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ch11.ppt

Chapter11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11.1 網路爭議處理之法律適用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4 頁
11.1.1 法律責任與訴訟種類
 任何人違犯了法律的規定,可能會帶來法律的制
裁與處罰,稱之為「法律責任」。
 刑事責任:因觸犯刑法及相關刑罰法律所定的罪名,
需負擔刑事責任。刑罰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
徒刑、拘役、罰金、褫奪公權、沒收、追徵、追繳或
抵償等種類。
 民事責任:因不法行為或違約而使他人權益受害或受
損的責任,依據民法及相關法律,需負損害賠償(回
復原狀或金錢賠償)等民事責任。
 行政責任:因違反行政法規或行政處分的制裁,可處
以罰鍰、沒入、告誡、罰以滯納金、停止營業或吊扣
駕照行照等處罰。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4 頁
11.1.1 法律責任與訴訟種類
 當爭議發生時,主要透過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三類來處理,其所對應的法律種類為刑
事、民事與行政法規。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
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且侵犯到他人安全、以
及犯什麼罪、應處何種刑罰等問題。
 民事主要是人和人的糾紛,一般與錢財債務有關
。
 行政訴訟的意義是人民依公法向國家提出訴松,
其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
否合法、正確之問題。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4 頁
圖11.1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5 頁
網路爭議處理
11.1.2 實體法與程序法
 「實體法」指的是規範個別法律主體權利義
務關係歸屬的法律,例如:刑法、民法屬於
實體法。與實體法相對的是「程序法」,其
為規範個別權利義務關係應如何實現之法律
,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皆屬之。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5 頁
11.2 刑事案件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6 頁
11.2.1 刑事案件適用法規與概念介紹
 一般刑事訴訟案件流程
 收受書狀、卷證
 分案、審核
 定期、開庭
 案件辯論終結
 製作裁判正本並送達
 上訴
 執行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6-287 頁
圖11.2
一般刑事訴訟案件作業流程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7 頁
11.2.2 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 告訴乃論指的是非經告訴人合法提出告訴,
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
 非告訴乃論係指無論被害人是否告訴,只要
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即得偵查起訴。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8 頁
11.3 裁判外解決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89 頁
11.3 裁判外解決
 我國私權的糾紛主要是由司法機關做最終的
判斷,當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自行決定
要以裁判外解決或裁判上解決之方式處理。
裁判外解決包括仲裁、調解、和解等機制,
期望透過行政機關公權力的介入,能對私權
爭議案件發揮解決紛爭之功能。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0 頁
11.3.1 替代性紛爭解決方式
 法律救濟途徑除了訴訟程序外,新興的訴訟外紛
爭解決機制或替代性紛爭解決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 ADR)逐漸成為專業性紛
爭解決機制之一,提供了處理紛爭程序上另一種
更方便的選擇。
 狹義上是指可以被法律程序接受、經由協議而非
強制性且具有拘束力的解決紛爭方式;就廣義而
言,是指一切訴訟外的紛爭解決方式。所以,當
事人彼此協商談判、中立第三人居中調解、當事
人選擇公正仲裁人為之仲裁等方式,皆屬於ADR
範疇。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0 頁
11.3.1 替代性紛爭解決方式
 和解
 和解(negotiation)是由糾紛雙方直接進行討論、談判,
將當事人之利益加以整合,以尋求對彼此有利的立場為目
標。
 調解
 調解(mediation)是一種經糾紛雙方共同接受,讓具公信
力與專業性之第三者介入紛爭處理過程,以協助其共同探
討與溝通歧見之處理方式。
 仲裁
 仲裁(arbitration)為糾紛當事人彼此約定放棄訴訟權,
將紛爭之解決委託並服從處理機關判斷,其處理機關所做
成的仲裁判斷書,該判斷書即視同確定判決之意,因此在
仲裁中所做成之決定是具有約束力的。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0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而因為電子商務具有跨地域、跨國界特性,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Online ADR,
ODR)更是受到高度重視,各種線上和解、
調解及仲裁機構紛紛成立
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即是在網路
上由非法院但公正的第三者,來處理電子商
務契約爭議的方式。ODR是由ADR發展而來
,即是把ADR的方法和經驗運用到全球電子
商務環境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1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ODR的類型
 ODR的主要類型有下列四種
 線上申訴協助
 消費者以線上申訴的方式向ODR業者提出申訴,再由
ODR業者與網路商店取得聯繫,請其處理爭議問題
 ODR業者並負責追蹤網路商店處理後續,此方式稱為線
上申訴協助(online complaints assistance)。
 申訴結果並不具約束力,因此對於爭議問題的解決仍相
當有限。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1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線上和解
 線上和解(online-negotiation)是目前電子商務最常
見的爭端解決模式,依是否須尋求第三人的協助可分
為「自動協商」(automated negotiation)與「輔助
協商」(assisted negotiation)兩大類型。
 自動協商模式在解決爭議時不需要第三方的參與,這
種模式往往是透過一種電腦程式自動處理爭議。當事
人藉由網站程式設計彼此輪流出價,雙方的請求對另
一方皆不公開,因此,自動協商模式也稱為「不公開
報價處理模式」(blind bid process),當雙方提出的
數額差距在15%以內即可達成協議。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1-292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線上和解
 輔助協商則是經由第三方的協助,透過電子郵件、網
站即時聊天室或視訊等方式,雙方直接協商,進而化
解歧異或達成相互妥協的結果。
 線上和解的優點在於當事人可直接控制協商的過程與
結果,包含採取的原則、議程、地點、是否須尋求第
三人協助,以及對於協商結果接受與否,均由雙方協
商解決。但缺點為線上和解機制並不具強制力,如何
吸引紛爭當事人採行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以及在雙
方透過該機制達成合意後,如何具體執行雙方協商的
內容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2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線上調解
 線上調解(online-mediation)性質與傳統鄉鎮市
的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相似。線上調解是目前
使用最多的ODR方式,係由一方當事人向線上調
解員或調解機構網站申請,然後由該ODR機構查
明被申請方是否願意參加線上調解,若願意則由
雙方選擇調解員或直接由ODR機構委派,再由調
解員居中協助雙方滿意地解決紛爭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2 頁
11.3.2 線上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
 線上仲裁
 指仲裁過程的全部或主要環節都在網路上進行,
包括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協議的訂立、
仲裁審理和做出仲裁裁決等等,進而解決交易糾
紛的方式。
 當事人和仲裁人可在其各自的地區利用電腦開庭
,由當事各方陳述其各自的觀點,仲裁人也可向
各方當事人就爭議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提問,
在由多個仲裁人組成的仲裁庭情況下,仲裁庭的
合議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和傳遞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2-293 頁
11.4 裁判上解決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6 頁
11.4.1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民法就是規定私人與私人之間民事上權利義
務關係的法律。只要是規定人民日常生活關
係與私權關係所應遵守的法律,都是實質意
義的民法。民法為私法上財產關係及身分關
係之法律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6 頁
11.4.2 民事訴訟之目的
 民事訴訟制度存在之目的,在於解決社會生
活關係上的紛爭,讓實體法的內容得以實現
,解決私權的紛爭和保護私權。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6 頁
11.4.3 民事訴訟程序
 民事訴訟程序依事件的性質,有下列的方法
可以進行:
 通常訴訟程序:三級三審制
 督促程序
 公示催告程序
 人事訴訟程序
 小額訴訟程序
 簡易訴訟程序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7 頁
圖11.3 通常訴訟程序
第11章 網路爭議處理方式 第 2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