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經濟部104年度
功能別專案輔導計畫聯合說明會
計畫名稱: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
主辦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簡報大綱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貳、聯絡方式
1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計畫定位-計畫特性及運作模式
為協助中小企業技術升級轉型,工業局透過技術輔導單位既有之成熟技術服
務能量,透過短期程、小額度、全方位的方式協助企業技術升級轉型。
行政管考作業
經濟部工業局
核撥政府款
計畫辦公室
核
撥
政
府
款
行
政
管
考
作
業
繳交自籌款
受輔導業者
提供技術輔導
輔導單位
2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申請流程:由輔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並載明受輔導業者。
計畫辦公室
中小企業
經濟部
產業輔導中心
0800-000-257
法人、學校
技術服務業者
提
出
案
件
申
請
計畫辦公室
案
件 技術審查會議
送
審
3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申請資格-輔導單位
 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大專院校,其成立宗旨或研究範圍限自動化服務、
資訊服務、研發服務、設計服務及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 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營業登記之技術服務業者,營業登記項目限自動化服務、資訊服
務、研發服務、設計服務及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 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不良廠商(註1)及陸資企業(註2)。
 財團法人與技術服務業者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 淨值不得為負值。
 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 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大專院校財務狀況淨值不得為負值。
註:1. 拒絕往來廠商名單公告查詢網頁: http://web.pcc.gov.tw/vms/rvlmd/ViewDisabilitiesQueryRV.do
2.陸資企業以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出版品資訊/「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公告為主。
4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申請資格-受輔導業者
 一般產業(非屬加強輔導型產業)
符合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即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
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
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以下或經常
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 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
滿100人者。
 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不限中小企業)
 經濟部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產業專案小組認定之加強輔導型產業,目前包
含成衣、內衣、毛衣、泳裝、毛巾、寢具、織襪、鞋類、袋包箱、家電、石材
、陶瓷、木竹製品、農藥、環境用藥、動物用藥及其他(紡織帽子、圍巾、紡織
手套、紡織護具、布窗簾及傘類等6項產業)等17類22項產業之產品或其製程。
5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申請及輔導案件數限制
 輔導單位
 每一輔導單位可申請一般產業案件數以30案為上限(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
型產業無限制) 。
 若該單位設有分支機構且超過150人,則以分支機構為計算基礎。
 受輔導業者





每梯次以申請1案為限。
全年以接受補助輔導1案為限。
3年內以接受輔導2個案為限,前述所稱3年內,係指自102年度起核計。
離外島地區產業及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不受第2款限制。
風災、水災等天然災害災後重建輔導之案件不列入計算。
 輔導模式
 每個案計畫由1個輔導單位針對1個受輔導業者進行輔導。
6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輔導標的
 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之研發、生產、物流、設計(限產品設計、包裝
設計、品牌識別設計、空間設計及時尚設計)、節能減碳、自動化
及電子化(套裝軟體客製化程度須達60%以上)等技術輔導。
 輔導標的不包含策略規劃、市場行銷、品質管理系統等經營管理
領域及網站建置、網頁設計。
輔導期間
 計畫執行期程以5個月為限。
 計畫開始之日期以審查結果核定之次日為原則。
7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輔導經費
 一般產業:
每輔導個案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個案計畫總經費20%以上;政府投入輔導經費
以總經費之80%為限,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
(政府款20萬元 + 自籌款5萬元 = 25萬元)
 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型產業:
每輔導個案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個案計畫總經費5%以上;政府投入輔導經費以
總經費之95%為限,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3.75萬元。
(政府款23.75萬元 + 自籌款1.25萬元 = 25萬元)
註:每案政府經費以實際核定金額為準;業者自籌款係指受輔導業者須出資部分。
8
壹、104年度計畫規劃作法
計畫審查
通知補件
(於3天內補正)
不通過
輔
導
單
位
計
畫
提
案
申
請
核
駁
核
駁
不通過
資
格
審
查
通過
技
術
審
查
通過
簽
約
 通過書面審查之申請案件,即安排技術審查會議審查:
 由計畫辦公室邀請相關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所有申請案經審議完成後,
確認審查結果。
9
 計畫主持人需出席簡報,受輔導業者可列席。
貳、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辦公室
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63號6樓
 計畫網站:http://proj2.moeaidb.gov.tw/itap
 聯絡電話:02-27098116#202~211
 傳真電話:02-27090109
10
敬
請
指
教
11