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坡地災害預防與應變
1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校園災害管理工作手冊」 坡地災害 預防與應變 102.04.29 前言 2/22 「坡地災害」分為崩塌、地滑與土石流災害, 其中土石流災害因有災害預警,較能夠有預先 準備與反應時間。 分為災害預防階段(平時減災)、災害預防階段 (災前整備)以及災害應變階段三個章節說明各 階段工作內容與執行方法。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1/10) 3/22 工作項目 幼兒園、國小階段分出工作重要性 (考量部分學校規模小、人員稀少)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2/10) 4/22 校園災害潛勢調查 校園所在區域淹水災害潛勢資料,學校可藉由下列方式取得: 學校可登入「學校災害潛勢管理系統」 (http://safecampus.edu.tw/ms/),填報系統中所需資料,藉 由分析所得結果,檢視自身校園災害潛勢判定等級,協助學 校做好相關校園安全性補強、校園避難場所之規劃以及設計 符合自身之校園特性之防災計畫。 連結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網」查閱學校所在地區 周圍有無土石流潛勢溪流(http://246.swcb.gov.tw/default3.asp)。若該地區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則應查詢是否學校 聯外道路或學生上下學主要路線為災害影響範圍。 向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洽詢區域坡地災害 潛勢圖,瞭解學校所在地坡地災害潛勢。 依過去坡地災害經驗作為災害潛勢判斷依據。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3/10) 5/22 家庭防災卡與1991報平安專線 教育部建立「家庭防災卡」機 制,卡片內容結合內政部消防 署1991報平安平臺資訊,便 於災時家庭團聚及聯絡。大專 以下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之初, 將「家庭防災卡」以聯絡單的 方式,由學生攜回家,與家長 共同填寫,讓全家能藉此熟悉 避難場所與緊急聯絡方式。 填寫坡地災害之緊急集合點時, 應先瞭解自家附近相對於易崩 塌處或土石流潛勢溪流位置較 不易受波及之地點,做為填寫 參考,而社區外的緊急集合點, 則以縣市政府所規劃之災民收 容所為優先考量。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4/10) 6/22 校園坡地災害安全自主性檢查 總務處每年於汛期前(4月底前)應進行一次校園坡地災害安全 維護與評估,檢視校園周邊之邊坡是否有產生崩塌、地滑、 土石流等坡地災害之可能,並且利用校園周邊坡地災害自主 性安全檢查表,針對邊坡之結構物是否有裂縫或崩塌之現象、 校園周圍是否有落石現象及邊坡是否有異常滲水之現象等進 行自主性檢查。若有嚴重之項目,總務處須邀請專業人員進 行再次檢查,並依照相關單位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如營建署 「山坡地住宅社區安全檢查紀錄表」。若氣象局發布海上颱 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總務處須立即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狀況 檢查與評估,並採取適度措施。 總務處應針對校園坡地災害安全檢查表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 善,並填具校園坡地災害安全檢查表須改善之內容,加強校 內及周邊坡面排水設施疏濬及清淤工作(可協調地方政府清 理)。 校園周邊坡地災害自主性安全檢查表(範例) 7/22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6/10) 輪值人員班表 8/22 安全監測之建置 經過校園環境自主調查與改善後,經專業技師確認依然具危害 校園之地點,總務處應立即向相關單位申請增設監測裝置,監 測該地點邊坡之即時情形,除委請相關單位或專業技師監測外, 學校人員也應自行監測 (1)雨量筒之雨量警戒值;(2)相關監測 儀器之行動值與警戒值。尤其於連日降雨時,須安排人員日夜 輪班監測該坡地之狀況,若學校或村里委由相關單位、專業技 師或顧問公司辦理即時監測,則學校應與受委託單位維持資訊 暢通,並密切聯繫,一旦發現坡地有滑動之疑慮應立即通報校 長或是留守之指揮官,由校長(或指揮官)決定是否提前疏散校 內教職員工生。 裝設之監測裝置應由總務處人員或請專業人員每學期進行維護, 且於強風豪雨過後進行不定時檢查,確保監測裝置之正常運作。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7/10) 9/22 建立緊急救護與救助機制 平時即應建立緊急救護與救助機制,因在災害來臨時,救災資 源之送達往往時程較長,故學校在災時自救顯得相當重要,以 期能於災害時第一時間協助學校內之輕重傷教職員工與學生進 行避難安置。 為增加災害應變之搶救時效,必須視學校實際情形來整備災害應變器 材,並有專人保管,每月定期進行檢查一次。 平時應建立現任教職員工中受過急救訓練之緊急醫療人員名單及緊急 救護用品統計表,並每月定期檢視一次急救用品並更新。 坡地災害應變器具整備表 10 醫療救助資源查詢表 緊急救護用品統計表 坡地災害預防(平時減災)(9/10) 11/22 校園坡地災害減災項目檢核 學校平時減災工作較為繁雜,需要明確定訂出各工作項目之檢核 作業,平時即由學校各負責處室進行災害防救相關工作,於每年 汛期前完成減災項目檢核。 由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執行秘書進行檢核,再由召集人進行覆核, 除校內自評外,並可邀請所屬權責單位人員、學者進行審查,掌 握相關建議的重心,進而確立未來校園災害防救改進的方向與實 施要領。 學校坡地災害減災檢核表(範例) 12 坡地災害預防(災前整備)(1/5) 13/22 工作項目 幼兒園、國小階段分出工作重要性 (考量部分學校規模小、人員稀少) 坡地災害預防(災前整備)(2/5) 14/22 災前整備階段注意事項 颱風豪雨前 颱風豪雨過後(仍可能發生坡地災害) 密切注意電視、收音機廣播、中央氣象局網站、土石流防災資訊網有關颱風(豪雨)未 來動態消息及土石流警戒訊息,並查詢各地方政府(人事室)是否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 情形。土石流防災資訊網提供防災簡訊免費申請,可獲得即時土石流警戒區資訊。 停止上班或上課後,若學校非被指定之避難收容所,學校人員應確實確認人員清空, 加強校園巡視。確認淨空後,人員儘速離開災害潛勢區。 於颱風豪雨過後,仍需密切注意學校內或周圍坡面監測狀況,因大量降雨造成邊坡 地表下含水量充足,水分造成邊坡地層間摩擦力減少,即可能造成崩塌滑動。故風 雨過後恢復上班上課時,邊坡地表下水分尚未排除,更應注意周圍坡面狀況。 校長(指揮官)與副指揮官開始調度校內人力,做好啟動開設緊急應變組織之預備,遇 有狀況應緊急應變妥適處理。 連日降雨時 山區連日降雨之累積雨量,亦可能造成坡面崩塌滑動或土石流,故連日降雨時應注 意周圍坡面狀況,不可掉以輕心。 校長(指揮官)與副指揮官開始調度校內人力,做好啟動開設緊急應變組織之預備,遇 有狀況應緊急應變妥適處理。 坡地災害預防(災前整備)(3/5) 15/22 災前整備措施 由校長(指揮官)派員巡視校園相關擋土設施,封閉可能遭受土石衝擊之區 域,設警告標示以及拉警戒線,並利用廣播系統通知教職員工生。 未獲停課通知時,緊鄰邊坡或擋土牆之教室應儘量不要讓學生進入,儘可 能換到比較安全的教室上課。 由校長(指揮官)派員監控邊坡的相關設備是否正常運作,並監看坡地之情 形。若發現土石滑落之現象,須立即通報指揮官。 由校長(指揮官)派員確認校外避難地點之情形,以便災時之避難疏散。 儘量將貴重器具移往其他安全處。 確認緊急避難路線之暢通,若有阻礙物儘快移除。 確認災害發生後使用之緊急應變工具是否齊全,如有缺漏或損壞,立即將 項目補齊或替換。 校區周圍活動管制:臨災時,對於校區周圍之活動應有特別的管制,以免 民眾於災害潛勢區活動時,受災害影響而危害自身安全。 坡地災害預防(災前整備)(4/5) 16/22 校外支援單位聯絡資料之再確認 平時已建立校外支援單位資料清冊網絡,於臨災時應再次確認 聯繫管道之通暢,如是否更換電話,是否主要聯繫窗口有異動, 甚至各支援單位之人力支援情況或機具數量更動,以確保災時 能夠在最急迫的時間內獲得最有效的支援與協助 災前通報 災害來臨前,依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要求,完成防颱檢查與整 備後,儘速至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區」-「災害防救類」:完 成「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 統」、「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等三項網路通報 坡地災害預防(災前整備)(5/5) 17/22 校園坡地災害 災前整備檢核 作業 校園坡地災害災 前整備階段,學 校應針對各校實 際狀況設計災前 整備的項目檢查 表,以利爭取時 間即時完成整備。 範例如下: 校園坡地災害災前整備檢核表 (應變物品與其他)(範例) 校園坡地災害災前整備檢核 (硬體設施)(範例) 坡地災害應變(1/12) 18/22 工作項目 幼兒園、國小階段學校規模較小者, 安全防護組工作 →避難引導組 緊急救護組工作 →搶救組 坡地災害應變(2/12) 19/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應變的啟動時機可參考如下: 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 上級指示成立時。 學校位於災區或受到災損時。 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豪大雨特報或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公告該區土石流潛勢溪流達黃色警戒時。 校長視坡地災情程度啟動應變組織,以應付災情。 坡地災害應變(3/12) 20/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密切注意停班停課訊息,停課狀況處置如下: 上學前:地方政府於深夜或上課前數小時,始發布停止上課通知 時,立即以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簡訊系統、網頁、班級緊急聯絡 網等方式告知學生及家長。並於上課前1小時,在校門口運用電 子媒體跑馬燈及貼出公告公布停課消息,並管制交通。 上課期間:課間接獲停課通知時,立即安排或護送學生(含附設 幼兒園)平安返家或通知家長接返。學生居住地已交通受阻或因 故無法返家者,應妥予安置及照應,並與家長保持聯繫。 假日期間:放假期間接獲停課通知時,可透過電子媒體跑馬燈、 簡訊系統及學校網頁,傳送停課訊息通知學生及家長;並持續注 意颱風、豪大雨特報及土石流警戒訊息。如地方政府翌日持續發 布停課,應於校門口等明顯處張貼停課公告,及社區土石流避難 地點引導說明。 若僅發布停止上課照常上班時,全體教職員工仍應到校加強防災 整備,特別是學校被指定為避難收容所時。 學校可視需要增加留值應變人員。 自行接送同意書 坡地災害應變(4/12) 21/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指揮官在接受各級學校權責單位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下,可決定發布 停課或疏散命令之時間,並派員管制交通動線。並應先洽鄉鎮市區公所 應變中心,瞭解周邊淹水狀況與道路通阻,進行學生之疏散或收容。學 生離校時提醒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不克返家者妥予安置並連繫家 長,同時向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報 備。 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及安全狀況,並 依事先確認暢通之疏散路線引導學生疏散。 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救護人員迅速實 行救護行動。 幼兒及國小一至三年級(含附設幼兒園)應聯繫家長接回學生或安排護 送放學。 有附設幼兒園之學校,應視情況增派人力協助幼兒園進行放學疏散,包 含通知家長接送或護送幼兒返家。 如家長提前到校接送時,應請家長填寫學生自行接送同意書。 坡地災害應變(5/12) 22/22 災情通報 各級學校權責單位 通報事項表 通報內容對答表 各級學校 權責單位 坡地災害應變(6/12) 23/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颱風(豪雨)警報發布後之措施 未獲停班停課通知時,校長(指揮官)應成立坡地災害應變小組及 通知輪值人員輪值,隨時掌握校園情況(做好交接及回報工作)。 與地方政府應變中心保持聯繫,加強安全戒備,密切掌握停課訊 息、水情動態資訊、土石流警戒資訊與相關救災資源,預採撤離、 疏散作為。 輪值人員複檢門窗、水電是否確實關閉,必要時先關閉電源(注意 宿舍、廚房之鍋爐、瓦斯開關)。 校內貴重器具或物品,應妥善移往其他安全處放置。 通報組人員持續注意氣象新聞報導、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監 測網站及中央氣象局地區雨量監測站資訊。 坡地災害應變(7/12) 24/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坡地災害之避難疏散 於颱風豪雨過後,因大量降雨造成邊坡地表下含水量充足,水分造 成邊坡地層間摩擦力減少,故此時邊坡仍可能崩塌滑動。故除了降 雨期間需密切注意坡面狀況外,風雨過後恢復上班上課時,亦應加 注意周圍坡面狀況。上課時間學校周圍發生坡地災害時,校長(指 揮官)應即時發布避難逃生指示,依平時避難演練路線進行緊急避 難。 當坡地災害可能影響大部分校區時,需往校外疏散避難,其避難疏 散路線請參考各村里「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及土石流防災資 訊網。 坡地災害應變(8/12) 25/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坡地災害發生時之避難疏散 分為校內就地避難與校外疏散 避難兩類。 當坡地災害可能影響大部分校 區時,需往校外疏散避難,其 避難疏散路線請參考各村里 「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 及土石流防災資訊網。 學校坡地災害時之緊急避難流程圖 坡地災害校內就地避難路線範例 (邊坡發生崩塌) 坡地災害應變(9/12) 26/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坡地災害時之避難疏散 校內就地避難(局部疏散)-如遇崩塌時 指揮官在接受各級學校權責單位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就地 避難之執行,並回報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 報處理中心。 有附設幼兒園之學校,需視狀況需要增派人力協助附幼進行避難疏散。 搶救組人員清除避難路線上之障礙物協助避難。 就地避難之原則為將學生(含附設幼兒園)收容至遠離災害範圍之安全處。 避難引導組人員引導避難時,應優先協助低年級以下(附設幼兒園)、行 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避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應通知緊急救護組人員迅 速實行救護行動。 完成避難動作後應清點學生(含附設幼兒園)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若較長時間滯留於避難地點,由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教職員工數50 人以上)人員進行糧食、飲用水之發放。 坡地災害校外就地避難路線範例 (發生土石流) 坡地災害應變(10/12) 27/22 坡地災害應變參考程序 坡地災害時之避難疏散 校外疏散避難(全校性疏散)-發生土石流時 由避難引導組人員引導教職員工生(含附設幼兒園), 依照疏散避難路線疏散至避難集合點,並於避難集合地點設置服務臺。 有附設幼兒園之學校,需視狀況需要增派人力協助附幼進行避難疏散。 校外疏散避難為當學校本身非村里避難收容所時,依村里疏散避難路線疏散學生至避難收容處。 由通報組人員聯繫社區志工與家長,啟動救災協助。 搶救組人員清除避難路線上之障礙物協助疏散。 由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教職員工數50人以上)進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並遵守交通標識。 遵照媒體傳播系統之指示。 疏散路線勿穿越土石流潛勢溪流(可連結水土保持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 疏散路線不經過危險路段(如路旁有未加蓋之排水溝或洪水匯集處)或陡坡區。 由緊急救護組人員於避難疏散集合點設立急救站,並啟動緊急救護與救助機制。 避難引導組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先協助低年級以下(附設幼兒園)、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 生。 避難過程發現教職員工生發生意外時,應通知護理人員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完成避難動作後應清點學生(含附設幼兒園)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若較長時間滯留於避難地點,由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教職員工數50人以上)進行生活物資、 糧食及飲用水之發放。 坡地災害應變(11/12) 28/22 坡地災害校園應變參考程序 學校受災需要緊急救援 緊急救援通報依「求援」、「待援」、「救援」程序逐級回報,優先通報 119及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爭取救災資源協助應變處置,倘消防單位因災情 擴大無法立即馳援,則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縣(市)聯絡處協助救援。 學生仍在校內 人員受傷: 立即包紮、固定、止血,傷勢嚴重須緊急送醫時,即通報119,若消防救 護車因交通受阻無法抵達,則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俾利協調縣市災害應變 中心指揮救援。 校舍受損:在安全前提下搶救器材、設備,清查受損情形,照相存證並通報教育部 校安中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另召開應變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 及復原事宜。 校外聯絡道路中斷: 將災情通報119、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校安中心,同時召開應變 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及強化防災事宜。 學生離校無法返家 由「避難引導組」聯繫瞭解其受困位置,優先向119請求救難支援,如地區災害過大, 119無法及時馳援,再向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縣市聯絡處通報,儘速聯繫國軍及鄰近 鄉鎮救災兵力,協助運送撤離至鄰近「災民收容處所」,並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收容所登記表 坡地災害應變(12/12) 29/22 坡地災害校園應變參考程序 開設災民收容所 若學校於災害發生後被地方政府指定為緊急之避難收容場所,依縣市應 變中心之需求開放部分校區收容附近之居民,學校需提出預留人力配合 執行,必要時,學校辦理演練時,應邀請地方政府人員參與演練。 收容所規劃原則 收容區之劃設以校長及各處室主任開會進行決定,原則上收容之居民 為附近之住戶,收容區與學區需劃分仔細,在收容區生活之民眾以不 影響災後復課之進行為原則。劃設上並須注意此區域是否具潛在災害 之危害。一般學校設置收容所時,應填寫收容所配置表格進行管理。 收容所之開設 學校收容所負責人依指揮官(校長)指示 開放收容所收容受災民眾,並於收容所門口發放受災人員識別證。 避難引導組引導災民前往收容所進行避難,並以戶為單位安置居民。 安全防護組以戶為單位,要求居民填寫收容所登記表以方便管理,並 尋求村里自助隊協助定時巡視收容 所週遭,以維護安全。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