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与 国际多式联运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笪薇 第六章 崇德明志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目标】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优越性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及条件  了解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引导案例】  在黑龙江国际道路运输发展中,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已经初具规模。陆 海联运通道南起中国哈尔滨,北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全长750公 里。利用陆海联运大通道将我国东北乃至蒙古等国的物资,通过公路 或铁路经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运至俄罗斯远东海港,装船转运到 世界各国。据测算,从哈尔滨取道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要比取道大 连港运往日本、韩国路程缩短三分之一。而从符拉迪沃斯托克经由绥 芬河—牡丹江—哈尔滨—满洲里到俄罗斯的赤塔州与西伯利亚铁路相 连前往欧洲,要比经由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缩短1100多公里。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内容】 崇德明志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多式联运经营人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多式联运单证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定义】  20世纪60年代起草有关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草案的过程中,首 次提出了“国际多式联运”这一概念,其后为《联合国国际 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所采用,并对此作出定义解释,而为运 输业界所认同。根据1980年5月联合国贸发会议于日内瓦通过 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公约) 规定,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 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承 运货物的地点,运送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 世界经济一体化造就了国际多式联运产生发展的经济环 境  产业结构和商品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对多式联运的需求  国际集装箱内陆运输系统的建立,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 的发展  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快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特征】 构成 崇德明志 大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与一般货物运输的区别】 崇德明志 货运单 证的内 容与制 作方法 不同 多式联运 提单的适 用性与可 转让性与 一般海运 提单不同 信用证 上的条 款不同 海关验放 的手续不 同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优越性】 手续简便 提早收汇 崇德明志 迅速快捷 营 优越性 合理运输 节省费用 均匀发货 准确性高 货运安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概念】  已通过的多式联运公约和现行的多式联运业务对多式 联运经营人概念理解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 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 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 构成 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有承担合同的责 任。”  在国际上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都是些规模较大、 实力雄厚的国际货运公司。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条件】 大门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 多式联运经营人 承运人型—— 是指本人拥有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 运输工具,并实际 参加联运全程中一 个或多个区段运输 的经营人。 崇德明志 无船承运人型 —— 是不经营海上运输 船舶的公共承运人。他 介于托运人和船舶运输 经营人之间,将多家托 运人的货物组合成一票 货物,与海运承运人签 订货物运输合同,负责 将货物交给海运承运人 运输。 笃学有为 无船承运人的基本特征  在法律上有权订立运输合同,有权签发提单及其运输 单据  由于签发提单,对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负有责任  本人不拥有运输工具,只能作为契约承运人而不是实 际承运人 构成  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来讲,他是承运人或运 输经营人,而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说,他是货物托运人 和收货人  不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性质】  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 参加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而是多式联运的 当事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于货主来说,它 是货物的承运人,但对分承运人来说,它又是货物的 构成 大门 托运人。它一方面同货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另一方 面它又与分承运人以托运人的身份签订各段运输合同, 所以它具有双重身份。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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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集装箱与 国际多式联运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笪薇 第六章 崇德明志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目标】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优越性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及条件  了解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引导案例】  在黑龙江国际道路运输发展中,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已经初具规模。陆 海联运通道南起中国哈尔滨,北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全长750公 里。利用陆海联运大通道将我国东北乃至蒙古等国的物资,通过公路 或铁路经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运至俄罗斯远东海港,装船转运到 世界各国。据测算,从哈尔滨取道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要比取道大 连港运往日本、韩国路程缩短三分之一。而从符拉迪沃斯托克经由绥 芬河—牡丹江—哈尔滨—满洲里到俄罗斯的赤塔州与西伯利亚铁路相 连前往欧洲,要比经由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缩短1100多公里。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内容】 崇德明志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多式联运经营人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多式联运单证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定义】  20世纪60年代起草有关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草案的过程中,首 次提出了“国际多式联运”这一概念,其后为《联合国国际 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所采用,并对此作出定义解释,而为运 输业界所认同。根据1980年5月联合国贸发会议于日内瓦通过 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公约) 规定,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 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承 运货物的地点,运送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 世界经济一体化造就了国际多式联运产生发展的经济环 境  产业结构和商品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对多式联运的需求  国际集装箱内陆运输系统的建立,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 的发展  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快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特征】 构成 崇德明志 大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与一般货物运输的区别】 崇德明志 货运单 证的内 容与制 作方法 不同 多式联运 提单的适 用性与可 转让性与 一般海运 提单不同 信用证 上的条 款不同 海关验放 的手续不 同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优越性】 手续简便 提早收汇 崇德明志 迅速快捷 营 优越性 合理运输 节省费用 均匀发货 准确性高 货运安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概念】  已通过的多式联运公约和现行的多式联运业务对多式 联运经营人概念理解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 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 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 构成 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有承担合同的责 任。”  在国际上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都是些规模较大、 实力雄厚的国际货运公司。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条件】 大门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 多式联运经营人 承运人型—— 是指本人拥有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 运输工具,并实际 参加联运全程中一 个或多个区段运输 的经营人。 崇德明志 无船承运人型 —— 是不经营海上运输 船舶的公共承运人。他 介于托运人和船舶运输 经营人之间,将多家托 运人的货物组合成一票 货物,与海运承运人签 订货物运输合同,负责 将货物交给海运承运人 运输。 笃学有为 无船承运人的基本特征  在法律上有权订立运输合同,有权签发提单及其运输 单据  由于签发提单,对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负有责任  本人不拥有运输工具,只能作为契约承运人而不是实 际承运人 构成  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来讲,他是承运人或运 输经营人,而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说,他是货物托运人 和收货人  不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性质】  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 参加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而是多式联运的 当事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于货主来说,它 是货物的承运人,但对分承运人来说,它又是货物的 构成 大门 托运人。它一方面同货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另一方 面它又与分承运人以托运人的身份签订各段运输合同, 所以它具有双重身份。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 

集装箱与
国际多式联运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笪薇
第六章
崇德明志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目标】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优越性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及条件
 了解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 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引导案例】
 在黑龙江国际道路运输发展中,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已经初具规模。陆
海联运通道南起中国哈尔滨,北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全长750公
里。利用陆海联运大通道将我国东北乃至蒙古等国的物资,通过公路
或铁路经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运至俄罗斯远东海港,装船转运到
世界各国。据测算,从哈尔滨取道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要比取道大
连港运往日本、韩国路程缩短三分之一。而从符拉迪沃斯托克经由绥
芬河—牡丹江—哈尔滨—满洲里到俄罗斯的赤塔州与西伯利亚铁路相
连前往欧洲,要比经由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缩短1100多公里。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学习内容】
崇德明志
1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2
多式联运经营人
3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
4
多式联运单证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定义】
 20世纪60年代起草有关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草案的过程中,首
次提出了“国际多式联运”这一概念,其后为《联合国国际
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所采用,并对此作出定义解释,而为运
输业界所认同。根据1980年5月联合国贸发会议于日内瓦通过
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公约)
规定,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
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承
运货物的地点,运送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 世界经济一体化造就了国际多式联运产生发展的经济环
境
 产业结构和商品结构的变化产生了对多式联运的需求
 国际集装箱内陆运输系统的建立,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
的发展
 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快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特征】
构成
崇德明志
大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与一般货物运输的区别】
崇德明志
1
2
货运单
证的内
容与制
作方法
不同
多式联运
提单的适
用性与可
转让性与
一般海运
提单不同
3
信用证
上的条
款不同
4
海关验放
的手续不
同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优越性】
手续简便
提早收汇
崇德明志
迅速快捷
营
优越性
合理运输
节省费用
均匀发货
准确性高
货运安全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概念】
 已通过的多式联运公约和现行的多式联运业务对多式
联运经营人概念理解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
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
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
构成
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有承担合同的责
任。”
 在国际上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都是些规模较大、
实力雄厚的国际货运公司。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条件】
大门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分类】
多式联运经营人
承运人型——
是指本人拥有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
运输工具,并实际
参加联运全程中一
个或多个区段运输
的经营人。
崇德明志
无船承运人型 ——
是不经营海上运输
船舶的公共承运人。他
介于托运人和船舶运输
经营人之间,将多家托
运人的货物组合成一票
货物,与海运承运人签
订货物运输合同,负责
将货物交给海运承运人
运输。
笃学有为
无船承运人的基本特征
 在法律上有权订立运输合同,有权签发提单及其运输
单据
 由于签发提单,对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负有责任
 本人不拥有运输工具,只能作为契约承运人而不是实
际承运人
构成
 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来讲,他是承运人或运
输经营人,而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说,他是货物托运人
和收货人
 不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性质】
 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
参加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而是多式联运的
当事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于货主来说,它
是货物的承运人,但对分承运人来说,它又是货物的
构成
大门
托运人。它一方面同货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另一方
面它又与分承运人以托运人的身份签订各段运输合同,
所以它具有双重身份。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
 托运人委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装箱、计数时,对箱内货
物非自身的包装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污损和灭失负有责任
 托运人委托装箱时,未按托运人要求,因积载、衬垫、绑
扎不良,造成货物串味,污损和因倒塌、碰撞引起的货损
负责
构成
大门
 全程运输过程中,责任期间因责任事故对货物的灭失的损
坏负责
 对由于自己的责任造成的货物延误交付负责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制】
 统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 统一责任制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管发生在何区段,都要按统一的责任规
定确定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 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 又称分段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范围以各区段运输原有责任为限,
这是一种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与分包人的赔偿责任相结合的责
构成
任制,也就是说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责任与该区段分包人的责任相
大门
同。目前国际上大多采用此责任制。
 修正的统一责任制(Modified 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 又称混合责任制。这是将统一责任和网状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国际多
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基本上按统一责任
制判定,对赔偿的某个方面如不同运输区段的货物灭失损坏在限额上有不
同规定。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经营类型】
 海运/空运
 空运/公路运输(卡车)
 铁路/公路/内河—海运—铁路/公路/内河运输
 小陆桥运输
 陆桥运输
构成
大门
 铁道平车运输
 火车车厢运输船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开展多式联运的条件】
 要有服务良好的国内外国际多式联运经营网络
 要有能组织各种运输方式的能力
 要具备多式联运线路
 要在国内外建立集装箱场站
 要有信息管理系统
构成
大门
 要有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单证
 要具备雄厚的资金
 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的队伍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线路】
 我国内地—我国港口—日本港口—日本内地(或反向运输);
 我国内地——我国港口(包括香港)——美国港口——美国内地(或反向
运输);
 我国港口——肯尼亚港口——乌干达内地;
 我国内地——我国港口(包括香港)——欧洲有关港口——西欧内地(或
反向运输);
构成
 我国内地——我国港口——科威特——伊拉克;
大门
 我国东北地区——图们——朝鲜清津港——日本港口(或反向运输);
 我国港口——日本港口——澳大利亚港口——澳大利亚内地或反向运输);
 我国内地——苏联西部边境——欧洲/中近东(或反向运输)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一般业务流程】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交接方式】
 整箱货与整箱货的交接(FCL—FCL)
• 场到场(CY TO CY)/门到门(DOOR TO DOOR)
• 门到场(DOOR TO CY )/场到门(CY
TO DOOR)
*整箱货的接取送达作业时以“箱”为单位的,
其装箱和拆箱作业由货主负责自理。
 拼箱货与整箱货的交接(LCL—FCL)

*整箱货物重量由发货人确认。
• 站到门(CFS TO DOOR)/站到场(CFS TO CY)
*箱内货物装妥之后,发货人应自行施封,并
*通常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他代理的监督下,
整箱货与拼箱货的交接(FCL—LCL)
在车门把手上拴挂货物标记。集装箱运输过
在合并运输站或集装箱货运站装箱,在目的地
所在国的集装箱货运站拆箱。
• 门到站(DOOR TO CFS)/场到站(CY
TO CFS)
程中,凭铅封进行交接。
*如果是货运代理在合并运输站进行的装箱,而
*铅封完整,箱体完好,拆封时发现货物残损,
 拼箱货与拼箱货的交接(LCL—LCL)
多式联运经营人将重载集装箱作为整箱货处理
短少或单货不符,应由发货人负责。
了,则装箱不受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监督。
• 站到站交接(CFS—CFS)
*拼箱货的装箱拆箱作业在集装箱货运站内完成。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的运作方式——交接方式的实质含义】
 表明货物在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掌管之下的流通表现形态,即货物
在货运流通过程中是表现为整箱货(FCL)还是拼箱货(LCL)。
 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接受货物和交付货物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 表明运输费用的构成。载于提单正面的运输费用的构成和数额,应当与
交接方式下承运人接收和交付货物的整个区段完全对应。
 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责任、风险的起、止点,即承运人
或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或灭失负责赔偿的责任期间。
 交接方式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它连同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责任期间
条款”构成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概念及种类】
 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
由BIMCO制定,通常为经
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该单据包括双方确认的取代纸张单
营船舶的多式联运经营
据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不是多式联运合同,
人所使用
只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同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
由FIATA制定,是供作为
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货运
代理所使用的
构成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和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
(FIATA)确定了多式联运单证的格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 Combidoc
• FIATA联运提单(FBL)
• Multidoc
崇德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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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的含义及作用】
 多式联运提单是指用以证明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受或装载货物,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 多式联运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全程可涉及远洋运输、铁路
运输、航空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等多种运输形式,以实现
所谓“门到门”的服务。
构成
 多式联运提单的作用——
• 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
•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
• 是物权凭证,可转让买卖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与联运提单的区别】
 业务中,人们常常把联运与多式联运混为一谈,实际上他
们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
• 联运提单除适用于包含海运在内的陆—空、空—海联合运输
构成
形式外,还可用于海—海联运,也就是转船运输;
• 多式联运提单则要求货物必须经两种以上运输形式。
 多式联运提单与联运提单、转运提单的区别 P218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方式运输单据的区别】
单
内
证
铁路运单
公路运单
海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运输方式
铁路
公路
海运
多种
接受货物收据
是
是
是
是
运输合同
是
是
不是
不是
交付凭证
不是
构成
是
是
是
物权证明
不是
不是
是
是
可转让性
不可
不可
可
可
货方风险
无
无
有
有
责任期限
站-站
接受-交付
港-港
接受-交付
容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 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 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 发货人、收货人名称
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和日期
 交付货物的地点
构成
 经双方明确协议的交付货物的时间和期限
 表示该单据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
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据的签发日期、地点
 经双方明确协议的有关运费支付的说明
 有关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转运地点的说明
 有关声明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
 多式联运单据一经签发,除非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单据上作
了保留,否则多式联运单据是:
•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构成
•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责任已经开始
• 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对善意的第三方是最终证据,多
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的相反证据无效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多式联运单证——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
 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应注意的事项
P223
 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时间及地点
• 在集装箱堆场(CY)收货后签发的提单
• 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DOOR)收到货物后签发的提单
构成
• 在集装箱货运站(CFS)收货后签发的提单
崇德明志
笃学有为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1、海运单不能背书或转让,而提单可以背书或转让
【多式联运单证
——海运单】

2、海运单上必须详尽标明收货人,而提单上不必标明确切的收货人名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
称
3、海运单背面没有印上运输合同的条款,而提单背面印有运输合同条
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一种不
件
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具有以下三个基本作用:
• 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收据
• 运输契约的证明
构成
• 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 海运单的优点 P221-222
 海运单的使用 P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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