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QP投件說明會簡報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NTQP投件說明會簡報

壹、有關NTQP
貳、活動流程
參、報名資格
肆、評審作業
伍、獎勵方式
陸、義務與限制
柒、應繳資料
捌、報名方式
玖、常見Q&A
2
壹、有關NTQP(1/3)
獎項宗旨
♦ 樹立標竿學
習,帶動更多
單位之整體訓
練品質水準及
我國人力資本
♦「訓練品質系統」
(TTQS)之建構與持
續改善為基礎
國家訓練品質獎
NTQP
♦ 著重訓練對
個人與組織之
具體成效以及
訓練帶來的社
會效益
♦ 鼓勵並彰顯訓練品質
具有卓越績效之企業、
訓練機構與專業團體
3
壹、有關NTQP(2/3)
TTQS
國家訓練品質獎
以勞委會職訓局於民國95年擬訂訓練品質系統
(Taiwan TrainQuali System)為檢視各單位訓
練體系、訓練計畫執行品質、及訓練績效之評
核與管理工具,包含計畫(Plan)、設計
(Design)、 執行(Do)、查核(Review)、
成果(Outcome)等五大訓練管理迴圈,藉此
持續厚植單位人力資本,提升人力體系之運作
效能。
TTQS
白金、金、銀、銅牌
4
壹、有關NTQP(3/3)
本屆差異
報名資格
若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獲TTQS銅牌以上或政府主(合)辦獎項之
單位亦可報名,但須接受公費輔導,並於複審開始前經TTQS評核為銀牌
以上核定後,始得進入複審階段。
重大缺失
須於報名表中切結,為過去三年內無違反本計畫附件一勞資關係、職業
判定
安全與衛生、環境保護情事之一者。
同集團企
各報名單位間有同一關係企業、控股集團、從屬關係或負責人為同一人
業之規定
及具配偶關係者,經複審共識會議討論認其訓練體系運作無明顯相互區
隔與獨立者,得通知其自行協商限期擇一報名單位參加,未能於期限內
擇定者,評審得擇優參選。
類別調整
同一單位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
機制
獎項類別得經評審討論,且報名單位同意變更之。
報名表格
提供統一格式。
評審流程
資格審查、複審(含實地審查)及決審三階段。
公費輔導
報名資料將進行資格審查、補件作業及結果通知,如有資料不全,應於
規定期間內完成補件作業,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始得依序安排TTQS公費
輔導作業。若輔導經費用罄,仍得依「訓練品質作業規範」相關規定向
單位登記所在地之TTQS分區服務中心申請輔導,並於複審開始前經評核
為銀牌以上核定後,始得進入複審階段。
5
貳、活動流程(1/2)
作業圖
報名收件
資格不符
通知
資格審查
符合
NO
文件不齊
補件
未達銀牌
未
達
銀
牌
複審作業
實地審查
達
標
銀
牌
輔導作業
推薦入圍
決審作業
評核
達標銀牌
未達銀牌
核定得獎名單
通知
公開表揚頒獎
6
貳、活動流程(2/2)
時程表
101/12
102/01
102/02
102/03
102/04
102/05
102/06
102/07
宣導期
收件期~3/15止
資格審查~4/18止
複審
~
5/16
決
審
~
5/27
頒
獎
典
禮
績
優
觀
摩
輔導作業~3/29止
7
參、報名資格(1/5)
報名類別
大型企業獎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非屬中小
企業之企業;或醫療衛生相關機構經評鑑為
教學醫院者。
中小企業獎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中小企業
認定標準之企業或醫療衛生相關機構經評鑑為
診所(開業醫院)、地區醫院、區域醫院者。
訓練機構獎
•含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廣教育單位在內,
辦理職業訓練之機關(構)。
非營利組織獎
•依法辦理工會、公(協)會、財團法人及社
團法人設立登記之團體。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詳見報名須知第5頁
8
何謂中小企業?
一、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
(一)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者。
(二)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
二、另就經常僱用員工數為中小企業認定基準,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同中小企業:
(一)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後,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擴充之日起,二年內
視同中小企業。
(二)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後,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合併之日起,三年內
視同中小企業。
(三)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其中部分企業超過
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併同輔導之必要時,
在集中輔導期間內,視同中小企業。
本獎項所稱營業額係以100年度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數額為準。
本獎項所稱經常僱用員工數係以民國101年6月至11月平均之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計算為準。
9
參、報名資格(2/5)
共同規定
至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民國99/3/15-102/3/15)
1. 無退票紀錄或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2. 無違反本計畫重大缺失之勞資關係、職業安全與衛生、
環境保護情事之一者。
重大缺失判定
一、勞資關係
1、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事業單位雇主曾因違反相關勞動法規受判刑確定者。
2、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因違反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性別工作
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等被處罰鍰達 3次以上或被處最高罰鍰處分者。
3、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發生屬於「處理重大勞資爭議事件實施要點」範
圍之「重大勞資爭議」事件者。
4、報名截止日前 1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因勞工勞保及健保欠繳保費、高薪低報,致違反
勞保及健保法規,被處罰鍰達 3 次以上或被處最高罰鍰處分者。
※詳見報名須知第10頁
10
參、報名資格(3/5)
附註
重大缺失判定
二、職業安全與衛生
1、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事業單位雇主曾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受判刑確定者。
2、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受主管機關處部分或全部
停工處分者。
3、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被處罰鍰達 3 次以上或曾
被處最高罰鍰處分者。
4、報名截止日前 1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發生下列重大職業災害者:
(1) 死亡 1 人以上者。
(2) 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者。
(3) 氨、氯、氟化氫、光氣、硫化氫、三氧化硫等化學物質之洩漏,發生1人以上罹災勞
工需住院治療者。
三、環境保護
1、報名截止日前 3 年內及審查期間,事業單位負責人或其所屬員工因執行業務,曾因違反
環境保護法規、受徒刑處分,判決確定者。
2、報名截止日前 1 年內及審查期間,曾因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被處罰鍰累計金額達最高罰鍰
金額或曾被處最高罰鍰處分者。
※詳見報名須知第10頁
11
參、報名資格(4/5)
大型企業獎
中小企業獎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100、101、102)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
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相
關獎項之得獎單位。若報名單位TTQS評核結果未達銀牌或未曾接受TTQS評核者,應
接受本會至多二次TTQS公費輔導,並於複審階段開始前經TTQS評核為銀牌以上。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事業機構。但新興重
要策略性產業、增資擴展或業務重整合(分)併為獨立單位者,不在此限。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
工退休金。
• 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報名獎項類別得經複審共識會議討論後,經
報名單位同意變更之。
• 各報名單位間有同一關係企業、控股集團、從屬關係或負責人為同一人及具配偶關
係者,經複審共識會議討論認其訓練體系運作無明顯相互區隔與獨立者,得通知其
自行協商限期擇一報名單位參加,未能於期限內擇定者,評審得擇優參選。
12
參、報名資格(5/5)
訓練機構獎
非營利組織獎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100、101、102)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
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TTQS訓練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相
關獎項之得獎單位。若報名單位TTQS評核結果未達銀牌或未曾接受TTQS評核者,應
接受本會至多二次TTQS公費輔導,並於複審階段開始前經TTQS評核為銀牌以上。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單位。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
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
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
繳勞工退休金;學校依規定提繳教職員
繳勞工退休金。
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準備金。
• 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報名獎項類別得經複審共識會議討論後,經
報名單位同意變更之。
• 各報名單位間有同一關係企業、控股集團、從屬關係或負責人為同一人及具配偶關
係者,經複審共識會議討論認其訓練體系運作無明顯相互區隔與獨立者,得通知其
自行協商限期擇一報名單位參加,未能於期限內擇定者,評審得擇優參選。
13
肆、評審作業(1/5)
評審流程
資格審查
• 書面審查
• 公費輔導
[獲TTQS銅牌或政府
相關獎項(未接受
TTQS評核)之單位]
複審
決審
• 共識會
• 書面審查
• 實地審查
• 書面審查
• 決審會議
(12名)
(20名)
• 綜合討論會
(16名)
Based on PDDROCI
14
肆、評審作業(2/5)
實地審查
流程:各單位接受實地審查之時間原則上為3小時。
開場說明(5mins)→單位簡介(5mins)→簡報(20mins)→詢答(30mins)
→實地審查/資料查核(60mins)→交流對談(30mins)→評審最後確認
(30mins)。
簡報主題:針對訓練品質管理推行狀況進行簡報。
另須準備:
1. 當天簡報資料4份
2. 當天上工之員工名單2份
(報名訓練機構獎及非營利組織獎單位請另檢附受訓學員名單2份)
3. 相關查核佐證資料
4. 會議室或獨立空間。
15
肆、評審作業(3/5)
評分構面
持續改善
計畫Plan
Implementation
30%
5%
設計Design
連結
5%
Connection
10%
執行Do
5%
查核Review
成果
5%
Outcome
40%
16
肆、評審作業(4/5)
評分項目
大型企業獎與中小企業獎
計畫 P
設計 D
執行 D
訓練機構獎及非營利團體獎
1. 訓練機構未來經營方向與目標之訂定
2. 對外明確的訓練政策
3. 明確的PDDRO訓練課程及明確的核心訓練類別
4. 訓練品質管理的系統化文件資料
5. 訓練規劃與經營目標的連結性
6. 訓練機構的行政管理能力與訓練主管相關職能
7. 訓練需求相關的職能分析與應
8. 訓練方案的系統設計
9. 利益關係人的參與過程
10. 訓練產品或服務的採購程序及甄選標準
11. 訓練與目標需求的結合
12. 訓練內涵按計畫執行的程度
13. 提供學習成果移轉的建議或協助
14. 訓練資料分類及建檔與管理資訊系統化
配分
50
50
50
17
肆、評審作業(5/5)
評分項目
大型企業獎與中小企業獎
訓練機構獎及非營利團體獎
配分
查核 R
15. 評估報告與定期性綜合分析
16. 監控與異常矯正處理
50
成果 O
17. 訓練成果評估的多元性和
完整性
18. 高階主管對於訓練發展的
認知與感受
19. 訓練成果
400
連結 C
17. 訓練成果評估的多元性和
完整性
18. 訓練系統的一般性功能
-目標客戶及學員的評價
19. 訓練系統的市場功能
-目標市場及顧客的價值創造
20. 單位訓練體系中各環節連結性
持續改善 I 21. 單位訓練經TTQS評核後或
獲取相關獎項後之改善績效
21. 訓練系統經TTQS評核後或
獲取相關獎項後之改善績效
100
300
18
伍、獎勵方式
(一)以公開表揚方式,由政府高階首長頒發獎座。
(二)編印國家訓練品質獎得獎案例專刊。
(三)得獎者實績刊登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相關網站,並透過本會職業訓
練局及承辦單位藉由媒體向社會廣為推薦宣傳。
(四)依頒獎之次一年度本計畫預算額度,以定額之方式,獎勵上年度
得獎單位代表各一名,由本會派員帶隊組團赴國外參加相關觀
摩、
研習活動,或人力資源培訓發展相關之國際研討會,或美國訓練
與發展協會(ASTD)、國際培訓總會(IFTDO)、亞洲培訓總
會(ARTDO)、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SHRM)等舉行之年
會。
結束後提供至少三千字以上之觀摩心得報告。
(五)其他適當之獎勵方式。
19
陸、義務與限制
義
務
• 配合本計畫相關之發表會、觀摩活動等各項宣傳活動。
• 本會得使用報名單位所提供參選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之
用。
• 獲獎單位應配合本會提供本計畫相關之團體參訪機會,以有效
擴散標竿經驗及行銷推廣單位品牌。
限
制
• 獲獎單位於頒獎後,如查有其報名資料標示不實、仿冒、侵犯
他人商標、專利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時,經確認屬實者應撤銷
其所獲頒之獎項並追回其獎座、獎狀及獎勵金。
• 本會因前項情事被訴或須負賠償責任者,報名單位應賠償本會
全部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所受之損害。
20
柒、應繳資料(1/6)
報名階段
1. 報名表紙本六份及光碟片一張。
2. TTQS評核結果公文影本或相關獎項得獎證書(明)影本
各一份。
3.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製造業請加附工廠
登記證明文件、醫療保健服務業請加附醫療衛生相關機構之評
鑑證明)、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為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1
柒、應繳資料(2/6)
報名階段
4. 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
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 單位信用之證明影本一份。
下列(1)~(3)擇一提供:(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詢日期應為報名截止日前半年;另該無退票紀錄證明,如
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2)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係指甲、資產負債表;乙、損益表;丙、現
金流量表;丁、業主權益變動表或累積盈虧變動表或盈虧撥補
表等表);(3)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2
柒、應繳資料(3/6)
複審階段
1. 自評表一份。
2.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具之單位信用報告一份。
網站:http://www.jcic.org.tw/電話:02-2381-3939 #232
3. 單位LOGO圖及卓越事蹟相關照片之jpg格式電子檔光碟
片一張。
4. 十分鐘以內之單位簡介影片或簡報之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以上資料僅供本獎項之特定目的使用,
於本活動結束後將統一進行銷毀。
23
柒、應繳資料(4/6)
注意事項
紙本以A4規格、雙面印刷並裝訂整齊。
紙本
電子光碟
報名表
○
○
佐證資料
X
○
電子光碟的檔案以PDF檔為主,並請清楚標示檔案名稱。
範例:
編號 佐證資料名稱A
編號 佐證資料名稱B-1
編號 佐證資料名稱B-2
24
柒、應繳資料(5/6)
報名表
25
柒、應繳資料(6/6)
報名表
自評表
單位大小章即可
26
捌、報名方式
收件單位: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國家訓練品質獎執行單位)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8樓
聯絡電話:(02)23660812
#169李小姐/118陳小姐/127曾小姐
提醒您
報名至102年3月15日下午5時截止!
27
玖、常見Q&A (1/2)
如何取得應繳資料的報名表及自評表?
請至活動網站http://ntqp.evta.gov.tw下載。
報名表中的營業額依據為何?
100年度向國稅局申報之營所稅金額。
上述報名資格中所提到的三年內之正確期間為何?
民國100年、101年、102年。
假若三年內曾接受二次以上TTQS評核,應以何次評核結果為報名
資格?
根據「訓練品質規範作業要點第九點」,辦訓單位曾接受二次以上
TTQS評核,其評核結果以最近一次評核結果為準;其評核結果證書
及獎牌之效期以最近一次評核之日計算。
28
玖、常見Q&A(2/2)
已獲得職訓局TTQS評核銀牌以上,能申請本計畫輔導嗎?
不能。因與本計畫原規劃理念不符,故無法輔導已獲TTQS評核銀牌以上之單位輔
導。若報名單位仍要申請輔導,請依既有TTQS作業規範,請逕向所在之分區服務中
心提出申請輔導。(※提醒報名單位,若複評反降為比原本還低之牌別等級,須自行
承擔可能影響評分之風險)
經公費輔導之後,是否可以或必須更改/抽換原先報名文件?
經公費輔導後,獲TTQS評核銀牌以上之單位,不須更改/抽換其原始報名文件或表
單。承辦單位將會向分發評核該單位之分區服務中心索取該單位接受評核之相關表
單,以作為附件供評審評分參考。
假若已於獎項受理報名日截止前繳交資料,但截止日後尚有資料未補齊,是否還有
報名資格?
若貴單位於102年3月15日前繳交相關資料後,將進入資格審查階段,經審查後若有
資料不齊者,由執行單位通知限期內補齊,若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補件作業,則喪
失報名資格。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