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04.102-實施計畫
臺北市102學年度 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 實施計畫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 王保進 所長 壹、計畫目的 一、瞭解各校融入教育政策之辦學情況及問題,以促動 學校建立自我改善機制,並提升教育品質。 二、建立校務評鑑資料庫,以作為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國 民中學發展、轉型及輔導之參考。 三、檢視學校教育目標達成及有效落實教育政策之狀況, 協助學校發展特色,並提升校務經營效能。 四、瞭解校長辦學理念及教師教學表現,以促進學校自 我成長與永續發展之能力。 五、提升學校教育人員士氣與凝聚力,促進教師專業成 長,邁向優質學校之發展。 六、提出學校辦學品質之認可結果與建議,以供教育決 策單位與社會大眾之參考。 2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執行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教育行政與評鑑所 3 參、實施對象 自我評鑑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完全 中學國中部 訪視評鑑對象:計有公私立國民中學23校 (一)公立國民中學:14校 (二)公私立完全中學國中部:9校 4 肆、評鑑期程 一、學校全面自評: 自民國102年5月10日至7月31日止 二、訪視評鑑: 自民國10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自我追蹤評鑑: 自民國104年3月1日至4月31日止 四、追蹤訪視評鑑: 自民國104年5月1日至6月31日止 5 伍、評鑑組織 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指導委員會: 由教育局相關單位組成之,負責校務評鑑之政策 制定及成效評估事宜。 二、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務評鑑規劃執行小組: 由教育局邀集相關人員組成之,負責校務評鑑之 規劃、研究與執行事宜。 6 伍、評鑑組織(續) 三、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訪視評鑑委員會: 由教育局聘請學者專家及實務工作者組成,置分 組召集人負責各校訪視評鑑之相關事宜,並置總 召集人負責彙整分組訪評意見及撰擬總評結果報 告書。 四、學校自我評鑑委員會: 由各校校長召集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家長 代表組成自我評鑑委員會,負責學校自我評鑑之 規劃與執行事宜。 陸、校務評鑑訪視人員 一、校務評鑑訪視委員由教育局聘之。 二、每一小組由5位委員組成,召集人由教育 局推薦之。 三、各校與教師會、家長會共同推派適合之 教師,組成教學訪視小組,每一小組原則上 由3位教學訪視教師組成。 8 柒、校務評鑑向度 一、學校領導與經營:包括學校領導、一般行政 計畫與運作。(完全中學免評) 二、課程發展與教學:包括課程教學與評量的發 展計畫與執行。 三、專業知能與發展:包括行政人員與教師專業 成長與發展的規劃與執行。 四、學生事務與輔導:包括學校訓導與輔導相關 業務的規劃與執行。 9 柒、校務評鑑向度(續) 五、特教團隊與運作:包括學校特殊教育班與 資優教育設置,以及特教團隊的組織與運 作。 六、資訊規劃與實踐:包括資訊教育的發展計 畫與執行。 七、學生學習與表現:包括學生學習表現與行 為表現。 八、家長與社區參與:包括家長參與校務的規 劃與執行。 九、董事會設置與運作:包括董事會對學校經 營的計畫與執行。(完全中學免評) 捌、實施方式 包括評鑑規劃、評鑑說明會、評鑑委員研習、 學校自評、訪視評鑑(含追蹤評鑑)等方式進 行。 一、評鑑說明會 (一)實施時間:民國102年5月10日。 (二)實施對象:學校校長、承辦主任及教師 (會)代表各1人。 (三)實施內容:包括校務評鑑實施計畫目的、 內容、時程、方式等之說明。 (四)實施方式:包括講解、討論等方式。 11 捌、實施方式(續) 二、學校自評: (一)實施時間:民國102年5月10日起至民國102 年7月31日止。 (二)實施對象: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完全中學 國中部。 (三)實施內容:包括學校領導與經營等九個向 度。 (四)評鑑方式:5月至7月,由各校組成自我評 鑑委員會,參照評鑑標準進行自我評鑑,並依據 結果撰寫學校自我評鑑告。 12 捌、實施方式(續) 三、評鑑委員研習: (一)實施時間:民國102年8月至民國102年9月 止。 (二)實施對象:各評鑑委員及駐區督學 。 (三)實施內容:包括評鑑實施計畫內容及訪評 原則、評鑑倫理規範、報告撰寫格式等。 (四)實施方式:包括講解、討論等方式。 13 捌、實施方式(續) 四、訪視評鑑(含追蹤評鑑): (一)實施對象:受評之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完全 中學國中部 ,由學校申請或由教育局指定,共 23所學校。 (二)實施時間:民國102年10月1日起至民國 102年12月31日止,原則上每校2日,除各校國中 部總班級數低於9班以下(包含9班)者,則視實 際情形調整訪視期程表。 14 捌、實施方式(續) 四、訪視評鑑(含追蹤評鑑): (三)實施內容:包括學校領導與經營等九個向度, 至於公私立完全中學國中部之學校領導與經 營向度及董事會設置與運作向度,不接受訪 視評鑑,並納入臺北市高級中學校務評鑑實 施計畫之範圍。 (四)評鑑方式:採實地訪視方式,由評鑑委員及 教育局 督學前往受訪學校,進行資料參閱、 教學訪視、校園參觀、人員訪談,以及綜合 座談。 捌、實施方式(續) 五、自我追蹤評鑑: (一)實施對象:前一學年度接受訪視評鑑,訪 視評鑑報告有「待改善」向度之學校。 (二)實施時間:自民國104年3月1日至民國104 年4月31日止。 (三)實施內容:包括前一學年訪視評鑑報告中, 對學校「待改善」向度所提改進及建議項目之 實施檢視;以及學校在自我評鑑及訪視評鑑中, 所發現困難及待解決問題之改善與處理情形。 (四)評鑑方式:由各校自我評鑑委員會,依據 上述實施內容進行自我評鑑,並撰寫「自我追 蹤評鑑報告」。 捌、實施方式(續) 六、追蹤訪視評鑑: (一)實施對象:前一學年度接受訪視評鑑,訪視 評鑑報告有「待改善」向度之學校。 (二)實施時間:自民國104年5月1日至民國104年 6月31日止,每校半日(4.5小時)。 (三)實施內容:追蹤評鑑訪視委員對學校在「待 改善」之評鑑項目改善建議,評估學校改善之成 效。 (四)評鑑方式:採資料檢閱、校園參觀、人員訪 談、以及綜合座談。 玖、評鑑結果 一、評鑑結果處理與呈現: (一)評鑑委員依據各該評鑑向度的規劃、執行、 表現,以及對教育政策執行情形,對受評學校在 九個評鑑向度之表現分項給予認可,且不進行全 校評價,但在學校領導與經營向度上,完全中學 國中部不受評。 (二)結果分為「通過」與「待改善」二種結果, 並由評鑑委員綜合各校之自我評鑑結果,以及二 天訪視評鑑結果,經過討論後決定之。 18 玖、評鑑結果(續) 二、評鑑結果之審議程序: (一)訪視評鑑結束後二個月內,完成訪視評鑑 報告文字部分初稿,函知各受評學校之訪 評意見,受評學校對訪視評鑑意見有疑義 者,得於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覆。 (二)評鑑委員會召開會議處理申覆事件,回復 申覆學校意見,並視申覆結果修改評鑑報 告。 (三) 完成評鑑報告,由教育局公布評鑑結果。 19 玖、評鑑結果之處理與運用(續) 三、評鑑結果之運用: (一)作為各校執行教育政策經費獎補助之依 據。 (二)作為各校調整班級數或招生名額之依據。 (三)各校於訪視評鑑報告公布之後,在二個月 內提出改進計畫並作為各校追蹤評鑑之依 據。 四、獎勵:受評學校評鑑結果各向度全數認可 通過者,由本局頒發校務評鑑認可證書和 獎牌。 拾、評鑑向度認可參照基準 認可等別 認可參照基準 通過 (一)學校能統整該向度內各規準,整體表現 良好。 (二)學校在該向度內各規準,能積極規劃並 有效運作。 (三)學校相關人員,普遍參與該向度各規準 活動。 (四)學生、教師或家長對該向度的實施結果 表示滿意。 (五)該向度表現,獲得1/2(含)以上評鑑委 員的正向評價。 (六)該向度內基本績效指標之達成率在70%以 上。 拾、評鑑向度認可參照基準(續) 認可等別 認可參照基準 待改善 (一)該向度雖能作基本運作,但仍有積極改善 空間。 (二)該向度內各規準的執行,未能顯現該規準 精神。 (三)該向度內有1項以上規準、或3個以上項目 的規劃執行,有重大問題或缺失。 (四)該向度表現,有1/2(含)以上評鑑委員 給予負向評價。 (五)該向度內基本績效指標之達成率在69%以 下。 拾壹、評鑑倫理 一、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評之工作準則: (一)評鑑委員應認同校務評鑑之理念與精 神。 (二)評鑑委員應遵守有關本次校務評鑑相 關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參加評鑑行前說明會, 確保評鑑「專業」與學術「同儕」之「專業 同儕」認可。 (三)評鑑委員應全程參與後續之申覆意見 討論會議與評鑑報告確認會議。 拾壹、評鑑倫理(續) (四)評鑑委員在實地訪評前應確實做好身分 保密,並在行前詳閱受評學校之相關資料。 (五)評鑑委員對訪評過程中使用過之資料或獲 取之資訊,應確實做到保密原則。 (六)評鑑委員在二天實地訪評期間,應全程出 席,避免遲到、早退,或私下商洽訪評代 理人。 拾壹、評鑑倫理(續) 二、評鑑委員之迴避原則: (一)過去五年曾在受評學校擔任專任或兼任職 者。 (二)為受評學校之畢(結)業生。 (三)配偶或直系三等親為受評學校之教職員生。 (四)擔任受評學校有給或無給職之任何職務, 例如董事會成員。 (五)擔任受評學校自我評鑑之外部委員者。 (六)為受評學校校長之研究所學位指導教授者。 拾貳、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預算經 費項下支應。 26 拾伍、校務評鑑流程 (第一天) 時 間 第 一 天 08:30 ▕ 09:00 訪視委員 報到 09:00 ▕ 09:50 09:50 ▕ 11:10 11:10 ▕ 12:00 12:00 ▕ 13:00 訪視委 員介紹 與校務 簡報 校園 環境 訪視 學生 座談 校長 訪談 (午餐) 9:10 ▕ 10:00 10:10 ▕ 11:00 11:10 ▕ 12:00 教學訪視教師進班觀察 教學訪視 教師與被 觀察教師 共進午餐 (分三間 場地) 13:00 ▕ 16:00 16:00 後 資料檢 視與說 明 離校 27 拾伍、校務評鑑流程 (第二天) 時 間 第 二 天 7:30 ▕ 8:30 委員 自由 訪視 8:30 ▕ 9:10 家長 座談 9:10 ▕ 10:00 10:10 ▕ 11:00 11:10 ▕ 12:00 12:00 ▕ 13:00 行政 人員 座談 教師 座談 學生 座談 董事會 訪談 (午餐) 11:10 教學訪視 教師與被 ▕ 12:00 觀察教師 共進午餐 教學訪視教師進班觀察 (分三間 場地) 9:10 10:10 ▕ ▕ 10:00 11:00 13:00 15:30 ▕ ▕ 15:30 16:00 資料再 檢視、 委員會 談及撰 寫訪評 報告 綜合 座談 28 拾陸、校務評鑑注意事項 一、學校可與訪評委員協商調整時間, 以配合學校作息。 二、請學校提供教師、行政人員與學生 名單,當天抽取參加座談人員。 三、家長座談包括家長委員、一般及特 教家長及志工家長各3-5人。 四、學校佈置場地時,桌牌只需製作 「召集人」、「評鑑委員」、「教學訪 視教師」三種即可。 29 報告完畢 ~謝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