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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英国教育
天津大学职教学院
2010.3.19
郄海霞
主要参考书目
 藤大春:《外国教育通史》(6卷本),山东教育
出版社,1989.
 王承绪、徐辉主编:《战后英国教育研究》,江西
教育出版社,1992.
 埃德蒙·金:《别国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人民
教育出版社,2001.
 徐辉、郑继伟:《英国教育史》,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3.
 (英)约翰·享利·纽曼,徐辉等译:《大学的理想》,
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对“英国”一词的理解:
 英国:
 the United Kingdom, British, England, 大
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一般讲的英国教育指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教育,
它们与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教育体制存在着很
大不同。
英国的社会和文化
 英国政府深受其悠久历史的影响。英国既是一个代议民主制国
家,又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的官方首脑是女王,但她
的权利大部分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和象征性的。国家级和地方级
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根据英国的宪法原则统治国家。
 宪法:统治方法以宪法条款为基础
 议会:通过法律;通过投票决定税收制度
 王室:象征英国的传统和国家统一
 上议院:女王之下设立上议院。由神职议员和世俗议员组成。
前者是指英国国教的大主教和知名主教,后者是指其他非主教
或大主教的贵族议员。 不是选举产生。
 下议院:大约有650名国会议员组成,由选民们选举产生。
 政党:工党、保守党、自由民主党
 经济:最早发生产业革命,世界性影响
逐渐衰退
 文化:
英语的影响;英国文学
 英国人的文化性格:
岛国的偏见
保守;折衷主义;小心谨慎;
自信;“绅士”概念
主要内容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英国教育沿革
英国现行教育制度
英国教育改革动向
第一节 英国教育沿革
 一、英国教育的历史
 1.英国教育的开端
 英国有组织的教育开端可以追溯到罗马统治时期。罗马
人占领(43-410)不列颠时期,在不列颠建立了学校,
目的是使不列颠部落族长及其子女罗马化。
 盎格鲁-撒克逊人占领不列颠后,学校教育由基督教会
复兴。公元597年,罗马教皇派奥古斯丁到英国传播基
督教,他们在英国建立教堂和学校以训练当地皈依基督
教的人成为教士。
2.文法学校和歌咏学校
 文法学校:普通教育性质,享有较高地位。培养贵族和
高级僧侣子弟,讲授文法、修辞、辩证法等。学校最重
要的职责之一是为有才能的学生升入大学作准备。
 歌咏学校:职业训练性质,旨在培养教会唱诗班成员和
牧师举行仪式时的助手。中世纪以后逐渐消失。
 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多数人获得的教育是由私人而不是
由特定的教育机构提供的,因而是无组织的、偶然的和
零碎的。
3.中世纪大学的兴起
 “大学”是拉丁文“universitas”的译名,专指12世
纪末西欧出现的高等教育机构。拉丁文“大学”一词
的原意是行会,起初并没有学术或教育的涵义,学
者或学生的行会才使其具备了教育的涵义,直到14
世纪以后,universitas才与大学有了特定的联系。
中世纪的大学
意大利的萨莱诺大
学:创建于11世纪
初,1231年得到政
府认可,由医科学
校发展而来;
意大利的博洛尼亚
大学:创建于11世
纪后半期,1158年
得到认可,由法律
学校发展而来;
中世纪的大学
 法国的巴黎大学:创建
于12世纪初期,1180年
得到路易七世认可,以
研究神学为主;
 英国的牛津大学:创建
于12世纪中期,1168年
得到认可;
 英国的剑桥大学:创建
于13世纪初,1218年得
到认可 。
中世纪大学最初的管理
 大学最初没有自己的财产,主要靠学生交给教师的
学费;没有固定的教室,主要利用附近的教堂或演
讲厅;学生没有专门的宿舍,主要住在居民家中,
有的也住在校长租下的由毕业生管理的宿舍里。
 “Town and Gown”:当地居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的矛
盾冲突。
 1209年,牛津大学的一学生在练习射箭时误杀了镇
上一名妇女,引起骚乱,学生被市民吊死,学校停
课,学者纷纷外出逃生,其中一些人来到剑桥,于
是出现了第二所大学——剑桥大学。
中世纪大学的学科/学院
 中世纪大学最初是单科大学,如巴黎大学以
神科为主,波隆纳大学以法学为主,萨莱诺
大学以医科为主。到了13世纪,具备正式大
学资格的大学都设有文学、法学、神学和医
学四科。文科是基础,以学习“七艺”为主,
神科地位最高。

“三艺”:文法、逻辑和修辞
 “七艺”

“四艺”: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
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
 学位原意是任教执照,大学毕业经考试合格,
可获得“硕士”、“博士”、“教授”学位。获得
学位意味着进入教师同业行会,并且可以立
刻教授所学的科目。
 这些学位最初没有高低之别,硕士、博士和
教授三个头衔在中世纪是同义语,意味着同
一件事——教师。
 “学士”起初不是正式学位,只是表示学生已
经取得学位候选人的资格,后来才成为一种
独立的低于硕士水平的学位。
4.公学
• 不同于美国的public
school(地方政府办的公立
学校),专门指的是英国的
私立精英学校。虽然被称为
“public school”,公学却
不表示是由政府设立的,只
是表示学校可以公开招生,
并且不只限定某种宗教、种
族或地区的学生。
• 英国的公学产生于14世纪,
最初是国王设立的,后来由
私人或公众团体集资兴办,
并受到教会的支持,学校办
学条件优越,但学费极为昂
伊顿公学
伊顿公学
哈罗公学
圣保罗女子学校
• 公学实际上是一种文法学校,
受教会支持和控制,是私立
的中等寄宿学校。但是,并
不是所有英国私立学校都可
被称为“公学”,一般私人
学校只能被称为“独立学校”
(independent school)。
• 公学最初招收一些平民子弟,
但很快发展为只限于招收上
层社会子弟入学。教育的目
的是培养未来具有特权的官
吏和统治阶层人物。公学毕
业生绝大多数升入牛津、剑
桥大学深造。
九大著名公学及其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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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彻斯特公学(Winchester),1384;
伊顿公学(Eton),1440;
圣保罗公学(St.Paul’s),1510;
希鲁斯堡公学(Shrewsburg),1552;
威士敏斯特公学(Westminister),1560;
泰勒公学(Merchant Taylor’s),1561;
拉格伯公学(Rugby),1567;
哈罗公学(Harrow),1571;
卡特豪斯公学(Charterhouse),1612。
二、英国现代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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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干预教育的开端
1. 背景:
17世纪上半叶,资产阶级革命时代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
2. 措施
1807年,议员怀特布雷特建议用公款资助建立国民教
育制度,第一次以国家名义讨论国民教育问题。
 183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笔为数2万英镑的教育拨
款,其中,政府教育拨款的80%提供给“国教贫民教
育促进会”,20%提供给“不列颠和海外学校协会”,
由这两个团体代表财政部审查资助申请项目。
 1839年英国政府设置了枢密院教育委员会
(二)双重教育制度的确立
 什么是“双重教育制度”?
 1. 公立初等教育制度的建立
 1870年初等教育法,亦称福斯特法案。法案建立了公共
初等教育制度,奠定了整个英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 主要内容:(1)完善现有的宗教和慈善团体办理的初等
教育制度;(2)用地方税举办公立初等学校。公立学校
可进行不属教派性的宗教教学,但允许教师和学生不参
加宗教教学。
 形成了英国教育史上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并存的“双轨制
度”,即政府机构和自愿组织共同负责提供和维持学校。
 2. 高等教育
 兴建城市学院,向中产阶级打开大门。
(三)国民教育制度的统一与确立
 1.公立中等教育制度的建立
 1902年教育法,亦称巴尔福法案。
 主要内容:
 (1)改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废止1870年建立
的地方教育委员会,以郡议会和郡市议会为负责初
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地方教育当局,人口在1万以
上的市和人口在2万以上的城镇为负责初等教育的地
方教育当局。每个地方教育当局设教育委员会。
 (2)修正双重教育制度,将地方税补助扩大到民办
学校;
 (3)发展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1926年哈多报告
 以哈多爵士为主席的咨询委员会发表《青少
年教育》的调查报告。
 进行中等教育的学校应成为所有11-14岁儿
童学习的场所,中等教育不再是10%学龄儿
童的特权。儿童11岁小学毕业后受小学后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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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法学校:
学术性中心,文、理两科;
小学后教育 (2)现代中学:
分三种类型
原来的高级小学,设商科或工科;
(3)初级技术学校或商业学校,13岁入学
(四)走向教育综合化和大发展时期
 1.改革中学结构,发展综合中学
 1965年,工党政府要求所有地方教育当局按照综合
中学方式改组本地区的中学结构,综合中学开始迅
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中等教育的主要类型,改变
了英国三类公立中学体制的结构。
 在发展综合中学的同时,1967年,教育和科学部宣
布取消“11岁考试”制度,儿童可以不经过选择性
的考试按志愿进入各类学校。
2. 公共教育体系的建立
 1944年教育法,又称巴特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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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1)废除原来只负督导责任的教育委员会,设立全国性
的教育领导机构——教育部(1964年改称教育与科学部),以加强中
央对教育的集中领导;分别设立苏格兰和威尔士教育顾问委员会;合
并地方教育当局。
(2)废除以往中小学教育不连贯、相互重叠的学智,重新把教育划
分为初等教育(5-11岁)、中等教育(11-18岁)和继续教育三个连
续的阶段。
(3)把义务教育的年限从原先的9年(5-14岁)延长为10年(5-15
岁),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实施11年(5-16岁)义务教育。
(4)公立中学实行免费,并根据学生的年龄、能力和倾向提供不同
类型的教育。
(5)教会学校被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并规定在所有公私立学校进行
宗教教育。
(6)规定独立学校必须在教育部注册、备案并接受检查。
(7)详细规定了地方教育当局的职责。
2.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实行高等教育双重制
 1963年发表的罗宾斯高等教育报告
 “所有具备入学能力和资格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
青年都应该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 。
 20世纪60年代新建的10所大学:
 苏塞克斯大学、基尔大学、约克大学、东英吉利大
学、埃塞克斯大学、兰开斯特大学、肯特大学、沃
里克大学、斯特林大学、阿尔斯特大学。
高等教育双重制
 1965年,教育和科学大臣克罗斯兰提出实行高
等教育的双重制。
 所谓双重制就是把高等教育分成“自治”的大学
和“公立”的多科技术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
育学院两大部分。
“自治”部分和“公立”部分的主要区别
“自治”部分
“公立”部分
学位授予权
有
无
经费
教育和科学部
地方供给
管理
自治
地方教育当局
性质
全日制
全日制、工读交替和部分时
间制,以部分时间制为主
任务/使命
教学和科研
教学
3.重视发展科学技术教育
 政府大力发展科技方面的大学和学院。
 帝国理工学院规模扩大、伦敦和曼彻斯特积极扩展
工程学院。
 帝国理工学院:
 座落于伦敦标准的富人区--南肯辛顿,与著名的海
德公园、肯辛顿宫(戴安娜王妃生前住处)仅咫尺
之遥。
 是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的独立学院,
在学术和财政上均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 在英国享有和麻省理工在美国所享有的声誉,其研
究水平被公认为在英国大学三甲之列。
 继续教育方面的科技教育:
 (1)将以前的10所高级技术学院升格为技
术大学;
 (2)创建30多所多科技术学院,成为不属
大学的公立高等学校的组成部分;
 (3)许多技术学院与其它继续教育学院开
设了可获得专业文凭的高级课程以及全国学
位授予委员会认可的高级课程。
4.改革师范教育
 到19世纪初,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学校教师培训体
系,教师主要依靠学徒制方式培养。
 20世纪:政府开始参与,形成大学培养中学师资,
师范学院培养小学师资的双轨制。
 1956年,师范学院学制由2年改为3年。1964年,英
国增设教育学士学位。
 1972年詹姆斯报告:以3段制取代3年制:第一段为
个人教育,第二段是2年的职前教育,第三段为在
职培训,每7年有半年脱产进修假期。
总 结
 1.国家取得教育领导权是公共教育事业迅速发
展的根本。
 2.在教育民主化思潮的影响下,改革“双轨”
学制势在必行。
 3.现代科技革命改变了英国重视人文学科、轻
视职业技术教育的传统。
第二节 英国现行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
二、学制结构
三、各级各类教育
一、教育行政
 中央、地方、教师以及民间团体相互之间形
成的所谓“伙伴”关系,称为“地方管理的国家
制度”。
 1.教育与技能部
 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沿革:
 1899年以来称为教育署,1944年称为教育部,
1964年改为教育与科学部,1992年改为教育
与就业部,2001年改为教育与技能部。
1.教育与技能部
 议会 :法令、措施等
 教育和科学大臣:“管理和领导”责任
领导和管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
继续教育,以及整个大不列颠的大学和民用科学事宜。
 教育和科学大臣下设教育和技能部。
 教育和技能部的二级组织设一司三局:财务司、继续
教育及高等教育局、中小学教育局、师资及统计局。
 布朗首相上台后,把“教育和技能部” 一分为二:(1)
儿童、学校和家庭部:负责制定有关儿童青少年教育
和家庭的政策;(2)创新、大学和技能部:负责有关
英国科研、创新和高校等技术发展的政策。
2.地方教育当局
 以都市郡的区、非都市郡、内伦敦和外伦敦的市为地方
教育行政单位。
 从总体上负责协调本地区教育的管理,促进教育质量的
提高,其主要职责是:为本地区的学校制订目标,对学
校系统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维持部分教育经费的分
配与控制权;管理和规划本地区的继续教育。
 地方教育当局包括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
二、学制结构
 分为公共教育系统和独立学校系统两个部分
 公共教育系统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
育三个逐步递进、相互衔接的阶段。
 独立学校是指既不接受教育和技能部补助也不接
受地方教育当局补助的学校,但均必须到教育和
技能部注册、备案并接受检查。独立学校系统包
括幼儿园、预备学校和公学。
 义务教育年限是11年,即从5~16岁。
英国学制图
三、各级各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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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
幼儿园:2岁入园
小学附设的幼儿班:3岁入学
私立幼儿园
5岁以前不是义务的。
2.初等教育
 机构:幼儿学校(5-7岁)、初级学校(7-11岁)、被认
为小学的中间学校以及独立学校系统的预备学校。
 初级学校的能力分组:A、B、C三组
三轨制
(1831年提出,1980年只有部分初级学校实行能力分组)
 中间学校:建于1968年,8-12岁的中间学校被看作是小学。
 预备学校:8或9岁-13岁,全部或部分寄宿。私立幼儿园
(3-8岁)——预备学校(8-13岁)——公学(13-18岁)。
课程偏重学术性,特别是古典语。
3.中等教育
 公立中学和独立学校系统
 公立中学包括5种类型:文法中学、技术中学、现
代中学、综合中学、被认为是中学的中间学校。
 文法中学: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种中学,现已为数不
多。主要为智力较高的儿童提供学术性课程,为他
们上大学做准备。
 技术中学:数量较少,招收12岁和13岁儿童入学,
学习年限5~7年,授予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主要
为工业、商业和农业等方面培养技术人员。
 现代中学:学习年限原为5年(11~16岁),现延
长2年。学生从现代中学毕业,参加中等教育证书
考试,智能较高的学生可参加普通水平(o-level)
普通教育证书的考试。现代中学毕业生大部分直接
就业。
 综合中学:是把文法中学、技术中学与现代中学
“合并”在一起的学校。凡已达到11岁并读完初级
学校的儿童均可进入综合中学,而不需要进行入学
考试。
 中间学校:一般而言,9~13岁的中间学校可以视
为中学,偏重于中等课程。
独立学校系统:公学
 英国最古老的一种私立学校,以纪律严格,学习
成绩优异,培养英国绅士风度而著称于世。
 招收预备学校毕业生,修业5年,在学年龄13~
18岁。绝大多数进入公学的学生取决于其家长的
经济能力。
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公学进行改革,例如,逐
步实行男女合校;纠正宗教排外性而允许非基督
教国家的学生就读;注意改善师生关系和学生之
间的关系;减少传统的强制性活动,放松对学生
生活方面限制等。在课程设置上,古典学科已经
失去优势,科学、数学和经济学科目发展较快。
第六学级
 英国中等教育中最具特色的一个阶段,包括中
学最高的两个年级(16~19岁),大致相当于
一般意义上的高中,但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往
往要高的多 。
第三级学院
 1970年开始出现的,是实施第三级教育的机构,其
对象主要是16~19岁年龄段的青少年。
 与第六学级的区别:既注重学术性课程,又注重职
业类课程,是连接二者的桥梁,其目的是使学生在
义务教育之后继续进行学习,在掌握必备的知识和
技能之后再进行选择。
 第三级学院的特点:规模比较大;课程设置多样,
从而满足学生升学、就业、进修提高等多种目的。
4.高等教育
 古典大学:主要指牛津、剑桥等大学,是英国最古老的大学,
被视为英国大学系统金字塔的顶端。
 近代大学:指19世纪建立起来的传统大学和城市大学,以伦
敦大学为代表。
 新大学:专指20世纪60年代由国家创办的有权授予学位的10
所大学,如苏塞克斯大学、基尔大学、约克大学等。
 开放大学:1969年获得皇家特许状,1971年正式成立的一所
独立和自治的大学教学机构。
 多科技术学院:
 白金汉大学:1976年正式开学,1983年获得皇室特许状正式
命名为白金汉大学。这是完全独立的大学,旨在提供普通高等
教育、增进知识学问、培养崇高精神和道德纪律习性。
英国大学的管理方式
 老大学:校务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构
 负责大学的全面事务,学术活动由大学评议会负责。
 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0-50人,其中包括一定比例
的校外人员。
 新大学:校董会是最高领导机构
 董事会成员最少不能低于12人,最多不能超过24人。董事
会成员组成:校外成员(50%);遴选代表至少1人,最多
不能超过9人;2名教师代表和2名学生代表。
 大学校长:Chancellor; Vice-Chancellor; Pro ViceChancellor
 大学排名
 大学经费来源:政府拨款为主,其次是学生的学费收入、
科研收入和各类捐赠。
 大学收费和补贴政策
本土和欧盟学生:每学年不超过3000英镑/人
国际学生:8000~20000英镑
对本土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有津贴和资助
本科教育
 学位课程:学制通常三年,获得荣誉学士学位。
部分需要在海外学习的课程(例如语言课程)所
需时间超过三年。包含大量实习内容的课程通
常需要四年才能完成。
 国家高等教育证书课程:此类全日制课程一般
为期两年,专业涉及科技与商务。这类课程完
成后,可以转读相关的学位课程,继续学习一
年后,便可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
 硕士学位通常学习十二个月。
 英国颁发以下四种主要的研究生证书:
 1. 教育学研究生证书:为希望成为英国中小学教师的本科
毕业生设立的证书。此类证书课程通常为期一年,包括理论
和实践培训。
 2. 研究生文凭:通常是为期九个月的授课课程,时间从每
年十月到次年六月。
 3. 硕士学位:有两类不同类型。一类是以授课方式为主的
课程硕士(如:文学硕士、工程硕士等),通常要十二个月,
包括上课、研究和论文撰写/研究项目设计。另一类是研究
硕士(通常称为哲学硕士),需要一至两年时间完成,包括个
人研究和论文答辩。
 4. 博士学位: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研究。获得博
士学位最短需要两年,最多长达七年,但大多数人在三年或
四年完成。
第三节 英国教育改革动向
一、当前的问题
 1.普通教育
质量下降。(1)私人捐助“因校而异”,差距拉
大;(2)2/3中小学未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3)
综合中学内部工作繁杂,影响教育质量。
 2. 高等教育
外来挑战:吸引力减弱,在国际学生市场上竞争
力降低;
内在挑战:大学的信誉下降,教师数量减少,资
金短缺,吸纳、保持和奖励最优秀的研究者方面
情况不容乐观。
(一)中小学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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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全国课程
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全国统一课程由核心科目和继承科目构成,其
中,核心科目包括数学、英语和科学3门;基础科目包括历史、地理、技术、
音乐、美术、体育和现代外语7门。
2.改革考试制度
(1)推行全国考试制度;(2)以新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取代
“普通水平普通教育证书”(GCEO)和“中等教育证书”(CSE);(3)设
“职前教育证书”(CPVE)考试;(4)推行高级水平补充考试。
3、改革中小学教育体制,推行直接拨款公立学校(grant-maintained
school)政策。
《1988年教育法》规定,任何由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郡立学校或民办学校经
家长投票同意后提出申请,并经国务大臣批准,即可脱离地方教育当局控制,
成为直接拨款公立学校,学校经费由国务大臣下拨。
4. 给予学校和家长更多权利
2005年10月25日,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公布了《为了全体学生:更高的标准,更
好的学校》(Higher Standards, Better Schools for All)白皮书,其核心
思想是把家长和学生置于学校的中心地位,给学校更大的自由,给家长更多的
权利;改善教育体制,为每个孩子提供优质教育。
(二)高等教育改革
1.1985年5月,英国教育和科学大臣等向议会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
高等教育的发展》的绿皮书,这被认为是英国高等教育旧时代的
结束和后罗宾斯时代开始的标志。
2.1987年4月,教育和科学大臣等又联合向议会提出《高等教育——
迎接新的挑战》的白皮书,总结了当前高等教育的状况,充分阐
述了英国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
3.1988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了著名的《教育改革法》,以立法形式
将1987年英国高等教育白皮书中有关改革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容确
定下来。
4.1988年秋英国政府白皮书提出,从1990年起,对学生将实行贷款制
度。
5.1991年5月,英国教育和科学部提出《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框架》
的白皮书,总结了教育改革法实施3年以来的实践结果,对高等教
育体制作了重大改革。提出废除双重制,建立统一的高等教育体
制的设想。
6.《1992年继续与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法律形式肯定了白皮书的建
议结束了英国高等教育中的双重制,为联合王国创造了一个新的
高等教育制度,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 (1)统一拨款机构
 自1993年4月1日起,解散根据1988年教育改革法设立的大学
基金委员会和多科技术学院和其它学院基金委员会,由新成立
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统一负责大学、前多科技术学院和其它
学院的拨款。
 (2)多科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
 (3)建立新的高教质量保证体系:成立名为质量审计单位
(Quality Audit Unit)的独立机构,统一负责大学和原多科技
术学院的质量审计工作;原多科技术学院在学位和证书课程的
审批方面也具备了相应的自主权;每个高等教育基金会都成立
了质量评估单位,统一负责大学、原多科技术学院和其它学院
的质量评估工作。
高等教育应对挑战的其他改革措施
 1.增加高等教育的投入
增加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拨款额度年均超过6%;
改进和奖励优质教学;对处境不利学生提供资助
 2.将最好的研究集中于较大院校
 3.加强高等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增加对高等教育创新基金(HEIF)的投入
 4.促进优质教学:奖励优秀教师,成立教学质量学
会(Teaching Quality Academy)
 5.继续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
 6.保证公平入学
 7.两年制大学改革试点
(三)职业教育改革
1.《14-19岁教育和技能白皮书》
(the 14-19 Education and Skills White Paper)
2005年2月23日颁布。该白皮书在英国现有教育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改革建
议,包括五大方面:(1)确保每一个年轻人都能在毕业前熟练地掌握实用英语
和数学知识;(2)改进职业教育;(3)扩展与增强所有青年人的能力和帮助
大学辨别最优秀的申请者;(4)重新激发闲暇学习者的学习热情;(5)保证
课程和证书的投送无误。
相应的措施:(1)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学习路径,使得年轻人都有真实的选择机会;
(2)每一个年轻人都要学会3R,确保他们能轻松应对现实生活和工作;(3)
扩展与增强所有学生的实力,给每一个年轻人以机会来发展他们的潜质并取得成
功;(4)让年轻人尽快获得资格证书;(5)给大学提供更多的学生信息以供
其择优录取。
意义:《白皮书》是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官方指导文件,它强调了职业
教育与中等教育之间的紧密关系,弱化了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教育之间的区别,
暗含着逐渐使二者趋一的用意,从而赋予年轻学生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2、《技能——在商务中增强,在工作中提高》白皮书 (Skills:
Getting on in Business, Getting on at Work)
 《技能——在商务中增强,在工作中提高》白皮书提出了三大战略性
建议和具体的改革措施:
 首先,将雇主的需求置于技能培训的设计和推进的中心地位。
 其次,支持个体获取他们提高生活质量所需的技能和条件。
 再次,技能培训提供方式的革新。具体包括:提高高校和其他提供职
业技能培训的机构的能力与实力;把力量集中在经济的每一个部门;
并帮助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地位与价值。
(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大力加强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和控制
(1)通过成立高等教育基金会,把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升格为大学,取消高等教育的
双重制,中央政府扩大了高等教育的管理权限。
(2)通过实施全国统一课程和统一考试,允许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学校成为直接拨款学校,
以及建立城市技术学院等措施,中央政府增强了对基础教育的约束能力。
2.削弱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利
(1)为本地区的学校制定目标,对学校系统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
(2)维持部分教育经费(包括基建费用、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费、培训和学生的费用等)的
支配与控制权。
(3)继续管理、监督和规划本地区继续教育学院。
3.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1)地方教育当局下放办学经费的支配权。
(2)改变学校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构成,增加家长和当地社区代表人数,减少地方教育当
局代表的名额;同时加强学校管理委员会的人事权。
4.扩大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力
(1)改组学校管理委员会,使家长和社区代表超过半数,确保学校对家长和社区负责。
(2)实施开放入学政策,改变过去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按片分配学生就近入学的做法,
规定每所学校的“标准数量”(即各学校招生数的最高限额),只要未达到“标准数量”,
学校就不能拒绝家长的要求,从而扩大家长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