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法律與生活.ppt
指導老師:楊文蘭
學
生:林郁臻、吳政鴻、蔡雅文、陳鈺娸、李名智、
王柏涵、張亦辰、鄭子暘、蕭永翔
目錄
壹、本票簡介
貳、案例探討
参、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肆、其他情況分析與解決
伍、參考及引用資料
本票的簡介
一、本票的介紹
發票人所簽發一定的金額,依照票據法第3條規定。
本票必須記載的事項,依照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
本票上記載之金額以文字及數字共同為之,若兩者不符時以文字
為主。
本票上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依據票據法第5條說明: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
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因此本票又被稱作文義證券。
本票樣式
二、本票的種類
甲存本票
商業本票
大本票
通常本票
玩具本票
三、本票的效力與請求
本票的效力
執票人得向本票發票人,請求支付票面所載金額。
本票的發生
自簽發本票後即生效。
票據的時效性
經過一定期間不行使權利而喪失票據之權利。
票據法
票據債務主體的差異,有其不同的時效期間。
票據的請求權
若本票持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
行。
案例探討
一、案例
文晨 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自己想創業實現當老
闆的夢想,所以需要大筆的金錢,於是便以個人名
義為發票人向他的小開好友宇浩借了一筆錢,金額
為20萬元並載明一年後到期的本票。由於經濟不景
氣連帶影響文晨經營,導致投資2年沒有賺錢還多
了大筆負債。由於他與宇浩還交情不錯,而對方也
一直沒主動要他還錢,但過了2年半後宇浩因家中
公司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便去找文晨要他還錢,
因文晨未按約定日期返還清償借款,所以宇浩打算
以該張本票求償,他該如何進行呢?
二、情況分析與解析
文晨所簽屬的本票是依照票據法第3條規定。
宇浩 在三年的時效期間內進行催討(票據法第
22條),因為文晨於到期日並未清償金額,宇浩
可持文晨開立的本票具狀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並據此具狀向法院聲請就債務人的財產為強制
執行(票據法第123條)。
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提出申請
管轄法院
聲請裁定本
票強制執行
狀
應檢文件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正本)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影本)
管轄權
營業所、住所或居所地
票據付款地
發票地
一、提出申請、應檢文件、管轄權
先向管轄法院申請本票裁定
申請本票裁定就是填寫「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司法院網站或是到各法院自行下載
應檢文件:本票正本及影本各1份
管轄權: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非訟事
件法第194條);但無付款地以發票地為管轄法
院,無發票地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地
為管轄法院(票據法第120條第4項、第5項)
二、本票裁定聲請流程
遞聲請狀正本附本票影本。
法院裁定(及通知補債務人戶籍謄本)。
本票裁定影印二份,加蓋印章及與正本相符否則負擔法律責任。
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戶政事務所,交影本申請戶籍謄本二份。
向法院陳報戶籍謄本並同時聲請依戶籍做公示送達。
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國稅局,交影本申請債務人所得及財產資料。
查有不動產資料,可先聲請假扣押裁定,或待裁定確定直接強制執行
。
收通知登報公示送達。
拿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查封不動產,查扣存款等。
三、聲請費用
徵收! 5,000
徵收! 4,000
4,500
徵收! 3,000
3,500
2,500
1,500
500
徵收! 2,000
徵收! 1,000
徵收! 500
聲請之注意事項
本人
載明日期
違約金不得請求
提出聲狀並簽名蓋章
四、聲請之注意事項
• 應以本票發票人為相對人。不得以繼承人、背
書人、保證人為相對人而提出聲請。
•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聲請人應於書狀上簽名
、蓋章。
• 本票上若無到期日之記載,請載明提示日期。
• 本票記載有違約金,關於違約金部分,不得請
求:因違約金為票據法所未規定事項,其記載不
生票據上之效力,且行使追索權之範圍不包括違
約金在內。
五、其他本票裁定之相關
本票裁定確定後,不待當事人聲請,由書記官主動核
發確定證明書。
偽造或變造本票之確認之訴之提起及其效力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前條裁定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為裁定法院提起
確認之訴訟。
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
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
制執行本票之強制執行(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其他情況分析與解決
遭人恐嚇脅迫、毆打、控制行動、傷害、
詐欺簽下本票,該怎辦?
發票人若是受到外力強制,喪失意思決定自由而
簽發本票,即遭人脅迫而簽發本票,此時發票
人得依民法第92條所定,因被脅迫而為意思表
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沒有借錢或者已經清償的情況下?
借款已經返還甚至沒有借,對方還拿擔保的本票
來請求或聲請本票裁定,此時,債務人就可以
主張借款已經返還、沒有違約等原因關係來抗
辯主張。
遭人偽造、變造本票,如何是好呢?
發票人如果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依非訟
事件法第195條規定,在收到法院的裁定送達後
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裁定的法院提起確認
之訴。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
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
,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
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
行本票之強制執行(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
伍、參考及引用資料
陳聰富主編(2013年02月)。月旦小六法。元照出版公司。
非訟事件法修正後之本票強制執行莊中原台灣金融財務季刊 6卷2
(2005/06)頁137-150
法學入門(十二):本票借錢糾紛案例篇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
1,1648,&job_id=131130&article_category_id=1174&article_id=65262
司法服務e點通
http://www.judicial.gov.tw/J/jundicial01_4.html
如何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裁定?
http//tw.myblog.yahoo.com/ab89522186/article?mid=47&prev=27&next=4
6天秤座法律網-法律常識
http://www.justlaw.com.tw/LawsWIKI.php?Ftype=View&g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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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angshin-la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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