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生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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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楊文蘭
學
生:林郁臻、吳政鴻、蔡雅文、陳鈺娸、李名智、
王柏涵、張亦辰、鄭子暘、蕭永翔
目錄

壹、本票簡介

貳、案例探討

参、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
肆、其他情況分析與解決

伍、參考及引用資料
本票的簡介
一、本票的介紹
 發票人所簽發一定的金額,依照票據法第3條規定。
 本票必須記載的事項,依照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
 本票上記載之金額以文字及數字共同為之,若兩者不符時以文字
為主。
 本票上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 依據票據法第5條說明: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
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因此本票又被稱作文義證券。
本票樣式
二、本票的種類

甲存本票

商業本票

大本票

通常本票

玩具本票
三、本票的效力與請求

本票的效力
執票人得向本票發票人,請求支付票面所載金額。

本票的發生
自簽發本票後即生效。

票據的時效性
經過一定期間不行使權利而喪失票據之權利。

票據法
票據債務主體的差異,有其不同的時效期間。

票據的請求權
若本票持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
行。
案例探討
一、案例
文晨 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自己想創業實現當老
闆的夢想,所以需要大筆的金錢,於是便以個人名
義為發票人向他的小開好友宇浩借了一筆錢,金額
為20萬元並載明一年後到期的本票。由於經濟不景
氣連帶影響文晨經營,導致投資2年沒有賺錢還多
了大筆負債。由於他與宇浩還交情不錯,而對方也
一直沒主動要他還錢,但過了2年半後宇浩因家中
公司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便去找文晨要他還錢,
因文晨未按約定日期返還清償借款,所以宇浩打算
以該張本票求償,他該如何進行呢?
二、情況分析與解析

文晨所簽屬的本票是依照票據法第3條規定。

宇浩 在三年的時效期間內進行催討(票據法第
22條),因為文晨於到期日並未清償金額,宇浩
可持文晨開立的本票具狀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並據此具狀向法院聲請就債務人的財產為強制
執行(票據法第123條)。
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提出申請
管轄法院
聲請裁定本
票強制執行
狀
應檢文件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正本)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影本)
管轄權
營業所、住所或居所地
票據付款地
發票地
一、提出申請、應檢文件、管轄權
先向管轄法院申請本票裁定
申請本票裁定就是填寫「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司法院網站或是到各法院自行下載


應檢文件:本票正本及影本各1份

管轄權: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非訟事
件法第194條);但無付款地以發票地為管轄法
院,無發票地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地
為管轄法院(票據法第120條第4項、第5項)
二、本票裁定聲請流程
遞聲請狀正本附本票影本。
法院裁定(及通知補債務人戶籍謄本)。
本票裁定影印二份,加蓋印章及與正本相符否則負擔法律責任。
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戶政事務所,交影本申請戶籍謄本二份。
向法院陳報戶籍謄本並同時聲請依戶籍做公示送達。
本票裁定正影本拿至國稅局,交影本申請債務人所得及財產資料。
查有不動產資料,可先聲請假扣押裁定,或待裁定確定直接強制執行
。
收通知登報公示送達。
拿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查封不動產,查扣存款等。
三、聲請費用
徵收! 5,000
徵收! 4,000
4,500
徵收! 3,000
3,500
2,500
1,500
500
徵收! 2,000
徵收! 1,000
徵收! 500
聲請之注意事項
本人
載明日期
違約金不得請求
提出聲狀並簽名蓋章
四、聲請之注意事項
• 應以本票發票人為相對人。不得以繼承人、背
書人、保證人為相對人而提出聲請。
•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聲請人應於書狀上簽名
、蓋章。
• 本票上若無到期日之記載,請載明提示日期。
• 本票記載有違約金,關於違約金部分,不得請
求:因違約金為票據法所未規定事項,其記載不
生票據上之效力,且行使追索權之範圍不包括違
約金在內。
五、其他本票裁定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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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裁定確定後,不待當事人聲請,由書記官主動核
發確定證明書。
偽造或變造本票之確認之訴之提起及其效力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前條裁定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為裁定法院提起
確認之訴訟。
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
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
制執行本票之強制執行(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其他情況分析與解決
遭人恐嚇脅迫、毆打、控制行動、傷害、
詐欺簽下本票,該怎辦?
發票人若是受到外力強制,喪失意思決定自由而
簽發本票,即遭人脅迫而簽發本票,此時發票
人得依民法第92條所定,因被脅迫而為意思表
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沒有借錢或者已經清償的情況下?
借款已經返還甚至沒有借,對方還拿擔保的本票
來請求或聲請本票裁定,此時,債務人就可以
主張借款已經返還、沒有違約等原因關係來抗
辯主張。
遭人偽造、變造本票,如何是好呢?
發票人如果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依非訟
事件法第195條規定,在收到法院的裁定送達後
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裁定的法院提起確認
之訴。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
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
,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
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
行本票之強制執行(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
伍、參考及引用資料
陳聰富主編(2013年02月)。月旦小六法。元照出版公司。
非訟事件法修正後之本票強制執行莊中原台灣金融財務季刊 6卷2
(2005/06)頁137-150
法學入門(十二):本票借錢糾紛案例篇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
1,1648,&job_id=131130&article_category_id=1174&article_id=65262
司法服務e點通
http://www.judicial.gov.tw/J/jundicial01_4.html
如何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裁定?
http//tw.myblog.yahoo.com/ab89522186/article?mid=47&prev=27&next=4
6天秤座法律網-法律常識
http://www.justlaw.com.tw/LawsWIKI.php?Ftype=View&g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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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angshin-la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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