 者低时,合同价格会以变更命令的形
式调整。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可
能会发现之前没有预
料到的基岩,或者基
岩的坚硬程度和之前
预料到的不一样。
合同中只对遇见有毒物质
有约定。
二十冶的合同加
大了承包商的风
险。
本条为2007版的新增
条款,对遇见文物等
的处理方式不同于
3.7.4条。这种情况会
导致潜在的费用增加
或者工期延迟。
无约定
二十冶合同不完
善。
合同中商务标中有暂定金
额的约定。
二十冶合同不完
善。
补贴费不包括承包商
的运费,装卸费等。
例如如果已知要铺
1000平米的地毯了,
那么运输费装卸费等
就都可以被计算出来
了,也就可以被包含
在合同总价里了。唯
一不知道的只是地毯
的价格,它的价格就
是补贴费所知道的内
容。
序号
条款内容
项目经
理
(SUP
ERIN
TEND
ENT)
三
承
包
商
(续)
承包商
的施工
进度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通用条款:J:“承包商施工经理”,指承包商委
任的全面负责承包商在公司场地履行合同项下
义务的一个个人。
通用条款:13:A:在工程进展的期间的任何时
候,承包商均必须在场所保留一名令公司满意
的合格的监督人—承包商施工经理,其有权代
表承包商行事。涉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事项
(但是不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以及与双方
在本文件项下的履行相关的所有事项,承包商
施工经理的指示、要求和决定均对承包商具有
约束力。承包商施工经理被授权签署对承包商
具有约束力的COR。承包商施工经理可以与公
司工程师或公司场地联系人草签COR。承包商
施工经理的任期,从工程开始时承包商在场所
动员时起直到最后书面接受之时,除非双方另
有约定。公司有权免除承包商施工经理的职务,
有权接受或拒绝承包商提议的承包商施工经理
或其后任的人选。
3.9承包商应当雇佣一个有能
力的项目经理以及必要的助
手,他们在工程持续期间会
一直在现场。该项目经理代
表承包商,通知到项目经理
的通知视同已经通知到承包
商了。
3.9.2承包商一旦被授予了合
同,就应当书面通知工程师
其项目经理,工程师应当1)
书面答复承包商是否有合理
的理由拒绝使用该项目经理;
2)要求额外的时间去考虑。
工程师未能在14天只能给与
回复视为工程师没有合理的
理由拒绝使用该承包商。
这是2007版中
新增加的内容,
因为业主越来越
意识到一个合格
的项目经理对一
个项目的成功有
着关键的作用
3.10 承包商自签订合同后应
立即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交
给业主和工程师。施工进度
计划应满足合同文件的工期
要求,承包商的施工进度会
根据工程和项目的情况不断
地调整,未经过工程师的提
前审批,施工进度不能被更
改。
业主要求承包商
提交进度计划更
大程度上是为了
获得信息,而不
是为了批准,因
为工程的进度是
要由承包商自己
负责的。
无约定
合同:定义:1.1:项目进度是指承包商根据他
们的最佳经验和知识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计划,
并且该计划得到了业主的同意。
合同附件中有施工进度计划。
相似。
二十冶合同
不完善
二十冶合同
不完善
序
号
条款内容
施工详
图、产
品资料
与样品
三
承
包
商
使用现
场的权
利
(续)
清洁
( CLE
AN
UP )
A201CMa-1992
分析
3.12施工详图,产品资料与样品并非
合同文件。要求承包商提交这些文件
是为了证明承包商已经或者将要验证
材料,场地设施或者相关的规定。承
包商不能因为得到工程师的批准而解
出责任。工程师的对施工详图,产品
资料以及样品的批准不能构成承包商
偏离合同文件而产生责任的解除,除
非:1)工程师以次要工程变更命令
的形式同意这种偏离;2)变更命令
或者工程变更指令要求做这种偏离。
当承包商重新提交的信息包含之前没
有的信息时,承包商应当重点说明该
信息,否则对该重新提交内容的批准
不包含对新信息的批准。
合同:6.2:基于业主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
承包商应在项目工期内进行深化设计,供货,
施工并完成工作,经业主或业主代表随时审核
并提出意见。业主或业主代表的任何审核或批
准均不能减轻或影响本合同下承包商的责任。
3.13承包商应当在法律法规,许可证
以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场地范围内施工,
承包商不得无故用材料或者机械霸占
场地。承包商在施工场地的任何地方
是应当得到施工经理的同意。
通用条款:8:F:双方谅解,其他人可以在承
包商占用的同一地点内开展工作。承包商将在
指定工程进度方面给予充分合作,使出现的干
扰降到最小。
通用条款:16:B:承包商将随时清除工程
场地和相邻的场所、车道和街道上承包商运作
导致的垃圾,并在工程完成时清除所有垃圾以
及其所有的工具、设备、临时工程和剩余材料,
并将工程加以清理备用。如果经请求承包商没
有立即开始该等清理工程,公司可以促使由其
他人进行清理,并向承包商收取费用
3.15承包商应当保持现场清洁,并在
承包商完工时,把所有的机械设备等
移除场外。如果承包商不能做到这样,
那么业主将会这样做,并且该费用将
会向承包商收取。
接触现
场
3.16承包商将会为业主,工程师,业
(ACC
主提供便利让他们接触到工程的进展,
ESS
不管工程在什么地方。
TO
WORK)
二十冶合同
。此处包
含的场所
不只是施
工现场,
还包括其
他工程进
展可能包
括到的场
所。
通用条款:5.1:公司及其代表(包括公司工
程师)随时可以接触工程,无论工程在何处履
行,承包商将为该等接触和检查提供适当的便
利。如果工程的任何项目在场所之外实施,承
包商将及时把该等实施的地点和完工进度通知
公司工程师。
比较结论
相似
相似
相似
相似
序号
条款内容
定义
工
程
师
四
合同管
理
A201CMa-1992
分析
4.1工程师是指如协议明确规定的
拥有建筑师专业注册的个人或实体。
未经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书面同
意,不得限制,修改或者扩大合同
规定的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如果
工程师被解雇,那么业主应当在与
承包商协商后重新指定工程师,新
的工程师在合同文件中的地位不变。
4.2.1工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提供
合同管理服务并在施工期间直到颁
发最终结算证书,在合同范围内行
使业主代表的权利。工程师仅在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代表业主 。
工程师管理合同的
职责在颁发结算证
书的同时就完成了,
除非业主另外要求
工程师在一年的缺
陷责任期内仍然提
供服务。
4.2.2工程师在施工期间需要定期
对工地进行检验,检查工程进度及
质量,保证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规定
竣工。但是工程师不必在现场不间
断的监控工程质量与数量。工程师
不负责施工手段、方法等及安全工
作,也不对上述方面承担责任。工
程师不因为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要
求完成工程而承担责任。
工程师不需要全部
时间都在现场,做
详细的检查或者指
挥承包商或分包商
工作。现场巡视的
目的审查承包商的
工作进展并向业主
汇报
4.2.3基于工程师的现场观察,工
程师应当及时的向业主汇报:1)
已经发现的与合同的偏离;2)工
程中发现的缺陷。工程师不因为承
包商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而
承担责任。
即使工程师一直在
现场,工程师也未
必能一次发现所有
的缺陷,因此,工
程师这是被要求将
已知的缺陷或者与
合同的偏离通知业
主。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公司工程师”,指向公司场所提供
工程设计、采购及建筑管理服务的
CH2M Hill 建筑(上海)有限公司
或其关联企业。
二十冶的合同具
体指明了工程师。
公司工程师主要通过公司项目经理向
公司负责。公司工程师将在场所提供
总体项目管理,并将观察、检查和批
准承包商完成的工程。
AIA合同规定工
程师提供合同管
理服务。二十冶
合同规定工程师
提供总体的项目
管理服务。但内
容是相类似的。
通用条款:13:(3)公司工程师
将与承包商共同处理涉及安全、质量、
成本、进度、工程进展和发票批准的
商务及合同事项,并有权强制执行合
同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工程师将与公
司场地联系人和公司项目经理合作,
共同提供场所内的运输协调、安全计
划遵守、建筑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
采购和接收职能。
公司工程师没有不批准工程的任何部
分不影响公司拒绝缺陷工程的权利,
以及要求根据合同予以补救的权利。
相似
相似
序
号
四
条款内容
工
程
师
(续)
合同管
理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4.2.4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工
程的通讯应尽量通过工程师进行。
业主与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的通
讯应通过承包商进行。承包商与
其他独立承包商的通讯应通过业
主进行。
无明确约定
所有COR在提交公司场地联系人或
公司项目经理批准以前,必须首先获
得公司工程师的批准。
4.2.5工程师根据对工程的评估及
对承包商支付申请的审阅与核对,
向承包商颁发支付证书。
在合同第四部分的付款条件中没有明
确说明由工程师审核,但都是通过工
程师进行的。
4.2.6 工程师有权利拒收不符合
合同约定的工程。在任何工程师
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工程师有权
依据13.5.2和13.5.3对工程进
行检查。
4.2.7工程师应及时审阅批准承包
商上报的材料是否符合已有资料
及合同的设计概念,但审阅不解
除承包商根据合同所应当承担的
责任。一般情况下,工程师的审
阅不意味着批准了与施工手段、
方法、工艺等有关的安全措施。
注意:工程师只
有拒收工程的权
利,没有要求承
包商停工的权利。
二十冶合同中的验收都是业主和业主
代表同时进行的,无法判定。
没明确界定,但是承包商提交的文件
是先提交给工程师的。
比较结论
从各条款中看出
相似。
结合实际判断相
似。
二十冶合同中的
验收都是业主和
业主代表同时进
行的,无法判定
工程师是否有这
项权利。
推定类似。
序
号
条款内容
工
程
师
四
(续)
合同管
理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4.2.8工程师负责编制变更命令,
施工变更指令及工程的次要变更。
工程师的这项义务是
不能转移的,即使有
第三方初始决策人。
所有COR在提交公司场地联系
人或公司项目经理批准以前,
必须首先获得公司工程师的批
准。
相似。
4.2.9工程师负责确定实质性竣工
与最终竣工的日期,接受承包商的
书面保证书并提交业主审阅备案,
出具最终支付证书。
无约定
因为二十冶合同中
没有约定实质性竣
工日期,工程师没
有这个职能。
4.2.10工程师根据与业主的协议
提供一名或者多名项目代表履行建
筑师的职责。合同文件中的附件中
规定了项目代表的任务、责任与权
限。
“公司工程师”,指向公司场
所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及建筑
管理服务的CH2M Hill 建筑
(上海)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
业。
相似
4.2.11工程师应根据业主或者承
包商的书面要求解释、决定与合同
要求及施工有关的事宜。这些解释
与决定应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且
应采用文字或图纸的形式。
通用条款:13:B: 在设计、
工程设计及布局方面,公司工
程师应回答承包商的问题。
二十冶合同指规定
了工程师负责解释
与设计相关的问题
4.2.12在作出4.2.11的解释时,
工程师应努力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
无约定
4.2.13工程师对于美学效果的决
定如果不与合同规定相抵触,则具
有最终效力。
4.2.14工程师会对索要关于合同
文件信息的要求给与回应,这种回
应会在约定的时间内书面给出,如
果合适,工程师会发放补充图纸或
者补充规范来回应这种要求。
无约定
虽然3.2.2和3.2.3
都规定了承包商提交
索要资料的要求,但
是A201一直没有要
求工程师对此作出回
应,直到2007版。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序号
六
条款内容
业主
或其
他承
包商
进行
的施
工
A201CMa-1992
业主自
己施工
和授予
其他承
包商施
工的权
利
6.1业主保留有自己进行施
工或者承包给其他承包商施
工的权利。业主负责协调业
主自己的施工队伍和其他个
承包商的工作。当业主选择
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施
工时,业主的施工队伍被视
为和其他承包商有相同的权
利和责任。
交叉
责任
6.2如果一个承包商的工作
需要在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
基础上进行,而其他承包商
的工作不能满足该承包商施
工的条件,那么该承包商应
当立即通知工程师缺陷所在,
否则就视为其他承包商的工
作已经满足了该承包商的要
求。如果因为维护场地清洁
各方有争议,那么业主可以
做清洁工作,向个承包商收
取费用。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无约定
通用条款:8:F:双方谅解,其他人可以
在承包商占用的同一地点内开展工作。承
包商将在指定工程进度方面给予充分合作,
使出现的干扰降到最小。
推断相似。
序
号
条款内容
定义
七
变
更
CH
AN
GE
变更命
令
工程变
更指令
A201CMa-1992
7.1变更有三种形式:变更命令
(CHANGE ORDER);工程
变更指令
(CONSTRUCTION
CHANGE DIRECTIVE) 和
次要工程变更命令(MINOR
CHAGER)。变更命令是指业
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三方同意
的;工程变更指令需要业主和
工程师的同意;次要工程变更
命令可以由工程师直接发出。
7. 2变更命令(以下简称CO)
是由工程师起草并由业主,承
包商以及工程师签字的,基于
以下三条达成的协议:1)工作
内容变更;2)工期变更;3)
合同价款变更
7.3.1工程变更指令(以下简称
CCD)是指由工程师起草并由业
主,承包商以及业主签字的要
求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变更的
指令。变更包括增加,减少以
及修改工程。合同金额和工期
也会得到相应的调整
分析
如果承包商和业主能够就变
更的金额或者时间达成一致,
那么变更命令就会形成。如
果不能达成一致,业主不能
达成一致,业主仍然可以下
发工程变更指令来要求承包
商执行工作。
变更命令由工程师书面起草,
将变更的内容全部列齐,如
果承包商和业主未能达成一
致,业主可以发出工程变更
指令来要求承包商执行工作。
另外,如果变更命令不涉及
合同价款或者工期的变更,
那么应该在其上注明:NO
NET CHANGE,防止以后产
生歧义。
改变合同范围的变更需要首
先提交担保人确保其仍执行
担保义务 。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定义:N:“变更
订单请求”或“COR”,指
公司签发的请求合同项下建
筑服务的书面请求单。变动
订单请求应用于对于建筑服
务的范围作经授权的合同变
更,包括对合同项下工程范
围、费用或进度的变更。
COR
通用条款:8:如果该等变更
影响工程成本或者履行所需
的时间,将对合同价格或履
行时间或二者作公平的调整。
但是,如果公司提出具体的
书面请求,承包商将不等就
该等调整达成协议开始履行
经该等变更的工程部分。
比较结论
二十冶合同只
定义了一种变
更指令。
相似
该约定的执行
等同于CCD
序
号
条款内容
变
更
七
CH
AN
GE
(续)
工程
变更
指令
A201CMa-1992
分析
7.3.3如果CCD中提出了对合同
金额的调整额,那么该调整机遇
以下方法之一:
1)双方接受的总价中,分析出
单价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2)合同文件中的单价
3)双方约定的计算方法,总价
或者比例
4)7.7.3中约定
通用条款:8:公司可以在任何时间不经通
知任何担保人以书面指示变更图纸、工程设
计书和/或进度。如果该等变更影响工程成
本或者履行所需的时间,将对合同价格或履
行时间或二者作公平的调整。但是,如果公
司提出具体的书面请求,承包商将不等就该
等调整达成协议开始履行经该等变更的工程
部分。因该等变更所需的任何合同价格的变
更,将根据可以被公司接受的下述两种方式
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作出,且该等变更将以
公司签署并经承包商接受的COR进行授权:
(A) 添加或者扣减一笔金额(如果公司要求,
单价通常
承包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成本分析);或者
需要参照
(B) 添加或者扣减单位价格。根据本第8条
数量来定。 提出的任何调整要求,必须在公司指示变更
之日起十(10)日内由承包商以书面方式提
出。除非公司以书面方式具体指示变更,否
则不得提出调整要求。
7.3.4如果合同中的单价确定时
的数量和CCD发放时的数量会给
双方造成不公平,那么单价将会
被适当的调整
7.3.5承包商在收到CCD时,应
积极地投入变更工程,并通知工
程师其同意或者不同意CCD中提
到的(如果有的话)金额或工期
变更的方法或者数量。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8:如果该等变更影响工程成本
或者履行所需的时间,将对合同价格或履行
时间或二者作公平的调整。但是,如果公司
提出具体的书面请求,承包商将不等就该等
调整达成协议开始履行经该等变更的工程部
分。
比较结论
相似
相似
序
号
条款内容
变更
CH
七 AN
GE
工程
变更
指令
(续)
次要
工程
变更
命令
A201CMa-1992
分析
7.3.6承包商一旦在CCD商签字,那
么该CCD立即生效,表明承包商同意
了业主在CCD上面写明的关于价款调
整和工期调整的方法及数量,并成为
CO.
承包商在收到CCD时可以不在其
上签字,表明其不同意价款调整
或者工期调整的方法或者数量。
7.3.7工程师在给出工期或费用调整
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承包商给出明细账
和数据支持。
数据支持包括发票等。
7.3.8由于变更减少工作量,只有相
应的净费用会被扣除。由于变更增加
工作量,合同总价中除相应的净费用
会被增加外,还会增加一部分的利润。
当工程量减少时,承包商只会被
扣除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会被扣
除利润。
7.3.9在CCD的变更总额最终确定前,
承包商可能要求业主对已完部分进行
支付,那么工程师就会根据自己的经
验做一个临时的决定来支付工程款,
双方对于该工程款的支付有任何的意
义可以根据第15条的内容提出索赔.
当CCD的范围跨越了几个付款时
段,工程师会做出临时决定支付
工程进度款。双方对工程师的临
时决定有任何意义,都可以提出
索赔。
7.3.10如果承包商和业主同意工程师
的临时决定,或者双方另外达成协议,
那么该协议或者该决定立即生效,并
成为CO.CCD可以全部成为CO也可
以局部(双方达成一致的部分)成为
CO.
当CCD最终得到双方的同意后,
必须形成CO.CO具有最终改变
合同价款的权利。
工程师可以单独签发变更,该变更不
会改变工期,不会增加费用,同时不
会超出工程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对于次要工程变更
的界定双方会有争议,因此,工
程师在下发次要工程命令前前,
通常准备一份说明该次要工程命
令 不会影响工期或者工程价格的
文件给城堡上签字确认。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因为COR是唯一
一种约定授权的
变更形式,因此,
推定相似
无约定
无约定
如果约定的话,
对承包商有利。
无约定
无约定
无约定
因为COR是唯一
一种约定授权的
变更形式,因此,
推定相似。
序
号
条款内容
工期
八 TIME
定义
A201CMa-1992
分析
8.1.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CONTRACT TIME 是指
工程实质性完工
(SUBSTANTIAL
COMPLETION)的时间
工程必须在 CONTRACT
TIME 内实质性完工。最终完
工(FINAL COMPLETION)
的时间在实质性完工之后。这两
个概念的区分在项目产生误期损
害赔偿时显得尤为重要。误期损
害赔偿计算到工程实质性完工。
8.1.2开工日期是指合同中
规定的开工日期。
8.1.3实质性完工时间
(SUBSTANTIAL
COMPLETION)由工程师
来决定。
CONTRACT TME 在合同规
定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不管承
包商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开工。
工程师通过检查工程或者工程的
一部分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
可以满足被占用或者使用了,来
决定是否达到了实质性竣工的要
求.
二十冶合同
合同:6.1:承包商在
合同生效日开始工作并
按合同工期来履行并完
成工作。
合同:6.1:承包商在
合同生效日开始工作并
按合同工期来履行并完
成工作。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完工日期约定不一
样。
相似
序
号
八
条款内容
工期
TIME
进度和完工
(progre
ss and
completi
on)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8.2.1合同规定的TIME对合同来
说是极其重要的。通过执行合同,
承包商确认了合同规定的TIME完
成工程来说是合理的。
按时的履行合同是合同的一个明
示条件。任何业主或者承包商的
延误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承包
商执行合同,就表明承包商认可
了合同规定的TIME是合理的,
而不能就此提出争议。
无约定
8.2.2承包商不得在工程开工日期
前提早开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
定或者业主的书面指令,承包商
应当在开工前5天或其他约定的时
间内通知业主。
8.2.3承包商在开工后应当积极的
投入工作,在合同规定的TIME内
达到实质性完工。
无约定
对完工时间的界
定不同。
比较结论
序
号
条款内容
工期
八
TIME
A201CMa-1992
时间的
延迟和
顺延
(DEL
AYS
AND
EXTE
NTIO
N OF
TIME)
8.3.1如果承包商在工程的
开工或者进行过程中,遭到
了业主,工程师,其他业主
雇佣的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
工期延误,或者是工程师认
可的其他非承包商原因引起
的延误,那么工程师会通过
CO调整合适的时间。
工期索
赔
8.3.2对于工期的索赔参照
15条
8.3.3本款不排除其它款中
关于误期引起费用索赔的条
款。
分析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6:A:如果迟延不是由承包商的任何
行为或不行为造成或助成,完工时间将延长一个
非承包商
由公司决定的等于该等迟延的期间。如果公司要
的原因造
求承包商加班以弥补任何该等迟延,公司将根据
成的工期
第8(A)条的规定向承包商支付该等加班时间的费
延误可以
用。通用条款:6:B:如果迟延是由承包商的任
给予承包
何行为或不行为造成或助成,则公司将不给予期
商工期的
间的延长,公司有权向承包商收取公司向其他人
增加,但
支付的消除迟延的任何费用。公司可以要求承包
是否会给
商自担费用加班弥补因该等迟延造成的任何时间
予费用的
损失。通用条款:6:C:承包商的履行时间对于
增加,视
合同至关重要。工程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
各国家法
律的约定。 承包商应立即就工程落后进度或者不能按进度完
工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公司。
合同:7:如果承包商不能按合同附件1及条款6
完成工作或关键部分,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
向业主每天按合同额的0.3%,支付误期损害赔
偿费,最大为合同额的10%。承包商同意按照本
条款向业主支付所有的误期损害赔偿或从业主向
承包商应付的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为实际
损失的合理估计,而不是罚款并且是对承包商因
此种失误而收取的唯一费用及追索。本条款并不
视为本合同下业主对其损失或补救、承包商违反
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权利的放弃
比较结论
相似
二十冶合同中
约定了误期损
害赔偿
序
号
条款内容
支付
和完
工
(P
AY
ME
NT
九 AN
D
CO
MP
LET
IO
N)
A201CMa-1992
分析
合同
金额
9.1合同金额是指合同中约
定的金额,包含授权的变更
在内,业主因为承包商按照
合同完成工程而向承包商支
付的总金额。
SCH
EDU
LE
OF
VAL
UES
9.2当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
时,在承包商申请第一笔进
度款时,承包商要向工程师
提交一份SCHEDULE OF
VALUES 的文件,将合同总
金额分担到WORK的各个部
分。并提供资料支持其准确
性。该SCHEDULE将会被
用来对承包商支付进度款。
SCHEDULE
OF VALUES
是对承包商进行
支付进度款的依
据。工程师对承
包商提供的
SCHEDULE
OF VALUES
进行核查,防止
超前支付
(FRONT
LOAD).
9.3.1承包商应当提前10天
申请付款,承包商会提交给
工程师一份根据已完工程和
SCHEDULE OF VALUES
准备的明细,如果业主或者
工程师要求的话,承包商应
当提交资料证明。
通常情况下,会
在补充条款中约
定质保金的比例。
付款
申请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要求,固定合同总价为
MB12,000,000。(大写: 人民币:壹仟
贰佰万元整)。合同最后的价格将依据2007
年6月7日提交的商务报价文件中的固定单价
和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的差异核算。实际
工程量以批准的施工图和钢结构加工详图为准。
相似
无约定
通用条款:9:A:在工程进展期间,经承包
商以如下方式提出适当的申请,公司将支付工
程的进度付款:(1)每月第一天或之后,承包
商将为上月最后一个工程日及其以前的完成工
程,开立一式两份的进度计帐发票。“完成工
程”一词在进度付款目的上是指,实际已安装
到位的材料或设备。承包商的进度记帐发票包
括为工程的原始范围及变更发生的进度付款。
原始合同及每一个变更订单和COR上显示的
每一个“付款项目”均应该在发票中单列。其
他格式及发票支持文件将由公司在第一个发票
循环之前加以决定。(2)
承包商进度
记帐发票的依据是公司工程设计及财务认证确
认单上显示的完成工程的适用的百分比和/或
单位。百分之十(10%)的保留百分比将从
完成工程的总金额中扣除。
二十冶合同的付
款申请日期规定
的不合理。二十
冶合同中约定了
10%的保留金。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9.3.3付款申请中不应包含承包商准备从
分包商扣留的部分。
付款申请只能包括承包商准
备付给分包商的部分,业主
扣留承包商准备从分包商扣
留的部分。
无约定
9.3.4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材料和设备
到场被储存好后,该笔款项将被支付。如
果之前得到业主的批准,材料和设备在场
外指定的储存场所储存好后,该笔款项同
样可以被支付。场内或场内的材料和设备
价款被支付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将该材料
或者设备转到业主的名下,或者其他保证
业主利益的方式,包括相应的场外存货的
保险。
在对材料或者设备支付价款
前,承包商必须提供证据将
该材料或设备转到业主的名
下,或者其他保证业主利益
的方式。例如,账单或者其
他可以证明业主对该材料或
设备拥有权的文件。
无约定
9.3.2该付款申请中,可能包含有变更部
分的付款申请。
九
支付和
完工
(续)
付款
申请
比较结论
序
号
九
条款内容
支付和
完工
(续)
付款
证书
(CE
RTIF
ICAT
E OF
PAY
MEN
T)
A201CMa-1992
分析
9.4.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
付款申请内7日内,或者向业主
发出支付证书,同时给承包商
发出一份,表明工程师同意支
付该款项;或者通知业主和承
包商扣留该款项的全部或者部
分并列明原因
收到付款申请时,
业主有三种选择:
1)同意支付;
2)同意支付部
分;3)拒绝支
付。后两种选择
需要说明原因
9.4.2支付证书的颁发,意味
该条非常重要,
着工程师对业主作出如下声明: 说明了工程师的
基于工程师对工程以及承包商
支付证书的意义。
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评价,工程
支付证书不构成
对WORK的接
师已经进了他最大努力,认为
受。
工程进行到目前,符合合同文
件的要求。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序号
九
条款内容
支付和
完工
(续)
付款证
书的扣
留
A201CMa-1992
分析
9.5.1工程师可以扣留支付证书
内容的全部或者部分的办法,
在有合理的理由保护业主的前
提下。如果工程师不能做出
9.4.2条的声明,如果工程师和
承包商就进度款的支付额没有
达成一致意见,工程师会就其
能决定的额度颁发支付证书。
期中支付
工程师也可能会由于发现之前
不像最终
颁发的支付证书无效而扣留本
支付一样,
次的支付证书。之前的支付证
在经过工
书无效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1)
程师对
未能修复缺陷2)业主受到第三
WORK的
方提出的索赔或者业主发现有
评估后,
这种可能,直到承包商保证业
可以被重
主安全之后。3)承包商没有支
新考虑或
付款项给分包商,承包商雇员,
者被逆转。
材料供应商或者设备供应商。4)
进度款已经超支5)该承包商对
业主或者其他承包商造成损害。
6)合理的证据证明承包商在工
期范围内无法完成WORK.7)
重复性的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施
工。
9.5.2当上述付款证书的扣留理
由解除后,付款证书将会被颁
发,相应的款项将会被支付。
二十冶合同
合同:4.4:在收到发票后10天内,业
主代表可以因付款测算不符合付款进度
拒绝全部或部分发票,通知承包商更正
发票金额并符合合同要求。
通用条款:9:C:公司可以以下述理由
暂停支付本来到期的付款:没有得到补
救的缺陷工程、提交的留置权或其他请
求、表明其他人可能提交留置权或其他
请求的合理证据、承包商没有向其分包
商或没有为材料或劳务适当付款、对于
以未支付的剩余付款完成合同能力的合
理怀疑、承包商没有履行其合同项下的
任何其他义务,或者保护公司免遭因承
包商没有支付或解除税收或其他义务产
生的任何责任。如果暂停支付的理由消
除,要及时支付被暂停的付款。如果该
等理由在书面通知后合理的期间内没有
消除,公司可以予以消除,并由承包商
承担费用。
无约定
比较结论
相似
序
号
条款内容
付款
证书
的扣
留
九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9.5.3如果工程师扣留了付
款证书,那么业主将会支付
颁发“JOINT
CHECKS”,对于承包商
对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欠
款,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可
以通过“JOINT
CHECKS”获得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分
包商对承包商的索
赔的到了保证,不
会产生分包商对
WORK 有留置权
的情况了。
无约定
承包商会在付款日
期到达前10天向
业主申请,工程师
可以用7天的时间
来评估,那么业主
就只剩下3天的时
间来进行支付。如
果业主需要更长的
时间做支付,那么
在合同的补充条款
中可以约定。条款
13.6约定了延迟
付款的利息支付,
利息从该支付款项
的那天开始计算。
在 业主通过业主代表收到承包商正确
发票(及中国财务发票)后的30天内
付款。通用条款:9:A:每月第一天
或之后,承包商将为上月最后一个工程
日及其以前的完成工程,开立一式两份
的进度计帐发票。“完成工程”一词在
进度付款目的上是指,实际已安装到位
的材料或设备。承包商的进度记帐发票
包括为工程的原始范围及变更发生的进
度付款。原始合同及每一个变更订单和
COR上显示的每一个“付款项目”均
应该在发票中单列。其他格式及发票支
持文件将由公司在第一个发票循环之前
加以决定。承包商进度记帐发票的依据
是公司工程设计及财务认证确认单上显
示的完成工程的适用的百分比和/或单
位。百分之十(10%)的保留百分比
将从完成工程的总金额中扣除。
支付和
完工
(续)
进度
款
9.6.1工程师颁发付款证书
后,业主将会按照合同约定
的方式和时间付款,并且会
通知承包商
比较结论
除时间不同外,
相似。
序号
九
条款内容
支付和
完工
(续)
进度
款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9.6.2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进度
款的7日内向分包商支付进度款。
分包商应当和下一级分包商约定
同样的付款方式。
本条排除了承包商将收到的进度款
用于别的用处的可能。如果承包商
觉得分包商完成的工程质量有问题,
承包商不能擅自扣留属于该分包商
的工程款,该工程款应当被交还给
业主。除非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
承包商不能就分包商完成的存在缺
陷的WORK扣款超过业主对承包商
就该部分的扣款额。
9.6.3在被要求的情况下,工程
师会为分包商提供关于向承包商
支付的款项的材料。
9.6.4承包商有权要求承包商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已经对
分包商进行了支付,如果承包商
不能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工
程师可以联系分包商确认该分包
商是否已经得到了支付。业主和
工程师都没有义务对承包商进行
支付,除非法律对此有所规定。
无约定
这是很少的工程师和分包商交流的
情况之一。
如果业主怀疑承包商没有对承包商
进行支付,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提
供支付的证明,如果承包商不能给
出证明,业主可以联系分包商确认
其是否得到了支付。这是2012007的新加内容。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序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合同:4.5:任何发票的付款均不
能视为对本合同下任何工作的接
收或批准,也不视为业主或业主
代表放弃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
但是,所有业主已支付的设备材
料,不论是否已组成工作的一部
分,所有权已归属业主,且在任
何情况下都不能视为承包商的财
产。
相似。
9.6.5承包商对材料供应商,
设备供应商的付款情况,工
程师可以采取以上相同的方
式处理。
进度款
九
9.6.6支付证书,进度款,或
者部分或者全部占用
PROEJCT不构成业主对工
程的接受。
支付和
完工
(续)
未能支付
(FAIL
URE OF
PAYME
NT)
9.7如果在收到付款申请7日
内,在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原
因的情况下,工程师未能颁
发支付证书,或者业主未能
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的7日
内支付承包商,则承包商可
以在通知业主和工程师7天后,
停止工作。直到收到相应的
款项为止。合同的金额根据
承包商停工,延期,重新开
工以及利息的费用进行调整。
本条规定了
承包商由于
付款问题停
工的情况。
同时给与了
承包商获得
因停工引起
损失的补偿
的权利。
无约定
序
号
条款内容
实质性
完工
(SUB
STAN
TIAL
COMP
LETI
ON)
九
支付和
完工
(续)
A201CMa-1992
分析
9.8.1实质性完工是指工程进行
过程中的这样一个阶段:或者被
指定的工程的一部分已经按照合
同充分的完成并且业主可以占用
或者利用了。
工程师负责通过建立一种基准来决定
WORK或者一部分是否达到了实质性完
工。实质性完工不受未完部分金额的大小
的影响,比如:一座医院里的唯一的一个
电梯,就差一个价值一元的零件,也不被
视为实质性完工。因为CONTRACT
TIME的完成基准是实质性完工时间,因
此承包商往往认为的实质性完工时间比较
早,作为独立的个体,工程师决定实质性
完工的时间。本条仔细考虑了关于整个
WORK的实质性完工,如果认为一部分
已经实质性完工,需要业主将该部分同其
他部分分开。再补充条款中可以包含达到
实质性竣工的前提条件。
9.8.2当承包商认为工程或者工
程的一部分已经得到了业主的实
质性完工的认可后,承包商会向
工程师递交一份清单,该清单列
明了承包商在得到最终付款之前
应当完成的尾项。承包商未能在
清单中列明的项不解除承包商按
照合同完成WORK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都是承包商提出WORK已
经实质性完工。承包商通过向工程师提交
一份清单,该清单上列明在最终付款前承
包商应完成的项目。这个清单通常被称为
“PUNCH LIST”,该清单包含了一份
关于在实质性完工后承包商还有做的工作
的声明,通常情况下该清单会被工程师修
改,有些项目会影响实质性完工,有些不
会。
9.8.3在收到承包商的清单后,
工程师会进行一次检查决定工程
或者指定的部分是否达到了实质
性完工。如果工程师检查到任何
一部分未实质性完成,不管该部
分是否在承包商列的清单上,承
包商应当在提交实质性完工证书
前,完成或改正工程师指出的缺
陷。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需要
申请再次检查。
这是本合同中包含的两次要求工程师检查
中的一次。另一次在最终支付前。重复要
求工程师的检查可能会增加业主向工程师
支付的费用,在该情况下,业主可能会向
承包商提出索赔。
二十冶合
同
无约定
无约定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9.8.4当工程或者指定的部分实质性完工后,工
程师会颁发实质性完工证书,确立实质性完工的
日期,双方关于安全,维护,保险等责任。并且
约定一个承包商完成清单上列明的所有项目的时
间。合同中的承诺在WORK或者指定部分实质
性完工时生效除非在实质性完工证书总另有约定。
当工程师决定WORK实质
性完成时,工程师准备一份
实质性完工证书,附有未完
项目清单。实质性完工以后,
承包商的工人可能仍然需要
在现场作业,因此,分清业
主和承包商在关于未完项目
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双方
都要在实质性完工证书上签
字表明双方有了非常好的理
解。
9.8.5实质性竣工证书会被提交给业主和承包商,
双方需要签字确认证书上规定的双方责任,同时
得到担保人的同意后,如果有的话,业主将会释
放相应部分的保留金。这种保留金的支付会根据
工程完成的情况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调整。
该条款充分考虑了完全释放
之前扣留的金额,除了仍然
未完和未按照合同要求的保
留金外。
9.9.1承包商可以在占用或者使用任何已完或者
部分完成的WORK,在任何双方已经另行约定
的情况下。并且这种提前的占用或者使用得到了
保险人和相关机关的同意。这种占用或者使用可
以在不管该部分是否达到实质性完工的情况下进
行,只要业主和承包商已经就双方关于付款,保
留金等另行约定,并且就修复WORK的时间以
及在合同中约定的承诺的生效时间进行了书面约
定。当承包商认为一部分已经达到了实质性完工,
承包商会根据9.8.2的约定提交清单给工程师。
承包商对业主的部分占用的同意不能被无故拖延。
双方应该就WORK进展的程度进行书面约定,
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工程师将作出决定。
业主可能希望在WORK达
到实质性竣工之前就占用
WORK或者部分
WORK.9.9条约定了这种
占用发生的条件,承包商和
业主间需要签订一份额外的
协议,并且保险人需要同意。
实质
性完
工
支付和
完工
九 (续)
部分
占用
或者
使用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无约定
无约定
通用条款:11:
二十冶合同
D:公司占用工
严重不公平,
AIA合同总
程场地或者工程
场地的任何部分, 的提前占用
是有条件的。
均不构成对于工
程或其任何该等
部分的接受或批
准。
序
号
条款内容
部分
占用
或者
使用
九 支付和
完工
(续)
最终
完工
和最
终支
付
A201CMa-1992
9.9.2在这种部分占用前,业
主,承包商和工程师需要一起
对将要对被用的部分进行审查,
记录工程的状况。
分析
频繁的进入建筑物会给完成的和未完
成的项目带来损失,双方在提前占用
前应当通过照片,检查报告,录像,
或者其他方式记录WORK的现状。
本条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衡量在业
主占用以后,WORK可能发生的损
失的衡量标准。
9.9.3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
部分的占用或使用工程或工程
的一部分不构成对不符合合同
文件约定的工程的接受。
通常情况下业主提前占用工程或工程
的一部分,双方会提前另外签订协议。
9.10.1在收到承包商的书面
请求进行最后验收并受到承包
商的最终付款申请时,工程会
积极地进行检查,并且当工程
师发现工程符合合同条款并且
承包商履行完了合同条件,那
么工程师会积极地颁发最终验
收支付证书。
承包商首先决定工程已经被完成,并
且随时准备被工程师或者业主验收。
承包商申请的最终付款,应当伴有相
应的支持资料,一并提交给工程师。
如果通过最终验收,承包商会颁发最
终支付证书,工程师通过该证书的颁
发,表明WORK已经通过了最终验
收,不需要再颁发最终完工证书了。
因为担保人需要用保留金完成承包人
未完成的工作,因此,在释放保留金
前需要得到担保人的同意。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通用条款:11:D
公司占用工程场地
或者工程场地的任
何部分,均不构成
对于工程或其任何
该等部分的接受或
批准。
二十冶合同只规
定了业主对工程
场地的占用不代
表对工程的占用,
这样不完整。
合同:6.4:在业
主接收工作后的14
天内,业主将向承
包商颁发临时接收
证书以确认工作的
完成或书面通知不
符之处。承包商在
将立即自费履行纠
正工作以便向业主
提交获得批准。合
同:6.5:在质保
期结束后14天,业
主向承包商颁发最
终接收证书。
不同。AIA不需
要颁发最终接受
证书。
序
号
条款内容
九 支付和
完工
(续)
最终
完工
和最
终支
付
A201CMa-1992
9.10.2在承包商提交给业主一下各款
规定的内容之前,最终付款和保留金
都不会被支付的。1)一份表明所有的
材料和设备已经支付;2)一份证明符
合合同中约定的保险的材料。3)担保
人同意的材料;4)业主要求的其他材
料,如承包商声明放弃留置权的材料,
放弃索赔的材料等。如果分包商没有
放弃该权利,那么承包商应当向业主
提交一份保函,足以使业主抵消该留
置权可能带来的损失。如果该留置权
在业主支付完承包商之后仍然存在,
那么承包商应当向业主返还相应价值
的费用,另外包含合理的律师费。
分析
二十冶合同
因为担保人需要用
保留金完成承包人
未完成的工作,因
此,在释放保留金
前需要得到担保人
的同意。
合同:12:当承包商认为本合同
项下的工作或业主特别指定的部
分已完成或准备接受,承包商将
书面通知业主代表。业主代表,
监理公司及业主将进行审核,检
验及测试以使业主满意承包商的
工作或其每一部分均符合合同需
要。业主代表将通知承包商任何
不符点,承包商将采用纠正行动
且接受程序将按业主及业主代表
的要求重复进行直到该工作或该
部分按照完成的要求已被接受。
如果该工作是部分接受,那么该
接受是临时接受。业主最终的书
面接受为对承包商工作的全面接
受。
9.10.3如果在实质性完工后,最终完
工的时间被变更指令延迟,而且得到
了工程师的确认,那么经承包商申请,
工程师颁发证书的前提下,在不终止
合同的前提下,支付完成部分剩余的
款项。
9.10.4进行最终支付的同时,也视为
业主对除以下内容外的所有的索赔的
放弃。1)留置权,索赔或者由合同中
产生的阻碍;2)WORK未能符合合
同文件的规定;3)合同文件中规定的
特殊承诺
本条约定了业主在
最终支付后仍让享
有的权利,包括
3.5条承诺条款中
的约定,和12.2
中缺陷责任期中的
约定。
比较结论
序号
十
二
条款内容
剥离
检查
与工
程修
复
工程剥
离
A201CMa-1992
分析
12.1.1如果工程的一部分按
照合同约定需要工程师的验
收或者某一部分工程师要求
验收了,而承包商在工程师
验收前就覆盖了该部分,那
么在工程师书面要求下,承
包商必须打开该部分供工程
师重新验收。
合同文件中应
该约定清楚相
哪些项是需要
工程师验收的。
12.1.2如果非合同约定必须
由工程师验收的一部分工程
已经被覆盖,而且覆盖前工
程师没有要求检查,那么在
工程师的要求下,承包商应
该除去覆盖,供工程师验收,
如果验收后发现该部分符合
合同文件中的约定,那么该
部分的费用应当由业主通过
CO的形式承担,如果发现该
部分的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
的约定,那么该部分应当由
承包商承担。
对已覆盖的部
分的检验费用
的承担取决于
质量是否符合
合同的约定。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无约定
通用条款:5:B:在最后接受整体工程
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公司希望通过移
动或拆除检查任何已完成的工程项目,
承包商经请求将及时为该等检查提供所
有必要的便利、劳务和材料。如果发现
该等工程项目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过
错在任何重大方面存在缺陷,承包商将
支付该等检查及令人满意的重建的所有
支出。但如果发现该等工程项目符合合
同要求,公司将根据第8条就该等移动、
检查和重置补偿承包商。通用条款:5:
C:公司没有行使检查的权利,或者在该
等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缺陷工艺或材料,
并不因此解除承包商以严格符合合同的
方式提供材料和工艺的义务。
相似
序
号
十
二
条款内容
剥离检
查与工
程修复
(续)
工程
修复
A201CMa-1992
分析
12.2.1无论缺陷工程是在实质性完工
之前或者之后,承包商都应当积极地
修复工程师拒收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
文件规定的工程。修复缺陷工程所产
生的检测费用,除去覆盖物的费用,
替代品的费用以及对工程师的服务支
付的费用全部都由承包商承担。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WORK可能会在
WORK刚开始或者进行了部分的时
候被拒收,工程师可以建议承包商
如果继续进行下去,不会得到可接
受的结果。承包商必须修复不符合
合同规定的WORK,即使该WORK
还没有被工程师拒收。
12.2.2.1实质性完工后,在一年的修
复期内,承包商除了应当做到3.5条
承诺中约定的之外,如果业主发现工
程的任何一部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那么承包商应当立即积极地修复该部
分,除非业主已经书面同意接受该部
分。如果业主没有给承包商发出通知
修复缺陷工程,那么视为业主放弃了
要求承包商修复缺陷的权利。
本款的是独立于承包商在3.5中约
定的承诺外的关于修复缺陷工程的
单独约定。承包商需要在合理的时
间内完成工程的修复。
12.2.2.3一年的缺陷责任期不能因为
承包商修复工程而被延长。
当承包商在一年的修复期内修复的
WORK需要进一步的修复,且修复
期限超过一年,那么业主没有义务
通知承包商,而可以选择要求其他
承包商修复工程。承包商的修复活
动不会延长缺陷责任期。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无约定
无约定
比较结论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12.2.3承包商需要从现场移除不符合
合同约定的,承包商未能修复的且工程
师拒绝的接收的工程。
十
二
剥离检
查与工
程修复
(续)
工程
修复
12.2.4承包商将要承担由于其移除工
程而对业主或者其他承包商的未完工程
或者已完工程造成的损失。
12.3不符工程的接收如果业主选择接
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业主可能会
选择这样做来替代要求承包商移除不符
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价格通过
CO的形式被相应的减少。不管是否最
终支付,该调整都会有效。
分析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5:B:公司有权拒绝缺陷
材料或工艺,并要求加以纠正。被拒
绝的工艺将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加以纠
正,被拒绝的材料将立即从工程场地
清除,并且均不得向公司收费。
比较结论
序
号
十
四
条款内容
合
同
的
终
止
和
中
止
承包商
提出的
终止合
同
A201CMa-1992
分析
14.1.1承包商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工程被连续停
工30天,而不是由于承包商,其分包商,其雇员,
或者为承包商工作的人员或实体引起的,有以下原
因中的一个引起:
1)由法庭或者相关权威部门发出的指令停工。
2)政府出台的法规。如政府发出全国性质的紧急
情况,要求所有工程停工。
3)由于工程师没能合理的办法接受证书,或者业
主没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
4)根据2.2.1条的约定,业主没能按照承包商的
要求,提供合理的证据。
如果承包商因为业
主的不支付而选择
停工,那么承包商
需要再等额外的30
天才能终止工程。
如果停工是由于其
他承包商等引起的,
除非14.1.1条中4
款中一条使用,否
则承包商无权停工。
14.1.2承包商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工程被间歇性
停工时间达到了合同的总工期或者达到了365天中
的120天,而不是由于承包商,其分包商,其雇员,
或者为承包商工作的人员或实体引起的。
14.1.3如果在14.1.1和14.1.2中的一条存在,
那么承包商在提前7天通知业主或者工程师之后,
那么承包商可以在通知业主和工程师七天后终止合
同,并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包括合理的利润。
7天的通知时间是
30天之外的时间。
14.1.4承包商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工程连续停工
60天,而不是由于承包商,其分包商,其雇员,或
者为承包商工作的人员或实体引起的,由于业主总
不能履行其在工程进度问题上的合同责任。承包商
可以在书面通知业主和工程师7天后,终止合同,
并且按照14.1.3中的约定要求业主赔偿损失。
7天的通知时间是
60天之外的时间。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序
号
十
四
条款内容
合
同
的
终
止
和
中
止
(续)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
结论
14.2.1业主可以终止合同在
以下条件下:
1)承包商重复性的拒绝或者
不能提供具有相应技能的工人
或者合适的材料;
2)承包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
对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或者工
人进行支付;
3)承包商重复的违反法律法
规等;
4)实质性的违约。
单次的提供不合格的人员
或不合格的材料不能导致
终止合同,必须是重复的。
单次的违反法律不会导致
合同终止,该行为必须是
重复的。
通用条款:24:A:如果承包商在任何时候
拒绝或未能及时和勤勉地实施工程或履行其
在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公司在书面通
知承包商后可以终止承包商继续进行工程的
权利。在此情况下,公司可占据工程场地,
通过其认为得当的任何方法(包括雇用另一
个承包商或其它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可为
此目的接管一切材料、机器、设备、工具和
装置,并行使承包商的一切权利、选择权和
特权。在此情况下,在工程完成之前,承包
商将无权收取任何进一步的付款。如果合同
价款的未付余额超过公司完成工程的费用,
包括额外管理和行政服务的报酬,则该超出
额将支付给承包商。如果公司的该等费用超
过了该未付余额,则承包商有责任向公司补
付差额。
二十冶
合同对
业主终
止合同
的权利
约定太
宽,没
有细化
的约定,
对承包
商极不
公平。
14.2.2如果以上的任何一条
情况存在,那么业主,在有充
分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INITIAL DECISION
MAKER 将会鉴定该种行为,
并且在给与承包商担保人7天
的通知后,终止合同,并且:
1)承包商离开现场,业主占
有承包商的所有的材料,设备,
工具。
2)按照5.4条接收分包商
3)选择业主认为最方便的方
法完成工程。在承包商的书面
请求下,业主可以提供完成工
程的明细账单给承包商。
INITIAL DECISION
MAKER 将会决定是否
有充足的理由来终止合同。
这样可以保护承包商不被
业主的无礼行为侵害,同
时保护业主不会因不成熟
的行为而招致的不好的后
果。
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都应
当由业主的法律顾问仔细
审查,这样可以有效地保
护业主。
业主的明细账就是业主对
承包商扣款的金额。
业主
提出
的终
止
序号
十
四
条款内容
合
同
的
终
止
和
中
止
(续)
A201CMa-1992
分析
14.2.3当业主因为
14.2.1中的任何一个原因
终止合同时,承包商不再会
收到进一步的价款支付,直
到工程完成。
当工程有其他的承包商完成
时,那么工程师要对做出评
估,业主是否要做出进一步
的支付,或者承包商应当向
业主支付
14.2.4如果未支付的合同
款超过了完成剩余工程所需
要的费用,那么差额会支付
给承包商。如果未支付的合
同款低于完成剩余工程所需
的费用,那么承包商要向业
主支付差额部分。
本条的损失要参照15.1.6
的双方放弃后续的损失。
业主提
出的终
止
二十冶合同
分析
序
号
十
四
条款内容
合
同
的
终
止
和
中
止
(续)
A201CMa-1992
分析
14.3.1业主可以为了自己方便,不
需要特殊的理由,书面要求承包商暂
停施工部分或整个工程。
注意:连续的暂停可能会
成为承包商按照14.1.2
终止合同的理由。
二十冶合同
无约定
业主为了
自己的方
便而暂停
施工
14.3.2合同的总价以及和合同工期
都会被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格的调整
包含利润。在以下情况下不会有调整:
1)工程已经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处于
停工状态;
2)根据合同中其他的条款,一个相
当的调整已经被做出或者被拒绝了。
无约定
分析
序
号
十
四
条款内容
合同
的终
止和
中止
14.4
业主
为了
自己
的方
便终
止合
同
AIA-201
分析
二十冶合同
14.4.1业主可以在自己方便的
情况下终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的
理由。
通用条款:24:B:公司可以为了自己方
便,书面通知承包商的方式终止承包商继
续进行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权利。该终止将
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生效,并且不损害
公司可能对承包商享有的任何索赔权,亦
不影响承包商在合同项下有关工程之未终
止部分的义务和职责。
14.4.2在收到业主的书面终止
的通知后,承包商应:1)按照
业主的要求停止施工;2)在业
主的指示下,采取保护工程的行
动;3)除了在终止日期前已经
进行的,终止新的分包商进入现
场,终止采购行为。
通用条款:24:C:收到第24(B)款所
述通知后,除非通知中另有说明,对于被
终止的那部分工程,承包商应:(1) 立即
中止该部分工程,并立即中止订购与执行
工程有关的材料、设施和物资(2) 除非公
司另有指示,尽一切合理努力按照公司满
意的条件撤消所有现有的订单或合同;及
(3) 只完成公司认为保全和保护工程已在
建部分及保护工程场地上的或正在转运到
工程场地上的材料、厂房和设备所需的工
作部分。
(续)
14.4.3在业主终止合同的情况
下,承包商将会受到已完工程的
付款,以及由于该终止造成的费
用,包含未实施的工程的合理利
润。
这是很少的承
包商能就未完
工程获得利润
的情况。
(D) 在按照第24(B)款终止后,承包商
将按比例获付被终止工程中已执行部分的
合同报酬的一部分,包括承包商已经为之
订立了未被撤消的确定合同的材料和服务,
双方理解公司应享有该等材料和服务的所
有权。在上述一定比例的报酬的金额确定
后,公司将在承包商按照第9(E)款规定
交付了有关留置权和宣誓书的解除书后,
及时将该金额支付给承包商。
分析
相似
相似
没有将合同
终止后,未
完工程的利
润给予承包
商。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15.1.1索赔是指合同某一方针对
合同的规定提出的要求,具体可包
括解释与调整合同条款,增加付款,
延长工期等。
十
五
索
赔
和
争
议
15.1.2合同任何一方必须在索赔
事件出现21日内或索赔人意识到索
赔事件的出现21日内提出。在索赔
得到最终处理前,承包商应当继续
执行合同,而业主应当继续按照合
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索赔
该条款避免了因为工
程停止而产生的费用。
15.1.4对费用增加的索赔:如果
承包商如果承包商通过费用索赔要
求增加合同费用,承包商应当在继
续工程施工前书面通知各方。这一
规定不适用于危及生命及财产安全
的紧急情况。
15.1.5对工期延长的索赔:如果
承包商通过索赔要求延长工期,那
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索赔应
包括成本估算及对工期影响的估计。
只有影响关键路径的
才会引起工期索赔
通用条款:8:根据本第8条
提出的任何调整要求,必须在
公司指示变更之日起十(10)
日内由承包商以书面方式提出。
除非公司以书面方式具体指示
变更,否则不得提出调整要求。
二十冶的通知时间
短,承包商的风险
加大。
通用条款:6:E:本第6条项
下的任何时间延长请求或补偿
请求,必须在迟延开始之日起
五(5)个工程日内书面作出。
二十冶的通知时间
短,二十冶的风险
大。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15.2.1索赔事件首先应当被提交给初
始决策人来进行处理,除非合同另有约
定外,,通常情况下工程师会担任初始
决策人的角色,如果在30天内,仍然
没有达到各方同意的决定,索赔可以进
入下一步程序。
索赔
和争
十 议
五 (续)
初始
决策
人解
决争
议
15.2.2初始决策人会在收到索赔申请
的10天内审查索赔内容并作出以下的
一个或多个行动:1)要求证明材料;
2)全部拒绝索赔或者部分拒绝;3)
同意索赔事件;4)建议一种和解方式;
5)提醒双方在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的
情况下,初始决策人是不能给出决定的。
15.2.3在评估索赔事件时,初始决策
人可能会咨询任何一方或者是由专业知
识的能够帮助初始决策人做出决策的个
人,初始决策人可能会要求业主聘用这
种人。
15.2.4如果初始决策人要求一方对索
赔做出回应或者提供资料支持,该方在
收到这种要求的10天内:1)对要求的
资料支持作出回应;2)通知初始决策
人其递交支持资料的事件;3)通知初
始决策人其无法提供支持资料。
在收到回应或者支持资料后,初始决策
人可以拒绝或者同意,全部或者部分索
赔。初始决策人的决定有有最终效力并
对双方有约束力,但任然可以提请调停
或者仲裁。
分析
二十冶合同
通用条款:28:B:承包商与公司之间就
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如果不能在承包商
施工经理与公司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代
表)之间得到友好解决,则争议应首先
由承包商或公司提交双方内部的下一级
管理层(即承包商的副总裁和公司的项
目总监或者他们各自的指定代表)解决。
承包商和业主可
以共同指定第三
方为初始决策人。
如果双方有一方
不同意,那么工
程师将扮演初始
决策人的角色。
不管工程师是不
是初始决策人,
通用条款:28:B:如果在此提交后的十
通常情况下索赔
个公历日内未能通过此方式解决,则承
都会首先由初始
包商或公司应将争议再提交双方执行管
决策人处理,这
理层解决。双方同意尽其最大努力通过
样可以避免太多
诚信谈判在享有解决争议之全权的执行
的法定争议解决
管理层解决争议。如果承包商或公司在
程序会影响工期。
任何阶段认定,时间如此紧迫而通过商
谈和协议方式解决争议的前景又如此黯
淡,以致其合法权益不允许再拖延下去,
则其即可进入下面所述的解决争议的下
一阶段。
比较结论
程序不同
程序不同
序
号
条款内容
A201CMa-1992
分析
二十冶合同
比较结论
15.2.6.1在初始决定做出30天内,
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要求在进行调停,
如果双方都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意
调停,那么双方都放弃调停的权利,
初始决定人的决定就是最终决议。
索赔
和争
十 议
五 (续)
调解与
仲裁
15.3.1索赔,争议或者其他与合同
有关或者无关的事件,除了9.10.4,
9.10.5以及15.1.6中约定放弃的
情况,被提交调解,作为法律途径解
决的前提。双方应努力通过调解解决
争议。
15.3.3双方应当分担调解费。调解
将会在工程的所在地进行,除非双方
另行约定了调解地点。
15.4如果双方选定仲裁作为最终解
决争议的方式,那么各种为解决的争
议最终提交仲裁。仲裁申请应在初始
决定人的决定提出60天后,书面提
出,发送给合同另一方以及仲裁人员。
仲裁申请中应该写明所有索赔项目。
总裁庭给出的决定是最终性质的,对
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通用条款:28:C:如
果在执行管理层开始协
商解决争议后的十个公
历日内争议尚未得到解
决,则争议可由任何一
方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仲
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未能按照上面
第28(B)款规定得到解
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贸仲委”),
按照申请仲裁当时有效
的并按照本第28(C)款
规定修订的中国贸仲委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中国北京
程序不同
通过以上的比较研究可知,本合同采用的并非原
始的AIA合同A201CMa-1992,但是却可以发
现,二十冶合同是以A201CMa-1992合同为模
板编制的,因此,我们可以从A201CMa-1992
中找到二十冶合同中许多规定的依据及解释,例
如变更,建筑师的合同管理等。同时,可以看出
业主将哪些原本属于业主的风险分担给了承包商,
在下一节中,我们结合A201CMa-1992合同及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了二十冶合同的特点。
3.4 施工合同特点分析
本合同具有以下七大特点:
(1)合同内容分布相对混乱
通常情况下(像AIA合同下)
的协议书和专用、通用条款在本
合同中被毫无意义的分到了本合
同下的“协议书”,“合同”和
“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
三个部分中。例如定义条款:在
“B合同”中定义了“项目”,
“工程进度”以及“语言的单复
数”在“C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和
条件”中对其他部门进行了定义,
这种分类毫无意义。
(2)合同对时间的界定不够量化
大量的使用了“合理的时间”
一词。如,在合同第九条逆向收
费9.12条中规定:“当承包商声
明或者行动表明他不能或不愿在
合理的时间内采取纠正行动时,
业主对缺陷或不符工作的重新设
计,修理,替换或采取其它合适
措施的纠正行动。”这种条款给
双方造成了很多的争议。
(3)存在对承包商不公平的条款
建筑及安装合同条款及条件
中第24条B规定,公司可以为了自己
方便,书面通知承包商的方式终止承
包商继续进行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按照此条的规定,公司就可以在任何
情况下,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终止合同,而不需要就终止部分向承
包商做出任何补偿,事实上,也确实
存在业主变相的将合同规定下二十冶
的项目交由其他承包商做的部分。这
是显失公平的做法。
(4)权利责任的规定不均等
对承包商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比较多,对业主义务和责任的规
定较少,权利比较多。对双方的
权利责任规定不均等。主要表现
在,在合同终止条款中,规定了
业主可以为自己方便,没有任何
理由的情况下随时终止合同或者
终止部分合同,却没有规定就移
除的工程对承包商做何种补偿。
另外,在本合同中没有索赔程序
的规定。
(5)合同中对涉及各方的权利规定混乱
“公司”,指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
司,以及签发本文件附在其上之合
同的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的任何
子公司或关联企业。
“承包商”,指作为本合同一方的
除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实
体。
“公司设备供应商”,指与公司或者
公司的关联企业签订的向中国运输该
等新设备和/或翻新设备或者在中国
制造该等设备的合同项下的,所有轧
钢设备和相关的外围设备的供应商。
“公司工程师”,指向公司场所提供
工程设计、采购及建筑管理服务的
CH2M Hill 建筑(上海)有限公司
或其关联企业。
从以上对各方的定义可
以看出:合同中只对
“业主”做出了明确的
定义,间接地定义了二
十冶为承包商,没有对
总承包商作出定义,而
在合同的西图公司直接
被定义为“公司工程
师”,定义了公司工程
师对业主所负的责任,
却没有说明西图在整个
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权利,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西
图工程师更是极度的扩
大自己的权利,造成现
场的工作进行效率低下,
在第二部分的项目管理
章节已作出说明。
(6)合同中有明显的翻译错误
合同规定的是双方使用的语言是中英文,以英文为主,但合同的中英文格式都是美
铝提供的,其中很多重要条款的漏翻错翻不能排除有意行为的可能。如合同的9.2条
OWNER may also backcharge
against CONTRACTOR for work
done or cost incurred to remedy
these or any other
CONTRACTOR defaults, errors,
omissions or failures to perform
or observe any part of this
contract. OWNER may, but
shall not be required to, give
CONTRACTOR written notice
before performing such actions
or work or incurring such cost.
翻译为:业主会对因承包
商违反合同,错误,遗漏或不
能遵守合同履约而承担修复这
些缺陷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进
行收费。第二段直接没有翻译,
意思应为:业主在采取这种行
动或者工作以及发生这种费用
时,可以但是不是必须向承包
商发出书面通知。
(7)特殊条款
本合同的一大特点是逆向收费条款的设立,逆向收费条款的实质就是
业主将向承包方主张的部分索赔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界定出来。但是该
条款是有失公平的,因为它规定,当承包商声明或者行动表明他不能或不
愿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纠正行动时,业主对缺陷或不符工作的重新设计,
修理,替换或采取其它合适措施的纠正行动或者业主同意或被要求为承包
商履行的工作,如清扫,卸货,或完成未完的工作。业主会对因承包商违
反合同,错误,遗漏或不能遵守合同履约而承担修复这些缺陷的工作所产
生的费用进行收费。业主在采取这种行动或者工作以及发生这种费用时,
可以但是不是必须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
没有对承包商
采取纠正行动
的时间量化,
“合理的时间
内”相当于没
有定义。
两点不
合理表
现
业主采取纠正行
动或者工作时,
可以但是不是必
须向承包商发出
书面通知。该定
义相当于说业主
可以采取纠正行
动,不需要通知
承包商。
第四部分 索赔与反索赔
4.1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及承包商的反索赔
4.2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4.1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主要包含以下六大方面:
4.1.1 施工范围内未完成的内容
4.1.2施工问题造成的维修工作
4.1.3修理损坏部分的工作
4.1.4设备和服务费用
4.1.5低效的项目管理
4.1.6质量保证方面的问题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主要包含的六大方面:
4.1.1施工范围内未完成的内容
业主向承包商关于该部分进行的逆向收费主要有10小部分,整体说来
主要原因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管理公司因为人员更换频繁,
导致现场情况了解不清,许多已经由承包商完成的工程内容因为管理
公司没有记录,而向承包商进行逆向收费,该部分的多数内容承包商
都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该部分已经做过或者做完,详细内容请参照美铝
逆向收费分析报告。
4.1.2施工问题造成的维修工作
该部分中,业主逆向收费最严重的一块是已完工程的漏水问题,因为该
项目对漏水问题的要求特别严格,所以一开始管理公司给承包商制定了一种
施工工艺,而没有采用承包商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但是管理公司推荐的
施工工艺也不能保证100%不渗漏,后来,工程发生了渗漏,承包商及时进
行了堵漏,并将漏水的地方全部堵上,业主为了防止以后渗漏,未经通过承
包商的情况下,擅自聘用了国外专家并采用了先进的工艺进行堵漏,发生了
大笔费用。现要从承包商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在合同条款部分,已经分析该逆向收费条款的不合理性,在本条中,具体表现在:
首先,业主在该操
作中没有给予承包
商“合理的”时间
来进行堵漏
其次,承包商没有
声明或行动表明其
不能或者不愿意堵
漏
最后,在涉及到需
要承包商承担如此
大笔费用时,业主
没有对承包商进行
书面通知
4.1.3修理损坏部分的工作
该部分主要是要求
承包商对施工过程
中由于承包商原因
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进行赔偿。
承包商认可该部分
的索赔,但是需要
业主提出承包商损
坏的证明。
分析认为:业主对于这部分的费用索赔
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进行,
应该在费用发生时及时要求赔偿,
这样就不会造成因证据不足而引起的损失。
4.1.4设备和服务费用
该部分中,业主
主要是向承包商
索赔因承包商的
原因造成的延期的
业主提供的
设备和服务的使用费。
分析可知,该逆向收费的内容是和工期问题相关联的,
只要证明工程的延期不是由于承包商造成的,
业主便不能对该部分进行逆向收费。
4.1.5低效的项目管理
该部分中,业主认为工程的完工日期大幅度的超出合同工期是由
承包商的低效的项目管理造成的,因此业主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
误期损害赔偿的规定,扣除承包商10%的合同价款。
•业主依据合同条款中的规定,任何时间延长请求或补偿请求,
必须在迟延开始之日起五(5)个工程日内书面作出 。因为承包
商没有做出过任何工期的延迟申请,故业主认为工期延误全是由
承包商造成的。
•承包商认为,自己确实没有及时向业主作出通知,但是是由于
业主的变更频繁,承包商无法短期内确定需要申请的工期补偿。
•分析认为,首先,工期的索赔不应在逆向收费中,其次,针对
工期索赔,合同中没有规定承包商对不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工期
延长的要求就放弃了申请工期的权利,因此,承包商只要能有证
据证明该工期的延误是由业主造成的,则承包商应该获得该部分
的工期补偿,而事实上,承包商也通过绘制实际工期分析图,说
明了工程延期不是由承包商的原因造成的。
4.1.6质量保证方面的问题
业主观点
分析认为
二十冶在完工时发
生了质量问题,该
质量问题业主需要
进一步处理,所以
业主认为应当将
10%质保金扣留。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
质量问题属于正常现
象,尤其是在如此大
型的项目中,质量保
证金不应作为逆向收
费的条款进行扣除,
业主应该按照合同约
定,在工程竣工时支
付5%给承包商,另外
5%在一年后支付承包
商。
4.2承包商向业主主张的索赔
 承包商向业主主张的索赔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以实际发生的为依据,分为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 (1)工期索赔:
业主认为:因为
承包商没有在合
同规定的时间内
提出申请,故业
主不同意给予工
期顺延。
合同规定,承包
商应该工程延期
开始的5个工作
日内书面向业主
提出延长工期请
求或者补偿请求
承包商认为:
合同并没有规
定未能在5日内
提出申请不代
表其放弃索赔
工期的权利。
承包商根据工程进行过程的实际情况绘制了
工期分析图,证明工程的延期不是由其原因
造成的,要求业主给予工期顺延。详见工期
分析图。
工期分析图示例一:版基线设备基础工期图
合同工期
业主延误
承包商正常施工
业主新增工作量
示例二:主厂房热轧车间土建工期图
合同工期
业主延误
承包商正常施工
业主新增工作量
影响工期的原因主要有:
1
拖延交付图纸
2
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4
业主方低效的项目管理
2
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 (2)费用索赔
 承包商向业主申请的费用索赔主要由以下六项原因造成:
1
拖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
2
拖延交付图纸
3
业主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
4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5
业主方低效的项目管理
6
其他索赔项目
1)拖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
 该部分主要设计的索赔费用为:窝工费和利息,总金额为:88万
计算公式分别为:
人员窝工费=窝工天数*窝工人数(施工方案或现场实际人数(工程部提供))*人工日工资(零时
用工为152元/人*日;设备安装工程为192元/人*日)
利息=拖期工程款*实际利率*延期天数
具体索赔内容如下:
序号
合同
1
主厂房合同
延期支付款
项
依据
索赔费用
索赔原因
493649
08年5月-09年2月的款项
312976
2
3
版基线基础
版基线基础施工
施工日志延期支付工程款1509610元,开工日期为
3月22,延期支付日期从2007年4月22-6月7号,
共计46天,
加热炉设备基础合同
预付款
延期支付工程款3639797元,延期支付日期从
2007年4月15-7月9号,共计85天。
人员窝工费和延
期付款利息
74252
2)拖延交付图纸

序号
该部分主要涉及的费用为窝工费,金额为:1151万,具体索赔内容如下:
合同
图纸号
证据资料
1
2
3
费用损失
61307
主厂房
合同
CCI/MCC20-1842
1312200
F54J15-21d1 22d123d1
F54J15-21d1 22d1 23d1供货单(赵经理提供)
金结日记
792960
4
F54J15-21d2 22d2
CCI/MCC20-2126
F54J15-21d2 22d2
CCI/MCC20-2126
285120
5
25-010235-111
25-010235-111,合同内施工方案
111872
25-010235-114
CCI/MCC20 449包钢院会议纪要
1286528
25-010235-132
CCI/MCC20 449
2148672
8
25-010235-218
25-010235-211
419520
9
25-010235-220
CCI/MCC20 449
1246400
图纸F54J23-5d8
图纸F54J23-5d8
877800
图纸F54J33-3d3
图纸F54J33-3d3
6612
图纸F54J19-5d2
图纸F54J19-5d2
2007.4.12报告
2007.4.14施工日记
图纸F54J26-3d6
F54J26-4d6
图纸F54J26-3d6
F54J26-4d6
图纸F54J26-29d2
图纸F54J26-29d2
6
7
热 轧设备
基础
10
11
精整设备基
础
12
13
14
索赔
原因
版基线
基础
30400
266000
2010960
人
员
窝
工
费
3)业主指示变更引起的费用索赔
 该部分索赔内容共计金额为6880万,为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根据业主签
发的变更签证以及新增图纸内容计价后上报给业主审批的费用,业主部分进行
了审批,部分一直拖延审批至今。内容示例:
序
号
文件编
号
报价文件名称
1
EXP0000
6-AFI188
8月16日提供人力,叉车和工具卸2个木箱,
在精整车间216-218/D-E
377
EXP0000
6-AFI198
将四套冷却塔卸在精整厂房内并维护,5.6吨
/套,开始时间在8月27日
EXP0000
6-AFI539
3
4
5
6
报送日期
西图审
核报价
我方确
定美铝
价格
07.8.16
0
0
0
6840
07.9. 7
3400
0
3400
焊接精轧辅助液压阀台H12的框架因为这些
焊缝再运输过程纵已开裂
952
08.1.16
450
952
135
EXP0000
6-AFI647
修改压缩空气管道,该段影响辊筒运输系统
机构安装,根据旧冷轧机样板修改
11475
08.3.19
5945
11475
5945
EXP0000
6-AFI888
指示二十冶在冷轧车间保留3名机装工人配
合设备调试(从2009年2月2日到2月15
日),工作时间和费率按原约定执行。
36600
09.2.19
36600
36600
36600
详细内容见费用索赔报告
已完成工
程报价
成本底
线
4)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 该部分索赔内容共计金额为1581万。主要涉及窝工费和机械闲置费,机械闲置费
计算公式为:大型机械闲置费=现场闲置天数*设备数量*租赁天数
 具体索赔内容如下:
序号
1
合同
热轧基础施工
2
工作名称
证据资料
冷却液池回填
扁坯剪切机基础施工
3
冷轧开挖(EXP-C0029)
开工前需要把场地内的杂物移位,
以及一些施工条件的具备
4
加热炉设备安装
EXP-C-0034
等待保温棉
5
5月18号的MEMO表明才具
备围挡条件
费用损失
索赔原因
301972
机械闲置费
人员窝工费
72960
人员窝工费
65360
人员窝工费
7680
1198080
人员窝工费
严工施工日志
387840
人员窝工费
压下电机、制动器及部分零部件
报告
811200
人员窝工费
8
平衡缸连接螺栓、出平衡缸连接螺
栓、出油管连接螺栓
报告
654720
人员窝工费
9
机架中部4个液压缸连接螺栓
报告
734976
人员窝工费
10
精轧机电机碳刷等待
193920
人员窝工费
11
卷取机电机安装
817920
人员窝工费
6
7
热轧
设备安装合同
开工等待
FI-155
碳刷安装等待
08年4月30号的报告
4)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续)
序号
合同
工作名称
证据材料
费用损失
索赔原因
12
压下液压缸连接座至今未到
报告
576000
人员窝工费
13
减速机连轴器螺栓
报告
762432
人员窝工费
14
等待辊道框架到货
李工施工日志,热轧安装合同
FI322560
人员窝工费
15
辊道框架调整
李工施工日志及孟威经验判断
FI15360
人员窝工费
等待电机底座
严工施工日志
912384
人员窝工费
17
立辊轧机平衡轴
报告
1278720
人员窝工费
18
立辊液压缸连接螺栓
报告
2355840
人员窝工费
19
送料辊上轴承盖及其他部件未到
2361600
人员窝工费
20
安装铜衬板
李工施工日志
20160
人员窝工费
21
顶部横梁连接螺栓
报告
299520
人员窝工费
22
底部两个液压缸
报告
510720
人员窝工费
23
顶部1个液压缸
报告
1036800
人员窝工费
门灯和应急灯配管和穿线
67天美铝提供的升降机数量
证据
115642
人员窝工费
16
24
热轧设备
安装合同
精整车间及热轧
车间照明合同
5)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
 该部分索赔内容共计金额为2416万。主要涉及窝工费和现场管理费,现场
管理费得计算公式为:现场管理费=(已形成合同金额*综合管理费费率
15%(含税金))/合同工期天数*误工天数。具体索赔内容如下:
项目序号
合同
影响因素
证据资料
索赔费用
索赔内容
201线B—A列的做
法回复晚
CCI/MCC20-561
218400
人员窝工费
CCI/MCC20 122
2006.8.21和
2006.8.27文件传
送单
205200
人员窝工费
1098000
人员窝工费
191520
人员窝工费
506160
人员窝工费
柱基础施工
1023264
人员窝工费
地坪施工
1702400
人员窝工费
1
2
柱基础施工
3
主厂房合同
钢柱、吊车梁、屋面
梁结构安装
4
屋面结构安装
CCI/MCC201289
(2007.6.27)
5
屋面结构安装
CCI/MCC20-663
(2007.3.7)
6
7
5)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续)
项目序号
合同
影响因素
证据资料
8
热轧设备基础
初轧机基础开工等待
紧前工序
施工日志
496604
现场管理费
9
初轧机基础交叉施工
施工日志
762642
现场管理费
10
初轧机基础交叉施工
施工日志
2713588
现场管理费
11
冷却液池等待图纸
12
COR CSA-02-013
2007.12.25
CCI/MCC20 286
索赔费用
索赔内容
283773
现场管理费
精轧机等待乳化液施
工
施工日志
354717
现场管理费
门灯灯具安装
5月10号下发的指令
124800
人员窝工费
14
门灯灯具安装
08年3月22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4月6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6月27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8月22日向自己的项目部
打的报告
295680
人员窝工费
15
门灯灯具安装
5月10号下发的指令
124800
人员窝工费
16
门灯灯具安装
08年3月22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4月6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6月27日向西图打的报告
08年8月22日向自己的项目部
打的报告
295680
人员窝工费
13
精整车间及热轧车间照明合同
5)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续)
项目序号
合同
影响因素
证据资料
17
热轧设备安装合同
初轧机电机底座报验
08年2月11号的关于热扎设备有关事
宜的报告,08年5月9号的粗扎上下底
座安装的报验回复
18
精轧机电机底座报验等待
08年2月27日的报告
19
减速箱(不含齿轮)
李工施工日志
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21
索赔费用
索赔内容
639183
现场管理费
1160816
现场管理费
36734
现场管理费
要求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
850337
人员窝工费
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要求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
1958813
人员窝工费
22
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要求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
865522
人员窝工费
23
版基线压缩空气管道安装
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书【质检特令【2008】第32号】
242953
人员窝工费
24
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要求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要求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安装
赶快交付的报告
1958813
人员窝工费
25
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要求热轧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
850337
人员窝工费
26
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要求熔铸车间管道支架安装赶快交付
的报告
1958813
人员窝工费
27
热轧车间排烟给排水管道安装
备忘录
911076
人员窝工费
28
热轧车间排烟给排水管道安装
备忘录
2338428
人员窝工费
20
公辅管道安装
6)其他索赔项目

该部分主要涉及的费用为窝工费,金额为:353万,具体索赔内容如下:
序号
合同归属
项目名称
依据
1
2
索赔费用
索赔原因
2466538
主厂房
合同
合同价3150,成本价4000,钢筋用
量312.5
265625
3
由于业主延误造成工期拖延,材料订货
及工期延期,材料费及变更的材料费乘
以采购费率
205141
4
财务计算明细
518126
5
热轧设备基础合同
65000
6
精整车间及热轧车
间照明合同
12886
人员窝工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