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12年國教免試與特招
特招與免試
宣講單位:新莊國中教務處
1
103年升學總路徑圖
國中學生
免試入學
直升入學
免試入學
五專
完全中學
五專七年
一貫制
三重高中、丹鳳高中
特色招生
免試入學
高中職
中正預校
重點群科
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
體育班
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
科學班
藝才班
美術、音樂
舞蹈、戲劇
2
特色招生入學管道 適用學生
入學管道
藝才班
甄
選
入
學
美術班、音樂班
舞蹈班、戲劇班
適用學生
具備美術、音樂、舞蹈、戲劇訓練基礎
備註
◆校內繳件時間:
2月27日星期四
科學班
數學、自然成績優異,具備科學潛能
◆個別報名
體育班
具備體育專長
◆請向學務處體育組詢問
辦理
重點群科
技藝班學生,具備特殊技能
◆報名新北市校內繳件時
間:2月27日星期四
◆其餘縣市個別報名
中正預校
體格檢查需符合「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高
中部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
身體無刺青(紋身)者
◆請向輔導處資料組詢問
辦理
對藝術領域有專長或興趣者
◆個別報名
五專七年一貫制
考試分發
國、英、數等學術性向學生
全國各就學區學生可以跨區報考、分發,未錄取者參加原就學區免試入學
回總路徑圖
高中職藝才班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北區聯合招生
採計條件
美術班 北區14校,約475人
音樂班 北區14校,約420人
舞蹈班 北區5校,約150人
1.術科測驗
2.書面資料
3.競賽表現
4.會考基礎級門檻
詳細規定請見簡章
戲劇班 全國1校,30人
高中職藝才班特色招生 入學管道
管道一
管道二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戲劇班無此項管道
聯合術科測驗
依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送鑑輔會鑑定
依「高中藝術才能學生競賽表現採
認參照標準」進行書面審查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送鑑輔會鑑定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及報到
依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依「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安置
依「競賽表現入學」簡章安置
資料來源:臺灣北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回總路徑圖
高中職科學班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性別
名額
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限男生
30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不
限
30
3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中
不
限
25
資料來源:103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高中職科學班特色招生 分數採計
招生學校名稱
錄取方式
直接錄取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科學能力檢定與實驗實作
說明
資格請參考簡章
由科學能力檢定成績高低擇優錄取60名進
入實驗實作,依檢定總成績高低錄取。
檢定總成績=(科學能力檢定成績X1)+(實驗實作成績X2)
直接錄取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科學能力檢定與實驗實作
資格請參考簡章
由科學能力檢定成績高低擇優錄取60名進
入實驗實作,依檢定總成績高低錄取。
檢定總成績=實驗實作成績
直接錄取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中
科學能力檢定與實驗實作
資料來源:103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資格請參考簡章
由科學能力檢定成績高低擇優錄取75名進
入實驗實作,依實驗實作總成績高低錄取。
實驗實作總成績=(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T分數)+(實驗實
作數學成績T分數)+(實驗實作物理成績T分數)+(實驗實
作化學成績T分數)
回總路徑圖
高中職重點群科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1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
2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3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
科系
名額
汽車科
20
土木科
20
建築科
20
若要報名其他縣市高中職重點
汽車科
40
群科,請上校網「103年九年
模具科
20
鑄造科
20
級畢業生升學資訊」查詢簡章。
模具科
20
餐飲管理科
20
園藝科
20
4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
5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
6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陶瓷工程科
20
7
新北市私立東海高中
餐飲管理科
50
表演藝術科
50
電影電視科
15
多媒體動畫科
15
餐飲管理科
50
8
9
新北市私立南強工商
新北市私立智光商工
資料來源:新北市103學年度高級
中等學校重點群科特色招生甄選入
學簡章
高中職重點群科特色招生 分數採計
主項
分項
一般條件
書面審查
分數
採計
相關群科技藝競賽
15
請參照「相關職業群科參考對照表」
乙類規定。
10
採計個人其他競賽成績,如:科展、
生活科技創作、語文,數理、資訊、
藝文、體育、智慧鐵人等,積分對照
請詳見簡章。
其他競賽
生涯發展規劃書
特別加分條件
術科測驗
類別
說明
備註
占總成績
30%
5
採計國中「生涯發展規劃書」,家長、
導師級輔導老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
「高職」或「五專」時核給5分,其餘
不給分。
2
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校內技藝教
育社團、本市辦理之職業試探育樂營
持有證明者,每項核給1分;參加九年
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持及格成績
者,核給2分。本項最高2分。
本項分數
為外加至
多加2 分
考題以各招生類科能聯結與對應國民
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相關學習領域
之能力指標為主。
占總成績
70%
高中職重點群科特色招生 比序順序
第1順序
術科測驗成績
第2順序
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第3順序
其他競賽成績
第4順序
生涯發展規畫書審核得分
回總路徑圖
中正預校特色招生 軍種別與招生員額
軍種別
員額
陸軍軍官預備生
198
海軍及陸戰隊軍官預備生
86
空軍軍官(飛行生)預備生
114
政治作戰軍官預備生
82
資料來源: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招生簡章
總計
480
中正預校特色招生 計分方式
國中教育會考及體適能成績(等級)積分換算對照表
區分
國文、英文、數學
社會、自然
會考
成績
(等級)
A++
A+
A
B++
B+
積分
換算
20
17
15
12
9
體適能
總成績
寫作測驗
B
六
級
分
五
級
分
四
級
分
三
級
分
金
質
獎
章
銀
質
獎
章
銅
質
獎
章
7
12
10
8
5
9
7
5
●國文、英語、數學成績另採加權計分:積分換算後乘以1.5
資料來源: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招生簡章
中正預校特色招生 錄取方式
一. 考生可依志向填選軍種志願順序,志願多寡由考生自行決定。
二. 本校按考生選填志願序,依總積分高低排序,擇優錄取,本校另視報
名情形得不足額取。
總積分同分時,錄取參酌順序:
英語→數學→國文→自然→社會→寫作測驗→體適能→智力測驗
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
三. 「智力測驗」及「口試」均為資格審查依據,不列入總積分計算。但
智力測驗成績未達及格100分以上或口試成績未達合格60分以上者,
雖總積分達錄取基準,仍不予錄取。
報名與諮詢,請洽輔導處資料組。
回總路徑圖
五專七年一貫制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招生系(組)別
一般生
原住民外
加名額
身心障礙
生外加名
額
110
3
3
作曲組
2
─
─
鍵盤組
35
─
1
8
1
─
39
1
1
6
─
─
50
1
1
美術系
1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音樂系 聲樂組
管弦樂組
傳統音樂組
舞蹈系
2
東方設計學院
招生名額
美術工藝系美術專長
資料來源:103學年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東方設計學院七年一貫制甄選入學簡章
47
五專七年一貫制特色招生 計分方式
招生學校名稱
招生系(組)別
考試科目
美術系
素描
100
樂理(包括音樂常識)
100
聽寫(筆試)
50
視唱(面試)
50
主修科目
400
協調性
100
節奏感
100
彈性
100
柔軟度
100
術科(靜物素描)
300
書面審查
100
音樂系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舞蹈系
東方設計學院
美術工藝系美術專長
計分方式 滿分
100
600
400
400
資料來源:103學年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東方設計學院七年一貫制甄選入學簡章
回總路徑圖
高中職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實施方式
1.除嘉義區自行辦理測驗外,其他各區委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聯合命題
2.實施原則
◆學生僅能填選所報名之考試分發就學區的學校,不得換區。
◆每人可依各區規定填志願,並依學校招生名額錄取。
◆各區有不同規定時,依各區簡章規定為準。
3.基北區考試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時間
題數
採計區別
國文(一)閱讀理解
60分鐘
34~38
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
彰化區、臺南區及高雄區
英語
60分鐘
33~37
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
彰化區、臺南區及高雄區
數學
80分鐘
社會
60分鐘
45~49
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
臺南區、高雄區
自然
60分鐘
39~43
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
臺南區、高雄區
國文(二)語文表達
50分鐘
1
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
臺南區、高雄區
27~33
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
(選擇25~30題;非選擇2~3題) 彰化區、臺南區及高雄區
高中職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成績採計
1.成績計算
◆國文科語文表達測驗評分方式採級分制,由劣至優區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
◆國文科閱讀理解測驗、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各科測驗結果以「量尺分數」
表示。各科分數為1-50分,平均分數35分。
2.成績應用
◆為提供各分區考生充分選填志願訊息,考試分數通知單上將提供分區 PR值。
◆各分區考生人數不同,所以不同區分數通知單PR值是無法互相比較。
3.分數採計
◆各考試科目加權計分的權重,包含「不加權(x1.00)」、「加權25%(x1.25)」、
「加權50%(x1.50)」等三種。
◆各志願採計「加權25%(x1.25)」或「加權50%(x1.50)」之考試科目,至多兩科
◆按各志願採計各考試科目量尺分數之加權計分方式,計算加權總分。考生可依採
計考科自由選考。
◆各志願採計「加權25%(x1.25)」或「加權50%(x1.50)」之考試科目,至多兩科。
高中職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基北區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群別
核定班別
招生名額
1
國立基隆女子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126
2
新北市立永平高中
普通科
國際班、社會班
科學班
120
3
新北市立明德高中
普通科
經濟鑑識科學組
刑事鑑識科學班
120
4
新北市立板橋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408
5
新北市立新北高中
普通科
諾貝爾科學班
達文西人文班
168
6
新北市立新莊高中
普通科
英文班、科學班
84
7
新北市私立格致高中
普通科
STEM科研特色班
47
8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中
普通科
英語特色班
55
資料來源:2014國中進路輔導專輯—彩繪亮麗人生
高中職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基北區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群別
核定班別
招生名額
9
國立政大附中
普通科
特色班
138
10
國立師大附中
普通科
特色班
550
11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76
12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114
電機與電子群
資電科技班電機組
36
電機與電子群
資電科技班電子組
36
電機與電子群
資電科技班資訊組
36
13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14
臺北市立大直高中
普通科
國際菁英班
科學探究班
76
15
臺北市立中山女中
普通科
特色班
643
16
臺北市立成功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649
資料來源:2014國中進路輔導專輯—彩繪亮麗人生
高中職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基北區
序號
招生學校名稱
群別
核定班別
招生名額
17
臺北市立成淵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114
18
臺北市立明倫高中
普通科
語文實驗專修班
自然實驗專修班
76
19
臺北市立松山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304
20
臺北市立建國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763
21
臺北市立第一女中
普通科
特色班
663
22
臺北市立景美女中
普通科
特色班
266
23
臺北市立陽明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76
24
臺北市立麗山高中
普通科
特色班
150
資料來源:2014國中進路輔導專輯—彩繪亮麗人生
五專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成績採計
1.成績採計項目
◆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命題
之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國文一閱讀理
解、英語及數學)成績,不另行舉辦考試。
2.總成績計算
◆採加權計分。
◆總成績=(國文一閱讀理解原始分數)×加權倍率+(英語原
始分數)×加權倍率+(數學原始分數)×加權倍率
◆特種身分生另再依加分優待法規進行加分計算總成績。
五專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實施方式
1.報名方式
◆一律採個別網路報名。
◆分一般生及特種身分生個別報名,具多種特種身分者應擇一特種身分報名。
◆每人僅限報名一校。
2.繳費方式
◆至玉山銀行臨櫃繳費或ATM轉帳。
3.報到方式
◆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4.分發作業方式
◆採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各招生學校均採「一般生」及「特種身分生」二階段方式辦理 (「一般生」分發完成後,再
辦理「特種身分生」之分發作業)。
(1)一般生依序參加分發至額滿或尚未額滿且無一般生為止,不列備取生,亦不得要求遞補;
比序順序相同,該招生科(班)分發剩餘名額不足時,得增額錄取。
(2)特種身分採二階段分發:
可先以一般生總成績及其分發比序順序,分別參加所報名招生學校各科(班)一般生招生名
額分發。
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登記分發未錄取或已放棄錄取,或未參加第一階段一般生現場
登記分發之特種身分生則於第二階段,可以特種身分生比序順序分發於外加名額。
分發時若遇特種身分分發比序順序相同,且該招生科(班)分發名額不足時,得增額錄取。
五專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分發比序順序
1.一般生分發比序順序
◆各招生學校分別依報名學生之總成績高低排定分發比序順序,總成績
相同時,則按各招生學校所訂「一般生總成績同分參酌比序」決定分
發比序順序;若各參酌比序全部相同者,則列於同分發比序順序。
◆各招生學校「總成績計算方式」,請參閱各招生學校總成績計算方式
規定。
2.特種身分生分發比序順序
◆各招生學校分別依報名學生特種身分別之加分優待後總成績高低排定
分發比序順序。加分優待後總成績相同時,則按各招生學校所訂「特
種生總成績同分參酌比序」決定分發比序順序;若各參酌比序全部相
同者,則列於同分發比序順序。
◆各招生學校「總成績計算方式」,請參閱各招生學校總成績計算方式
規定。
五專考試分發特色招生 招生學校與名額
序號
1
2
3
招生學校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文藻外語大學
群別
招生名額
國際貿易科
50
企業管理科
50
應用外語科
50
企業管理菁英班
50
資訊應用菁英班
50
創意商品設計菁英班
40
雙外語跨領域國際專業
人才菁英班
50
資料來源:103學年度五專聯合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簡章參考版
回總路徑圖
高中職免試入學 分數採計
類別
項目
採計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每一志願序差1分
志願序
多元學習
上限30分
均衡學習
上限18分
服務學習
上限12分
教育會考
上限30分
第1~10志願
第 1志願30分
第 2志願29分
第10志願21分
第11~20志願
皆為20分
第21~30志願
皆為18分
符合1個領域
6分
未
0分
◆健體、藝文、綜合三
領域平均成績及格。
◆103學年度,只採計
8上、8下、9上三學期。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4分
◆103學年度由國中
五學期採計三學期。
A精 熟 級
6分
B基 礎 級
4分
C 待加強級
2分
符
總積分 90 分
合
國文、數學、英語、
社會、自然
五科,每科得分
最高6分。
高中職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順序
1
免試入學
總積分
2
3
多元學習
會考總分
表現積分
10
11
志願序
積分
三等級
四標示
12
4
5
6
7
8
9
國文
積分
數學
積分
英文
積分
社會
積分
自然
積分
寫作
級分
13
14
15
16
增額錄取
國文
數學
英文
社會
自然
等級標示 等級標示 等級標示 等級標示 等級標示
◆增額錄取原則
1.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
◆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定名額5%以內移列調整。
◆調整後仍超額者,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2.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
◆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26
回總路徑圖
五專免試入學 分數採計
比序項目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競賽
層級
1
2
全國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
分、第三名得4分
全國四至六名與區域及縣(市)
第一名得3分、區域及縣(市)
第二名得2分
國際科技展覽、國際運動會、
學科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國際
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
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
能競賽等獲得第一名得7分、
獲得第二名得6分、獲得第三
名得5分
國際發明展及臺北國際發明暨
技術交易展獲得第一名得4分
3
4
單項
積分
積分
上限
區域及縣(市)第三名得1分
國際發明展及臺北國際發明暨
技術交易展獲得第二名得3分
國際發明展及臺北國際發明暨
技術交易展獲得第三名得2分
7
16
7
服務學習
學校服務表現及校外服務學習
日常生活
表現評量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
獎懲相抵後得1次大功(含以上)
者得4分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
獎懲相抵後得1次小功(含以上)
者得3分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
獎懲相抵後得1次嘉獎(含以上)
者得2分
體適能檢測成績3項達門檻標
準者得6分
體適能檢測成績2項達門檻標
準者得4分
體適能檢測成績1項達門檻標
準者得2分
6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90
分以上者得3分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80
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60
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3
3
2
2
體適能
2.技藝優良
3.弱勢身分
獎懲相抵後無任何獎懲紀錄者
得1分
4
4.均衡學習
3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
達60分以上得6分
2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
達60分以上得4分
僅1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
皆達60分以上得2分
6
6
5.適性輔導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
意見」、「導師意見」、「輔
導教師意見」3者皆勾選五專
者得3分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
意見」、「導師意見」、「輔
導教師意見」任2者皆勾選五
專者得2分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
意見」、「導師意見」、「輔
導教師意見」任1者皆勾選五
專者得1分
3
3
「精熟」科目每科得3分
「基礎」科目每科得2分
「待加強」科目每科得1分
15
15
5 27
5
6.教育會考(每科)
7.其他
合計
50分
五專免試入學 分數採計
比序項目
競賽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說明
1.
2.
3.
4.
5.
同學年同項競賽擇優1次採計。
參賽者4人以上視為團體,團體參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相關競賽得獎應於在學期間取得。
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為依據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地方政府機關主辦者為限。
服務學習
1.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1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1分採
計。
2.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等,滿8小時得1分。
日常生活
表現評量
1. 記功嘉獎可累計,3嘉獎折算1小功、3小功折算1大功。
2. 獎懲相抵原則:嘉獎(警告)累計3次,以1次小功(過)計;小功(過)累計3次,以1次大功(過)計。
體適能
1. 體適能檢測項目係指: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柔軟度(坐姿體前彎)、瞬發力(立定跳遠)、心肺耐力
(800/1600公尺跑走)等4項。
2.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
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就學權益,比照3項達門檻標準者得6分。
2.技藝優良
3.弱勢身分
1. 於報名時持有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之學生,
符合資格者給予2分。
2. 若學生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4.均衡學習
1. 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大學習領域成績。
5.適性輔導
1. 落實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並協助學生適性升學。
6.教育會考(每科)
7.其他
1. 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5科,每科皆精熟最高可得15分。
2. 積分相同時得依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之等級及寫作測驗之級分作為比序項目。
1. 此項積分比序項目授權各五專學校依學校發展需求訂定之,並確實評估其比序項目操作及國中學生取得本項目之可
能性,且其性質不能與前6項比序項目相同。如技術士證、英語檢定等。
2. 此比序項目至少應分為3個層級,積分上限為5分,其佔總分比重不得超過1/10,若有加權計分時亦同。
28
五專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順序
右
列
7
項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比
序
順
序
由
各
校
自
訂
一定要在
第7順位
主項
分項
多元學習表現
競賽
分項
技藝優良
服務學習
國文
日常生活
表現評量
英語
弱勢身分
均衡學習
適性輔導
其他
國中教育會考
積分相同
時進行分
項比序
體適能
上列4項超額比序項目
比序順序由各校自訂
數學
社會
自然
寫作測驗
上列6項超額比序項目
比序順序由各校自訂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三
等
四
標
示
29回總路徑圖
直升入學 招生學校與名額
◆新莊國中
序號
學校名稱
性別
一般生
名額
身心障礙生
外加名額
原住民生
外加名額
2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不限
54
2
2
11
新北市立丹鳳高級中學 不限
48
1
1
◆報名原則
國中學生依其志願,選擇1校辦理報名,不得同時報名2校(含)以上。
資料來源:新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完全中學直升入學招生簡章
直升入學 分數採計
類別
多元學習
項目
採計上限
均衡學習
上限18分
服務學習
上限12分
教育會考
上限30分
積分換算
說明
符合1個領域
6分
未
0分
◆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平
均成績及格。
◆103學年度,只採計
8上、8下、9上三學期。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4分
◆103學年度由國中五學期
採計三學期。
A精 熟 級
6分
B基 礎 級
4分
C 待加強級
2分
符
合
◆國文、數學、英語、社
會、自然五科,每科得分
最高6分。
◆寫作測驗不計分
總積分 60 分
說明:直升入學「志願序」係採單一志願,所以不予計分,亦不納入比序順次。
直升入學 超額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直升入學
總積分
多元學習
表現積分
會考積分
國文
積分
數學
積分
英文
積分
社會
積分
自然
積分
9
11
12
13
14
15
16
寫作
級分
三等級
四標示
國文
等級標示
數學
等級標示
英文
等級標示
社會
等級標示
自然
等級標示
增額錄取
◆增額錄取原則
1.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
◆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定名額5%以內移列調整。
◆調整後仍超額者,報陳新北市教育局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2.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
◆報陳新北市教育局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回總路徑圖
32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精熟」、「基礎」、「待
加強」三等級的比例
等級
精熟(A)
基礎(B)
待加強(C)
推估人數比例
10~20%
45~60%
20~35%
轉換PR值
A++: 25 %
95~97
A+ : 25 %
90~95
A
: 50 %
80~90
B++: 25 %
65~80
B+ : 25 %
50~65
B
: 50 %
27~50
C
:100 %
<27
◆五科都精熟比率占基北區考生5~8%,若同加寫作測驗6級分條件,
人數則為1%。
◆依模擬考統計,基北區五科中有四科精熟比例則為6%至8%,三科
精熟比例亦為6%至8%。
◆ Q&A參考網址:http://www.edtung.com/Helps/ExplainFor12YearEducation.aspx 33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按
此
取
得
連
結
34
★有關國中教育會考、高
中、高職及五專各入學
管道詳細日程,以各區
各入學管道招生簡章內
容為準,請詳閱簡章。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