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病媒蚊防治 化學藥劑探討 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 王欽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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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登革熱病媒蚊防治 化學藥劑探討 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 王欽賢

登革熱病媒蚊防治
化學藥劑探討
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
王欽賢
避免被蚊蟲叮咬
殺蟲劑噴灑—殺死成蚊
孳生源清除—殺死孒孓
第一次孳生源清除
帶病毒
的雌蚊
正在發病
的登革熱
患者
被叮但未
發病的登
革熱患者
第二次孳生源清除
可感染期
0-5天
潛伏期
5-8天
7天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天
可感染期
0-5天
7天
第一次噴藥 第二次噴藥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天
台灣南部住宅區斑蚊棲息場所
埃及斑蚊
棲息
場所
雌
白線斑蚊
雄
總計
雌
雄
總計
隻數
%
隻數
%
%
隻數
%
隻數
%
%
戶內
1338
27.8
2401
49.9
77.7
25
1.4
7
0.4
1.8
戶外
349
7.2
725
15.1
22.3
1057
60.7
654
37.5
98.2
總計
1687
35.0
3126
65.0
100.0
1082
62.1
661
37.9
100.0
*2003年在高雄市、高雄縣及縣屏東縣進行一年調查
斑蚊棲息地點比較(黃基森 1993)
停息高度
埃及斑蚊
白線斑蚊
隻數
%
隻數
%
>2公尺
23
18
2
4
0.5-2公尺
96
76
43
81
<0.5公尺
8
6
8
15
合計
127
100
53
100
飛行距離(黃基森 1993)
200
雌蚊
雄蚊
捕獲隻數
160
120
80
40
0
0
100
200
300
距離
400
500
600
斑蚊棲息場所及吸血習性
• 埃及斑蚊
喜歡棲息於室內,尤其是深色之窗簾、衣服、
布幔及其他陰暗處所。
• 白線斑蚊
喜歡棲息於室外孳生棲所附近之植物及戶外之
陰涼處所
• 吸血高峰
斑蚊在白天吸血,以早上9-10時及下午 4-5時
為吸血高峰。
Pesticides Pesticides
Ø Insecticides 殺蟲劑
Ø Acaricide殺蟎劑
Ø Rodenticide殺鼠劑
Ø Herbicide 除草劑
Ø Muscaricide殺蝸牛劑
Ø Repellent 忌避劑
Ø Fungicide or Bacteriocide殺菌劑
Ø 等等
農藥、環藥、醫藥、動物用藥
Ø 農藥:農業生產過程中或收穫後,凡能增加農業
產量,改善品質之化學藥品
Ø 環藥:保障人民生活品質,用以防治環境有害生
活及衛生之化學藥品。
Ø 醫藥:用以治療或防止人類疾病之人體用藥。
Ø 動物用藥:用以治療或防止動物疾病之化學藥品。
環境用藥是什麼?
Ø 環境衛生用藥: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殺蟎劑、
殺鼠劑、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
之藥品。
Ø 污染防治用藥:防治空污、水污、土壤污染或
處理廢棄物之化學合成藥品並經公告者。
Ø 微生物製劑:利用天然或人工改造之微生物個
體或其新陳代謝產物所製成,用以防治空污、
水污、土壤污染、處理廢棄物或防制環境衛生
病媒之微生物製劑並經公告者。
專用名詞定義
Ø 環境用藥原體:指用以製造、加工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
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
Ø 一般環境用藥: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加工,所含有效成分
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限量,使用簡便之藥品。
Ø
Ø
Ø
Ø
Ø
Ø
低濃度
使用時,不需再調配及特別器材
安全性高
使用限制小
購置及使用未有特別限制
例:蚊香、電蚊香、液體電蚊香、噴霧殺蟲劑、蟑螂餌劑
Ø 特殊環境用藥: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加工,須在安全防護
措施下使用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藥品。
Ø
Ø
Ø
Ø
Ø
濃度較高
使用前需稀釋及適當器材
不當使用較具風險
購置及使用人需經訓練。
例:環保衛生主管機關用藥、病媒防治業用藥
環境用藥殺蟲劑毒性及分類
Ø 殺蟲劑之毒性與危險性
Ø 毒性(toxicity):為一種化學物質產生中毒之能力。
通常以口服及皮膚急性毒之LD50(單位:mg/kg)
來表示,即每公斤供試動物之體重所接受足以
殺死50%供試動物之劑量。
Ø 危險性(hazard):則為因疏忽不注意而引起傷害
的危險程度。目前危害性較關切的是慢性毒或
長期毒害,因此經在風險評估後會訂定臨界值。
毒性大小之觀念
Ø 健康危害效應可分為慢性效應、急性效應。慢
毒性:指長時間(數個月至數年)低劑量低濃
度的暴露,因重複暴露,少量有毒物質未能完
全排出體外,逐漸累積至某一程度而造成系統
性破壞的結果。
Ø 過敏物質、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所引起之
健康危害。
Ø 政府採管制方式,如許可制度,以排除具有明
確證據顯示對健康有危害之物質。
毒性大小之觀念
Ø 依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對化學物質毒性高低之分類標
準 毒性之觀念以「半數致死劑量,LD50」或「半數
致死濃度,LC50」之值來表示。
Ø LD50或LC50數值愈低(小)其毒性愈高(強)。
Ø 極度危險:包括地特靈、巴拉松等。
Ø 高度危險:包括二氯松、芬殺松等。
Ø 中高危險:包括陶斯松、DDT、撲滅松、HCH、亞特松
及安丹等。
Ø 低度危險:馬拉松等
殺蟲劑之作用方式
Ø 胃毒作用(胃毒劑):藥劑通過害蟲的口器和消化道進入
Ø 蟲體使害蟲中毒死亡。
Ø 觸殺作用(觸殺劑):害蟲接觸到藥劑時,藥劑通過蟲體
的表皮進入蟲體內使害蟲中毒死亡。
Ø 薰蒸作用(薰蒸劑):殺蟲劑呈氣態狀經害蟲呼吸系統或
氣孔進入體內引起中毒。
Ø 忌避驅趕作用: 對吸血昆蟲(如成蚊)的觸覺器官和化
學感受器官產生作用,或同時對昆蟲的多種感受器官
產生作用所致。只能作為個人防護用。
Ø 窒息作用:以石油製劑灑在水面上可使幼蟲無法呼呼吸
窒息而死。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松字輩-有機磷劑:有效成分字尾有「松」字,
例如陶斯松、亞培松、大力松等。
Ø 寧字輩-除蟲菊精類:有效成分字尾有「寧」字,
例如百滅寧、賽滅寧、亞列寧、異亞列寧等。
Ø 環境用藥原體:指用以製造、加工一般環境用
藥及特殊環境用藥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有效
成分(Activeingredient,AI),亦稱主成分。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有機氯殺蟲劑(Organochlorines):
Ø 此類殺蟲劑含有氯化烴基,其共同特徵為殘效較長,
在自然界不易分解,殘效長,污染環境。
Ø 本類藥劑國內均已全面禁用。可氯丹﹝Chlodane﹞、
滴滴涕﹝DDT﹞、蟲必死,亦稱為靈丹(lindane)、
地特靈﹝Dieldrin﹞等。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有機磷殺蟲劑(Organophosphates)
Ø 其共同特徵為殘效較長。
Ø 高效廣效,有機磷對害蟲毒力較高。
Ø 作用方式多樣具有胃毒及觸殺作用。
Ø 有機磷殺蟲劑屬神經毒劑,具抑制膽鹼酯酶活性,亦稱為膽
鹼酯酶抑制劑。
Ø 一般在溫度較高時,表現出較高的殺蟲效力。
Ø 易分解、殘留期短,對環境污染較小。
Ø 抗性發展緩,但不同品種間相互抗性尚不明顯,也易選擇代
替品種。
Ø 大利松Diazinon,因其致畸胎毒性,1997年起禁用於環境衛
生用藥。
Ø 二氯松(Dichlorvos,亦名DDVP,已禁用
Ø 大滅松Dimethoate
Ø 樂乃松fenchlorphose,,因其致畸胎毒性1991年起在台灣被列
為毒性化學物質並禁止任何運作
現可使用之有機磷殺蟲劑
Ø陶斯松Chlorpyrifos
Ø撲滅松Fenitrothion,商品名Sumithion
Ø亞特松Pirimiphos-methyl,商品名
Actellic
Ø亞培松(Temephos,商品名Abate)
Ø芬殺松Fenthion,商品名Baytex
Ø馬拉松(Malathion)
Ø乃力松(Naled,商品名Dibrom)
Ø地特松(Trichlorfon,商品名Dipterex)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氨基甲酸鹽類殺蟲劑(Carbamates)
Ø 對害蟲毒理機制為抑制膽鹼酯酶活性,與有機磷類
殺蟲劑相類似。
Ø 速效性好擊倒快,持效期短,選擇性強,且對成蟲
毒效高於幼蟲。
Ø 在自然界易被分解,殘留量低,惟其殘效較有機磷
劑為長。
Ø 增效性能多樣。
Ø 安丹(propoxur,商品名Baygon, Undan)
Ø 免敵克Bendiocarb
Ø 加保利Carbaryl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天然除蟲菊精
Ø 由除蟲菊(Chrysanthemum cinerariaefolium)花中抽取而成,
主要有效成份為除蟲菊素(Pyrethrin I& II)
Ø 迅速擊倒作用且具有高效、廣效、速效、低毒、低殘留等優
點
Ø 大部分種類對水生生物有毒、對天敵選擇性差。
Ø 大多數種類沒有內吸作用和薰蒸作用,因此噴藥要求均勻。
觸殺作用強於胃毒作用。噴霧不均勻就會降低殺蟲效果。
Ø 害蟲易產生抗藥性。不宜在一年內連續使用多次。
Ø 加入協力劑(如Piperonyl butoxide)可增加效能。
Ø 除蟲菊精可用於噴洒劑、煙霧劑、氣噴劑、粉劑及蚊香。
Ø 在室內使用一般劑量時,甚為安全。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合成除蟲菊精(Pyrethroids)
Ø具有天然除蟲菊相似的化學構造
Ø亞列寧(allethrin),列滅寧(resmethrin),百
列滅寧(Bioresmethrin),酚丁滅蝨(dPhenothrin,右亞列寧(s-bioallethrin,商品
名Esbiol)及治滅寧Tetramethrin,百滅寧
(Permethrin),第滅寧(Deltamethrin,又稱
Decamethrin,fenvalerate及賽滅寧
(Cypermethrin)等。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昆蟲生長調節劑(Insect growth regulators)
Ø 在昆蟲個體發育時期阻礙或干擾昆蟲正常發育,使
昆蟲個體生活能力降低、死亡,進而使種群滅絕。
例如,蛻皮激素和幾丁質合成抑制劑等。
Ø 藥效發揮較慢。
Ø 忌避劑(Personal protection repellent)
Ø 驅避劑又稱驅蟲劑,其本身多無殺蟲性能,通常作
為個人防護用品。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Ø 微生物殺蟲劑(Bacterial insecticides)
Ø 作用機制是當毒株芽孢和伴孢晶體被易感蚊幼蟲吞
食後,結晶在胃內溶解,釋放出毒素,破壞胃壁,
侵入中腸,防礙蚊蟲細胞對鉀離子的通透性,使上
皮細胞脫落,最終導致蟲體死亡。國外已上市蘇力
桿菌(BTI-serotype-H14)和球形芽桿菌(Bacillus
sphaericus)兩種。
Ø 一般不易使害蟲產生抗藥性。
Ø 選擇性強,不傷害天敵。
Ø 對人畜毒性低,無殘留,不污染環境,但藥效發揮
慢。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原體劑(Technical grade)
Ø 國內依法定不得直接使用原體劑防治害蟲。
Ø 濃縮乳劑(EC):
Ø 由2.5-50%有效成分加溶媒,再加乳化劑拌勻而成,
為經濟型之高濃度殺蟲劑,以水稀釋後形成乳狀液
施用。
Ø 不必過於攪拌,易由多孔性表面吸收,殘效性短。
Ø 加有溶媒等成分,常有臭味,可能腐蝕噴霧器之零
件或對某些植物產生藥害。
台灣殺成蚊劑的特殊環藥種類
除蟲菊精類
有機磷劑
氨基甲酸鹽劑
賽飛寧
Cyfluthrin
亞特松
PirimiphosMethyl
酚丁滅寧
Phenothrin
撲滅松
Fenitrothion
賽酚寧
Cyphenothrin
陶斯松
Chlorpyrifos
賽洛寧
Lambda-cyhalothrin 亞培松
百滅寧
Permethrin
依芬寧
Etofenprox
亞滅寧
Alphacypermethrin
治滅寧
Tetramethrin
第滅寧
Deltamethrin
賽滅寧
Cypermethrin
芬化利
Fenvalerate
必芬松
Pyridaphenthion
Temephos
安
丹
Propoxu
r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超低容量製劑(ULV)
Ø 用於超低容量噴霧器之藥劑,稱為超低容量製劑。
Ø 這種噴霧用藥量少、效果好、功效高,適用於室內
外快速殺蟲。
Ø 超低容量製劑必須使用超低容量噴霧機噴霧,產生
的霧粒細而均勻,大多數粒子直徑為10~20微米。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可濕性粉劑(WP)
Ø 為粉狀製劑(成分包括10-50%主成分、載體和填料,
還包括表面活性劑(濕潤劑、分散劑等)和輔助劑
(穩定劑、警戒色等),加水稀釋後可分散於水中
形成懸浮液施用。
Ø 較無臭味、對植物藥害少、對皮膚較濃縮乳劑危害
小。
Ø 易殘留於多孔性表面。
Ø 使用時須攪拌,稀釋時容易由吸呼吸入。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液劑﹝Solution/Aqueous solution﹞:
Ø 主成分加溶媒而成,有效成分以分子或離子
Ø 狀態分散在水中。可用於防治成蟲及幼蟲。
Ø 水乳劑(Emulsion,oil in water):
Ø 有效成溶於有機溶液中(溶媒、界面活性劑等),形成
微小油顆粒分散在水中。
Ø 微囊懸浮液(Capsule suspension/CS):
Ø 流動穩定的膠囊浮劑,用水稀釋後成懸浮液施用。
可抗紫外線,殘效噴灑效果佳。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水懸浮劑(Suspension)
Ø 有效主成分難溶於水,呈現流體狀穩定懸浮液,加
入其他擴散劑等物質製成粘稠液體,以水稀釋後施
用。
Ø 可用為室內殘效性噴洒,乾燥後有可見之殘留物。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粉劑及粒劑:
Ø 將殺蟲劑之有效成份,混以稀釋劑(陶土或粘土等填
料)均勻拌和而成粉劑,常用以防治跳蚤與蝨子及蚊
幼蟲。
Ø 粒劑則係將有效成份,吸於較粗之稀釋劑顆粒上,
藉顆粒之攜帶以散佈,常用為殺幼蟲劑,目前國內
已核准多種這種劑型之殺幼蟲劑。
Ø 可直接施用。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Ø 壓力噴霧劑:
Ø 在藥劑加入液態瓦斯及其他溶劑壓縮在鐵中,可分
為有機溶劑型和水基型。
Ø 常見之居家中蚊子及蟑螂之防治用品,依標示適當
貯存。
Ø 蚊香系列:
Ø 藉由高溫燃燒作用將殺蟲劑成分緩緩蒸發釋放到空
中,藉以發揮忌避、軀趕、干擾、擊昏或殺滅的效
果。蚊香、液體蚊香劑等。
Ø 多使用低毒性之合成除蟲菊精類製成。
Ø 液體電蚊香是綜合了蚊香和電蚊香片的優點,因其
便利性而受歡迎。每天使用不要超過8小時。
選擇藥劑防治的原則
Ø 安全、有效及經濟
Ø 安全:對人畜及環境。
Ø 有效:注意防治對象、抗藥性、噴灑方式及操作技術。
Ø 經濟:了解估算成本方法。
Ø 適時、適量及適地
Ø 適時:應依政府規定時機噴藥。
Ø 適量:依產品標示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必須經
Ø 14小時訓練。
Ø 適地:病例和病媒發生地區(視病例狀況調整)。
殺蟲劑抗藥性
Ø 抗性定義:一種昆蟲能發生耐力,可以忍受一
種殺蟲之某一劑量,而此一劑量在正常情況下,
足以使該種昆蟲致死。
Ø 30年前曼谷發現埃及斑蚊對除蟲菊類藥劑發生
交叉抗性的現象。
Ø 國內在1953-1957年間就噴灑了2,475公噸的
DDT。
Ø 使用者對藥劑之感藥性測定在藥劑的使用上是
相當重要的一環。
Ø 登革熱的防策略上必須納入永續的綜合性防治
觀念。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Ø 吸入:
Ø 吸入,係指物質經由呼吸進入人體,此為物質最容
易進入人體之方式,也是最難控制的部分。
Ø 藉由呼吸作用進入血液循環。
Ø 吸入暴露為工作場所最常見之物質暴露,此類安全
防護設種類最多。
Ø 易發生在噴灑燻蒸、煙霧、粉劑或蚊香劑,尢其在
通風不良時易發生。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Ø 物質顆粒大小決定它對肺的穿透能力,穿透力
越大危害越大。
Ø 物質顆粒大小
Ø 5-10 Microns(1μ=10-6m ),應該被過濾阻絕掉。
Ø 1-5 Microns或以下,必須被過濾阻絕掉。
Ø 例:石綿管制經過
奈米光觸媒
礦工的悲哀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Ø 皮膚接觸
Ø 係指物質經由皮膚而進入人體進而危害到人體健康
之方式。
Ø 皮膚吸收速率很慢,其安全防護較簡單,只要將皮
膚與物質隔離避免與物質直接接觸到即可。
Ø 如該物質具腐蝕性或刺激性,對皮膚會造成立即傷
害;如該物質會穿透皮膚並與組織蛋白結合會引起
皮膚炎或皮膚過敏。
Ø 除蟲菊類對皮膚有刺激性,造成皮膚炎。
Ø 噴藥後噴灑人員及其衣物設備立即清洗。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Ø 口服(誤食)暴露
Ø 口服指物質經口進入人體而危害到人體健康之方式。
Ø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飲食前務必洗手、
Ø 工作中不吃東西(洗手更衣)。
Ø 正確洗手五步驟(防止病從口入):濕、搓、沖、捧、
擦。
Ø 容器不可隨意更換。
Ø 小孩誤食及社會案件最常見。
Ø 例:老鼠藥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Ø 皮膚接觸
Ø 係指物質經由皮膚而進入人體進而危害到人體
健康之方式。
Ø 皮膚吸收速率很慢,其安全防護較簡單,只要
將皮膚與物質隔離避免與物質直接接觸到即可。
Ø 如該物質具腐蝕性或刺激性,對皮膚會造成立
即傷害;如該物質會穿透皮膚並與組織蛋白結
合會引起皮膚炎或皮膚過敏。
Ø 除蟲菊類對皮膚有刺激性,造成皮膚炎。
Ø 噴藥後噴灑人員及其衣物設備立即清洗。
殺蟲劑噴灑方式
Ø 空間噴灑:將藥劑打成為霧狀,噴於空間飄浮,
以迅速殺死飛行中之害蟲。操作方便和比較不
污染房屋及傢俱。其缺點為效果較短,僅維持
數小時。
Ø 殘效性噴灑:將有殘效性之殺蟲劑噴灑於害蟲
棲息場所,於其停留時因接觸藥劑而死亡。
空間噴灑之器材
Ø 冷式煙霧器(ULV或ULV機器):利用空氣帶動
藥粒,1-30微米。噴出藥液量10-60毫升/分。
Ø 熱式煙霧器:利用加熱使藥箱中之煤油產生煙
霧而帶動藥粒,0.2-10微米。
Ø 罐裝壓力式噴霧器:利用壓力及推進器帶動藥
粒。產生之霧粒在20-30微米。
冷式煙霧器(ULV或ULV機器)
熱式煙霧器
罐裝壓力式噴霧器
殘效性噴灑之器材
噴藥依據
Ø 傳染病防治法
Ø 環境衛生用藥管理法
Ø 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
傳染病防治法
(98/1/17日修訂)
第三章 傳染病預防
第二十五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蠅、蚤、蝨、鼠、蟑螂
及其他病媒。
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
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之。
依據第七十條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
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連續處罰
第四章防疫措施
第三十八條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
工作之必要者,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
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
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
入從事防疫工作;必要時,並得要求村 (里) 長或鄰長在
場。
依據第六十七條
逕行強制處分外,並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
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